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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8 章 第四章修

    一觉睡去不再醒来是一种幸福,不论是在什么时代皆如此,在蛮荒的震旦纪末期,这样的死法更是万中无一的幸福。

    姝在入睡前是如此觉得的,就是有点放不下华歆,总觉得华歆这些年有时会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奇异感觉,令人不安。

    但她就要死了,即便放不下也无可奈何。

    重新睁眼时姝怔了下,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失望,高兴还活着,失望于还活着。

    看着身体日益衰败,吃饭喝水都难受,死亡的阴影一点一点的笼罩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

    躺了一会后姝感觉不对劲,自己的身体早已衰败得不行,不仅下不了床,躺着也很难受,但醒来已有一会,却没感觉难受。

    感觉....身体很久没感觉这么轻松了,姝诧异的试图坐起来,这些日子没人扶着根本起不来,但这会儿却自己挣扎着坐了起来。

    尽管身体还是很虚弱,但能够感觉到身体里的生机正在恢复。

    自己不用死了?

    姝忍不住露出了笑容,能活着,谁愿意死?

    “你醒了。”

    姝扭头,发现华歆端着一碗东西从门外走入。

    “医术有进步。”姝对华歆夸赞道。“我感觉身体舒爽了许多,正在恢复,还能再活二十岁。”

    华歆的神色有些许心虚。“恢复了就好,喝点汤。”

    姝抬手准备接过碗,手一伸出便愣了下,手上的皮肤有许多的死皮。“我手怎么了?”

    “死皮而已,一会撕掉就好。”华歆面不改色的回答。

    人的皮肤都有死皮,但这也有点太严重了,但看华歆的模样也不像是什么大问题,姝便没再细究,接过陶碗。“这是什么?”

    “汤啊,很滋补的。”

    姝嘴角抽了抽。“我眼不瞎。”

    这汤清亮得堪比清水,就是颜色和清水不太一样,感觉,不,它分明就是剩下的汤汁。

    “大病初愈,饮食宜清淡。”华歆一本正经回答。

    “你喝汤能饱?”

    华歆不假思索的回答:“能。”

    “我最近哪里有得罪你?”

    “你没得罪我,真的是为你的身体。”

    姝仔细回忆了下,实在自己最近哪里得罪了华歆,只能暂且相信这个回答,端着汤汁饮用,汤汁的味道非常的寡淡,有着淡淡的莲香,但食物最重要的是味觉不是嗅觉,姝喝了一口就不想喝第二口。“什么味?好淡。”

    “是玉雪莲汤。”华歆道。“味道难免有点淡,重要的是滋补。”

    准备放碗的姝继续喝了起来,将一碗汤用得涓滴不剩。

    很神奇,姝记得自己快一天没进食了,三天里吃的东西少之又少,却一点都不觉得饿,如果不是精力还没恢复到正常时候,姝都要怀疑自己并未重病。

    将莲汤用完,姝缓了缓精神,然后问华歆:“你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啊?”华歆茫然的看着姝。

    “你很心虚,你以前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后面对我就会很心虚。”姝道。

    “我不是,我没有,你想多了。”

    “我不是想出来的,我是从你眼睛里看出来的。”

    “是你眼花了。”

    “那你眼神飘什么?”

    华歆控制自己的眼神真诚的直视姝。“不论如何你都活下来了不是吗?”

    姝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你做了什么?”

    “活下来总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你付出了什么?”

    “代价不是我付出。”华歆遗憾道,如果可以自己支付代价,她也不想让姝支付代价。“反正,你过段时间就明白了,希望你到时候不会恨我。”

    “我不会恨你。”姝笑道。“不论你做什么我都明白你是为了我好。”

    华歆没吭声。

    打脸有的时候来得很快,都没等过段时间,只到第二天。

    姝在喝完汤后询问华歆人族的安置情况,确认一切顺利后便放下了心,精神松弛了下,身体也开始犯困,华歆遂离开让她好好休息。

    一觉睡得很沉,姝已经很多年没睡得这么沉了。

    睡眠是人体修复损伤恢复精神的一种方式,睡得沉的结果便是精神恢复得很好,姝开始处理身上的死皮。

    处理死皮姝很擅长,几百年来她的手足上起过无数水泡,虽然水泡挑破愈合后会生茧,但茧也有磨没的时候,又会长水泡,反反复复。加之人族懂医的人不多,不论是她还是华歆都经常给族民看病处理伤患,不管是给自己还是给别人处理死皮都很有经验。

    然而,越是处理死皮姝越感觉不对劲,死皮的范围太大,她不是没见过人脱皮,但都是裸露在外的皮肤脱皮,或是水泡脱落,或是太阳晒的,但她如今的死皮是遍布全身,堪比蛇蜕。

    死皮剥掉后姝发现真的赶上蛇蜕了,死皮之下的皮肤太新鲜。

    她已经三百多岁,尽管因为长生种血统之故她的寿命比正常的燧人要长,但燧人幸存者中最年轻的虞都老死多年,她的寿命如今差不多了。

    她的皮肤虽未至鸡皮的程度,但脸上有了皱纹,肌肉也开始萎缩松弛,但如今,姝在自己的脸上摸不到皱纹,肌肉虽然没恢复,但皮与肉都非常紧致,这不是一个暮年之人该有的状态,这是年轻人的身体状态。

    再想想自己这两天只用了两碗汤却一点都不饿的不合理情况。

    “燧人华歆!”

    那一天整个人族都看到大病初愈的姝拿着荆条生龙活虎的追着华歆在整个聚居地跑了五圈。

    超过十万人的聚居地因为刚刚安定下来而要什么没什么,独面积广大,五圈跑下来,华歆仍旧体力充沛呼吸绵长,姝却是喘得肺都快炸了。

    “...呼呼...你别跑....呼呼....你停、停下来....呼呼....我保证不打你.....呼呼....”

    华歆始终与姝保持着一丈的安全距离。“心平气和,你看你现在多健康,前段时间还躺床上下不来,如今又健康又年轻,多棒啊。”

    “既然那么棒,你当年用了长生药后为何生不如死?”

    “人各有所好。”华歆道。“吾之剧毒,汝之蜂蜜。”

    姝回以呵呵。“你过来。”

    华歆迟疑了片刻,觉得这么闹下去也不是个事,手头上暂时没事的人族如今都在围观她俩,遂慢吞吞的挪至姝面前。

    姝抬起荆条抽在华歆身上,连衣服都没破,连爬都不会的幼崽挠人都比这荆条有力。

    华歆叹道:“你要不回去休息会,恢复气力了再打我?”

    姝随手将荆条扔掉。“算了,我也没那么怪你。”

    凭心而论,明白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时是真的很气,但二十里的追逐下来,追得快断气,脑子却冷静了下来。

    华歆能炼制长生药是公开的秘密。

    历任大巫祭死得一个比一个早,只华歆活蹦乱跳的活到了如今,寿命比自己这个混血燧人支族都要长,根本不正常。

    但这些年华歆一直没给任何人用此药,不是有副作用就是药很难炼。

    姝这一脉寿命长,知道的也多一些,长生药的问题是两者兼有,药材很难凑齐又有副作用。

    早不用晚不用,何以这会儿用?

    姝用膝盖都能想到为什么。

    易地而处,若快死的时候是华歆,自己会做什么....好吧,突然没那么气了。

    “姝宽宏大量,海纳百川....”

    “不过再有这种涉及我的事,你必须先和我商量,不能问都不问就擅作主张。”

    我要是问了你,你会吃药吗?华歆很想这么问,但皮不痒,这问题也就咽回了肚子里。“一定,我发誓。”

    对于原始人而言发誓是一件很真诚的事,但鉴于发誓的人是华歆这个对鬼神毫无敬畏之心的人,姝对这话的信任度无限接近零,但人生难得糊涂。“行了,背我回去吧,我没力气了。”

    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就追着华歆跑了二十里路,身体是真的没力气了。

    华歆背对着姝半蹲下。“上来吧。”

    ***

    众神话生物皆神情复杂,觉得姝脾气太好了吧,考虑一下这俩人过于特殊的经历,虽是意料之外,却又觉得是情理之中。

    獙君道:“她很爱你。”

    华歆点头。“我也很爱她。”

    獙君想了想,无法反驳,姝虽然不如人族重要,但那不代表她在华歆的生命中就不重要了,只是不是第一罢了,考虑到姝的死是自愿牺牲,大概率华歆在她心里也是第二。

    排在第二的爱那也是爱,坚持排在第一的才是爱那叫矫情,想要别人排在第一的爱,也得先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配不配那样的爱。

    而华歆与姝之间毫无疑问都对得住这份感情。

    獙君问:“后来呢?”

    “后来啊。”华歆神情复杂。“你们应该看出来了,我还是人。”

    獙君点头。“说起来你是怎么做到的?”

    服下神血千年,早就应该变成神话生物了。

    华歆道:“可能是因为我服食过长生药与不死药,也可能是因为我太抗拒成为神话生物,一直反抗那个意志,所以我的身上的变化一直都很缓慢。我与它,僵持已有千载,尽管我一直都保持正常,但有时也会表现出一些异样。”

    獙君懂了。“她发现了。”

    华歆与姝之间太了解了,哪怕有秘密也无法长久隐瞒。

    华歆点头。“她从我嘴里挖出了怎么回事,之后一直搜寻古籍想要找到些线索,试图寻找出让我一直保持正常的法子,在人族一直找不到头绪后她去了趟云梦城。”

    华歆从衣服里掏出一根金色的骨头。“这是她从云梦城带回来的东西,一直戴着它,那个意志消停了不少,延缓了我身上改变的速度。”

    “延缓,也就是说你还是会变成神话生物。”獙君惋惜道。

    “能延缓就很不错了。”华歆道。

    “很感人的友情。”蜚道,虽然这个友情有点特殊,正常人的感情观中友情往往排在亲情与爱情之后的第三名,第一名与第二名的排位因人而异,但在华歆这里,友情是毫无争议的第一,至少与姝之间是如此。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下一个谁来?”华歆问。

    獙君道:“我来,我要讲的故事发生在,我也记不清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反正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我们脚下的大地还没四分五裂,那个时候的文明阶段,比现在还要落后一些。有个地方,终年潮湿多雨,经常发大水,人们常年为水患所苦,沦为鱼鳖之食。不论祭司巫祝如何祈神,神都无动于衷,水患仍旧不止。”

    华歆嗤道:“有那求神的功夫不如修渠排水。”

    獙君道:“我说了,那时候的文明比如今还要落后一些,你能想到自力更生是因为没有神回应你与你的祖先,所以你们学会了自力更生。而那个文明,在神一直都没有回应,决定想别的办法时,神出现了。”

    华歆惊呆了,众人亦是侧目。

    “神指引祭司,只要祭司找到一样东西便将拥有改变自然的力量,水患自然消除。祭司历经了很多的磨难,终于得到了那样东西,拥有了改变自然的力量。”

    用两根木条夹狗肉吃的华歆感觉这番描述有种强烈的既视感,“水患消除了?”

    獙君点头。“祭司的家乡从泽国变成了万里赤地。”

    华歆顿时了然那位指印祭祀的神是哪位,想说节哀,但考虑到对方是獙君,这样的强者不需要同情,但这个话题深入下去又怕刺激到獙君,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獙君迅速收拾好表情。“下一个谁?”

    飞廉道:“我来吧,有一个小贼,贼就是偷别人东西维持生计的人,小贼无父无母,自小在街头摸爬滚打,行乞行窃而活,整日浑浑噩噩。若无意外,小贼的结局应该是在哪一天因为行窃被抓住,被人砍去双手而亡,也可能是别的因素,反正会在人们会在下水沟发现他的尸体。但有一天他偷了一个外来者,从外来者身上偷到了一个包裹,包裹里有一枚似血液似琥珀的半凝固物,美轮美奂。”

    华歆道:“你的描述怎么感觉像在描述神血?”

    “那就是神血。”飞廉道。“小贼觉得它应该很值钱,便截了下来没有上交,但第二天时他找遍全身也没找到那枚凝固物。在他睡觉时那枚凝固物融入了他的身体里,悄无声息的改变着他的身体,他的身体越来越强健,头脑越来越聪明,身体不论受了多重的伤也不会死,伤口会以不可思异的速度愈合。”

    “然后,小贼被当成了怪物抓了起来,普通人自然是打不过他的,但军队能。他的身体太特殊了,引起了权贵的好奇,权贵渴望这样的身体,渴望长生不死,于是小贼变成了权贵研究长生不死的珍兽。”

    “有点惨。”华歆干巴巴道,虽然神血是个天坑,但那些权贵显然不知道,如果知道....考虑到人的劣根性,多半也不会当回事。

    飞廉嘴角微微翘起:“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华歆来了点兴趣,有转折啊?

    “年幼的王女意外见到了小贼,偷偷将小贼给放了,给了小贼一笔钱,让小贼远离人群隐居。”飞廉道。“小贼从未体会过那样的温暖,一直不能忘怀,因而一直关注王女的消息,后来得知王女的国家亡了,王女侥幸逃出矢志复国。”

    之后的故事很好猜,至少被无数季文明的文学洗礼过的一众神话生物已能猜到结尾,但还是原始人的土鳖华歆不是,听得津津有味的。

    小贼加入了王女复国的军队,尽管在看到王女时小贼便发现王女已经变了,她的眼神不再像数百年前般温暖纯澈,而是变成了权力的怪物,但小贼仍旧选择跟随王女南征北战,守护她,历经大小战争数百场,最终帮助王女复了国。

    功高震主不是好事,加冕为王的王女看小贼的眼神产生了变化。

    一次饮宴时王女佯装喝多了的问小贼,将军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想要报答将军多年的相助。

    獙君一边吃狗肉一边道:“这是准备杀人了吧?”

    飞廉道:“有杀人之心,但没下定决心。小贼趁机与她说起了多年前的事,告诉她,如果她想杀他,可以直接开口的,不需要那么麻烦,说完便拿起了王女为自己准备的毒酒。”

    华歆觉得飞廉对没下定决心的理解有点问题,毒酒都给你准备好了,居然还没下定决心,是不是要把毒酒灌你嘴里才叫下定决心?不过话说回来,毒酒毒得死飞廉吗?

    飞廉无视众人的表情继续道:“王女确实没完全下定决心,她最终打翻了毒酒,决定换个方式解除隐患。”

    华歆好奇的问:“什么方式?”

    “她决定与小贼结婚,然后将小贼软禁在后宫,待到完全收回了对兵权的控制后再放小贼离开。”飞廉道。

    华歆不是很理解这种行为的逻辑,但考虑到所处时代不同,鬼知道那个时代是什么三观逻辑,说不定那个时代就成呢。“小贼应该不想走吧?可即便他不走,普通人与神话生物的寿命差距也很大。”

    总觉得不会有好结局。

    飞廉点头:“小贼的确不想走,发现王女没有完全变,他想一直守护王女,婚礼的那一天是小贼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顿了顿,飞廉继续道。“也是最悲哀的日子,在那一天小贼体内的神血完全与他的身体融合,他变成了神话生物,并在那一天失控。”

    华歆只能道:“....真巧。”神话生物失控她还没经历过,但多少能猜到会发生什么。

    飞廉道:“不是巧合,当年被他行窃的外来者是负责历法的官吏,王女与小贼都很信任他,让他负责挑选结婚的吉日,小贼变成神话生物与体内意志争斗时祂也出了手。”

    既视感有点强,华歆思考了一瞬:“修?”

    飞廉点头。

    华歆看飞廉的眼神染上了同情,同是难友呀,忍不住与飞廉对饮了两碗难友酒。

    难友酒喝完后讲新故事的是商羊。

    “故事该从哪里讲起呢,先从一个君王说起,这个君王,他建立了非常辽阔的帝国,无敌于大陆,但他仍不满足,凡人终有一死,他渴望长生不死,永远统治自己的帝国,因而寻求长生不死药,他也如愿了。”

    华歆惊讶。“以前就有人炼制出了不死药?”

    商羊摇头。“不是你炼制的那种药,有人向君王献上了名为不死药实为神血的东西。”

    华歆道:“祂也失控了?”

    “那倒没有。”商羊道。“君王长生不死以后一直维持着理智,至少在统治帝国期间祂都没失控理智。但得到长生不死后君王又有了新的追求,谁的人生没有遗憾?祂想要弥补曾经的遗憾,但故人已逝,遗憾无法弥补,祂便寻求起死回生之法。”

    “欲壑难填。”华歆道。

    商羊点头。“是啊,欲壑难填,不过这也不是最严重的问题,最严重的身体是祂拥有强大到无敌的力量,祂觉得自己与臣民不是一个物种,并且随着活得越来越久,祂越来越不理解普通人的需求,也可能是猜得到,但不在意。自诩为神的君王认为万民天生就应该服侍自己,以自己的意志为使命,不需要有自我,祂是人间正道,人间中心,全世界就应该围着祂转。这样的君王本该被推翻,但祂是神话生物,结局便是起义被镇压。时光如流水,文明缓慢很发展,但在万载之后仍旧积累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创造出了一种非常可怕的武器,能将大地清洗的武器。发现武器的威力后,起义死灰复燃,在始终奈何不了暴君后起义军决定与暴君同归于尽,无数的蘑菇蛋扔在了暴君的头上。”

    华歆期待的问:“暴君死了吗?”

    “没有,那一季文明在铺天盖地的蘑菇蛋中灰飞烟灭,暴君,安然无恙。”

    “真遗憾。”华歆叹道。

    “但暴君后来后悔了。”商羊继续道。“变成了没有臣民的君王,暴君很快厌倦了无尽的生命,祂不想永生了,祂想死,但神话生物怎么也死不掉。这时候曾经献给祂神药的方士为祂提供了一个法子,找一个人吃掉自己,或许能通过这种方式将神血过给另一个人,籍此摆脱永生。但寻常人食了神话生物的血会很快死去,根本完成这个过程,暴君遂决定自己培养一个足够强大的强者。祂务色了很多种子,从种子还很小时就开始培养种子,再屠戮了种子出生与成长的城邑,再指引种子们自相残杀变得更强,在仇恨的驱使下,不断挖掘自己的潜力。最终种子只剩下了一个,种子发现了真正的主使者是暴君,开始向暴君复仇,但无论如何也杀不掉暴君,遂决定尝试吃掉暴君。”

    华歆道:“那不就如暴君所愿了?确定这是报仇而非报恩?”

    所谓报仇,不应该是怎么让仇人痛怎么来吗?仇人不让干的事一定要干,仇人让干的一定不干。

    “种子一开始并不知道,后来....”商羊看向寻。“遇到了祂,祂告诉了种子真相。”

    寻惋惜道:“但还是迟了一步,你那个时候已经在吃了。”

    “也没那么迟。”商羊笑道。“种子变成了神话生物,但暴君也没死,暴君的灵魂被封入了种子的身体里,因为都是神血的主人,两个灵魂也因此都得到了神话生物躯体的控制权。”

    华歆恍然,这就是你偶尔精神/分裂的病因?

    即便如此这故事也太重口了,华歆狗肉都吃不下了,啃了好几个果子消去嘴里的肉味才好点,看向蜚与寻。“你俩谁先?”

    蜚问:“可以讲别人的故事吗?”

    华歆道:“随便,只要是真实的,足够动人就行。”

    蜚颔首表示明白。“我要讲的故事与瘟疫有关。”

    华歆以为蜚会讲一个在祂带来的大疫中展现人性光辉的故事,但蜚很快就让她明白自己猜错了一半。

    故事发生在一个叫流洲的地方,有个地方发生了大疫,一位游医正好路过,便留了下来救人,但疫病要那么好治就不会人人闻之色变了,因为游医努力了很久也拿疫病没辙,直到一次意外。

    游医切药材的时候不小心伤了手,血液滴在了药材上,因为药材有限,不能浪费,只是几滴血,也不会影响药效,游医就没处理血液。

    沾血的药材煎成药给一名病人吃了,病人的疫病好了。

    这一案例给了其它等死的病人求生的信心,也给了游医信心,游医将同样的方子给别的患者用了,但都没好,游医忍不住寻找双方的不同,想要找出真正治病的药方。

    不断的排除差异后只剩下一个:游医的血。

    尽管不科学,但游医还是往一个病人的药力滴了两滴血做实验。

    病人好了,游医心情很复杂。

    那是上万病人,不是几个几十个。

    游医决定再努力一把,如果能找到别的方子就皆大欢喜,实在找不到别的办法再来考虑血方。

    没等游医想到别的法子,一名唤修的少年出现在疫区,告诉病患们,游医之血可治百病。

    人性能有多自私呢?

    病患们齐齐跪在游医面前求一滴血。

    “一滴血而已,要不了命。”蜚嗤道。“一滴血当然死不了,但上万个病患,只要给了一个人,剩下的人能不给?上万滴血,大象也得变象干。”

    华歆道:“但如果不给,病患会围攻游医,将祂抓起来放血吧?”

    生存是万物的第一本能,凌驾于一切之上,杀人能活,为什么杀?抢劫行窃能活下去,为什么不抢不偷?这是众生与生俱来的天性,道德与法律皆拿它没辙。

    法律最大的惩罚不过一死,但当人犯罪只是为了活下去,不犯罪会死,为了威慑所有人不要犯法而诞生的法律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毕竟指望一个人在犯罪会死但也有渺茫的希望不死,不犯罪一定死时不犯罪,仍旧保持高尚的道德,只能说白日梦都不会有这么荒诞的内容。

    道德法律与人性之间是前者为后者服务,可不是后者为前者服务。

    蜚道:“会,但他们打不过游医,游医是半神话生物。”

    华歆也不意外,凡人的血就是血,不可能起到入药的用途。“我也是半神话生物,但我的血怎么没那么神奇?”

    “常仪是特别的。”蜚道。“祂的躯体并非自然孕育,而是以神力雕琢,为了能够长久使用,创造躯壳时注入了庞大的生命能量,救人的不是血,是血液中蕴含的不属于凡人的生命能量。”

    “谁这么厉害?”华歆大惊。

    “不知道。”蜚道。

    常仪的诞生是离奇的,打破了所有物种必须有父体或母体的常识,谁也解释不清楚祂究竟怎么回事,修或许知道些东西,但没法沟通。

    华歆:“不管怎样都挺神奇的,然后呢?祂脱身了吗?”

    蜚沉默了一息。“没有,祂没走。”

    华歆惊讶:“只要出手救一个人,剩下的就都得救,那可是上万病人。”

    蜚点头。“所以放完血之后祂的寿命就没多久了。”

    华歆错愕不已。“祂与那些病患有什么渊源吗?”

    “没有。”蜚道。“我问过祂,祂说,如果不救人,祂虽然还能活很久,但祂的心会在余生里难过,祂不想被任何烦恼纠缠,活着就要自由自在的活,只要心中不背上包袱,不论付出什么代价都是值得的。”

    华歆惊叹。“这是自由到神的境界呀。”

    尽管无法理解常仪的逻辑,但华歆没法不佩服。

    “傻到神的境界,旁人的死活与祂何干?要祂多管闲事?”蜚嗤道。

    獙君道:“她要不是这么个人就不会看你可怜收你为徒。”

    蜚讥道:“我宁愿她是一个见死不救的人。”

    寻道:“可你们会有交集就是因为她是那样一个人,不然你们根本不会有交集。正因为她是那样一个人,你们才会有交集,你才会执迷至今。”

    蜚噎住。

    华歆道:“听不太懂。”

    寻解释道:“你愿做一个人过河拆的桥,踏脚的尸骨,但一个人若有魅力到能让另一个人愿为其如此付出且甘之如饴,那这人必定是一个拒绝接受这种付出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太少了,千万人中未必有一个,故千万人见之,千万人难忘。若这人能接受,不过一凡人尔,即是随处可见的凡人,自是千万人见之皆忘。”

    华歆思考了须臾,总结:“物以稀为贵。”

    寻点头。“可以这么理解。”

    蜚对寻道:“可惜你没到那个境界,修对你做不到放下一切。”

    寻面不改色的回答:“当然,我是一凡人,即为凡人,自然只能得到凡人的爱。”

    “若你做到了,你的族群应该不会亡了。”蜚道。

    寻抬眸。“你是恋爱脑也不要当所有人都是恋爱脑,将整个族群的生死交给一份爱情来决定,再相爱的恋人也会在相处中有无数次想要掐死对方的冲动,不稳定因素何其多。更别提爱情中为了让对方高兴而哄人那是情趣,若要为了达成别的目的小心翼翼的哄人,不论怎样真挚的爱也会变质,变质的爱能维持多久?既然迟早要掰,有什么理由不提前下手?”

    讶异于修与寻之间居然是旧情人关系的华歆道:“可修还活着呀。”

    “我失败了。”寻阴着脸道。

    华歆想了想,道:“继续努力,活着就还有希望。”

    寻点头。“嗯。”

    华歆想了想,好奇的问:“我能问一下,你怎么会爱上祂?被骗了?”

    那也不对啊,虽然修很擅长骗人,喜欢在取得别人信任后把人推进深渊,但华歆没见祂玩弄过别人感情。

    华歆记得很清楚,自己当年见修貌美如花想睡美少年,却惨遭美少年义正言辞的拒绝:自己有心爱的女人了,看别的雌性都没兴趣。

    寻摇头。“我与祂相遇是意外,祂没骗我,你要问我为何会爱上祂,爱谁不爱谁从来都不由人自己选择。”ωww.五⑧①б0.℃ōΜ

    “那你现在还爱祂吗?”华歆问,若旧情难忘,那她就得思考一下寻值不值得信任。

    “爱。”寻回答。

    华歆愣住。“你的族群不是祂毁灭了吗?”

    寻道:“我爱他与我恨他,想要将其寝皮食肉并不冲突。”

    华歆:“....啊?”

    寻解释道:“我曾经思考过,若我是祂,我会做什么,然后我就理解了祂的所作所为。”

    “但你还是想恨祂想杀祂。”

    寻点头。“每多理解祂一分我对他的恨便会少一分,杀心则重一分。”

    华歆愣了下,莫名的理解了寻。“理解并不等于支持。”

    寻点头:“我越理解祂就越明白祂的危害。”

    华歆懂了。“你的自我认知挺强的。”

    判断能力不够强,理解一个作恶的人,理解一件恶行,理解到最后势必会被同化,认同起恶人与恶行的逻辑。

    好比燧人族灭的事,如果去代入羽族,去理解羽族。

    燧人是弱者,弱者冒犯强者的利益,强者一巴掌拍死它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不然要放任燧人损害羽族的利益?

    代入到最后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羽族灭燧人是天经地义的。

    理解得越深,越认同弱者有罪论,却忘了一件事:自己在强弱分类中属于哪一档。

    自我认知足够强大的人有着自己的一套判断能力,越理解越代入就越反对。

    修是否与生俱来的魔鬼重要吗?重要,也不重要。重要是因为知道为什么可以预防下一个案例,不重要是因为祂与众生已无法共存,管祂有什么苦衷都必须死。

    试探的在修这个话题上闲扯了会,华歆完全确定了一件事,在座诸位全是修的受害者,不是自己深受其害就是有重要的人深受其害。

    这世上的神话生物也就这么几个,全都与修仇深似海,华歆也佩服修。

    不是每个人都能倒霉的得到神血,成为神话生物的概率太低,想要每个神话生物都与自己有仇,只能提高基数,只要仇家足够多,不论仇家变成神话生物的概率有多低都能达成所有神话生物都与自己有仇的不世成就。

    感觉诸人在聊了会修后心情格外的糟心,华歆遂将话题拉了回来,让寻讲故事,还差一个故事呢。

    “我就讲关于古妖王朝时的故事吧。”

    “古妖王朝?我怎么没听说过?”华歆好奇的问。

    “你没听说过很正常,这个王朝比龙伯王朝更久远,在蛮荒纪的中后期就灭亡了。”

    华歆哦了声,那是够久的。

    “那个时候我在朝歌,就是古妖王朝的都城,大概在现在的....”寻一只屋里挂的巨大舆图,漓水与云水之间,昆吾山脉之中。“那。”

    华歆看了眼寻指的位置,讶异:“那么南?都城如何营建起来的?”南方可是能热死人的,营建一座城邑需要大量的人手,在那么南的地方筑城,也不怕城还没修好人就先热死了。

    寻解释道:“那个时候气候与现在不一样,那会儿冰期的尾巴还在横扫八荒六合,我们如今所处的地方是莽莽雪原,南方却是温暖宜人,因而当时大部分的智慧生物主要在南方生活。对了,我说的冰期不是你这些年经历的小打小闹。我说的冰期是指那种全球大幅度变冷,在温带、寒带及高山区广泛形成大面积的冰盖和山岳冰川的冰期。这期间又由于水分由海洋向冰盖区转移,陆地上的冰盖不断扩大增厚,海平面亦大幅度下降。跟这种比起来,你所经历的冷期不过是普通的降温。”

    华歆道:“你口中的普通降温让每个族群都生不如死。”

    “未来还有更冷的冰期在等待,只要你们活得够长。”寻道。

    “听起来未来真的很黯淡。”华歆感慨了句,旋即道:“你继续讲故事吧。”

    寻讶异。

    华歆解释道:“不论未来怎样我都不可能因为未来会有更麻烦的灾难就放弃挣扎,既如此,知道前途黯淡也无意义。”

    寻赞赏道:“这种精神很好,以最昂扬的姿态迎接灾难才不会被灾难击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