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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洛斯里克的历史

    何慎言从那个被吃掉的天使记忆里,看到了许多东西,至少能解释一部分目前所发现的谜团。

    洛斯里克,这个国家将传火视作一种责任,一种荣耀。罗德兰乃是众神眷顾之地,理所应当的,得到了神明的眷顾,也要付出些什么。

    至少,他们是这么想的。于是,一代又一代的洛斯里克王室前仆后继,每一代都是双王子,一个被培养成国王。另一个,则是‘圣王’,也是用来牺牲去传火的薪王。

    时间流逝,洛斯里克国内势力三足鼎立。王室、骑士、贤者。

    这三个支柱共同让洛斯里克经久不衰,再加上他们作为传火之国的荣耀,也没什么人敢于冒犯他们。但一切的一切都随着前代国王,妖王欧斯罗艾斯的发疯变得古怪了起来。国王将自己封闭在他的宫殿之中,成日研究来自于白龙希斯——这世界魔法的起源——的禁忌魔法。

    而天使们趁虚而入。

    但这个世界,甚至是放在无尽星海之中那成千上万个世界中,都显得很是特殊。归根究底,便是因为那火焰。

    这世界的起源很是诡异,在开始的开始,天地之间没有概念,存在与否也没有任何的界限。世界被雾气笼罩,世界上仅有参天的巨树与冰冷的石头,唯一的生命是永生的巨龙。

    但是,有一天,在古树之间,在黑暗的深处,燃起了一丛火焰。随着它的诞生,差异开始显现。冷与热,生与死,光与暗

    然后,有几只从黑暗中诞生的物种,受到了火焰的引诱,在其周围寻找到了王的灵魂。

    尼特,最初的死者。伊礼里斯的魔女和混沌的女儿。阳光之王,葛温,与他的骑士。还有没人看见过的矮人。

    他们获得了王的力量,并挑战了古龙。葛温以雷霆贯穿了赋予古龙们永生的鳞片,伊礼里斯的魔女和其女儿释放的火焰在地面上形成了风暴,尼特释放了死亡的瘴气,遮蔽了古龙们的视线。而白龙希斯——因其没有鳞片所以背叛了古龙,它导致了古龙的败亡。

    火焰的时代就此开启。

    法师思考着来自于天使记忆中的这段历史,他发现了一个疑点。没人看见过的矮人哪儿去了?这一路上见到的,无论是葛温德琳还是洛斯里克的骑士,他们的身材都显得过分高大。就算是因为诅咒而天生病弱的洛斯里克王子都比正常人高上不少。

    所以矮人才是他印象中的人类吗?有趣。

    说回正题,天使们在发现这个世界后便想立刻入侵。不只是法师觉得火焰与这世界特殊的力量有趣,他们也同样如此。但火焰的力量让这世界的世界壁垒与其他世界都显得不太一样,他们惯用的‘漂流瓶’手段无法生效,因此,他们派出了一名特殊的天使。

    也就是刚刚被法师吃掉的那个。

    他耐心等待了很久,甚至为了进入这个世界连自己的力量都舍弃了一大部分——这难道就是他难吃的原因?

    火焰很多次逼近熄灭,但只有这一次,他真正看见了成功的希望。因为传火的主要职责落在了洛斯里克的身上,他先是蛊惑了妖王。让其沉迷于研究魔法,随后在洛斯里克国内大肆鼓动天使信仰,虽然比起根深蒂固的火焰信仰,天使信仰仍旧被视为异端。

    但,洛斯里克王子也信仰他们,这就够了。

    只要让他拒绝传火,同时杀死那名灰烬,一切都会顺利的进行下去。他单枪匹马发现这个世界的功绩会为他的晋升之路添砖加瓦,但他算漏了一点。

    何慎言的到来。

    说起来也算是他倒霉,如果按照正常发展。不管最后是洛斯里克王子杀死了灰烬,还是灰烬杀死了王子,他留在王子体内的那份力量都会立刻显现并召唤他。他不能显现真身太久,否则便会被世界驱逐,可那短短一会也足够他召唤同族将这个世界拿下了。

    谁知道遇见了法师,一个巧合,让这家伙满盘皆输。

    洛斯里克和洛里安推开门,走了进来。法师治愈了他,并当着他的面把他变成天使的导师活吃了之后,这人的表情就一直都很奇怪。他和自己的哥哥手中都捧着许多卷轴“这便是您要的东西了记载着魔法与历史的卷轴。”

    何慎言点了点头。高大的洛里安开口了,大王子还不是很适应重新开口说话,因此显得有些磕磕巴巴的“我,和洛斯里克都非常感谢您。如若愿意,可在此,常住”

    他应该还想说些什么,但洛斯里克拍了拍他腰间的盔甲,两人便离去了。

    坐在这间比起其他房间至少有还算坚固的桌椅板凳的房间内,法师拍了拍手,闭上眼睛那些卷轴便全部飘了起来,其上记载的字符如同有着自我意识一般飞了出来,钻进了法师的大脑里。

    这是个很常见的阅读法术,法师们用它的次数差不多就和你手冲的次数差不多。但这法术并非是让你直接学会魔法,高深的法术一样要自己慢慢摸索。它最大的作用只是让那些只是全都刻在你的脑海里,这样就不用再翻书了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发明这个法术的人是魔法历史上有名的懒人他有多懒呢?他死的时候大概活了四百来岁,明明可以再活久一点,但这家伙因为懒得继续用普通人的灵魂续命,所以就老死了——是的,在很久之前,普通人们存在的意义就是给强大的法师们充当生命充值的费用。

    这是最为普遍也最廉价的一种方式,有点实力的法师会把自己转化为巫妖,又或者弄点龙、恶魔之类的血脉。那个懒人之所以不这么做也是因为那个原因他觉得太麻烦了。

    究其一生,他发明了超过七百种魔法,大多数都是生活类的。比如长效的低级漂浮术,也是何慎言正在用的这种。作用就是让你能不再走路,他甚至因为懒得记忆每种食物的味道花了三十年开发了一个可以偷取离施法者最近距离全部食物的法术

    不得不说,懒惰真的是人类进步的源泉。

    说回正题,何慎言睁开眼睛,他已经将这些东西全都记忆了下来,留作闲暇时翻看。至于目前要干些什么他摸着自己的下巴,看向了桌上那根由葛温德琳赠送的短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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