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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2 章 第二十一章濁山姮

    1183年孟春上旬,兖州牧虞薨,丧讯八百里加急送至帝都,辛筝大恸,不顾阻拦带着几个禁卫乘着这些年驯养的黄鸟去兖州参加葬礼。

    刚刚上任相位的濁山姮:“....”我应该感激你信任我还是找个法子弄死你个不听劝的?人王就带着那么几个人出门,就那么不怕刺客吗?历史上雄才大略却死于刺客的君王、权臣一抓一大把,你不读史书的吗?

    万幸的是辛筝很快就平安回来了,濁山姮所有的念头都只停留于脑海中。

    自兖州归来辛筝第一件事便是下令举国降半旗为虞的逝去哀悼。

    无病忍不住问濁山姮:“这像不像国丧?”

    她记得濁山姮跟自己说过,辛筝因为废分封的缘故无法以礼乐凝聚人心,因为礼乐与分封捆绑得太厉害,甚至前者就是后者的基石,便换了个方向:图腾。

    没有比薪火旗更能代表人族的图腾,虽然最初是燧人的图腾,但炎帝用它用了几千年,青帝继承王位后沿用了炎帝的薪火旗,以此向天下人虽然自己不姓风,虽然自己继承了炎帝的王位,但自己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后来的人王或出于政治或出于类似的心理,也继续沿用,后来这面旗帜便与人王玺一般成了王权正统的象征。

    曾经很珍贵的薪火旗生生被辛筝插遍了她治下所有的疆域,每个人族的城邑城头上要悬挂薪火旗,让城中每一个人族与往来的商旅都能看到;每一座官署的门口也要挂薪火旗,代表官署中的官吏们都是人族的官吏;幼崽读书的官序也要有薪火旗,还让幼崽每天升旗对薪火旗行礼,幼崽懂不懂不重要,不管是谁在懂事前天天被灌输一种观念,长大后就不可能再摆脱这种观念;甚至连神庙都被她逼着插上了薪火旗,不插薪火旗的神庙不合法,是淫祀淫庙,但王权的薪火旗插在神权的神庙中间也没法说它不荒诞。

    帝都台城更是处处薪火旗,不管走到哪里,往哪个方向看都能看到一面乃至多面薪火旗,满目的赤与玄,搞得一些官吏审美疲劳,拒绝穿两种颜色的衣服。

    为一个人降下所有薪火旗,无病感觉跟以前的国丧很像,就是没国丧那么折腾人,连别人婚丧嫁娶宴饮穿什么都要管。

    国丧二十七个月,全国禁婚丧嫁娶宴饮,连衣服都不能穿鲜艳的,只能穿素净的服饰很像,

    濁山姮道:“不是像,这就是国丧,新的国丧。”

    国丧很折腾人,但这东西诞生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折腾人,一半是为了证明人与人不同,另一半就是告诉所有人,国家换国君了。当图腾王旗代替礼乐血统,降旗无疑代替国丧起到了告诉所有人发生了大事的功能。

    无病道:“书上不是说只有王死了才能帝国国丧吗?”

    诸侯死了也会国丧,但国丧仅限于本国,出了本国,该载歌载舞还载歌载舞。便是王们,也不是所有王死了都能享受到国丧待遇,被废的王死了就死了,国丧没有,在位时干得天怒人怨的也没有,比如幽缪王,死后世人就差在他尸体前载歌载舞。

    濁山姮只能回答:“王与虞感情甚笃,臣子中她相对最信任的便是虞。”

    无病道:“有多要好?”

    濁山姮想了想,举了个例子。“白帝继位前与继位后头两载,她与飞廉有多要好,王与虞便有多要好。”

    无病觉得这个例子哪里怪怪的,回忆了下,确定不是自己的错觉,是这个例子有问题。“我记得你读白帝本纪时跟我说过,白帝族了飞廉三族。”

    “那是后来的事,在分道扬镳之前他们是过命的知己,能用身体为对方挡箭,托付后背那种。”濁山姮道。“王与虞之间亦然,如飞廉扶持白帝继位,王能坐上王位,虞亦功不可没。而比白帝与飞廉圆满的是,王与虞之间有始有终,没有半道分道扬镳,更没有闹到族三族的地步,始终君臣相得。不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能够有始有终的感情太少了。”

    虽然辛筝为臣子国丧的行为前无古人,但濁山姮觉得能理解。

    没有虞数十年如一日的为辛筝稳定后方,辛筝哪怕最终还是能归国,也不可能那么顺利,遑论以辛国为基石满世界伸手。

    君臣七十余载,虞不曾叛,辛筝....别管她心里怎么想的,行动上她都给予了虞最大的信任与支持。

    无病不是很能理解濁山姮的感慨,想了想,问:“这就是死亡吗?再也见不到了。”

    濁山姮点头。

    “难怪王那么难过?但这和降薪火旗有什么关系?”

    濁山姮道:“她希望所有人都能知道这世上曾经有过一个虞,王的三观,怎么说呢,她发自真心的认为一个人只要还有人记得,哪怕躯壳已腐朽,这个人也还没死透。”

    做为第一个得到降半旗待遇的人族,史官很难不多分虞三分笔墨。

    虽然辛筝这种观念有点奇葩和天真,不是说没人有类似的想法,但没人像辛筝那么深信不疑。但做为君王而言,濁山姮不得不承认辛筝是这种观念也挺好的,一个用生命去追求万世名的君王总好过用生命去享乐的君王。

    无病似懂非懂的哦了声,思考了一会,问:“白帝与飞廉之间如王与虞之间,为什么前者的结局和后者完全不一样?”

    “因为白帝是王。”

    “王也是王。”

    “白帝与王是一样的,但飞廉与虞是不一样的,虞的身后没有一个大宗族,没有良田万顷,更没有广厦万间,虞可以永远遵从自己的心意,而飞廉,他不能。”见无病一脸懵然,濁山姮解释道:“白帝继位前帝国已经乱了很久,连巫女都能被自尽,你可以代入帝国乱了,乱到王被人割了脖子,然后宣告天下她是自尽的。”

    无病大惊。“那怎么可能?”

    “是很不可能,但它就那么发生了。当一个国家连最高的首领都无法保全性命时,要么外患严重,要么内忧严重,白帝之前那些岁月属于第二种。而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便是人口占少数的上层占据了大部分的权力与财富,而人口占多数的底层什么都分不到。你可以理解为,上层一餐几百道菜,只吃几口,吃不完的都扔掉,而底层连一道菜都吃不上,时不时有人饿死。虽然也有诸侯野心的缘故,但诸侯的野心从未消失过,却只在那个时候爆发了出来,是时代给了野心家机会。”濁山姮道。

    “听不懂,但这与白帝、飞廉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濁山姮道。“飞廉的宗族是当时的大族,天下动荡,而他家肥得流油,缺钱的人很难看不到他家。飞廉是个很有才华的聪明人,他知道秩序完全崩坏的乱世里自己全族会死得很惨,也有想让天下海晏河清的志向,于是他选择了扶持白帝,相信白帝能够解决问题。”

    “白帝后来族了他三族。”

    “但他的眼光也没错,白帝确实解决了问题,只是解决问题的方式是踩着他三族的尸体。”濁山姮叹道。“不过这也是飞廉自己太想不开,白帝继位后必须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让占据多数人口的底层能够吃上饭,不然她前头死于非命的前任、前前任就是她的前车之鉴。财富无法凭空产生,想让底层吃上饭就得从那时少吃多占的人手里抢来资源,再分给底层。不巧,飞廉的宗族正好处在少吃多占的群体。”

    濁山姮阖眼沉吟须臾,继续道:“白帝给过飞廉机会,继位后白帝任命飞廉为宰辅,非常信任飞廉,虽然不喜欢,但还是因为飞廉而纳了飞廉的爱子为妃。我知道你想说白帝一后四妃除了出身防风氏的后,全都没好下场,包括飞廉的爱子。但你也得考虑一下她后宫的一后四妃有哪个是因为喜欢而纳,为了利益结合的婚姻,自然也会为了利益翻脸无情,连负心薄幸都谈不上,江山与美人二选一,舍弃美人选江山只能说白帝是一个正常人。言归正传,白帝继位后,飞廉为宰辅,为白帝推荐了许多人才,皆出身贵族。”

    “那些人才是假货?”

    “不,那些人才都是飞廉精挑细选的,虽非大才,却也不是草包,都有真材实料,但他们是贵族,他们与他们的家族少吃多占。你说白帝让他们去对付他们的家族,他们会选择帮助白帝还是帮助自己的家族?”

    “呃....”无病道:“那是有点问题。”

    “所以白帝暗示飞廉不要只推荐贵族出身的人才,多推荐点小贵族和普通国人出身的人才,但飞廉当没听到。”

    无病不解。“为什么?”

    “因为他希望海晏河清,也愿意吐出部分利益保全家族,但他太重情,太看重自己的宗族,他愿意,他的亲人们却不愿意,甚至觉得白帝是靠他家继位的,不会与飞廉为敌。不仅不愿吐出利益,还趁机占更多的利益,而飞廉无法舍弃自己的宗族,既希望海晏河清又希望自己的家族利益不受到损害。”

    “可这两个好像不能共存。”

    “是啊,所以他摇摆不定,一会支持白帝,一会扯白帝后腿,最终结果便是白帝替他下了决定,族其三族,让他不用再纠结。”

    无病噎住。

    “赐死他后白帝人前没有什么,人后却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一直同后念叨曾与飞廉相约让帝国太平,一起击败对手,夺得王位。”濁山姮叹道,若不是起居注这玩意的存在,根本没人想到冷血得跟没人性的白帝人后居然还有那样一面,也更令人理解了为何一后四妃,四妃个个聪明又美貌,却一个有好下场,反倒是心智不全的后与白帝相守到老。

    白帝为杀了飞廉而难过,若敢在四妃面前表现出来,四妃一定会将她的难过利用起来争取利益,后就不一样了,心智不全的傻子哪懂什么争权夺利,就是个单纯的倾听者。

    对于一个拥有了一切的帝王而言,后妃的美貌、家世、才华、性情统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让自己放松。朝堂上勾心斗角一整天,回到后宫一点都不想继续算计,就想轻松一点,不想算计不想猜疑,放空脑子。很显然,四妃没一个能让白帝放松,让她更警惕倒是很有可能。

    当然,也有后的哥哥防风侯很识相的缘故,防风侯若是与白帝对着干,那再喜欢傻子,白帝最后也得废后,最多就是不杀傻子。

    无病不解:“既然那么伤心,为什么还要杀呢?”

    “因为不杀,会造成更大的影响,死更多的人。”濁山姮道。

    无病想了想,道:“白帝与飞廉最终反目了,人死了尚且难过,王与虞并未反目,一直都是好友,君臣相得,岂非比白帝更难过?”

    濁山姮点头。

    无病问:“你不去安慰她吗?”

    濁山姮嘴角抽了抽,含蓄道:“她这会需要的是安静,不是打扰。”人已跑去刑场看杀人了,想来不几日就能调整好心态,做为一个正常人还是别去掺和变态的兴趣爱好比较好。

    辛筝并未看太久的杀头,只持续了三天,第四天便中止了。

    听说了虞的死讯后君离从沃西跑来看她,虽然很想继续看,但她并不想与君离一起看,人各有所好,而杀头流血非君离所好。

    君离不解:“你怎么不看了?”

    “我喜欢辣口,你喜欢清淡,你会让食案上全是清淡口味的食物?”

    “看你身体状况,你身体状况若不好,自然全是清淡口味,若健康就各占一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继续看,我回台城等你好了。”

    “不用,要调整心情并非只有看杀人,我们一起走走吧,不需要有目的,就随便走,走到哪就是哪。”辛筝抬手摸了摸君离的脸。“美人作伴,不论做什么都是一件愉快的事。”

    君离抓着辛筝的手笑问:“这么久了还没看腻?”

    辛筝道:“会厌的都不是真正喜欢的,真正喜欢的自然百看不厌。”

    虽然知道辛筝在哄自己,但君离还是很开心,嘴角翘起,矜持道:“走吧。”

    说是散步,但也不能散太久,辛筝每天的空闲时间有限,牵着手漫无边际的走了两刻时间,一路上看到卖吃的摊贩便买一份分而食之,肚子填了个半饱后便往回走。

    见到一个用板车买狗肉的移动小贩时辛筝上前买烧狗肉,智慧生物虽然都是杂食动物,但偏肉食,哪怕是炎帝时代,肉类腥膻无比都能觉得很像,何况历经数千载培养出来的食犬。

    做为专门培育的肉用品种,食犬的肉非常美味,鸡豚狗彘四种常食肉类中,食犬的肉仅次于羊肉。

    烧肉很香,若有酱料就更香了,小贩为了招揽生意,只要买狗肉就会送一份辣酱。

    辛筝闻了闻,还挺香的。“来两斤,打包。”

    小贩看了看辛筝空空如也的双手,你要打包好歹拿个碗啊。

    “碗我也买了。”辛筝道。

    小贩瞅了瞅辛筝与君离的衣着,都是旧衣,辛筝的袖子上更是松了线,但再怎么旧,料子都很精细。小贩估摸以前是大户人家,如今家道中落,但瘦死的大象比马大。

    “两斤烧狗肉,好勒。”小贩迅速给辛筝称了两斤烧狗肉,将碗和狗肉一起卖给了辛筝,再送了一份辣酱与两双箸,因为辛筝买得多,盛辣酱的小碗与箸都没收钱。

    辛筝拿了狗肉和辣酱,君离从辛筝身上摸出之前买零食时找的零钱付了账,付完账后从辛筝手里拿过了狗肉,分了箸。

    辛筝迫不及待的举箸尝了一块烧狗肉,肥而不腻,美味,再夹一块蘸了辣酱,又香又辣,更美味。“好吃,辣酱也很香,哪家铺子买的?”

    “不是买的,是自家做的。”

    辛筝讶异。“你不是卖狗肉的吗?”

    大抵是辛筝的态度太和气,跟邻人似的,小贩忍不住叨了起来,在辛筝的循循善诱下很快将自己的遭遇倒了个干净。

    小贩卖烧狗肉已经好些年了。冀州被王畿统一后小贩家分了地,农忙时忙着耕作,但农闲时没什么事做,家里孩子多,她就想趁着有时间多赚点钱,遂做起了烧肉的生意。

    农家养得最多的牲畜不是鸡鸭鹅,这三种需要养很多才能赚钱,但养得多了就很容易发瘟,一死一大片,赔得血本无归,因而除非是专业的养殖者,不然养个一两只就够了,哪怕是分了地因为种植牧草而开始发展畜牧,也只是养三两只鹅,五六只鸭,十来只鸡,大部分牧草都是喂牛羊。

    农人养得最多的牲畜一直都是犬,肉比家禽多,生崽也多,乡野里因为地广人稀,倒霉点可能会被猛兽摸进村落,养狗就更需要了,去乡下走走就会发现家家户户都养着一两只。

    狗肉好买,又便宜,小贩遂选择了烧狗肉。

    起初那些年生意兴隆,直到最近十年,同行越来越多,小贩的生意越来越惨淡,为了增加对客户的吸引力这才自制辣酱,买狗肉送辣酱,这才挽回不少生意,但这两年又开始出问题了,前不久冒出个送羊肉酱的同行。

    “送羊肉酱?”辛筝有些讶异。“不会亏吗?”

    “不会,肉沫放得也不多,大部分还是辣角,肉沫主要还是增味。而且因为牧草田的关系,农人家家户户都养着羊,羊肉贱得没边了。”小贩叹道。“或许过段时间,我也会在做辣酱时加肉沫。”

    辛筝闻言也很无奈,她也没想到氓庶这么能。

    按人头分地,人均分地的上限是中田百亩,若觉得耕不过来,也可以只申请五十亩。但一个青壮年哪怕有农具有耕牛也不可能耕完五十亩地,遑论百亩,而且帝国所有耕地加起来也不可能人均百亩。因而官府分地时并不会真的每个人分一百亩耕地,都是分个几亩熟地,剩下九十亩一部分换成可以种植桑□□树乃等经济作物但不适合种植主食的地,剩下的地虽然可以种植粮食,却是草田,具有开垦价值却还没开垦出来,光是开垦再培育成熟地都需要数年。

    这种豪迈的人均至少五十亩的分地法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一是帝国当下地广人稀,人口密度太过惨淡,莫说人均百亩地,不强求一定要是耕地与可开垦的土地的话,便是人均百顷都行,分到的土地多,没有农人能接受土地荒废,肯定要种点什么,哪怕是荒地也会努力开垦出来;二来是推广铁犁牛耕,分到的地太多,人力不够用,自然会考虑铁犁牛耕;三来是推广新作物,一些作物的播种与收获季不同,错开时间播种,可以收获更多食物,实在不行也可以种牧草,不管养什么都是一份肉食。

    然谁也没想到,这些农人大多选择申请最高的百亩地,不仅将荒地开垦了出来,还将每一亩地都给利用了起来。虽然大部分土地因为忙不过来和土地不够肥沃的关系选择了种植播下种子就能收获,又能增加土地肥力的牧草,但牧草都种上了,自然要养些牲畜,虽然每家每户养得不多,也就数十牛豚羊,一二十只鸡鸭鹅,但养的人家多了,肉价很难不跌。

    按照辛筝原本估算要一两百年才能达成的进度,目测一百年内就能达成。

    辛筝着实没想到会如此,但有肉吃也不是坏事,虽然有担心过农人会不会赔钱,但后来发现不会,卖不出去的牲畜农人都会自己吃掉,并没有亏。

    等以后不打仗了,人口增长速度加快,肉价肯定会上去,但农人那个时候也不可能继续养太多的家畜。

    帝国疆域辽阔,平原的面积不足两成,大部分疆域都是山。这会儿分那么多地是因为人太少,荒地太多,等荒地都开垦出来,土地的开垦者也该老死了,按照法律,人死后土地会被收回重新分配,辛筝准备那个时候调整拥有的耕地面积,如今这种用大量平坦土地种植牧草的现象也会慢慢消失。

    安慰了小贩几句,辛筝便与君离继续边吃边散步,烧狗肉蘸辣酱,你一块我一块很快将两斤狗肉干掉大半。

    君离一边吃一边道:“大街上卖吃食的小贩比以前更多了,但小贩们的生意也做得更难了。”五⑧16○.com

    以他与辛筝一个顶好几个的食量,能让他俩这么点时间就吃到半饱,在每个摊子都只买一份的情况下,需要很多摊子才能做到。更别提方才小贩的絮叨,赚钱就很不易。

    辛筝道:“很正常呀,人在吃不饱的时候只求吃饱,吃饱了以后想要吃好。以前条件没这么好,商贩们自然也少,如今帝都发展起来了,很多人家都有余钱,商贩们自然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而看到有人赚了钱,自然有更多的人跟着做,商贩多了,客人不够,狼多肉少,又不能抢劫,便只能努力改善商品的品质。这也是好事,商贩们有竞争,我们买到的吃食也会更好吃。”

    君离想了想,问:“那一家独大怎么办?”

    “那客人会被喂屎,但这些买小食的商贩也没法一家独大。”辛筝道。“他们若敢强迫客人吃屎,客人大不了自己去买材料自己做。制作糕饼点心乃至熟食这些手艺,氓庶本来就会,会买只是因为自己做得没他们做得好吃,也没那么多闲暇时间。啊呀,前面有个卖羊肉的。”

    君离赶紧拉住辛筝。“你够了,刚吃了一斤狗肉,还要吃羊肉,不腻吗?”

    “没事,我记得前头有家食肆卖菜蔬汤,喝两碗正好解腻。”

    辛筝将剩下的狗肉夹了几块塞进自己嘴里,剩下的再塞君离嘴里,将陶碗腾了出来去买羊肉,很快带着一盆热腾腾的甘荀炖羊肉回来。

    君离讶异的看着辛筝手里可以用来洗脸的陶盆。“怎么换成盆了?”更惊人的是陶盆里有三分之二的容量是羊肉与甘荀。

    “这个有汤,碗太小了,我贴了点钱用碗同商贩换了盆,你不是觉得吃狗肉肠胃有点腻吗?来,尝一块甘荀。”辛筝夹起一块甘荀怼君离嘴边。

    君离张嘴将甘荀咬进嘴里咀嚼,甘荀与羊肉一起炖了很久,吸饱了羊肉的鲜美,味道也不差。“你很饿吗?”走了一路就吃了一路。

    辛筝回答:“这些日子心情不太好,吃得便少了些,本来也没感觉如何,但今天这一走,满大街的美食,就感觉很饿。”都是这满大街的商贩与食物勾引她。

    君离给辛筝夹了一块羊肉:“那你多吃点,甘荀也吃,解油腻。”

    辛筝一点都不挑食来者不拒都吃了,只要能吃就行。吃几口羊肉喝一口热腾腾的羊肉汤暖身体,效果极佳,哪怕北方孟春之月仍旧银装素裹也不觉得冷。

    俩人边走边吃,行至一处广场,见有人在抚琴卖艺,琴技一般,但曲子很欢快活泼,充满烟火气,君离不由驻足。“真好听。”

    音律一般,对音律的兴趣更一般的辛筝扭头瞄了一眼,很快留意到围观群众中有个长得略眼熟的崽崽。“我看到一个人,长得有点眼熟,过去看看。”

    辛筝行至观众前,陪着崽崽的女仆认出了辛筝,辛筝抬手示意安静,细细瞧了瞧崽崽,难怪眼熟,这种风流旖旎的容貌太有特色了。

    艺人抚完一曲,小崽崽高兴的掏出一枚铜锱放在艺人坐着的席子上。

    辛筝瞅了瞅那枚钱,依稀记得濁山姮提起过,因为小崽子乱吃东西的缘故,小崽子的零用钱从十枚大钱被扣成了一枚钱。唯一的一枚钱没用来买东西吃反倒用来打赏,转性了?

    辛筝问:“无病喜欢音律?”

    小崽崽懵然的扭头,不认识。“姨姨是?”

    “我认识你大母,你的长相很有特色。”

    小崽崽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确定辛筝不是骗子,年纪虽然小,但她也照镜子。“是啊,感觉音乐很美妙,用声音表达美,很有意思,可惜琴太贵了。一张好琴,贵的要十万钱,便宜也需万钱。”

    “只千钱的便宜琴也有。”

    “那种琴不好。”小崽崽皱眉道。“弦和木都不好,听说好琴要用宁州的上好桐木,弦要用冰蚕丝,但我一样都没有。”

    君离忍不住道:“你打听还挺详细,你大母知道吗?”

    小崽崽不解。“还不知道,怎么了?”

    辛筝鼓励道:“你没钱,但你大母有钱,你可以回家和她商量商量,告诉她,你非常喜欢音律,喜欢的没有音律人生就索然无味,一点意思都没有,这样她就给你买琴了,不论是万钱还是十万钱对她都不是钱....你拉我干嘛?”

    拉着辛筝胳膊的君离无奈道:“将刚刚上任的相气死是丑闻。”

    儿子因为喜欢而跑去做了庖人,虽然是全国第一的庖人,但对于出身王侯之家的濁山姮而言,庖人哪怕做菜天下第一那也是小人,这个儿子等于废了。

    在人唯一的儿子已经废了的情况下还让人唯一的孙女子承父志,濁山姮大概率被气死。

    辛筝只能道:“好吧,我说笑的,小家伙别当真。”

    小崽崽却道:“我觉得你说得有点道理,大母那么喜欢我,不论我要什么玩具她都会给我,我跟她要一张琴,她肯定会给我。”虽然这回的玩具格外贵,但以后不再索要别的玩具就是,无病有种感觉,得到新玩具,自己能玩一辈子。

    辛筝捏了捏君离的手臂让他闭嘴,笑道:“你可以回家试试。”

    一张琴不是问题,哪怕那张琴价值万钱。

    濁山国除国时,拥有的土地都被赎买,得了不少现钱,金银财宝也没被抢走,再加上濁山姮挑选了一些拎得清认得清现状的族人经商,莫说十万钱,便是百万钱也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小崽崽想要一张琴的心态。

    小崽崽欢快的点头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