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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挖掘投资需求潜力,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完善法制,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民企投资信心。落实外商投资法、负面清单管理和竞争中性原则,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让港澳台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放心投资。把稳定制造业投资作为稳投资的重点,适当降低项目投资资本金比例。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用好技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重大技改升级工程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倾斜,强化中央财政支持。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基础设施等投资力度,加大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地方在省级负总责前提下,完善专向债券管理和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大专项债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适度下调部分领域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完善水电气路光纤及电梯等配套设施和养老托幼等生活服务设施。加快人口净流入多的大中城市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三)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技术创新是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当前制约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症结在于科研创新体制不活跃,研发效率低,基础研究占比过低,国家创新体系不完善,难以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中美经贸摩擦前景的不确定性要求我们进一步凝心聚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多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为式”创新型企业。

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强化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

要强化市场运作。要有效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以及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在创新资金运营机制和监管方式方面探索新模式。要主动运用各种新型风险投资基金、创新基金以及产业引导基金来培育和布局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企业在关键产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环节的基础和引领作用,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机制,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工程。

要推动创新和对外开放的双赢。当今全球产业价值链存在匹配的分工链体系,创新链也存在全球分工链体系,各国在不同产业累积的技术创新能力、在产业创新链的不同环节,均有着各自的核心优势和比较优势,借此机会加强与国外先进技术的合作,从中不断获得技术溢出效应。

要构建企业创新链协同体系。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布局颠覆性技术,突破“卡脖子”技术,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是必由之路。在基础研究领域,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制定国家基础研究指导战略,显著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集中突破关键基础理论;在技术创新领域,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需求为导向,发挥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优势,瞄准重点领域协同创新。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要按照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干,充分调动和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积极发展有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金融体系。要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强化监管和服务能力。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交易制度,完善科创板和注册制的相关制度。

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和探索试点农村宅基地流转改革。





(五)努力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要充分利用开放作为促改革的动力源泉,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进一步开放金融、商务服务等中高端市场,引入更多竞争,激发市场活力。要持续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基础能源、汽车、金融、教育、医疗等市场准入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要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强民事司法保护和刑事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总水平,削减进口环节成本,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扩大进出口贸易,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加快制定《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及实施细则,积极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针对外资的限制性措施。在商品、要素开放基础上,积极推进制度型开放,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制度体系。

要积极推动国际合作,拓展对外发展空间。早日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尽快达成中欧投资协定、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落实与欧盟和东盟的务实合作。积极参与推进WTO改革,尽早加入CPTPP谈判,扩大多边合作范围,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继续推进中美经贸磋商,稳定中美关系,赢得稳定发展的外部环境。

要优化国内营商环境,综合统筹“一带一路”建设节奏,防止产业过快向外转移。企业向海外转移在拉低国内经济增速的同时,带来了产业空心化风险,且加剧了同本土企业的竞争。一方面,要持续优化国内营商环境,将出口企业的“母工厂”和核心产业留在国内;另一方面,要综合统筹“一带一路”建设的节奏,防止产业过快向外转移。





(六)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一方面是我国经济长期以来的一个基本特征,另一方面也为当前形势下挖掘经济发展潜力提供了空间。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增强中国经济韧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若干重大区域性发展规划,基本完成了谋篇布局工作。应加快推进有关战略落实落地,全面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要优化要素资源和产业分工在全国的空间布局,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根据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变化的新形势,适时引导支持东部地区的部分行业和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要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雄安新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吸引更多全球创新资源集聚提前布局。稳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确保三大地区发挥“火车头”的作用,成为引领带动全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源。着力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力,优化中心城市与外围城市的关系,探索建立以城市圈、城市群为引领的经济发展新模式。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等原则,实施长江和黄河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协同全流域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要推动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构建适应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新型城乡关系。在中小城市和一般性大城市户籍政策放开之后,及时加强相关政策配套,提升市政管理水平,确保新落户人口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到位。加快乡村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在人口流出较快的乡村,率先探索“后城镇化”时期的乡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





(七)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民生持续改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改善性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