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斩无故失踪,“百里灵儿”反水,余唯睿成为驸马一事儿很快传到了天城国。
天城国的老皇帝——百里奇勃然大怒,立马命人唤来了余世民,便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责骂,骂他们余家是不知好歹的白眼狼,说百里皇族待他们如此之好,他们竟敢造反云云。Μ.5八160.cǒm
余世民的身躯高大雄伟,棱角分明,五官精致绝伦。
他的年纪已经接近四十,无情的岁月在他的脸颊刻上了苍老的痕迹,但依旧无法掩盖他的丰神俊朗,无法掩盖这位久经沙场的一代将才骨子里所散发出来的傲气与威严。
他站如青松,挺直了脊梁,静静地听着百里奇的辱骂声,脸上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他不是在嘲笑百里皇族,而是在嘲笑自己。
余家世代忠良,换来的却不是君王的赏识与尊重,而是一次次的猜忌与诬陷,最终落得一个背负骂名,满门被囚的下场。
甚至,余世民还因为忠义,害得亲生儿子从世间抹去了存在,沦为了百里皇族繁荣之下的影子。
余世民的心中是愧对余唯睿的。
“看看你儿子在天凤国干的好事!”百里奇的呵斥声继续:“他倒是很能干啊,作为天城国的臣民,居然带着天凤国来攻打自己的国家,简直是大逆不道!是造反!”
余世民对余唯睿“造反”一事儿并不反对。
百里皇族这些年来昏庸无道,残害忠良,让国家与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根本不值得任何人去效忠。
天城国是该改朝换代,由更英明的君王来带领了。
但,余世民对余唯睿“尚公主借兵”一事儿却是极力不满。
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政治的工具。
若余唯睿喜欢人家公主,真心对她好也就算了,若只是利用,敢对公主有半分不敬,余世民定会打断余唯睿的两条腿!
余世民淡淡开口,语言之中透着一股轻蔑:“陛下神预言,说余家造反。这不,睿儿来将这个罪名坐实——”
“啪”的一声脆响。
“放肆!”百里斩一个巴掌打在了余世民的脸上,恶狠狠道:“你们余家果然个个都是狼子野心!余世民,朕现在不会杀你!朕会让你眼睁睁地看着你的宝贝儿子死在朕的手中!”
随即,百里奇下令,让司徒铭大举进攻天凤国。
……
天凤国这边。
时间飞逝,眨眼到了公主大婚的前一日。
揽月殿,乃至整个皇宫都洋溢着喜庆,每个忙碌人的脸上都挂着笑颜。
然而,御书房内,却是气氛凝重。
今日傍晚,一封战报紧急送至御前。那是来自在边疆镇守的陈安桥的。
陈安桥上报道:司徒铭已经率兵进攻。并且,他还命其副将——司徒锦绕道后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了天凤国的边缘小城——津城,试图成包抄之势。
陈安桥与陈兰生虽然有天然的城墙作为抵御,但手上的兵力却只有两万,远远不及司徒名的五万大军。
前线战事告急!
出征增援刻不容缓!
宸王双手抱拳,出列道:“陛下,我军二十万已经全部集结完毕,随时能可以出发!路天凌与凌曼舞也将随军出征,护送粮草!”
曼舞?随军出征?
墨信安闻言,心中陡然一紧,垂于身侧的拳头紧握。
只见,路天凌与凌曼舞已经出列,双手抱拳,声音洪亮:“末将领命!”
凌曼舞是这群男子中,唯一的女子。
不经意间,凌曼舞的视线看向了墨信安。
墨信安却像是逃避似的低下了头。
“战况紧急,”皇上坐于上首,急切的声音中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道:“朕决定,于二十五日率兵出征。秦风,没有问题吧?”
二十五日。
包括皇上在内,墨一辰、宸王等一众人的目光纷纷落在了秦风——这位明日即将成为新郎的男子的身上。
秦风隐忍的眸光中透着无比的坚定,道:“末将领命。”
大军的出征之日,紧急定在了十二月二十五。
秦风与墨玉馨的大婚之日是十二月二十四。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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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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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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