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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的内在特征很可能在法律事务上与在日常生活中一样影响深刻。歌德无比敏锐地体验过这一点:“要我说,”他写道(《与艾克曼对话录》卷1),“把某个时期看作退化或者过渡时期都是很主观的看法。相反,所有进步时期都显而易见。整个当代文明都是很保守的,因为主观上……每个人都在炫耀自己的贵族气派,这成了一件在哪儿都显得非常重要性的事。但再也找不到让自己从属于对人类的博爱之下的努力了。”

比起歌德时代,这一毋庸置疑的看法其实更适用于我们现在。当今的典型现象就是每个人都对自己有着夸张的兴趣。结果就是每个人只关心自己或者自己周围的环境,只理解自己已经知道和感受到的,只在自己有个人优势的地方工作。所以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在考虑到这种夸大的自尊、并把它看作一个主要因素时才可能取得明确的进展。有些小得不能再小的事证明了这一点。一个人拿到一本字典时首先会去查找自己的名字,尽管他知道那几个字本来就在那里,然后愉快地陷入沉思;拿到一张能让伟大的自己永垂不朽的照片时也是如此。在讨论个性的时候如果有人说他“天生如此”,就会让他很开心。在讨论外国城市时,则喜欢谈论自己家乡或者曾去过的地方,就算这些仅能引起那些去过这些地方的人的兴趣。每个人都想努力发挥自己的影响力——无论是对自己生活的环境还是对仅和自己有关的问题。如果有人宣称自己过得很开心,那毫无疑问,他的意思就是他有机会把他这个“我”大力推到舞台中央。

拉撒路对人性中这一特点的历史重要性给出了精当的评价:“伯里克利之所以能在自己的政治生命中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就是因为他能叫出所有雅典公民的名字。汉尼拔、华伦斯坦、拿破仑一世也仅仅是因为知道并能叫出每个士兵的名字,就把超越对军队、国家和自由最深的爱的勇气传染给了整支军队。”[55]

每天我们都能看见这种利己主义的小例子。那些被从工作中拖来做证、觉得特别厌烦和无聊的证人,都可以从我们倾注的一点点对他个人的关心、对他所干事情的理解和对他的看法和作用的考量中获得成就感和价值感。此外,人是带着对自己职业的理解去评判同行的。有个农民在医生办公室冷笑的故事说:“如果他连怎么种燕麦都不知道,还能指望他知道啥呢?”这其实不仅仅是故事,除了粗野的农民,很多人也是这样的。这种态度常常会出现,尤其是在要花大量时间投入一件事的人群中,比如士兵、骑兵、水手和猎人等。如果无法理解虚荣心这种人类特质而用特殊办法对待这类人的话,明智的做法是至少表现出理解和对他们的事情的兴趣,让他们相信你真的认为所有人都应该知道如何正确地安装马鞍,或如何在千步之外区分出德国猎犬和英国猎犬。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让他们尊重法官个人,而是尊重其职务,不过证人会认为这是对法官个人的。一旦他抱有这样尊重的态度,就会愿意帮助我们,或是经过仔细思索协助我们得出关于某个案子的艰难结论。怒气冲冲的证人和对案件感兴趣且心情好的证人所做的贡献有天壤之别,不是说在数量上,而是在真相和证词的可靠性上,后者的可靠性要高得多。

此外,在对被告的调查中,他对自己祖先的自恋也很重要。不要给人设陷阱,问出真相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所以必须用得当的方式对付否认指控的嫌疑人,以让案情水落石出,这往往是有心机的操控无法达到的。经常会有匿名或者使用假名的罪犯在接受调查时,仅仅由于介绍情况就泄露了关于他们首都的清晰线索,这时再追查下去就没什么难度了。在对很多有名的罪犯的审讯中,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不过要好好加以利用。

同样的动机也会出现在利己主义的次一级形式——顽固中,一个可能会因为自相矛盾而生气绝望的人,只要加以引导就能说出有价值的答案。这一招我是从我的老管家那儿学来的,他是一名非常诚实的士兵,一个喜剧化的人物,但我长期磨炼出的技能对他不可思议的顽固简直无可奈何。只要我提出某个跟工作有关的想法,我得到的总是一模一样的回答:“没用的,先生。”最后我只好列出一个清单,写下我的计划:“西蒙,现在这样就行了,因为你最近说过这事是可以的,那就这样。”然后他就会看着我,想想自己什么时候说过,然后就真的去做了。我经常用这一招,一次都没有失手过。只要对这个办法做些必要改动就能适用于罪犯。一旦发现真正顽固的人,就必须避开所有互相矛盾的东西,因为那会让麻烦更多。撒谎或操纵也没用。只有避开矛盾之处直接问出问题,你会发现当这个顽固派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就会迂回地再回到那个问题上。这时你可以帮他造一座金色大桥,或者一扇可以让他默默撤退的隐形门,这样就算最最顽固的人也不会再坚持原来的故事了。只有他在被迫一再被带回初始点的时候才会再重复原来的看法。但一旦发现了问题所在,就要注意不要再找任何借口回到该问题,不要一再去确认已经彻底解决了的问题——这就好像把睡着的人叫醒让他吃安眠药一样。

一般说来最重要的规则是:利己主义、懒惰和狂妄是人类身上仅有的几个无条件存在的动机。而爱、忠诚、诚实、宗教和爱国主义尽管坚若磐石,也有崩溃的时候。我们可以放心地指望10个人连续10次表现出这些品质,但是第11次的时候他就可能像纸牌屋一样坍塌。但利己主义和懒惰这样的特质即使经过成百上千次都不会让人失望。更简单点说就是:利己主义,因为懒惰和狂妄也只是利己主义的修订版而已。面对一个人时只要记住这一点就好。找寻真相和线索时有这一点就足够了,比如,你要是担心一个嫌疑犯其实是无辜的,那从荣誉、良知、人性和宗教等方面入手你肯定会失败,但如果搜索整个利己主义的版图,一切真相就能水落石出。是否表现出利己主义就是检验一个人是否说真话的最佳标准。想想看,如果有人费尽心机地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很显然,要判断其正确性必须将其和某种动机结合在一起考虑。现在如果逻辑链条很容易就能与动机联系在一起,那至少说明这个链条很有可能是正确的。而动机呢?如果动机是高尚的,比如友情、爱情、慈悲、忠诚、同情,那么这个链条也可能是对的,很高兴情况比我想象的要好,但不见得一定都是对的。但是,如果动机是利己主义或是其数不清的变种中的任何一种呢?要是此时的逻辑也是通的,那么整个案子就能被完全确定地解释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