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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0 章 第九十九章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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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疑了会后黑雁还是带着一众小鬼追了上去,这里并未离开附营的巡防范围,不用担心遇到什么大危险,危险的猛兽都在刚开始时就被一扫而空加了餐,而一只獐子的肉不少,可以煮不少肉汤给大家解解馋。

    獐子跑得很快,嗖嗖的就消失中草木深处,完全不是一群肚子里没油水严重营养不良的小鬼能追上的。

    黑雁不死心的让大家分开再找找,哪怕找不到獐子,能逮到几只虫子回去加餐也是好的。

    约莫一刻时辰后黑雁找到了那只獐子,却不是活蹦乱跳的獐子,而是一只死獐子,獐子的脑袋虽未开瓢,却也血淋淋的,显然是被人用钝器砸的,这须得有很大的气力才能一下砸死一只獐子。

    黑雁没看到壮硕发达的大人,只看到了一个瘦弱的女童。

    女童正从河流里捞起一个黑雁没见过的篾器,然后倒了倒,倒出了两条肥鱼。

    她在捕鱼。

    黑雁很快就意识到了这点,但在意识到这点时他也认出了女童的身份:前些日子鹄送来的贵族中自认奴隶并非真正辛子的那个兕子。

    虽然不确定这人的身份究竟怎么回事,但附营对这些贵族一直都是很警惕的,普遍关在笼子里,唯二没关笼子里的也一直有人监视,这人是怎么出现在这的?

    黑雁下意识拔出了腰间的铜剑。

    “反应真大。”兕子颇为感慨的说。“你看我发现你来了都没跑,难道不至于说明我没恶意吗?”

    黑雁冷嗤。

    谁规定不躲不闪就是没恶意?更可能是有更大的恶意,比如灭口。

    在进角斗场之前当过几年家奴的黑雁太了解贵族的某些行为了,毕竟,不做到了解,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

    对于贵族而言,打杀奴隶不过是转身就能忘了,根本谈不上事的小事,但对于奴隶而言,生命是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尽管它从来都不属于自己。

    “你怎么会在这?”黑雁警惕的问。

    兕子示意了下鱼和獐子。“君离那家伙的肠胃太娇气了,你们提供的食物他吃了没多久便上吐下泻,我只能弄点让他吃了不会再出问题的食物。”

    虽然并非所有贵族都顿顿细粮,但上层的贵族还真的是顿顿细粮,而奴隶军提供的食物....说那是粗粮都是在夸它,浮夸的那种夸。

    目前为止抓到的贵族就在刚开始是没闹过肚子的,多吃几顿自然而然就适应了,不吃也无妨,饿死了往荒郊野外一扔,有的是毒虫猛兽善后。

    黑雁瞅着面容羸弱很难看出有什么变化,但那只獐子足以证明了这人的实际精气神。“你为何没闹肚子?”

    兕子不解:“我为何要闹肚子?”

    黑雁有些狐疑,难道这人没骗人她真不是贵族?

    虽然贵族生活奢靡,捎带着贵族的贴身奴隶也能吃上细粮,但和贵族顿顿粱肉不同,奴隶吃的粱肉都是贵族吃剩下的,普世主流观念里,一位有身份有地位的贵族最基本的礼仪便是吃东西不能急不能太快也不能全吃光,要剩下一部分,全部吃光那是下等人的表现,很容易被误会堂堂贵族竟然如此潦倒。

    因而贴身奴隶能吃到的粱肉并不多,也就一两口,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贵族绝不能只有一两名贴身奴仆,因而除非是特别得宠的,不然大部分奴隶吃的都是低劣粗粮,具体低劣程度视奴隶与主人的关系远近而定。

    这般鲜明且突然的饮食变化,奴隶军提供的食物,贵族吃了肯定肠胃吃不消,但家奴却是有一定可能肠胃消化良好。

    兕子用草绳将鱼串了起来,再将獐子甩到肩上,鱼篓丢给了黑雁。“我要回去了,看你追着这只獐子过来,一无所获也不免不美,鱼篓送你了,会用吧?”

    鱼肉太腥,在人族,会吃鱼的不是贵族便是最底层的氓庶,前者吃的很精细,也很讲究,也很鲜,一顿鱼脍需要用到的各种食材调料和器具,至少也得提前一两个月准备,便是鱼肉本身也是那种品质特别好的上品鱼,完美的发挥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神;后者吃的相当粗糙,不是生啃便是煮汤,最多放点盐,更多的是什么都不放,白水煮,味到腥得让人不是实在饿得不行很少会打鱼肉的主意。

    奴隶军,顾名思义,普遍为奴隶出身,大多数怕是吃的比底层氓庶还差,兕子估摸着他们不会嫌弃鱼的腥味重。

    鱼肉再腥也肯定比现在吃的更滋补。

    黑雁自是明白这点,因此很快就说:“我不会用这个东西。”

    兕子无语的看了眼黑雁。“我忘了,你们也不可能有机会学这个。”

    奴隶不是纯粹干苦力的就是干技术的匠奴,再或者以色侍人的床*奴,以及最血腥的,与猛兽或别的奴隶生死角斗以取悦贵族,不管是哪个,都不可能学怎么做鱼篓,怎么捕鱼。

    贵族想吃鱼,自有封地的庶农去捕,提供贵族日常所需的肉食本就是封地庶农的义务之一,一名贵族府中每年消耗的肉食至少一半是封地庶农上供,不需要用到奴隶。

    鱼篓使用起来很容易,黑雁便学会了。

    兕子见此重新拿起自己的收获离开,黑雁没拦着,虽然很怀疑对方是不是趁着这个机会跑了,但他也能看出来,这个名唤兕子的女童远没她外形所展示的那般羸弱。

    黑雁悄悄收起鱼篓,小心翼翼的尾随着。

    打是肯定打不过的,但也不能什么都不做,若对方真跑了,自己也能及时回去告诉黑臀和乔迁徙营地或是设伏。

    难说幸运还是遗憾的是兕子真的是回营地,没想跑。

    黑雁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兕子寻了个巡逻队伍的巡逻空当,将一串鱼挂在身上后轻轻一跳便跳过了比她身长还高的栅栏。

    虽然附营的防卫不如主营,但你躲避巡逻□□跳墙的动作是否太熟练了?

    总感觉军中的斥候都没你专业熟练。

    黑雁不是兕子,不用偷偷□□,光明正大的回了营地将黑臀喊了起来,告诉了他兕子的事。

    黑臀一脸狐疑,几万人的营地,本身还被监视着,谁能来去自如?都能逃出去了居然还会回来,出去只是为了弄一口吃的?太荒谬了。

    黑雁也觉得很荒谬,但这是他亲眼所见的事实,还将自己带回来的鱼篓给黑臀看,他可不会做这种东西。

    黑臀也不会,他和黑雁都是冀州的奴隶,冀州地处北方,虽非人族的起源之地,却是人族经营时间最长也最牢固的基本盘,不论是人口还是开发程度都是九州最高的一州,再加上境内虽是若干大河流经之地,但都是上游,渔业并不发达,并没有鱼篓这种东西。

    黑臀不客气的让人将乔和常仪喊了来。

    “这是鱼篓。”乔拎着鱼篓看了看,直觉告诉他自己没见过这玩意,脑海中却又想起这是什么东西,有何用途,只是,这种想起并没有配套的记忆,仿佛只是详实的解说。“河流湖泊众多的南方国家氓庶发明的一种用来捕鱼的工具,我怎么没想起这个,军中不是短缺食物吗?正好弄些鱼。”

    鱼肉腥这点小问题,乔觉得不是问题,比起吃得好这种遥远的事情,还是先解决吃饱这个问题比较重要。

    黑臀道:“可辛国不是在兖州最北方吗?听常仪子说那里比冀州还要北。”

    大荒广袤无边,山脉无数,其中最长的便是断云山脉,自西荒一路向东延伸至沃州西北边缘,几乎将大荒劈成两半。

    冀州在断云山脉的中部,兖州在东部,因着断云山脉离开西荒后便是斜斜向北的路线,兖州的北部实际上比冀州更偏北一些,但不管谁更北,渔业环境都不如河流湖泊密布的南边。

    常仪道:“鱼篓虽是南方之物,但辛氏的发迹史也是一部联姻史,她会做鱼篓很正常。”

    黑雁坦然道:“常仪子,我听不懂。”

    常仪捏了捏黑雁没什么肉的小脸:“婚姻结两姓之好,和所有人都有关,唯独和两个当事人的关系不大,你可知为何?”

    黑雁道:“奴隶没有婚姻。”

    常仪道:“婚姻是两个氏族交换部分人口的一种途径,近亲同婚容易生下残疾畸形的后代,因而不同的氏族通过婚姻交换人口,为氏族补充新鲜血液避免近亲通婚。你看兕子的面容是否觉得很奇怪,除了五官轮廓略深,她像南方人甚于北方人?还有那些贵族,容貌也多没有特别显著的地域特征?”

    黑雁懂了。“交换了人口,也将会做鱼篓的南方人换到了北方?”

    常仪颌首。

    黑雁继续道:“但是,一个贵族会做鱼篓会懂怎么用工具捕鱼?”

    贵族都是自幼习武,迫不得已时用树枝轻轻松松的扎鱼很正常,眼力和手劲都在那摆着,但制作鱼篓这样的工具捕鱼....那是下等人的活。

    常仪道:“正常情况下不会,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什么奇葩都有,难保兕子就不是这样一个奇葩。”虽然,一个会做鱼篓的贵族也谈不上多奇葩,至少她是见过一个奇葩得空前绝后的人渣贵族,跟那个人渣一比,整个贵族阶层都可以称之为好人了。

    乔看向常仪:“她不是总在你讲课的时候跑来听吗?你....不如试探一二?”

    有能力来去自如却不跑,还主动让黑雁发现,乔不认为兕子没有目的。

    只是,常仪的交际能力....乔只能说,常仪的素养很高,但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什么的,真不适合她。

    常仪极为聪慧,她的聪慧让她能够看穿任何接近者的恶意,但看穿不等于理解。

    她能将尔虞我诈的原因和方法整理出系统的理论著作,但让她亲自上阵应用,很难说会不会从贵族中随便找个总角稚童都比她更得心应手。

    所幸,常仪的聪明让她就算没法从别人嘴里套出点什么,也不用担心她被人给掏空。

    常仪不管再忙再累,每天都坚持给孩子们上课,课堂内容很丰富,从历史到天文地理医药全都有,各种典故信手捏来,很难说巫宗最博学的巫即殿之巫和常仪比起来谁更博学。

    常仪教导的内容虽丰富,但还是有主次之别的,术数是常仪教导的重点,其它学科只是搭配着让人不至于一直听术算听都厌倦的点缀。

    黑雁在被奴隶军救出来之前根本没有读书识字的资格,因而并不明白常仪的博学与教导有什么特别,兕子却能。

    常仪的博学是普通家庭培养不出来的,包括大部分贵族氏族。

    书籍是珍贵且稀少的财富,拥有者无不珍藏,不愿分享外人增添竞争对手,这也造成了帝国的一个现像,祖上是什么职业,子孙还是什么职业,世世代代。

    因而哪怕是贵族,也多是只擅长某一领域。

    常仪却是真正的全才,无所不精的那种全才。

    这需要惊人的天赋,更需要惊人的资源,想精通星相你得有星相方面的典籍和师长,想精通地理、术算医药等方面亦然。

    贵族精通某个领域不足为奇,一个氏族的资源砸下去,猪也能学会直立行走了,但要做到全才全精通....这难度比猪学会直立行走大多了。

    更令人刮目相看的是常仪教导稚童们时用的文字是改良过的,能够看出这种新文字的原形是人族的文字,但在人族文字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良,变得更加好写好记。

    兕子很难忘记学习文字时的痛苦,以及学了这么多年始终是个半文盲的事。

    从前她以为是自己不够聪明,所以学得慢,但现在她觉得不是自己不够聪明,是教自己的人太差劲。

    知识掌握在贵族手里,而贵族推崇的文字是复杂精美的,一句话形容就是:文字看着就很高贵美丽,但辨识度和书写难度也很可观。

    兕子一度怀疑这文字创造出来的目的是否就是为了美观,这么难学难写,实用性....自然是有的,但普及性....不提也罢,无怪乎这年头识字的哪怕不是贵族也是和贵族有关系的群体。

    常仪教导的文字让兕子笃定了自己曾经大逆不道的想法。

    常仪教导的文字易认易写,看那些没有基础,也没有贵族子弟那般的稚童学得多轻松。

    一堂课结束的时候黑雁看到兕子问常仪:“不知常仪子教的文字是哪里的文字?易认易写,若是推广开来一定会很方便。”

    虽然人族方国同源使用同样的文字和语言,但地缘距离在那摆着,经过几千年的时间,上层还好,因为一直有交流的关系,语言和文字始终是官方的雅言雅文,但下层的语言却是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方言,文字倒是还好,知识分子都是贵族体系的成员,也都有往来,差异性不大,但偏远之地的话,便是文字也是有些许差异的,尤其是近几百年,因而文字不够用的关系,民间自己造了不少字。

    常仪的文字和官方的雅文差异极大,但帝国这么大,难保不是有哪个方国发展出了这种差异。

    推广?

    常仪不由对兕子刮目。

    “有的是我自己改良了旧有文字,有的是我收集了氓庶自己造的文字进行对比后改良的。”常仪道。

    “有韵书吗?”兕子问。

    常仪道:“尚未。”

    “那以后会编吗?”

    “应该会。”常仪不太确定的说。

    “为何是应该?你知道吗?若有韵书,你的文字推广开来会更加容易,白帝为何将帝国整个贵族体系都给得罪了仍旧能够名垂青史,主要原因便是因为她在位时编纂了《声韵启蒙》,你若编纂一部更好的,你日后必定与她一般流芳百世。”

    常仪挑眉。“白帝是流放百世?我还以为她名声很臭呢。”

    兕子说:“她是四帝之一。”

    不论贵族体系多恨白帝,甚至白帝死后都还有人想掘墓鞭尸,但没人能否认白帝的功绩,所有人都不得不憋屈的给予她帝的尊号。

    常仪道:“你很有远见,也很天真。”

    兕子不解的看着常仪。

    常仪解释道:“文字变得更加易认易写,便意味着知识不再被贵族所垄断,而对知识的垄断被打破,贵族要凭什么来维持贵者恒贵,贱者恒贱的统治规则?”

    兕子不以为然。“枯荣有序乃是天理。”

    贵者恒贵,贱者恒贱的统治维持不下去了只能说明时代该变了,贵族该被淘汰了。

    常仪默然的看着兕子。“你很看得开。”

    兕子摇头。“我不喜欢现在这个世道。”

    常仪似是有些诧异。“哦,为何?”

    兕子说:“想不想听我讲一个故事?”

    常仪做了个手势示意尽管讲。

    “我与辛子一同长大,从她不记事时起便一直照顾她,保护她,她对我也很依赖,虽然是更多的是因为我是她身边唯一一个让她感觉不到恶意和危险的人,但相处得久了,又是唯一一个,感情极好。她两三岁时我陪她一同去穷桑国小住,在那里遇到了一个好色的贵族,但这个贵族不喜欢成熟的女人,只喜欢年幼且身材娇小的稚童,我生得很不错,被他看上了。”兕子悲愤的笑了。“他让人将我给抓了,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奴隶身份究竟有多卑贱,别人想抓就能抓,我连反抗都是有罪的。”

    常仪:“....那个贵族叫什么?”

    兕子茫然的看着常仪。“啊?”

    常仪道:“我以后若路过穷桑国,替你杀了那个混蛋。”

    兕子摆手。“不必,他没得逞,我与辛子感情好,基本形影不离,她很快便发现我失踪及时找到了我。至于那个贵族,辛子将他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儿、犹子女拢共三十五口人用皮革裹起来打成了肉泥。”wWω.㈤八一㈥0.CòΜ

    常仪:“....”够狠,斩草除根的够彻底,真正意义上的一锅烩了。

    兕子继续道:“我和她在那个时候爆发了冲突,吵了一架,吵得很厉害。”

    常仪懵逼的看着兕子。

    兕子见此,微微一笑。“很奇怪?”

    常仪点头。“是很奇怪,我不太明白你们为何能吵起来。”

    兕子笑了,笑得仿佛遇到了什么很开心的事。“不奇怪,她对我太好了,好得让我忘了自己是个奴隶,但那个贵族和辛子要处置他时所有人的反对,觉得她为了一个贱奴要杀一个贵族全家实乃丧心病狂,毫无人性,我突然就明白了,我是个奴隶,在人的眼里,我是一只两只脚走路回说话的牲畜,和人再像也不是人。哪怕我受到辛子的喜爱与维护,也不过是一只讨主人欢喜且主人身份地位很高的宠物罢了,主人可以宠爱猫狗,给猫狗好吃好喝的,但为了猫狗杀人便有悖道德人性。”

    “我问辛子,她是如何看待奴隶的,你可知她如何回答我的?”

    常仪摇头。“我不知。”

    兕子默了一瞬。“她说,奴隶与氓庶,皆猪狗不如。”

    常仪问:“你没杀了她?”

    兕子反问。“我为何要杀她,她也没说错。猪狗尚且会闹脾气,但奴隶与氓庶,不论怎样被贵族压榨都始终任劳任怨,百般忍耐,说猪狗不如没毛病。”

    常仪无言。

    逻辑上,没毛病,就是思路委实清奇了点。

    兕子继续笑说:“你可知我知道你们的消息时有多开心吗?你们的存在让我能够反驳辛子,让我能够底气充足的告诉她,我们并非猪狗不如。但这不够,我想加入你们,我希望奴隶军能够对贵族造成更大的伤害,只有让整个贵族体系痛彻心扉,让更多的奴隶意识到贵族并非无敌,让延续奴隶制的成本超过能够收获的利益,奴隶才会消失,彼时才是我真正能够做为一个人活着的日子。”

    常仪:“....”

    盗趾对每一分资源都习惯性利用最大化,包括俘虏的贵族。

    在常仪挑完了人后鹄奉命将剩下的贵族全部带往角斗场。

    角斗场最早起源于龙伯王朝时,在羽族第一王朝时一度衰落,那群长翅膀的鸟人比起格斗更喜欢比谁飞得更高,箭矢射得更远,但随着人族王朝的建立,这一活动又死灰复燃了。

    近千年,人族的角斗场比龙伯王朝时更兴盛,也更血腥。

    龙伯人的角斗场都是亲自上阵,说是角斗,实际上也是按字面意思理解,比谁更能打,但都是点到即止,据说角斗场是从龙伯人的摔跤游戏发展来的,既然是游戏,自然不会想弄出杀人的局面。

    人族,严格意义上也不算杀人。

    奴隶不是人,奴隶生死搏杀,或是奴隶与猛兽搏杀,虽然血腥,但本质上并非杀人,因为死的都不是人。

    最早的时候角斗场只是少部分贵族的追求刺激的娱乐,只是,随着黄帝横扫八荒六合,划分九州,将帝国推到鼎盛,人族的战事日渐稀少,追求刺激的人便越来越多,角斗场也越来越兴旺。

    白帝时一度萧条,那位杀伐狠辣的帝君给无聊追求刺激的贵族们带去了比角斗场更深刻的刺激——动辄灭族,白帝在位期间,被屠灭的姓氏能列出非常长的名单。

    同白帝带来的刺激比,角斗场的刺激自然索然无味,因而当白帝觉得角斗场太浪费人力,有那闲工夫不如好好开发荒芜之地而要废除角斗场时,无一反对——不排除反对的都死了。

    白帝去后,大抵是被压抑得狠了,在过了一段适应期,确定那个恐怖君王是真的被熬死了后,君侯贵族很快便固态萌发了,甚至比之前更花样百出,灵感如井喷。

    不过角斗场真正遍地开花还是现任人王继位后。

    盗趾并非第一个叛乱的奴隶,在他之前还有很多前辈,只是前辈们没他能干,一路从冀州打到了帝都,围城半年,逼得人族的帝都易子而食,折骨而炊,成功在史册之上为奴隶这一群体留下了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以叛贼的名义。

    虽然之前的前辈们没盗趾这么能干,往往很快就被镇压,每次的危害都不大,但架不住奴隶叛乱的爆发频率实在是太高。

    每次的危害都不大,但一百次,一千次乃至一万次的危害叠加起来呢?哪怕奴隶不是人,现任人王上任后也不得不认真处理起这个问题,不然帝国迟早让此起彼伏、你未唱罢我已登场的奴隶叛乱给拖垮。

    角斗场行业也是因此而迎来烈火烹油的鼎盛。

    人有品类之分,奴隶自然也有三六九等的品种之别。

    因为欠债而沦为奴隶的庶奴,只要债务还清了就可以恢复氓庶的身份,主人不能随意打杀,这是白帝时定的法,在白帝时执行得还不错。不过白帝死后差不多人亡政息,只要成了奴隶,除非主人大发慈悲,不然子子孙孙都别想再为人。但做庶奴也不是完全没好处,从事的都是比较轻松的职业,危险性,这个看遇上的是什么主人。

    比庶奴低一等的是下奴,这种奴隶的来源有两种,一为战争俘虏,一场战争过后总会有不少俘虏,俘虏中的贵族会被赎回,但非贵族,牲畜而已,繁衍得一向很快,要不了多久就能恢复,没必要浪费钱;二为人牙子手中买的,人牙子会从各地低价买入人口,或是更干脆点,从各地绑架掳掠人口,再批量卖给贵族。

    与庶奴不同的是,下奴这一品类,主人哪怕是杀着玩都不犯法,当然,杀的不是自己奴隶便得赔偿别人的财产损失,自然,关系好的话也可能不计较,不计较自然不用赔了。

    下奴一日为奴,子子孙孙永远都是奴隶,除非为主人立下大功,主人愿意赏赐一个身份。因而多是从事杂役、耕地、采矿以及修陵、角斗士等职业,旁的还好,最后两个,修陵的陵奴在陵墓修成时便是殉葬永世灭口之时,没人愿意自己修了宏伟的陵墓却因为保密不够而被盗墓,至于角斗士,每一场角斗都是一场生死搏杀,可以说,每个角斗士的手上都沾满了同类的血。

    末奴也被称为贱奴,是帝国社会最底层的存在,地位仅高于人族和其它种族的混血,来源为犯了重罪的犯人及其子孙,永世不得赦。末奴能从事的职业是有规定的,无一不是最累或最危险或最不受人待见的,比如伎人,比如采矿,比如修陵、比如角斗士。

    王的法子便是通过角斗场来缓解矛盾,奴隶在角斗场为主人获取利益,赢得场数够了便可以恢复庶人的身份——仅限于庶奴与下奴,末奴的话不得赦,但,可以改善生活条件。

    时至今日,帝国遍地开花的角斗场中人口占据比例最多的便是角斗士。

    最开始时角斗场里最多的是庶奴和下奴,但庶奴和下奴是可以恢复庶人身份的,于主人而言不划算,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工具,明明还能继续赚取,却不再是为自己赚取了,太亏了,不似末奴,只要还活着就永远都是自己的赚钱工具。

    鉴于此,只要能带来足够的利益,主人一般会答应末奴除脱奴籍以外的任何事情,以此让末奴能够拼尽全力为自己赚钱。

    盗趾能读书也是因此,为了犒赏为自己赚取了大量钱财的奴隶,主人满足了他想读书的心愿。

    王的这一政策起到了很不错的作用,帝国的奴隶叛乱频率总算是降了下来,数十年过去,规模空前的盗趾之乱来了。

    能如盗趾一般在角斗士职业中做到顶尖的很少,而能够做到顶尖的往往会被贵族看中那份实力而被收为死士,这也是大部分出色角斗士的结局,得贵族庇佑,可以过上更好的日子,不用天天搏杀娱乐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