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之所以为江城,是因为长江穿城而过,抚过沿岸的野草,留下喃喃细语,
华灯初上时候,江边的大楼霓虹灯也亮了,这些大楼里就有一座是鸿宇的大楼。
而在鸿宇附近的街角,有一个人西装革履,江风时不时会吹起衣角。
“当当!”
陆岑远面前垂下了一串红豆的坠子,小小的朱砂红豆,一晃一晃。
“愿君多采撷。”
回头是静涵灿烂的笑颜,与江边的夜景相比也毫不失色。
“此物最相思。”
陆岑远摘下静涵手上的红豆。
“这是夫人送我的礼物?”
“是呀!”
“昨天晚上做到几点?”
“也就嗯,两三点吧。”静涵想想早上的熊猫眼,瞒也瞒不住。
“手呢?被扎了几针?”
“我还是很心灵手巧的,没有的事情!放心放心。”
“静涵,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
静涵低着头,搓搓手。
“那我回去了。”
这就是他们地下的恋情,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等一下。”
陆岑远拿出一支烤蓝的簪子,祥云的图案,上面镶嵌着红玛瑙,作为点缀。
“这是回礼。”陆岑远将簪子包进静涵的手里。
“这是我妈妈的簪子,给你。我家夫人头发长,盘起来应该好看!”
“这,这我不能要。”静涵急的都结巴了。
“行,等到哪一天,我再给你。”
静涵走远了,回家路上莫名有些烦躁。
簪子是什么意思?她太清楚不过。
正妻之礼。
簪子一收,他俩的关系,真的就离结婚不远了。
只是静涵还有点慌,她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
午夜梦回之时,有时候出现的是前世的陆岑远,有时候又是今生的陆岑远。
两个人太像,她分不清也不敢赌,因为错了,就是前世今生。
一向勇敢的人,软弱起来竟是寸步难行。
静涵开电脑,她想起来,好像已经有很久没有更过文了。
文章里面他们俩正在离别,沙场秋点兵,刀剑无眼,不知道是不是生死离别。静涵写一段哭一段,哭到撕心裂肺。
最后,是红着眼睛睡着了。
另一边,陆岑远握着烤蓝簪子,久久难以入眠。
“你这孩子够倔强的,连娄遣你都动了,也不愿意问我!”
陆老爷子还没有睡觉,拄着拐杖就过来了。
“这里有公司,好几十年的老牌子了,但是最近普通相机销量不比从前,他们公司也很艰难。”
“但是艰难归艰难,最核心的技术是在的,这是他们的联系方式,报了陆怀兵的名号就行。”
“谢谢爷爷!”
“行了,爷爷还没有老糊涂,先去睡了。”
供应链短缺,鸿宇又走回了原来的路子,成了生产外包商。
不过生产外包倒也不是一件坏事,但鸿宇虽然最难熬的日子里,生产线几乎成了激活鸿宇的唯一动力。
“陆总,裁员吗?”。
陆岑远看了看报表,裁员无疑是公司最好的发展策略,如今的生产线承担了鸿宇的主要任务,相对的,其他部门的工作显得清闲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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