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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6 章 第八十一章叔麦

    叔麦是一个盗贼,确切说,是前兼职盗贼。

    曾经本职是农人,如今兼职农人,主职牛倌。

    叔麦做梦都没想过自己有一日自己能过上吃饱饭并且不时能吃上肉的日子。

    也因为过上了做梦都没想过的好日子,叔麦始终记得命运的转折点。

    那是亘白1115年,记不清多少个日子没下雨,地里的庄稼枯死了半数,税赋却一点都没减。

    有一支满载的商队经过,发现的村社想吃下,但商队人多,村社吃不下,便联络了周围的村社一起干。

    凑够了商队五倍的人数,本以为会手到擒来,结果却是被杀得落花流水。

    商队的护卫们比盗贼更像盗贼,比盗贼们更加兴奋的从车底下抽出了精良的刀剑。

    叔麦,那时还不叫叔麦,叫阿三,在混乱中被砍了一刀,然后被俘了,和一起被俘的同伴被绳子捆成一串带走了。

    出乎意料,商队,准确说是护卫们并未杀他们,也没将他们煮了打牙祭,而是给他们上了药,还给食物。

    食物是有代价的。

    护卫分出了一个人教他们识数识字,学会了才有饭吃,学不会就没有,学得最快的几个还会有一碗肉汤。

    汤里的肉块分量很足,有婴儿拳头大,阿三从未见过如此丰盛的肉汤。

    虽然已经很大了,但阿三和同伴们不约而同的发现,自己非常有学习的天分。

    在将商队送到目的地后护卫们便与之分手了,将俘虏们带回了一座位于山中的营寨。

    半日劳作,半日读书识字。

    匪寨的种植和外面不太一样,用的农具很好,将种子播成整齐的长条,将粪便、枯枝腐叶收集起来发酵,再埋在地里....林林总总不胜枚举,阿三都偷偷记了下来。

    如此学了两个月,在阿三认识了超过两百个常用字,先生让他挑一两个字起一个正经的名字。

    他选了麦,希望以后每天都能吃麦饭吃到饱,圆葱也不错,但没麦饭那么顶饿。

    虽然前面两个兄长都已经死了,但他仍是第三个孩子,所以叫叔麦。

    先生没学会的以后只用耕作和为营寨干活,不用再来学习,并且开始拿工钱。

    让他继续学,但只能以后去书楼借书自学别的文字,并只能用私人时间,以后他的半日学习时间不再是读书识字,而是跟着兽医学怎么照顾牛马等牲口。

    也不用劳作了,半日劳作时间跟着工匠们学习怎么做农具。

    伙食待遇比之前好了一个档次,每隔一旬就能吃一回肉,如果学得快,还能再加一餐肉。

    叔麦将肉偷偷藏了起来以后,但肉没几天就长虫了,叔麦只能吃掉,差点死掉,医者给他灌了很多水催吐才将肉和虫子都给吐出来。

    医者冲着地上的呕吐物,不难辨识出是什么。“你吃虫子也就算了,但那肉都长毛了你居然也吃。”

    叔麦忍不住看着吐出来的肉哭了。

    医者无奈的安慰道:“除非是咸肉,否则保存不了多久就会坏掉,坏了的肉很容易吃死人的。”

    叔麦哭得更厉害了。

    “你如果想让你的家人吃上肉就好好学,等你达到标准了就可以回家了。”

    叔麦惊讶的看着医者。“你们会放我走?”

    医者:“当然,不然教你这么多东西干嘛?你现在学得越多越好,以后你的家人能吃上的肉就越多。”

    叔麦学得更勤奋了。

    两个月后便学会了如何伺候牛马,学会了制作各种农具,寨子里又让他跟着护卫学习弓术,时不时进林子里转悠,就地取材设置陷阱捕猎野兽,学习辨识可以食用的野菜和草药。

    学了两个月,又学怎么挖渠灌溉田地。

    都学会后营寨表示他可以回家了,顺便给了他一个任务,或者说,一份工作。

    牛倌。

    在了解他老家的村社和人口情况后,营寨决定为那里的农人提供租牛生意。

    农忙的时候将牛租给农人,由租的农人照料,但农闲时没人租牛,得有人照顾牛,营寨决定聘用他,酬劳是一种叫铜锱的铜钱,他想换成粮食也可以。

    他接受了,然后带着营寨借他的干粮、同乡的家书和工钱跟着一支要出任务但路线大半相同的护卫一起走。

    回到家时父亲已经饿死了,只剩下母亲和七弟和十妹,另外两个弟弟和妹妹,还有更小的一个弟弟都没了。

    看到以为早就死去的他活着回来,一家人高兴得大哭了一顿,将用家里剩下的食物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

    叔麦吃完后将家书和同乡换成了粮食的工钱挨家挨户送到家,告诉他们人还活着,只是一时半会回不来,但也没有危险,有吃有喝有钱赚。

    在他用山寨给的钱找人一起帮忙将牛棚搭好时,一支北方来的贩牛商队将山寨说的三十头犍牛送了来。

    他看得咂舌不已,这支商队带的牛少说也有好几百。

    犍牛安置好后,农具需要的金属部件也被一支商队送了来。

    他教了村子里的人如何用木头制作农具的木制部分,再买了下来,和金属部分组合起来租给农人,不需要金属部件组合的纯木制农具则卖给了商队。

    也想过卖给农人,但都买不起,也怕买了后被抢走,宁愿租。

    叔麦背后是山贼,贵族和地主老爷们似乎很怕,没人来强买强卖山贼让他管理的财货。

    叔麦过上了非常规律的生活。

    农忙时将每一头牛量好腰围再租给周围的村社,农人借牛都是以村社为单位,借回去后一起照顾一起共耕,若牛有意外也一起赔偿。

    农忙结束后牛送回也要量腰围,看有没有瘦太多,如果瘦太多,说明农人用的时候因为不是自己的牛就不爱惜,下回就不租了。

    农闲时从农人的手里购买品质好的牧草喂牛,记录牛每寻的腰围变化,每隔三个月会有一名游医来检查,顺便买走农人采摘的药材、制作的木制农具,编制的草履草席、篾器等东西,用村社需要的针头线脑和咸鱼换。

    村社很喜欢游医,游医也很喜欢村人,每回在村社的几天都会在晒谷场时给村人们讲北方一个叫辛国的国家的事。

    在辛国,法律的地位是最高的,它没说一个人有罪,那么即便是大君也不能说一个人有罪。

    那里的人们每天都能吃上肉,稚童都能读书识字,以后找到一份好工作,赚很多钱。

    在辛国,读书识字的人找工作会更容易,找到的工作也会更好,听得村人们羡慕不已,遗憾自己没生在辛国。

    除了照顾牛,叔麦在白天还要带着村社的年轻人修渠引水灌溉,增加粮食产量。

    租牛的代价便是村社地里收成的一成,粮食产量增加,秋收时他能收上来的粮食也会多。

    秋收时收租子,将收上来的粮食交给山贼派来的人,并交接送来的粮种。

    山贼提供的粮种比农人自己的种子更好,还便宜,农人都很喜欢。

    平时闲暇时还要采摘野菜,给牛挤乳,牛挤的乳也是他的工作酬劳,他照着营寨时学的方法将牛乳都制成了奶皮子,一家人分着吃。

    晚上还要在村社的晒谷场教村社的人识字识数,山寨许诺过,如果村社里的人学得好,他们会雇为牛倌。

    每隔半年山寨会派人来考核,通过了就会带走去别的村社当牛倌,但考核很严格,很少有人能通过。

    二十头犍牛里有十五头是母牛,在他的照顾下,第一年有七头母牛揣了崽,牛犊生下来后是三公四母,上面给他发了一笔丰厚的奖励,然后牵走了三头成年母牛,告诉他,这一片的农人用不了这么多牛,这几牛要牵到没有牛的地方去交给那里的牛倌,让他好好照顾牛犊和剩下的牛。

    还让他写了一份交接文书,一式两份,证明牛交给了对接的人。

    他用这笔钱加上之前攒的工钱成了家,盖了更大的新房子,让牛住进更舒适的住处。

    那一年,渠修好了,灌溉和施肥让粮食产量增加,叔麦带着村人在渠里养了鱼鳖准备长大后吃。

    家家户户都有了些积蓄,封君的税官来征税时难得的脸色没那么难看。

    一个月后封君征税了。

    不肯交税的人被绞死在晒谷场,家家户户攒的积蓄都没了。

    第一个孩子的出生都不能让叔麦高兴起来。

    等了一个月,在游医来检查牛群和收货时,叔麦私下里问他,山寨能不能杀了封君,然后像管理山寨一样管理这里。

    游医用一种惊奇的眼神看着叔麦。“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山寨做得到的,不是吗?”叔麦道。“方圆百里所有的村社都直接间接的向牛倌租牛,只要你们开口,我们就能召集所有人一起造反。”

    村社的人相信牛倌,而牛倌听从山寨。

    简单的逻辑让叔麦明白山寨杀死封君的难度非常小。

    游医拒绝。“我们不会那么做。”

    叔麦怒道:“我在山寨的时候你们告诉我,你们要让天下氓隶都过上吃饱的好日子吗?可是,我们才有了一点钱,封君就加税,不论我们怎么努力劳作,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吃上饱饭。”

    游医叹了口气。“你说的是对的,但有一点你搞错了。”

    叔麦不解:“叔麦?”

    “我们的确有能力杀死这个村社所属的那位上士,但上士是一位大夫的家臣,打狗还要看主人。”

    “你们打不过大夫?”

    游医想了想,回答:“打得过。”

    “那为什么?”

    “上士是大夫的家臣,大夫是国君的家臣,国君是人王的臣子,而人王是整个人族的王。”

    “那就将人王一起杀了。”

    游医噎了一瞬。“杀不了,杀了也没用,帝国每一片土地上都有封君。”

    叔麦不明白。“那又如何?”

    游医想了想,给叔麦举了两个例子。“有两个人是邻居,他们家里都有很多的奴隶,有一天,其中一个人养的几个奴隶造反杀死了他。死者的孩子求邻居帮忙,你说邻居会放走奴隶还是处死奴隶?”

    叔麦没有奴隶,但他见过奴隶。

    大概几年前有逃奴途径这里,虽然那不是上士的奴隶,但他还是组织了人手帮忙抓捕。

    叔麦似懂非懂的看着游医。

    游医想了想,趁机推荐了叔麦一些书,都是人族第一史册《大荒纪年》里的篇章。“这些书你有的便多看看,没有的,我下回来想办法给你带,你多看看,或许就明白了。”

    离开山寨后叔麦也没停止阅读。

    山寨的那段经历让他深刻的意识到什么有文化就有肉吃,银耳哪怕回了老家,每回有人来交接东西都会托人下来时给自己捎两卷书。

    游医既然推荐,叔麦便托人捎。

    因着托人捎书的丰富经历,叔麦知道,最容易找到的是百工稼穑方面的书,其次是风土人情、游记等杂书,然后是百家学说的典籍。

    后面两种可能等个一年都等不到,叔麦做好了长久等待的心理准备,然而第二个月书便送来了。

    因为税赋增加的缘故,需要挣更多的钱,白天从早到晚都在干活,没有时间,叔麦奢侈的在夜里点了油灯,就着油灯阅读。

    游医推荐的篇章都是炎帝和青帝时代的历史,非常之生僻。

    《大荒纪年》从炎帝立国开始记载,起劲已有七八千年,如此漫长的历史,哪怕有人想将《纪年》的每一篇都给看完也得考虑一下自己有没有那么长的寿命。

    久而久之,大部分读史时都只读白帝之后两千多年的篇章,更早的篇章,有兴趣又能弄到便看看,没兴趣就算了。

    炎帝与青帝时代的记载,很多人能记得的大概就是这两位和一些比较出名的先贤的名字和一两样变成了神话传说的事迹。

    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是何种模样,先贤们的真面目如何早已不可知。

    尤其是更为久远的炎帝时代,很多人也就知道,炎帝舍子孙而传位青帝,开启了帝国延续至今的王位禅让制,被誉为选贤举能的第一佳话,以及第一蠢货。

    不乏人这么觉得的,江山社稷不予子孙予外人,脑子有坑啊。

    尤其炎帝是主动选择,而非被迫禅让,在可以自己完全做主时,几人能做出这种选择?

    时至今日,历史早已被神话所取代,而神话是王侯贵族们用来表示自己血统尊贵,谱系源远流长而打造的证据,先贤成了神人,而他们是神人的后代。

    叔麦不懂这些,他啃书也啃得相当艰难,七八千年的时光足以改变一个种族的很多字词,很多时候那个时候的字,如今都已经不用了,变成了生僻字中的生僻字。

    这种情况下,莫说读出什么来,他光是查那些不认识的陌生字是什么意思就已经生不如死了。wWω.㈤八一㈥0.CòΜ

    磕磕碰碰读了两年,一直读到亘白1120年的冬季才将书都给读完。

    史书读完的时候,牛棚里的牛已经增至三十头,有了好的农具和耕牛,农人的效率提高,不仅能忙完份地里的农活,还开垦了不少荒地。但税赋也越来越多,不时有青壮被征走,很多都没再回来,村社里剩下的青壮越来越少。

    通过山寨的人每回带来的消息,他知道,兖州越来越乱了,国与国之间,诸侯与贵族之间快成一大锅粥了。

    打仗需要粮食,需要人。

    他这里的封君还算有良心,不管是征粮还是征人都给人留了一口气。

    良心嘛?

    叔麦完全无感,他想带着村社的人离开,但他做不到,也不知道能去哪。

    去山寨的人提到过的那个很美好的北方辛国?

    叔麦不是没想过,不过在了解到自己的村社位于松水下游,松水蜿蜒近两千里,而辛国在比松水上游更北的地方后叔麦便死心了,他这辈子出的最远的门也就是被山寨给俘虏那回。

    除非山寨提供帮助,否则他什么都做不了,而山寨很早就拒绝了他。

    叔麦抑郁不已,却在暮春之月时收到了一份惊喜。

    将手里的简牍翻来覆去的看了三遍,确定自己没看花眼。

    “这上面让我带着牛去辛侯在商北的封地?”叔麦问信使。

    信使回答:“嗯,尽快出发,越快越好,走的时候尽量多带一些粮食,越多越好。”

    叔麦思考了一会儿,用笃定的语气问信使:“山寨背后的主人是辛侯?”

    信使回以沉默。

    叔麦没再追问,而是道:“我把牛都带走了,村社里的农耕怎么办?”

    “上面说你可以说服一些人跟你一起走,至于剩下的人,你可以将农具廉价买给他们。”信使回答。

    叔麦问:“辛侯在南边的封地很缺人手吗?”

    信使闻言气愤道:“王给的那块封地根本就是一片荒地。”

    叔麦哦了声。

    看来是真的很缺人手。

    叔麦又低头仔细瞅了瞅简牍。

    十税一。

    他记得,辛侯不征口赋算赋。

    既然这样,想来辛侯委任的封地管理者应该会很高兴他带着所有人去垦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