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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页



大迁徙时代随之到来。罗马最后的音乐师要么被杀害,要么沦为往来于城市之间走街串巷的流浪提琴手,如同现代渡船上的竖琴手一样,靠演奏乞讨几个小钱。

但在中世纪晚期的城市中复活的更世俗的文明对音乐师有了新的需求。如号角这种乐器,本来是用作吹响狩猎和战斗中的信号的,这时加以改进,能够在舞厅和宴会厅中吹奏出令人愉快的音响了。用马鬃做的弓弦在旧式的吉他上演奏,在中世纪结束之前,六弦琴(可以追溯到埃及和亚述的最古老的弦乐器)已经演变成我们现在的四弦提琴了,斯特拉迪瓦里以及18世纪其他意大利提琴制造师把制琴工艺发展到了完美的地步。

最后,现代钢琴发明出来并成为传播最广的乐器,随后随着人们进入丛林的荒野和格陵兰的冰天雪地。风琴曾经是最早的键盘乐器,但演奏者总离不开鼓动风箱的人的合作——这种工作如今由电来完成了。于是,音乐家们便要寻求一种更方便、不易受环境影响的乐器,帮他们训练众多的教堂唱诗班的孩子。在伟大的11世纪,阿雷佐城(诗人彼特拉克的出生地)的本笃会僧侣圭多为我们做出了现代音乐体系的诠释。在那个世纪的某一时期,当人们对音乐普遍感兴趣时,第一台键弦俱备的乐器制成了。那声音大概像是在任何玩具店都买得到的儿童小钢琴发出的叮咚声。在维也纳城,中世纪的流浪音乐师(他们曾被归为玩杂耍的和赌牌作弊的一类人)1288年成立了第一个独立的音乐师公会,小小的独线钢琴也发展成我们认得出的现代斯坦威钢琴的鼻祖。当年通常称作“击弦古钢琴”的有弦又有键的乐器,从维也纳传到意大利,在那里进一步完善,照其发明者的姓名威尼斯的乔万尼·斯比奈蒂命名为“斯比奈特”古钢琴。18世纪,在1709至1720年之间,巴尔托洛梅伊·克里斯托福尔终于制成了一架“键盘乐器”,演奏者可以奏出强音或弱音。这件乐器再加以某些改进,就成了我们今天的钢琴。

之后,世界上第一次有了可以在一两年内学会的简便乐器,不必像竖琴和提琴那样总得调音,而且比起中世纪的大号、单簧管、长号和双簧管,音色都更悦耳。正如留声机使成千上万的现代人培养起对音乐的最初爱好一样,早期的钢琴也把音乐知识普及到了更广的范围。音乐成了每一个有教养的男人和女人的一门必修课。王公富贾养有私人乐队。音乐师不再是到处游荡的“游吟诗人”,而成为颇有价值的社会成员。音乐还被加到剧场的戏剧演出中,由此产生了我们现在的歌剧。先前只有少数富有的王公支付得起一个“歌剧团”的费用,但随着这种娱乐越来越受欢迎,许多城市设立了自己的剧院,意大利以及后来的德国歌剧演出,使所有人得到了无限享受,唯一的例外是几个极其严格的基督教派,他们依旧抱着深深的怀疑,认为音乐过于受人喜欢,难免对灵魂有害。

到了18世纪中期,欧洲的音乐生活十分活跃。这时出现了一个超群的人,莱比锡托马斯教堂里一个普通的风琴师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他创作的各种器乐曲,从喜剧歌曲、通俗舞曲到最庄重的赞美诗和圣乐,为我们所有的现代音乐打下了基础。他于1750年去世,继承他的是莫扎特,他创作的作品美妙无比,使我们联想到由和声及韵律编织成的花边。随后是路德维希·冯·贝多芬,这个最具悲剧性的人物为我们创建了现代乐队,可惜由于他在贫困中患感冒后双耳失聪,他后来听不到任何自己的伟大作品了。

贝多芬经历了法国大革命时期。他满怀着对光荣的新时代的希望,把他的一部交响乐献给了拿破仑,这使他抱憾终生。他在1827年逝世时,拿破仑倒了台,法国革命也烟消云散了,但蒸汽机已经驶来,用一种与第三交响乐的梦想迥然不同的音响充满了世界。

确实,由蒸汽、钢铁、煤炭和大工厂构成的新秩序对艺术、绘画、雕塑、诗歌和音乐毫无用处。艺术的旧日保护人——中世纪以及17和18世纪的教会和王公富贾,不复存在了。新的产业世界的领导者们过于忙碌,又少教养,无暇也不屑顾及蚀刻画、奏鸣曲、象牙雕,更不用说顾及创造这些艺术的人了——他们对所生活的社会没有实际用途。而工厂里的工匠整天听着机器隆隆作响,直至他们对他们农民祖辈的长笛和提琴的曲调失去了兴致。艺术成了新的产业时代的弃儿。艺术与生活完全脱节了。绘画的遗存只在博物馆里奄奄待毙。而音乐则被从家中移走,送进音乐厅,成为少数“艺术鉴赏家”的垄断品了。

但是,虽然缓慢,但艺术还是稳步地回到了自身。人民开始领悟到,伦勃朗、贝多芬和罗丹是人类的真正先知和领袖,一个没有艺术和幸福的世界就等同于一个没有笑声的托儿所。

[1]  该谚语用公牛比喻鲁莽闯祸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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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扩张和战争


若是早知道写一部世界史有多么困难,我绝不会承担这项任务的。当然啦,任何一个人只要勤奋,花上五六年时间埋头于图书馆里散发着霉味的书堆中,就能编出一部囊括各个世纪中在每片土地上发生的事件的长篇巨著。但那并非本书的目的。出版商想印制一部有节奏的历史书——故事要疾驰而不要漫步。现在我差不多快写完了,却发现某些章节是疾驰了,而另一些章节却在早已忘却的时代的沉闷的沙地里蹒跚而行;还有一些章节缺乏进展;更有一些章节则痴迷于名副其实的爵士乐式的行动和浪漫色彩之中。我不喜欢这样,提议废掉原稿,另起炉灶。然而,出版商却不答应。

不得已退而求其次,为了解决我的难题,我将打印好的书稿拿给几位心地宽厚的朋友,请他们读读我写的,给我帮帮忙提提建议。结果让我相当失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见、癖好和偏爱。他们都想知道,为什么我在某处地方那么大胆地略去了他们热爱的国家、敬爱的政治家甚至最喜爱的罪犯。其中像拿破仑和成吉思汗都该大加赞扬。我解释说,我已竭力对拿破仑公正评价,但在我看来,他比起乔治·华盛顿、古斯塔夫·瓦萨、奥古斯都、汉谟拉比或林肯以及许多别人,可就差得多了。那些人由于篇幅所限,我只好用几个段落来叙述。至于成吉思汗,我只认可他在大批杀人的战场上能力出众,并不想放肆地对他大加宣扬。

“到目前为止,还是挺好的。”另一个批评者说,“可是清教徒呢?我们正在庆祝他们抵达普利茅斯300周年。他们该占更多的篇幅呢。”我的回答是,假如我要写一部美国史,清教徒要占前12章的一半;可是,这是一部人类史,普利茅斯岩石一事不再过上几百年就还不具有深远的国际意义;美国建国时是13个州而不是一个;而且美国历史上前20年的最杰出的领导人分别来自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和尼维斯岛,而并非来自马萨诸塞,因此清教徒能够在成书中有一页,该满意了。

拓荒者



接下来是一位史前研究的专家。他咄咄逼人地质问我,为什么没有把更多的篇幅用在奇特的克罗马努人[1]身上?他们可是在10  000年前就发展到了很高的文明阶段了。

是啊,为什么呢?理由很简单。我没有像我们最著名的人类学家那样对这些早期的种族做出完美的叙述。卢梭和18世纪的哲学家提出“高贵的野蛮人”的说法,认为他们在远古时代生活得美满幸福。我们现代的科学家摒弃了我们的祖辈偏爱的“高贵的野蛮人”一词,代之以“杰出的野蛮人”,因为35  000年前生活在法国河谷的人类结束了那些低额头和劣等生活的尼安德特人及其他日耳曼邻居在地球上的统治地位。他们给我们看克罗马努人绘制的大象和雕刻的石像,这些都为旧石器时代的新人平添了许多光辉。

我不是说他们错了。但我认为,我们对那整个时期所知太少,无法以任何程度的(不论如何谦恭)精确来重述早期的西欧社会。因此,我宁可不谈某些事情,而不要把某件事谈得不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