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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科技重新定义美国银行业




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着银行的经营模式。几百年来,虽然信贷与支付作为银行的基本职能没有改变,但是其运营模式却随着技术手段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其服务范围也不断延伸。特别是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促进银行业务的变革。



1.科技——银行变革的助推器


银行利用科技的动力


与许多其他产业相比,金融机构更需要收集、处理、分析和提供信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因此银行是最早应用自动信息处理技术的行业之一。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有几家美国银行安装了第一批自动记账设备。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自动化在银行业迅速普及。之后美国银行业花大气力应用电子支付技术,并投巨资建立银行网络系统。

那么为什么美国银行业舍得在技术投资呢?一是银行希望对新技术的应用降低运营成本,比如改善后台的流程和摒弃容易出错的手动数据输入方式。银行意识到,那些劳动密集型的信息处理过程大多数都可以由计算机完成。二是银行可以通过提供新产品和服务以及提升现有产品和服务的  便利性和价值而有机会既服务现有客户又吸引到新的客户。三是通过使用更强大的数据存储和分析技术,银行可以研发和应用复杂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



银行利用科技的困惑


当然,美国银行业在利用科技发展自己的过程中并不总是顺风顺水,时常也会遇到一些困惑,比如:



培育市场的困惑


一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不只取决于银行自身,而且还取决于银行以外角色的投入或行为。例如,银行卡服务业务量取决于各方经济参与者组成的整体,这其中必须有消费者愿意使用银行卡,商人愿意接受银行卡,还要有用来进行银行卡结算的设施。因此,市场培育需要时间和成本。



成本分摊的困惑


银行应用新技术的成本需要在不同产品甚至不同客户之间分摊,一项投资可能对一个客户群或产品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于整个成本来说可能并不如愿。比如,银行早期在ATM上的投入,最初是为了降低分行网点的成本,尽管ATM成功地将小额提款业务从分行中分流出来,但这仅占分行网点所服务客户以及所进行交易的一部分,因此ATM网络早期仅增加成本,却没有能够起到替代分行网点的作用。为了使ATM真的能够从经济上具有吸引力,就必须为更大一部分客户提供更多种类的产品。现在的ATM能够提供从取款到存款到转账到缴费等一系列的服务,因此其投资可以产生收益。



投入产出不匹配的困惑


新技术带给客户福利的增加并不意味着银行收入同步增加或费用同步  减少。比如,提供各种不同服务的银行零售渠道,如分行、网络银行、电话银行、自动提款机等,都没有显著减少对任何一种渠道的需求,或是显著减少银行成本。这也就是许多银行不愿意使用定价手段来激励客户改变行为方式,改用更先进技术的原因所在。但是银行已经意识到,仅就为了留住既有的客户也需要为客户提供各项更新颖的技术所带来的便利。



科技局限性的困惑


技术可以替代那些相对简单、重复的工作,比如基本的计算或是银行后台支持性工作,但是银行业务中还有很多需要作出更高级别的判断。比如,对贷款的风险管理,是技术知识经验丰富的经理们进行判断的重要辅助,但是技术最终并不能代替一位银行家在这样工作中的经验,这可以从风险建模更多地被用于市场风险而非信贷风险的事实中得到印证。



2.科技——重新定义银行


银行面临的挑战


技术创新,比如远程银行业务和数字货币,每天都在重新定义金融服务的性质及提供方法,以及银行和非银行公司扮演的不同角色的性质。凭借着科技,贷款就可以集中和组合成证券出售给投资者。抵押证券和信用卡的蓬勃发展使得银行从赚取利差为导向转变成以交易为导向。

在新技术为银行获取比以前多得多的信息的同时,银行的信息垄断地位也不复存在,拥有大量互联网信息资源的公司,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和西尔斯公司(Sears)通过使用它们收集的大量客户数据来发行自己的信用卡,接着又将这些信用卡业务分开出售给银行。软件公司,如微软公司(Microsoft)和直觉公司(Intuit)同样也开发了新的服务,为客户的金融交易提供诸如账单支付之类的直接市场接入手段,这类交易令使用  者对银行的需求减少。



银行把握的机会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虽然银行面临着金融脱媒的挑战,但总的来讲,美国的银行业能够把握住科技进步的脉搏,顺势而为,利用科技最新成果不断创造新的经营模式、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有美国学者对20世纪信息技术的重大发展与银行业务创新做了梳理,从中可以看出两者的关联性。

20世纪60年代,大型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欧洲美元存款、银行信用卡、联邦基金市场、可转让定期存单等金融创新开始出现。

20世纪70年代,便携式金融计算器的应用,金融期货、自动取款机、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可调整利率抵押、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贴现经纪账户、期权、垃圾债券等金融创新开始出现。

20世纪80年代,微型电子计算机和传真机的普及,利率互换、零息债券、24小时证券交易、计划交易、通用的可变利率寿险、表外担保、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开始出现。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和低成本计算机的应用,全球期货交易、银行共同基金、年金、住房银行业与网上证券交易等金融创新开始出现。

上述关联并非偶然巧合,它反映出现代银行的金融创新实实在在地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撑。



3.银行卡——出门不必带钱包


美国银行业信息技术的应用最先从支付方式开始。19世纪早期,主要的商事交易支付工具有两种,即州银行发行的银行票据及汇票。然而这两种支付工具有很大的地域限制。到了19世纪中期,随着运输和通信技术的急速发展,一种为遍布全国的不同陌生人所接收支付的工具——支票开始使用。大约一个  世纪后,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一种新的支付工具——银行卡诞生。



从美洲银行卡到VISA卡


最为成功的银行卡是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美洲银行(Bank  of  America)的本地原型信用卡——BankAmericard。这一业务在1960年拓展成一个遍布全州的体系,开发愿意在州内使用信用卡的不断增长的用户群。由于BankAmericard主要竞争对手经营的旅行及娱乐卡在全美范围内扩张,在数据处理技术和电信急剧发展的促进下,美洲银行于1966年将BankAmericard升级为全国信用卡。

美洲银行的网络通过特许经营运作,被特许授权银行可以发行冠以BankAmericard名称的信用卡。这些被授权银行通过与当地商户签约同意接受BankAmericard,创造自己的应收账款。美洲银行还鼓励获得特许授权银行将其他非发卡行作为自己的代理行,以进一步拓宽特约商户的范围。随着BankAmericard被特许授权银行数量的增加,一个盈利性的、非股份成员制的公司全国美洲银行卡公司(National  BankAmericard  Inc.,NBI)于1970年诞生。1977年NBI更名为VISA,并发行了第一张借记卡,于此同时BankAmericard的品牌权利全部回归给美国州银行。2008年Visa在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上市,以高达197亿美元的融资额成为当时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IPO。VISA卡可在世界各地2  900多万个商户交易点受理,并能够在180万台自动提款机提现金服务,全球流通的VISA卡超过18.5亿张。



奥巴马的银行卡被拒


当今的美国,银行卡的使用已经非常普遍,上至总统,下至平民百姓使用现金交易的很少。最近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快餐店使用银行卡结账被拒,原因是奥巴马的银行卡很长时间没有用,银行卡系统怀疑银行卡被他人盗用,所以拒绝接受。这么大的一个总统,买东西结不了账实在尴尬,好在夫人米歇尔在场,掏出自己的银行卡结账,替奥巴马解了围。看来银行卡  系统的安全意识还挺高,它可不认您是总统还是平民。



4.智能卡——办事不必自报家门


一卡通——非银行始创


20世纪90年代美国开始流行“一卡通”,一卡通是一种多功能身份识别智能卡,这种卡首先在大学获得成功,成为智能卡发展的摇篮。大学施行的一卡通计划将身份识别、图书馆、保安、宿舍、餐饮服务结合在同一张卡,实现了行政上的有效管理。到2000年,美国3  500多所四年制学院和大学中,大约有1  300所实施了种类不一的一卡通计划。当然一卡通智能卡也不限于大学。



一卡通——银行的商机


虽然一卡通是由某些机构出于智能管理的需要创设的,但是银行业看到了其中的商机。由于网络的普及,银行积极介入一卡通的设计、发行与使用。2000年,美国各大学使用的一卡通智能卡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在银行信用卡和借记卡背面的磁条卡中增加管理和服务功能,使持卡人既可以使用智能卡进行普通消费,也可以满足特定场合的服务需求;另一种在一卡通中嵌入超薄芯片,它除了具备磁条卡的功能以外,还具有数据处理功能,可以满足调派资金或计算客户奖励积分(也称忠诚项目积分)。那时的美国智能卡芯片能存储1  000字节数据,而一张磁条卡三条子磁轨总共存储226字节数据。芯片卡不仅存储容量大,而且能更好地加密,被盗制的可能性小。



一卡通——商家的纠结


商家对使用智能卡一直很纠结,一方面,商家愿意使用,主要是因为智能卡具有黏住客户的潜力;另一方面,商家对于智能卡代替现金却不太愿  意接受。因为接受现金不留交易痕迹,因此商家可以低报营业额,因而也就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但使用智能卡,这种做法则不可行,因为智能卡对所有交易都有精确的电子记录。当然也有例外,特许经营提供者更乐于接受智能卡,因为芯片可以对特许经营经销商的真实收入进行记录,这样特许经营提供者得到的利润分成能够最大化。

此外,还有一种储值卡,是由发卡机构发行的具有储值和支付功能的卡片,一般是由某人或某机构充值后自己使用或送与他人持有和使用。在美国,一部分储值卡是由商家发行,购买者购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还有一部分是由银行向企业发行的作为工资卡的储值卡。在美国,许多企业使用储值卡作为工资卡十分流行,尤其是在大批雇员没有可以接受自动存入薪水支票的银行账户时更为普遍。



5.电子货币——发行货币不再是央行的特权


在纸币时代,发行货币是各国中央银行的特权,商业银行绝对不能染指。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网络被银行普遍使用时起,电子货币在商业银行中悄然创设并使用。



电子货币支付——戈尔副总统第一个尝试


所谓电子货币是指消费者向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支付传统货币,而发行者把与传统货币的相等价值,以电子形式存储在消费者持有的电子设备中。也就是说,电子货币是一种可用于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的、代表了价值的信息。电子货币的种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Internet网络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管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另一种是将货币价值保存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当然电子货币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货币,它除了具有支付和结算功能外,无法单独衡量和表现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不具有现实货币具有的价值尺度职能和  价值储藏职能。因此只能称其为准货币。

1995年由美国各大银行组成的金融服务技术联盟组织开创了一项技术,通过信用卡与个人电脑联系的方式在系统中生成电子支票,再经由电子邮件发给选定的商人,并作为“自动清算所”(ACH)项目被收集起来。第一个尝试这种技术的是克林顿总统的搭档戈尔副总统,他购买了一个Teddy熊。第一虚拟(First  Virtual)因特网支付系统也开发了一个通过网络购买商品的方法,通过对维萨、万事达和探索信用卡的确认进行。电子货币第一次商业化是在1995年11月,当时密苏里州的马克·吐温银行股份(Mark  Twain  Bancshare)宣布在“The  Mint”的网上账户上发行“电子美元”,任何在马克·吐温银行股份拥有一个真实账户的个人可以向电子现金账户转入资金为网上购买付款。如果商家也在马克·吐温银行股份拥有一个账户,那么交易可以通过账户之间的转移来完成,同时商品被送到消费者手中。



电子货币——监管者持开放态度


由于电子货币尚不能完全挑战实物货币的地位,所以美国银行监管机构对于货币的创设持一种开放的态度。美国货币监理署(OCC)在1996年就发布一项命令,同意一些银行投资于Mondex。Mondex是英国西敏寺银行(National-Westminster)开发的电子钱包。Mondex是世界上最早的电子钱包系统,于1995年7月首先在斯温顿市(Swindon)试用。起初,名声并不那么响亮,不过很快就在温斯顿打开了局面,被广泛应用于超级市场、酒吧、珠宝店、宠物商店、餐饮店、食品店、停车场、电话间和公共交通车辆之中。这主要归因于电子钱包使用起来十分简单,只要把Mondex卡插入终端,三五秒钟之后,卡和收据条便从设备输出,一笔交易即告结束,读取器将从Mondex卡中所有的钱款中扣除掉本次交易的花销。此后,美国的两大金融机构Keycrop和Comerica在1999年5月购买了Mondex授权,以在美国试验推广Mondex电子钱包。

电子货币虽然发端于商业银行,但是这一新货币一但出现,商业银行  甚至中央银行也难以垄断电子货币的发行。由于电子货币是通过电子网络发行并可在全球范围内流通的货币,这就使一国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权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拥有先进技术和大量资本的机构和个人(如软件公司、电信业者、中介业者等)像商业银行一样都将发行和经营电子货币作为其业务之一。正如布鲁金斯研究所客座学者马丁·迈耶(Martin  Mayer)1997年在《银行家,下一代》一书中预言:电子货币或电子现金代表着将来一个非常可能的选择,信贷不但可由银行进行,而且可以通过技术公司进行,创造一个双线货币体系。这种状况给商业银行进行信用创造的基础带来了严重冲击。

当然,电子货币的发行也引起了一些新的法律问题,包括存款保险、贮备金的要求以及电子货币是否可以被没收等。



比特币——游离于央行之外的货币


谈到电子货币,当下最流行的当属“比特币”,当然这种电子货币并非由银行发行。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个隐秘的密码学评论组上贴出了一篇研讨陈述,陈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设想——比特币就此面世。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前四年内不会超过1  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  100万个。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比特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但可以用来套现,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也可以用于消费,许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网站,已经开始接受比特币交易。包括Mtgox,BTCChina之类的网站,以及淘宝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币兑换美元、欧元等服务。国外已经有专门的比特币第三方支付公司。2013年比特币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这意味着比特币在德国已被视为合法货币。2013年8月,美国得克萨斯州地方法院在一起比特币虚拟对冲  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应该将其纳入金融法规的监管范围之内。虽然比特币并非由商业银行发行,但是其运行模式已经引起美国商业银行界的关注。

其实,比比特币更早的是旅居荷兰的美国人大卫·乔姆(David  Chaum)于1982年提出不可追踪的密码学网路支付系统。8年后,他将此想法扩展为密码学匿名现金系统,即电子货币——Ecash。它依赖于双重加密的信用信息,作为现金的可替代形式使消费者可以在网上从接受这种电子货币的卖家那里购买商品。



6.网络银行——无人值守的全天候银行


传统银行的销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获取规模经济的途径是不断追加投资和多设网点,被戏称为“砖头加白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银行应运而生,从此不仅有“砖头加白灰”的传统银行,而且还有“砖头加鼠标”的银行,即传统银行运用公共互联网,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银行零售业务柜台的延伸;甚至还有没有“砖头”只有“鼠标”的银行,即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网络银行。



砖头加鼠标


网络银行可以24小时不间断服务,并可节省银行的经营成本。根据美国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调查报告,网络银行经营成本仅相当于经营收入的15%~20%,而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开办一个互联网银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万美元,还可用电子邮件等技术提供一种全新的真正的双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个传统银行分支机构需要150万~200万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经营费用35万~50万美元。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网络银行业务成本优势显著,对传统银行的经营已构成威胁。

早在1981年化学银行、花旗银行、美联银行、第一银行(Banc  One)、太平洋证券(Security  Pacific)及其他金融机构都在尝试使客户使用家庭银行服务,那时是通过使用电视进行互联,但是并没有获得成功。然而10年后,家庭银行业随着家庭个人电脑的飞速增长和新的金融计划而重新燃起,如源自直觉公司(Intuit)和微软货币(Microsoft  Money)的Quicken建立的电子票据支付体系,为花旗银行、美洲银行等银行电子支付计划与家庭电脑提供了相互联系的方法。



没有砖头,只有鼠标


1997年8月美国货币监理署(0CC)向位于得克萨斯州休斯敦的电脑银行(CompuBank)颁发了第一张联邦银行牌照;同年,美国储蓄机构监管局(OTS)向总部位于亚特兰大市的安全第一网络(Security  First  Network)颁发了电子储蓄机构牌照;1998年一家拥有32亿美元资产的圣路易斯基金组织林德约基金(Lindner  Funds)开始提供网上投资和家庭银行业务。2000年,美国大约有37%的全国性银行开设网站提供互联网银行服务,到2003年大约有2  500万~4  000万个家庭使用在线银行服务。这些银行允许借款人在网上申请贷款;开办家庭银行业务及网上支付账单;实现电子资金转账,以及提供全天候银行业务服务。虚拟服务使得银行得以发展全国性的业务关系,存款可以采取电子方式汇集或者通过邮件方式进行。信息系统的建立使得非常个性化的产品可以被市场而且为特定的现实客户传递信息以满足他们未来的需要。

当然,与将互联网业务做得风生水起的“砖头加鼠标”的银行相比,那些只做互联网银行业务不做传统银行业务的新兴银行却不如预期的那样成功,其中一家银行,BestBank于1998年倒闭。因为人们还不能完全摆脱对现金的需求,因此还需要有ATM、分行等物理设施,特别是客户认为有物理设施的银行比那些纯粹的互联网银行更具有安全感。




监管者力挺


美国互联网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也得益于监管机构的扶持。美国货币监理署先后批准了许多使用新技术的创新性业务,其中包括设立网上交易网站、虚拟市场、互联网接入服务和电子支付系统、数字认证服务、电子代理行服务等;货币监理署还发布了银行技术使用监管议题指南,互联网银行综合手册,《监理官公司手册——互联网和全国性银行特许状》;与美联储共同发布银行信息安全标准指南等。货币监理署还对已发布的规章进行审查,目的是排除那些对银行使用技术造成不必要困扰的规定。



7.电子商务——向非银行业务扩张的跳板


非银行的商务一直是银行营业的禁区,自从互联网兴起之后,银行业试图借助互联网进军商务领域。从美国货币监理署网站可以查阅到其许可全国性银行业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清单,2004年的清单包括:网站主机服务、网页设计、虚拟商城、金融产品电子市场、非金融产品市场(即旧车虚拟市场)等。此外银行还试图扩张许可清单,扩张方式就是通过对美联储有关“性质上属于金融业务”界定的解读来实现。当然,银行的电子商务业务是否能够成为银行一个持续性盈利业务尚待观察。



8.银行保管箱——物理形态与电子形态两相宜


提供保管箱业务是银行的特色服务之一,它们提供了很多家庭或组织无法实现的安全。银行自开展保管箱业务以来,保管箱一直都是以物理形态存在。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起,银行保管箱开始以电子形态展现。

2001年7月,美国货币监理署批准了锡安山第一国民银行(Zions  First  National  Bank)的申请,准许其建立一个营业性附属机构,为个人和企业客  户提供安全的、基于网页的文件存储和获取业务,这种业务也被称为电子保管箱或电子箱(e-boxes)业务。货币监理署之所以批准银行开展此类业务,主要是基于提供物理的保管箱一直被认为是银行业务的一部分或附属于银行业务。物理形态与电子形态只是保管方式的差别,其服务本质并没有改变,因此,根据之前的规定,全国性银行可以使用电子手段从事被明示授权或属于附属权力的任何服务。



9.账户整合——手工向电子的跨越


账户整合(account  aggregation)是指从一个客户的多个账户中收集信息,并在一个地方审核、存储、记账和进行账户分析。在手工记账年代,此项业务很难开展,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普及,账户整合可以通过开设账户的人代表客户向整合人提供直接数据流的方式完成,或是采用一种叫刮屏(screen  scraping)的方式进行。正是在这种方式下,客户向整合人提供进入某一特定账户的必要信息。整合人进入该账户后,提取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信息(或者说“刮”屏幕),然后再将所获信息整合。一家叫作Yodlee的公司是全美最大的账户整合提供者,像AOL和Yahoo这样的门户网站也竞争这项业务。以账户管理擅长的银行自然不会无视这块蛋糕,尤其是账户整合也特别适合进行电子账单提示和支付业务,因此美国的许多银行积极开发账户整合业务。

告别了手工时代的银行,正利用科技发展带来的好处,建立起信息数据库,以此来为客户提供更好财务计划服务,并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



10.美国银行业利用科技的特点


始终与科技革命俱进


美国是一个科技高度发达、不断创新的国家,其信息技术尤为发达,而  银行之间以及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获取信息的速度以及对信息的掌握和利用程度,这就迫使银行时时刻刻关注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地更新银行的信息系统,不断利用新技术创新自己的营业模式。



利用新技术创造核心竞争力


由于美国银行业早已放松利率管制,所以,银行不是利用新技术创新某种商业模式打利率价格战,而是把重点放在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服务成本、创造核心竞争力上来。



善于把握新科技商机


美国商业银行的许多创新并非由自己首创,如智能卡、账户整合等先是由非银行机构率先开发的,但是银行发现了其中的商机,积极介入,使之成为自己盈利产品。



科技效益呈由高走平的趋势


最早采用新技术的那些银行在短期内可能会提升营业收入,但是当其他银行开始采取类似技术之后,投资新技术的收益率开始下降,所有银行的盈利能力回归正常,科技产生的效益由高走向行业平均。为了鼓励银行不断创新,使其创新收益能够更持久,1998年,美国联邦法院判决商业方法可以申请专利。在此之前,法律仅对发明、机器或设备授予专利,而这一判决结果使率先使用新技术创造新商业模式的银行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而那些试图采用别人商业模式的银行则需要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许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