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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喇叭裤

    小花胆小,就扶着旁边的围栏杆,慢慢向前移动。

    溜冰场人太多,人满为患。会溜的人在场内追逐、嬉戏,很是潇洒。也有不少莽撞的新手,不停地摔跟头,但还是继续溜。

    好在溜冰场配备有二名救生教练随堂恭候。

    每人一身醒目的套头尼龙运动服,脚蹬纹皮高级四轮靴,不停地在中、内圈游走。只见他们双臂抱胸,顾盼四周,一脸从容淡定、潇洒自如的神情。

    一旦发现状况,常常突然间一个发力斜刺里杀出,才摔倒躺下的初学者此时早已“捞”在他们手中。有时则一路疾驰,半扶半送,电闪雷鸣间已身处外圈栏杆边沿了,可被救者还大张着口,喘息未定呢。

    倒退、刹车、转身这一套溜冰动作。

    这时候,场内所有目光全部定格在两位教练身上,羡慕的、赞赏的、感谢的……

    搞笑的是,这天还发生了一位溜冰“菜鸟”的趣事。

    一个身着天蓝色的运动裤的高个男子,看上去一米八十几的个子,人高马大。只见他坐在边上系好溜冰鞋,精神抖擞地上场。

    不料没滑几步,只听“哗”地一声,结结实实地摔了个四脚朝天。

    更好笑的是男子的那条运动裤,从这个裤腿到那个裤腿的裤缝整个全撕裂开来,成了个大开裆,羞得他连滚带爬地往回跑。

    大家哄堂大笑,旁边的几个女青年更是笑得捂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一场溜冰的时间很快到点。

    和林树他们打过招呼,三人一起回家。

    刚出工人俱乐部,小毛就发现“四眼”有些不对,但是上下打量一番,却没有发现什么。

    小花笑了笑,说道:“你不要看了,表哥今天穿了一双新尖头皮鞋。只不过溜冰场灰尘多,你没有看出来而已。”

    小毛这次仔细看,发现还真是这样。只是因为溜冰场是露天的,尘土飞扬,溜时间久了,溜冰者都像是从水泥厂出来一样,一身水泥灰,鞋子当然也一样满目灰尘,失去了原来的本色。

    小毛开玩笑道:“你这才离开学校一个月的时间,就学会赶时髦了啊?”

    “四眼”一开始还有些不太自在,毕竟这种尖头皮鞋的打扮对自己来说还是第一次,所以低着头没有作声。

    小毛却不依不饶,讥笑道:“要是再配上一条喇叭裤,我看就更时髦了。”

    随着改革的开始,上海人的服饰,经过一番低靡盘整之后,迎来了开放之初的“第一缕曙光”,那就是“喇叭裤”的闪亮登场。

    “喇叭裤”最早可能来自港台,那时,我们看到香港电影中一些男士身穿米色西装或是白色“喇叭裤”,再是“飞机头”,戴一副茶色的“蛤蟆眼镜”,哇,简直让人羡慕得一塌糊涂!

    后来一经传入内地,天天穿中山装列宁服、穿衣打扮都太不分男女的中国人,第一次被花哨的穿着惊着了,很快就大受青睐。

    在经历了多年“小脚裤”的紧缩后,“喇叭裤”的出现,无疑成了年轻人压抑心理的一次大释放。

    于是,上海人纷纷效仿起港台腔了。“喇叭裤”就和几年前的“小脚裤”一样,成了时髦青年的服饰标志。

    喇叭裤流行的缘由是有其特殊性和偶然性的,特殊性是指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的审美观受到冲击,那些与以前不一样的服饰不容易被人接受,脱离了人们普遍认可的服饰就认为是奇装异服。

    偶然性是指当时被人们喜爱的电影中出现了大明星穿喇叭裤的影像,大明星的着装被年轻人追捧,如果这些明星穿别的什么款式,这些款式的衣服也会流行起来。

    实际上,喇叭裤最初是西方船上水手的工作裤。水手们在船上甲板工作时,由于水花四溅海水能轻易进入鞋内,船上工作的水手非常头疼,就有人想出个办法,把裤脚加宽盖住脚上的套鞋,海水会顺着裤子流到甲板,有效避免了海水倒灌进入套鞋,久而久之这种裤子的形状被应用到服装界,逐渐成为了时尚。

    后来美国“猫王”普雷斯利在军队服役,多次在军队演出时把喇叭裤作为演出服,从而把喇叭裤推到时尚巅峰,随后这种穿法被日本人接受。随着日本电影在中国内地的流行,喇叭裤开始风靡大陆。

    当时风靡中国的有两部日本电影。一部是《望乡》,女主角栗原小卷面容清秀、气质高雅,一条白色的喇叭裤让她成为年轻人心目中的女神,让无数少女争先模仿。另一部是《追捕》,片中警长矢村的墨镜、鬓角和一条上窄下宽的喇叭裤,成为无数男青年效仿的目标。当时这两部电

    影放映时用万人空巷来形容也不算夸张。

    当时社会上经典时髦的扮相,喇叭裤要配尖头皮鞋、尖领衬衫、麦克哈里斯的墨镜,讲究些还要加个风衣,扛着录音机放迪曲。

    这些打扮配好了其实不难看,除了扛着录音机累些。但八十年代初这一身出去保证背后有人议论。

    原因不是服饰的错,而是当时穿着的人比较杂。

    有这样那样的议论,也是有原因的。

    一是刚改革开放,各类蜜蜂苍蝇都进来了,原先没听说过的犯罪爆发性出现,一段时间内治安确实乱。二是那时不再为高中毕业的国有企业子弟分配工作,政策一变一时间产生大批的待业青年。这些人正是好胜的年纪,同时大量闲散待业,不用想也能猜到会出现无数的社会问题。

    这些闲散青年又正是爱时髦的岁数,喇叭裤作为时尚的尖端肯定是人人一条的。但与此同时闲散青年聚众滋事、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形象也深入人心,产生了“穿喇叭裤未必是坏人,但坏人专门穿喇叭裤”的形象。

    所以当时社会上把喇叭裤与游手好闲、打架斗殴、不良青少年划等号,纷纷出台抵制措施。

    这个时候你就算是纯粹赶时髦,也一定会背锅,被人贴上“流里流气,不像好人”的危险标签。

    在校园里,喇叭裤是绝对禁穿的。当时的校纪校规,其中就有三条:严禁留长发;严禁穿喇叭裤;严禁带项链或首饰。如果违反其中一条,不得进入教室,屡教不改者,不准入校直至劝其退学。

    然而,禁令虽有,但标准难定,究竟这裤管的尺寸为多少才算“喇叭裤”呢?

    香港人并没规定。后好像几经讨论才最后敲定,凡裤管超出8寸以外,则可视为“喇叭裤”也。

    压抑太久的年轻人都难免会有叛逆的极端心理。同学们纷纷将裤脚管控制在7.5寸左右,也有少数胆大冒险的同学,将裤管尺寸放到7.8或7.9之间,一是享受“挑战极限”的乐趣,二者也是以此“试水”,看看老师的反应如何。

    这样一来,年轻人尝试新鲜事物的意识并没有因限制措施而停止,穿喇叭裤压马路、逛大街比比皆是。

    小毛印象最深的,就是当时学校门口的弄堂里有一个时髦青年,平时就有点“吊儿郎当”,高中毕业赋闲在家,从此除了爹娘外再也不受任何人的约束。每天穿一条米黄色的超大“喇叭裤”,招摇过市十分得意!

    走起路来只见那显眼的宽裤脚,自膝盖处向下突然放大,活像一把大扫帚,在弄堂里扫来扫去……现在看来很滑稽,但在当时,你还不得不承认那就叫作“时尚”啊!

    经过国棉十厂的时候,小花笑了笑,说:“这个时间段,也不知道大姐下班没有?”

    “我们就不进去了。纺织厂也没有什么看头?”小毛想了想,说,“再说了,就算是下班,大姐也没有时间,她还要去夜校学习的。”

    一路被小毛和小花明嘲暗讽,“四眼”最后也来了脾气,说道:“这又怎么啦?你没有看到林树他们,不全都是这样的吗?”

    “我就好奇,你哪里来的钞票?”小毛笑了笑,说道,“一票难求,价格不菲,贰角钱一小时。这个票价,都相当于头轮电影院放映黄金时段影片的价位了。”

    “四眼”低头走路,不响。

    小毛还是不放,继续说:“要说是上次捉蟋蟀赚来的钞票,你后来不是说全部给了你家里的吗?”

    “这也要你管。”“四眼”快步往前走,和他俩拉开距离,说,“实际上我比他们还要好一些,只不过是一双皮鞋,他们呢?都全副武装的。”

    小花和小毛对视一笑,只好不作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