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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章 高祖善政2

    在刚刚进入洛阳时,石敬瑭就针对盐税进行了减免优惠。在制书中,石敬瑭痛斥前朝对百姓的压榨,“极知百姓艰苦”,所以要依照市场实际情况,每斤食盐降价十文。

    进入洛阳不到半年,就降制惠民:

    ——大赦天下,“罪无轻重,并释放”;

    ——之前的欠税,陈年旧账,一笔勾销;

    ——郑州荥阳县,免租税,原因是石敬瑭亲眼见到路边又蝗虫啃食庄稼,旱情影响了桑树、麦苗的生长,老百姓太苦了,免税;

    ——天下8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一子的徭役,地方上要给予相应的物质补贴;

    ——此前因躲避战乱或畏罪潜逃的逃犯、通缉犯们,所犯罪行一笔勾销,限期两个月回家,从事生产劳作,超期不归者,“复罪如初”。

    刚过一个月,又下诏:

    ——今年的夏季税收,直降20%,“以微旱故也”。因目睹了郑州附近的轻微旱情,石敬瑭先免了郑州的租税,继而给整个受灾地区减免20%的夏季税。

    在郑州停留期间,防御使白景友进献了牲饩器皿,石敬瑭关切地问道:“不出民力否?”没有剥削老百姓吧?

    白景友回答道:“臣畏惧陛下的法令,不敢违背。这些都是臣自掏腰包,用自己的俸禄置办的。”

    于是,石敬瑭才收下。

    从这个小故事可以看出,石敬瑭非常关心民间疾苦,不愿让手下官员通过搜刮百姓、压榨民脂民膏,给自己送礼。而且从白景友的话中,也可推测出,石敬瑭肯定下发过红头文件,宣扬过中央的廉洁自律精神。

    在天福二年(937)8月,石敬瑭再次宣布大赦天下,除了传统意义上“十恶不赦”的重刑犯意外,其余囚徒一律释放;并下诏修改了部分法律,如允许“保外就医”,规定今后凡是在监狱里生病的犯人,只要不是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重刑犯,允许回家养病,保外就医;如果被判杖刑的犯人生病,就要等他病愈之后再用刑。

    次月,又对社会上的一项陋习——闹丧,进行了整治。在当时,殡葬之日,总会有一些所谓的民间艺人,拦住送葬的队伍,吹拉弹唱,表演各种才艺,向本家索要钱财,不给钱就赖着不走。

    如今某些地方仍有这种社会乱象,通常是大爷大妈们成群结队,阻拦婚车,讨要喜钱。

    石敬瑭时期就已经由朝廷下令,严格杜绝,违者是要抓进监狱的!

    石敬瑭时期的“大赦天下”是非常频繁的。对此,左散骑常侍张胤,就上了一道奏章,《驳赦论》,对这种“广施恩德”的做法提出了严正批评和质疑。石敬瑭大加褒扬,并交付史馆,下令载入史册。

    即便如此,一篇《驳赦论》也没能改变现状,在此之后,石敬瑭仍然经常大赦天下。

    受影视剧及演义的影响,很多人对“大赦天下”存在一个误区,那就是好像甭管犯什么罪,遇到大赦就会无罪释放,例如评书演义中的程咬金,贩私盐、打死两个缉私警察,遇大赦出狱……

    实际上,封建时期的“大赦”是有明确的规定,即“十恶五逆、放火劫舍、持杖杀人、合造毒药、官典犯赃”等罪行,不在大赦之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十恶不赦”。杀人放火、投毒等,历朝历代都是罪不容赦的。

    能够享受到“大赦”恩惠的,一般都是轻刑犯,比如小偷小摸,再比如就是因拖欠租税、偷税漏税者。这些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特别是因拖欠租税而被捕入狱的,不仅不遭人痛恨,反而很受同情。

    将这些人赦免出狱,除了追求“广施恩德”、普天同庆的表面喜庆,也对生产劳作有着积极的意义,让他们早日投入到工作之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同时,为社会创造财富。

    后文会提到,石敬瑭时期,藩镇屡屡谋反叛乱,每次平叛之后,石敬瑭都会下令减免该地区的赋税,赦免被裹挟的民众。这也是封建时期的一般操作。

    总之,遇到灾情、战乱,必有大赦、减税之举,石敬瑭充分体谅民间疾苦,政策相当开明。

    然而某些资料,比如某度,却指责石敬瑭讲究奢华排场,说他大兴土木,用黄金珠宝装饰他的豪华宫殿,还嫌弃洛阳的宫殿破败,于是迁都汴州……

    关于他的迁都汴州,后文会提及,其原因根本不是什么嫌弃洛阳破旧。一代帝王,因嫌弃宫殿不够奢华,就迁都,可能吗?

    石敬瑭确实下令整修洛阳宫殿,那是因为李从珂在这里举族自焚,虽然李重美阻止了对宫殿的全面地、系统性破坏,但毕竟北城门楼是“凶宅”,再怎么着,也要把这里重新装修一下吧?

    天福三年(938)6月,高行周上疏建议整修洛阳宫殿。左谏议大夫薛融劝阻,说宫殿虽然遭受了火灾,但比起尧帝的茅草屋来,还是很奢华滴,虽然装修预算不多,但比汉文帝刘恒兴建露台,还是要贵一些滴,再说了,国家现在财政困难、经费紧张,如果陛下非要装修的话,等到天下太平、盛世来临,也不算迟呀。

    石敬瑭认为他说的很有道理,于是下诏褒奖,重修宫殿的工程也即刻取消(寻罢营造)。

    《资治通鉴》、《旧五代史》都记载了这件事,我实在不知道那些说石敬瑭大兴土木、极尽奢华的说法是依何经典。空穴来风。

    天福四年(939)6月,陈郡百姓王武,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意外挖掘出数枚黄金饼,当地的官员听说后,强行拿来,“这是属于国家的!”上缴到国库。石敬瑭说道:“宿藏之物,既非符宝,不合入宫。”下令地方官员,把黄金还给百姓王武。

    石敬瑭对“国宝”进行了解释,一般来说,如果百姓发掘到了诸如传国玉玺、帝王所用之物,应当上缴朝廷,这些“文物”被视为“符宝”、祥瑞,一般心怀不轨之人特别喜欢,认为这是篡权的天意。而进献这些“符宝”的百姓,则会得到远超这些古董文物价值的高额回报,所以在当时,民间一经发现金印等物,会毫不犹豫地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