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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出征之日

    百里斩无故失踪,“百里灵儿”反水,余唯睿成为驸马一事儿很快传到了天城国。

    天城国的老皇帝——百里奇勃然大怒,立马命人唤来了余世民,便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责骂,骂他们余家是不知好歹的白眼狼,说百里皇族待他们如此之好,他们竟敢造反云云。Μ.5八160.cǒm

    余世民的身躯高大雄伟,棱角分明,五官精致绝伦。

    他的年纪已经接近四十,无情的岁月在他的脸颊刻上了苍老的痕迹,但依旧无法掩盖他的丰神俊朗,无法掩盖这位久经沙场的一代将才骨子里所散发出来的傲气与威严。

    他站如青松,挺直了脊梁,静静地听着百里奇的辱骂声,脸上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他不是在嘲笑百里皇族,而是在嘲笑自己。

    余家世代忠良,换来的却不是君王的赏识与尊重,而是一次次的猜忌与诬陷,最终落得一个背负骂名,满门被囚的下场。

    甚至,余世民还因为忠义,害得亲生儿子从世间抹去了存在,沦为了百里皇族繁荣之下的影子。

    余世民的心中是愧对余唯睿的。

    “看看你儿子在天凤国干的好事!”百里奇的呵斥声继续:“他倒是很能干啊,作为天城国的臣民,居然带着天凤国来攻打自己的国家,简直是大逆不道!是造反!”

    余世民对余唯睿“造反”一事儿并不反对。

    百里皇族这些年来昏庸无道,残害忠良,让国家与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根本不值得任何人去效忠。

    天城国是该改朝换代,由更英明的君王来带领了。

    但,余世民对余唯睿“尚公主借兵”一事儿却是极力不满。

    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政治的工具。

    若余唯睿喜欢人家公主,真心对她好也就算了,若只是利用,敢对公主有半分不敬,余世民定会打断余唯睿的两条腿!

    余世民淡淡开口,语言之中透着一股轻蔑:“陛下神预言,说余家造反。这不,睿儿来将这个罪名坐实——”

    “啪”的一声脆响。

    “放肆!”百里斩一个巴掌打在了余世民的脸上,恶狠狠道:“你们余家果然个个都是狼子野心!余世民,朕现在不会杀你!朕会让你眼睁睁地看着你的宝贝儿子死在朕的手中!”

    随即,百里奇下令,让司徒铭大举进攻天凤国。

    ……

    天凤国这边。

    时间飞逝,眨眼到了公主大婚的前一日。

    揽月殿,乃至整个皇宫都洋溢着喜庆,每个忙碌人的脸上都挂着笑颜。

    然而,御书房内,却是气氛凝重。

    今日傍晚,一封战报紧急送至御前。那是来自在边疆镇守的陈安桥的。

    陈安桥上报道:司徒铭已经率兵进攻。并且,他还命其副将——司徒锦绕道后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了天凤国的边缘小城——津城,试图成包抄之势。

    陈安桥与陈兰生虽然有天然的城墙作为抵御,但手上的兵力却只有两万,远远不及司徒名的五万大军。

    前线战事告急!

    出征增援刻不容缓!

    宸王双手抱拳,出列道:“陛下,我军二十万已经全部集结完毕,随时能可以出发!路天凌与凌曼舞也将随军出征,护送粮草!”

    曼舞?随军出征?

    墨信安闻言,心中陡然一紧,垂于身侧的拳头紧握。

    只见,路天凌与凌曼舞已经出列,双手抱拳,声音洪亮:“末将领命!”

    凌曼舞是这群男子中,唯一的女子。

    不经意间,凌曼舞的视线看向了墨信安。

    墨信安却像是逃避似的低下了头。

    “战况紧急,”皇上坐于上首,急切的声音中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道:“朕决定,于二十五日率兵出征。秦风,没有问题吧?”

    二十五日。

    包括皇上在内,墨一辰、宸王等一众人的目光纷纷落在了秦风——这位明日即将成为新郎的男子的身上。

    秦风隐忍的眸光中透着无比的坚定,道:“末将领命。”

    大军的出征之日,紧急定在了十二月二十五。

    秦风与墨玉馨的大婚之日是十二月二十四。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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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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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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