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年过半百,至今单身。
已经丧失了功能的我,过不了七夕,过不了情人节,本应该在家享清闲的我却选择了创业。
那家牌面很大的博物馆,就是鄙人开的。
名字么,就叫忆情博物馆吧。我可是想了很久很久的,至于它做什么用的,我还要再想想。
上个月,我拄着那根老家的榕树根做的拐杖,买下了这间破房子。
它真的很破,半间屋子的墙皮已经脱落了,光秃秃的,我很想去装修,但可笑的是,我口袋里已经没一个子儿了。
我跟神经病一样,知道自己没钱还要去开所谓的非盈利博物馆。老乡认为我疯了,还想打市神经病医院的电话。但可能,因为老乡同情我,又或者,他不想出钱送我去,所以也就没打电话。
那时,我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
我不知道。也许,我真的是疯了。
老家里,现在也许只有我懂什么叫爱的浪漫。
我还记得,十年前村里那个……李狗蛋,和二妮儿相亲的时候。
那情况,连我这个做媒人的都想撒手不管。
记得,李狗蛋好像相亲时吓得尿了裤子,当时我都想找个老鼠洞钻进去,却没想那个二妮儿主动起身给李狗蛋换裤子……
村里封建还是有些严重,但因为我上过大学,所以没那么严重。
二妮儿原名好像叫啥王春颖,还是我给点的名字……我这破记性,唉!
春颖是我们村里第一个上北京大学的女孩儿,所以,一直很受人尊敬的。
可就奇了怪了,她今天怎么这么热心,要给李狗蛋换裤子?
仔细想想,我算是明白喽!
李狗蛋并不算是个好看的小伙子,但若是在村里,也是很帅气的。
他好像和春颖是青梅竹马啊!
可怕……真是可怕啊!
那次相亲,是王春颖主动提出的,目的好像是,道谢。
我拿从城里超市带回来的一个发卡知道了道谢的原因。
那年,春颖考上了北大。走的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来着。
狗蛋去给村里大队干苦工,用辛苦一天赚的二十块钱给春颖买了一件新的桃色围巾。
在火车站,他说:“北京那边风大,冬天又冷,戴上它就不冷了。”
因为全村人都在场,所以狗蛋没有亲手给春颖戴上。但我觉得,他真的很想,因为狗蛋和春颖对视的目光中,有种很纯净的暖流在交汇。
他们最后怎样,我不知道,因为自那以后,我直接辞了媒人的职位,然后来了这座城市,靠工地搬砖为生。
这不,我开了家博物馆,村里有很多小孩儿都羡慕我。
今天,正好七夕节,我又去搬了一天砖,终于有了一百三十块,我寻思着,可能因为七夕的缘故,所以工头大发慈悲了。
不过,虽然今天很累,我可是有了博物馆剪彩用的红绸了。
虽然没有嘉宾,没有来客,但我还是宣布,忆情博物馆,开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