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玄幻奇幻 > 求婚101次 > 第三卷 第八章 发功!恋爱绝缘体!

第三卷 第八章 发功!恋爱绝缘体!

    第八章发功!恋爱绝缘体!

    禁足的第一天,甫从睡梦中醒来,贾宝玉就发现万人迷仍在呼呼大睡。

    晚春的日照不算强烈,因此穿透过窗棂的光线,只在房间里映上几个小小的光圈。

    「万公子?」贾宝玉低唤他。

    「嗯。」万人迷微微动了一下,眼睑仍紧紧地闭着,他的黑色短发凌乱地散落在枕头上,被阳光晒过的、带点黝黑的皮肤,看来充满了青春的光辉。那是与贾宝玉格格不入的阳刚气,一种不待修饰的少年气息。

    贾宝玉用手指描绘着他的脸部轮廓。啊,好奇怪,为何他会迷恋上这张平凡的脸孔?趁着他无法反抗,贾宝玉吻上他的双唇,从轻而重、一点一点地加深了他的压力。

    「唔……」

    万人迷原本混沌的意识慢慢地清明起来,当一只带着温度的手,突如其来地覆盖在他下半身最重要的器官上时,刺激感如同高压电一般流窜他全身,让他宛如遭雷击般地跳了起来。

    「碰!碰!碰!碰!碰!」

    他痛殴了贾宝玉一顿后,匆匆地跑出房间,甩了甩泛白的拳头,这家伙真的是皮痒,昨天挨打过一顿了,怎么今天又来讨打?从没有意识到自己会有「失身」危机的万人迷,生平第一次感到恐惧,从今晚起,他断是不能再和贾宝玉同床共枕,以免哪一天糊里胡涂地失去处男,届时要哭也来不及。

    没错,他今天就要离开大观园,即使少了很多泡林黛玉的机会也无妨,没有什么事情比守护他的处男还重要。要离开这里的方法很多,最快的方法便是──「李白!杜甫!金童!」

    一口气叫了三个人的名字,应声出现的却只有金童。「他们两个呢?」

    「他们有些私人恩怨要了结。待会儿,我会和他们一起按照正常管道过来,要离开时,你就跟着我们走。」

    真是感动,没想到看似冷漠的金童,竟会关心他。「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到原来的世界?」

    「等我把全书改写完。」

    万人迷皱起眉头。「你现在进行到哪里了?」

    「十二金钗里,连一对也没撮合成。」

    怎那么慢!「等你全部改写完,搞不好我的头发都白了!」

    「不会。这里的时间跟原来的世界拖钩,你大可以在这儿当永远十七岁的金陵才子。」只是,我不可能陪你玩──金童没说出这句话。

    「我才不要留在这里!」

    「嗯?我以为你比较喜欢留在这里。在这里,男男女女都爱你,你不再是纤尘不染体,可以沾惹情爱,有何不好?」金童笑着说,在他的笔下,大观园里最受人欢迎的是万人迷,而非原《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大概是由于此处的架空,万人迷的「恋爱绝缘体」,影响不了他用笔创造的情节,才有他被贾宝玉痴恋的情况发生。

    「这里没有网络、没有电视,成天都在吟诗作对,无聊死了。」

    有道理!过惯科技生活的人,要他反璞归真地回到古代,真的是很痛苦。就像他附在欧阳时身上时,享惯了科技生活,有时休假回到天庭,就无聊得发慌,唯有四处找事做,才不会闷坏自己。改写《红楼梦》,正是他用来打发无聊时间的工作之一,等《新Q红楼梦》写完,他就要结束休假,重新附到欧阳时身上,再与他共享现代人的生活。「我会尽快写完。」

    尽快?「大概是什么时候?」

    金童横了他一眼,微笑道:「如果没意外的话,今天就会有第一对情侣产生。」

    第一对情侣?该不会是他离开荣国府前,被贾宝玉命人拿着,然后强夺了他的处男贞操?万人迷的心,因这没来由的担心颤抖着,他绝不要自己和贾宝玉「有情人终成眷属」!

    「你想太多了。我是说十二金钗里,有一个今天会开始获得幸福。」

    还好还好。万人迷拍拍胸口,那颗惴惴不安的心,总算好端端地降落在原处。「你说的是谁?」

    「再过几个时辰,答案自然揭晓。」

    说完后,金童一挥袖,黄色的身影便消失在大观园,只留下睁大眼睛的万人迷,猜想他预言今天成功的情侣,究竟是哪一对。

    不一会儿,金陵三大才子又来访。

    由于今日万人迷闪他闪得远远的,连句话儿也不跟贾宝玉说,使他闷得发慌。此时听见小厮来报,他开心地迎进他们三人,并差人去请万人迷、林黛玉、史湘云等人一同过来。当然,他也没忘了薛宝钗。

    到齐后,他点了点人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我负责记下大家的佳句。」金童说完后,径自退到凉亭里去,摆好写书的架式,准备抢在贾探春成立「海棠诗社」前,先来场对诗联句大战。

    「谁来出题?菱洲限韵,藕榭监场。」

    「以『白海棠』为题,如何?」不知哪来的念头,劈进了万人迷的脑海里,他便依循直觉、脱口而出。

    史湘云道:「万公子,现在才晚春,白海棠是秋天的花,时节未到,都还未赏,先倒作诗。」

    薛宝钗跟着说:「不过是白海棠,又何必定要见了才作。古人的诗赋,也不过都是寄兴写情耳。若都是等见了才作,如今也没这些诗了。」

    这时,林黛玉说:「既如此,待我限韵。」说着,她从怀中抽出一本诗来,随手一揭,这首竟是一首七言律,递与众人看了,都该作七言律。

    贾宝玉转向李白,说:「请李公子随口说一个字来。」

    哈哈,果然如此。李白向凉亭中的金童飞去一瞥,这家伙口口声声说要改编《红楼梦》,一个对诗联句大战,竟直接采用原书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蘅芜苑夜拟菊花题」的内容,难怪会在暮春时分咏秋花。他偏不照原书行,要逼金童用用他的脑子!「那,就是一个……『门」字。』咦?奇怪?他的嘴巴竟不听使唤地照着原书的内容走,莫非他也受金童的江郎笔控制?

    未察觉有异的贾宝玉笑着说:「就是门字韵,『十三元』了。头一个韵定要这『门』字。」说着,又要了韵牌匣子过来,抽出「十三元」一屉。「杜公子,有劳了。」

    一样是深谙《红楼梦》原书故事,杜甫就不相信自己会拿出跟原书一样的四块──「『盆』、『魂』、『痕』、『昏』!」太过份了,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杜甫朝金童望了一眼,但见他埋首疾书,看不出他有动手脚。难道,这就是「天意」?

    什么都不知道的贾宝玉,笑着说:「这『盆』『门』两个字不大好作呢!」便要众人自行寻思,在一炷香燃尽之际,必须做出诗,否则认输。

    一时,史湘云便先想出:「斜阳寒草带重门,苔翠盈铺雨后盆。玉是精神难比洁,雪为肌骨易销魂。芳心一点娇无力,倩影三更月有痕。莫谓缟仙能羽化,多情伴我咏黄昏。」

    这哪里是史湘云想的呢?分明是出自贾探春手笔,但不愿说破的杜甫,大大地称赞道:「姑娘所做极好!」受夸的史湘云,脸色潮红地瞅着他,但觉一颗芳心,就要跃到他身上……

    第二个想出的是薛宝钗,她吟咏道:「珍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欲偿白帝凭清洁,不语婷婷日又昏。」

    这是出自薛宝钗自己的手笔。李白用力鼓掌:「咏得极好!如姑娘是男儿身,金陵四大才子均要退位,让姑娘一人独占鳌头了。」

    受到如此赞誉,薛宝钗羞红了脸,瞧着这位金陵才子之首,暗许他的风流倜傥,如果能与他门当户对,说不定两人可以白头偕老。

    第三个是宝玉的:「秋容浅淡映重门,七节攒成雪满盆。出浴太真冰作影,捧心西子玉为魂。晓风不散愁千点,宿雨还添泪一痕。独倚画栏如有意,清砧怨笛送黄昏。」

    极其悲惨的,并没有人为他拍手叫好。他闷着催黛玉。黛玉道:「你们都有了?」便吟出自己的海棠诗:「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

    万人迷立刻大声喝采,说这首作得最好。李白道:「若论风流别致,自是这首;若论含蓄浑厚,薛姑娘第一。」

    「史姑娘作得也好,各有千秋,也算第一。」杜甫赶忙替自己的心上人争取名次,以博得佳人芳心。

    反正,大家都第一,只有他不是第一。怏怏不乐的贾宝玉说:「我倒是押后了。」

    「不忙,吾等尚未说出自己的诗作呢。」李白立刻念出:「神仙昨日降都门,种得蓝田玉一盆。自是霜娥偏爱冷,非关倩女亦离魂。秋阴捧出何方雪?雨渍添来隔宿痕。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

    好个李白,居然直接沿用史湘云在《红楼梦》中作的海棠诗,不甘示弱的杜甫,放弃了即兴作诗的念头,吟出:「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玉烛滴干风里泪,晶帘隔破月中痕。幽情欲向嫦娥诉,无奈虚廊夜色昏。」

    紧接着,六双视线盯在万人迷的脸上,深谙内情的李白及杜甫,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等待,原《红楼梦》中只有这六首诗,看万人迷从哪生出海棠诗来?

    蓦地,金童放下江郎笔,走到他们面前,欠身说道:「我这位万哥哥,平时作诗豪迈奔放,不喜受限,是否许他不押韵、不七律,随心所欲地作诗?」

    哈哈,看来拿着江郎笔的金童,一样「江郎才尽」,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没错,我这位兄弟受了限,诗就作差了,请大家许他随心所欲。」李白跟着说情。

    一颗心悬在万人迷身上的贾宝玉和林黛玉,哪里忍心看他受窘?「好。」

    「可是……」

    史湘云正要反对,却见杜甫含笑道:「史姑娘,饶了我这兄弟吧。」

    既是杜甫求情,她便收起了反对的话语,说:「请了。」

    「燕子呢喃,景色乍长春昼。睹园林、万花如绣,海棠经雨胭脂透。柳展宫眉,翠拂行人首。向郊原踏青,恣歌携手。醉醺醺、尚寻芳酒。问牧童、遥指孤村道,杏花深处,那里人家有。」

    嗯?万人迷吟出的,是很熟的一阙词,可不知何故,李白就是想不出它的来处,眼见在场众人个个面露陶醉,像是心折于万人迷的文才中,他倒也不好意思拆穿。

    突然间,林黛玉凑上前来,向万人迷说:「万公子,我有几句话儿想和你说,请随我来。」

    美人相邀,万人迷当然恭敬不如从命。

    走呀走地,万人迷心头犹如小鹿乱撞。哇哇,没想到他──居然进了林黛玉的闺房!

    【讲真,最近一直用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这辈子除了妹妹的房间外,不曾进过其他女生房间的万人迷,但觉脸红心跳,随着映入眼帘的景象,他吟咏道:「启帘栊湘妃竹,翰墨香散满屋。摆设着瑶琴古,列七弦分文武,镌款式有名目,蔡邕题小篆书,金徽灿玉轸足,知音者方能抚。看出处,这对象原来是刻着汉朝的印图。」

    林黛玉听他咏得好,又认出她琴的来历,不觉噗嗤一笑。

    「我说错了吗?」万人迷只是依直觉念出。

    林黛玉摇摇头,雅兴大发,突成一词:「天上人间,可怜谁是前缘,谁是无缘?到头来,那是一般参了个无要紧的禅,才笑人枉然。作一对鸳鸯睡,谁知我,也是空缠绵。」

    又要吟诗作对?欸,万人迷真不明白,方才在对诗联句大战时,她还玩得不够?虽说有诗歌的灵酒助阵,他仍打从心底生厌。「林姑娘,说些别的事儿?」

    他不开心?一身文才的他,为何不作首词还她?林黛玉蛾眉一蹙,不悦道:「你坐吧。」便走到一旁,再不睬他。

    这花样的美人生气了。万人迷叹了口气,他本以为她邀他进房,是要做「那一档事」,岂知她是想将对诗联句大战战线延伸,令他大感失望。他幻想的情形是──

    当林黛玉走近他时,他突然一把将她拉到自己的膝上,一个要挣开、一个不愿放,就在两个人拉扯之间,她的罗裙被他卷至腰上,露出她雪白如丝的大腿。而她的肩膀被他的大手紧紧握住,在挣扎之间,上衣开始有些松脱,露出一大片雪白的酥胸,然后,他低下头,在她浑圆的肩头上啃咬着,一只手也摸上了她的大腿,恣意抚摸着、探索着……

    可惜,幻想终究是幻想,古人最是迂腐,谨守男女之防,眼见林黛玉站得离他远远的,彷佛他身上有什么传染病似。说来可笑,她主动邀他进闺房,却又开始远离他,是存心的挑逗吗?

    不行。他绝不能让她如意。万人迷随即起身,搂住林黛玉,以一个快动作,立时封住她的唇,在她的唇上啃咬、吸吮着;趁着她微启红唇时,他伸入灵巧的舌头,恣意的探索、搅弄她的香舌、与吸取唇内的芳香。

    就在林黛玉被吻得虚弱之时,他一把抱起她,将她放在床上。「可以吗?」他问躺在他身下的林黛玉。

    「万公子。」她声如蚊蚋地回答:「我──我是你的人了。」之后,她从床上坐起,丽容娇羞地埋在他胸前。

    哈哈哈,幸福的万人迷,你哪里是恋爱绝缘体呢?你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因为终结你处男之身的,竟是《红楼梦》中的林黛玉!

    他一只手脱下她的罗裙,另一只手则拉下她的上衣,跟着褪去她的肚兜,再快速地扯下自己的上衣,让自己赤裸的上身,紧紧贴着她同样赤裸的上半身,如此紧密的触感,带给两人异样的快感,双方都忍不住轻呼出声……

    他的手指,滑进了她的亵裤,摸索他十七年的生命里,从不曾触碰过的女性禁区,他顽皮的手指,滑呀滑地、滑呀滑地,终于滑到了一向只在A片中看到的神秘花园──

    「啪!」

    好痛。他的脸上,竟被狠狠地抽了一巴掌。恍神之际,他突被推开,紧接着听到林黛玉大喊:「救命啊!救命啊!」她拾起散落床边的凌乱衣衫,半掩着自己裸露的娇躯,呼喊过后,开始嘤嘤哭泣。

    突然间,房里闯进十数个手持棍棒的彪形大汉,他们横眉竖目地瞪着万人迷,又转向衣衫不整的林黛玉。「小姐,这小子轻薄妳?」

    「是……」此刻,珠泪已沿着她的脸庞淌下。

    「你这淫贼,纳命来!」

    不由分说地,无情的棍棒已朝万人迷身上袭来,他左躲右闪,一面吶喊着:「是你家小姐自己说,愿意委身于我的!」他记得他要脱她衣服之前,还特地确认过,孰料林黛玉说翻脸、就翻脸,还硬将他冠上淫贼之名,让他相当气愤。

    「呜呜……呜呜……」

    林黛玉没有回应,仅抱着衣裳,哭得像个泪人儿似,更坐实了他非礼的罪名。百口莫辩的万人迷,一个不小心,便被暴怒中的家丁擒住。「你想往哪跑?」

    「救命啊!救命啊!」

    这下,换万人迷高声呼喊,总不会他一个见习爱神,最后的结局,竟是被乱棒打死在大观园里?

    他的眼前突然一黑,再复光明时,已回到自己的房间,李白、杜甫、金童三人,围绕在他身边,脸上写满了凝重。

    终于,李白开口打破沉默。「金童,既然你早知他无法被人所爱,为何不先告知我等?」因为万人迷的「非礼」,原先进行的改编《红楼梦》工作完全作废,必须从头再来。至少,「万人迷」这个角色不能再出现,否则险遭强╳(?)的林黛玉就不可能获得幸福。

    「我以为改写的《红楼梦》中的万人迷,只是我笔下的角色,不会受到限制,谁知他的纤尘不染体──或说是恋爱绝缘体,竟是连在书中也会发挥作用。」金童叹息着,他本以为身为作者的自己可违抗天意;孰料,万人迷和林黛玉进行到剑拔弩张的地步,一场本该是男欢女爱的段落,自动变成霸王硬上弓的描述,最惨的是万人迷还没成功,就被乱棒打死──这是片刻前,在红楼梦的世界中的金童,手持江郎笔写进度时,赫然发现的故事内容;于是,他赶忙找了李白、杜甫,一起用神力将万人迷带回现实世界。

    可惜了,一本写得还可以的稿子,每个作家都会希望自己的心血不要白费,而原先改写的《新Q红楼梦》的第一版,就此成为废稿一堆,虽说他是用江郎笔写出故事的,但江郎笔的作用,是将脑中的思绪透过书写的方式纪录下来,这也可以解释,何以在太虚幻境时,金童写的《新Q红楼梦》前言清新易读,万人迷写的《新Q红楼梦》前言,简直会笑掉人家大牙!

    「现在该怎么作?」杜甫有些懊恼,他差一点点,就可以让史湘云爱上他,却被万人迷的鲁莽所害,看样子,必须重新开始追求程序……。

    「当然是丢下这个家伙,我们再去太虚幻境,走!」

    语音甫落,三人的身影均已消失,独留万人迷一人,在房间里懊悔着他的动作太慢,早知道,他就将林黛玉紧紧地压住,不让她有机会求救。

    欸欸,绕了一圈,他仍保持着「完璧之身」,多希望赶紧出现一位女勇者,来破他的处男,即使是用强暴的手段,他也心甘情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