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柔媚的浅金色淡彩,均匀的洒在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将目之所及的一切都染上了暧昧的朦胧。
铜镜中印出的女子,终于不再是刻意装扮的华丽,褪下一身美伦美奂的织锦,取代之一袭惟有平民才穿着的素白布衣,旖旎的蜿蜒在塌上长发,发梢尚不断的在滴落着水珠,带着沐浴过后特有的清爽的妩媚。
我拿起镜前的剪刀,缓慢而耐心的,将这不知费心留了多少年的长发剪短,从此以后,但愿世间不再有甄洛。
甩甩被剪到不及腰间的头发,感觉是如释重负的轻松,细心的梳好,编成辫子,站起身来对着镜子转个圈儿,随即咯咯笑出声来,镜中的女子,年纪并不太大呢,比起以前,美丽依然,动人依旧,却在眸中多了一丝清透,一分纯然的快乐。
“砰砰——”有节奏的敲门声打破了屋内一室绚丽。
“哪位?”
“赵云。”
听到熟悉的声音,我笑着快步来到门前,一把拉开,对着门外的人盈盈一拜,“大哥。”
那日,我半是使用白玉的特权半是用不太光彩的手段拐到了赵云同行,问明后才知道他是要去建业。我无可无不可,反正要安稳的生活,南方的话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今后东吴的国都建业,一个是以后蜀国的成都,但在现今赤壁之火烧不起来的情况,蜀能不能建立还是个问题,曹操不攻南边,很有可能将江夏留个孙刘两家争夺,而自己不过是两个进攻方向,西凉或者是汉中西川,就是不知道曹操取哪一线了。
所以,建业也算是个好去处了,再怎么说有长江天险在,有东吴的四大都督在,也应该是最后灭的吧。
确定了与赵云同行,自然要找一个合理的身份,既然甄洛已死,又有赵云在,那么顺理成章,赵云便不得不多了一个“妹妹”——赵雨。
这么说起来,赵云今天还是我到南方以后除了曹家人第一个见到我女装的人呢,这甄洛生得也太祸国殃民了,有时候连我自己也看呆了去,何况其他呢。呜——要不要考虑在脸上弄个疤什么的,漂亮是很好,但是漂亮到别人只会注意你的脸就不太好了。
哎——看来人总是贪心不足呢。
一愣之后,赵云立即回神,有礼的一拱手,“夫人。”
我暗暗点头,果然厉害!不愧是赵云,心志竟然坚决如斯,在被称为洛河之神的甄洛美貌下却没有丝毫动摇,只是不知是受过什么艰苦的训练还是天生冷若冰雪呢?
胡乱想着,嘴角扬得更高,毕竟,能看到不为外表的绚烂若迷的人还是很高兴的。
“大哥错了。”
赵云不解。
我笑着拉他进屋,“雨儿,小雨,小妹,哪有叫自家妹妹作夫人的呢?”
“呃……”赵云无言的尴尬。
我笑,再次提出选择,“雨儿,小雨,小妹。”
赵云无奈的点头,轻声唤道,“小妹。”
因为还保留着现代的一些习惯——出门的时候一定会记得带钱,所以整理过后,发现除了身上佩带的一些首饰外,可惜为了男装没戴耳环和发饰,还有一些一直带在身上金子。我不喜欢这个时代通用的五株钱,天知道我有多讨厌现代的硬币,又觉得银子没有金子值钱,因此身上带的都是一个个小巧可爱的金锭,还是在曹府闲得发霉的时候专门找人做成这种形状的,看起来很可爱。
至于钱的来源嘛,当今天下的商业,基本掌握在四大商家手里:徐州糜家,河东卫家,冀州甄家,中山苏双、张世平。甄洛的娘家,就是所谓的冀州甄家。而当日邺城城破之时,因为曹丕的关系,袁熙所有的财产一部分被保留了下来,现在都在我手上,可惜了,全留在曹府了。不过就我身上戴的这样,也足以称得上是天下奇珍了。钱这种东西,没有了可以赚回来,自由,却是有时候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换不回来的。
而且,我根本就不担心赚不回来的问题,等安定下来后,最起码,我可以酿酒,汉末的酒,真的可以叫“浊酒”,酒味极淡,且浑浊无比,实在是不敢恭维。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问题,现在要解决的,是金子使用起来根本不方便,还是要换成钱和碎银子。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戴上女笠,拉了便宜大哥赵云出门,先到钱庄换钱,再顺便买一些必要的东西,我现在可是孑然一身呢,身上的衣服都还是进城的时候赵云给买的,之前都是借的他的衣服。
换好了一包五诛钱和碎银子,我全部交给了便宜大哥,这么重,拿着可不累死,大哥可不就是这些地方用的,而赵云仍然是一脸温润如玉的笑颜。一瞬间,我却一下从心底涌上一阵寒战,如果,谁触及他的底线的话……
接着要买的东西物品便是马匹,虽然我不太会,但是很喜欢骑,况且这里离建业那么远的路,几乎不可能完全用走的。
然,这里不比北方,马匹这样重要的战略物资可是有市无价的,卖牲口的小贩见赵云笑得温和,我俩又是一身无权无钱的白衣,便一口咬定没有货,我好笑的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子,扔了过去,“现在还有吗?”
于是一盏茶后,我得到了一匹栗色的母马,赵云说这匹马的年纪不小了,我倒是无所谓,只是代步而已,他又不赶着去建业,这样就够了。
因为它的毛色,我的第一匹马的名字便被称呼为——板栗。本来我最先想到的是酱牛肉的,不过看到赵云的嘴角有点抽筋的趋势,就只好换成了板栗。不过没关系,反正板栗我也喜欢吃。^^bbb
骑着我家板栗走在并不算宽阔的路上,转头望望身旁一脸悠然的赵云,我的笑容从几天前开始就未中断过。曹操已经回军许,一路行来也没见到任何寻找我的人,看这样子,曹操八成已经确定我的“死亡”了,而越往南走,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在不是城池的地方,我再也没有使用女笠,戴着那东西毕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而且也不用往脸上涂米粉,一脸清爽的感觉,真的很好。
便宜大哥赵云说,再走一段路,我们就可以乘船,这样就更加轻松了。
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山林,古代的空气,出奇的清新,连呼吸间似乎也带上了野花的香味,再回头看看身边一副气定神闲样子的人,心思一转,我强忍住笑意,唤了他一声,“大哥。”
“何事?”赵云转头,嘴角缓缓的挑出一点笑意,清清浅浅,如照水的绿荫,干净,清爽,若泉水般柔和雅致。
装出十分严肃的表情,我问道,“大哥,我听说原本曹丞相麾下有一员猛将,姓典名韦,有伏虎之能,不知这人,真的能和老虎打架吗?”
赵云愣了愣,似乎没想到我忽然之间冒出这么一个问题,不过依他的个性,还是思量了一下答道,“据大哥所知,是的。”
嘿嘿,鱼儿上钩了。我不负责任的暗笑道,“那么大哥和老虎比武的话又会如何?”
仔细看去,赵云的脸色好象变了变,但仍是沉静的答道,“大哥不知,没有试过。”
我撇撇嘴,骗人,明明都是在山上学艺的,才不信你没有试过,不过我怎么会这么简单就放过你呢?
“但是我很想知道啊,那么大哥自己觉得呢?”我不死心的加了一句,故意作出好奇宝宝的样子,我无辜至极的眨眨眼。
看到我万分诡异的表情,他大约也知道接下去不会是什么好话,可他又不会不答,只得谨慎的说,“应该可以打倒老虎吧。”
“哦——”我刻意拖长了语调,“原来大哥比禽兽还禽兽啊!”
赵云闻言,脸部肌肉痉挛了一下,但是我这好象是在称赞他的话又不知该如何反驳,不过他的年纪毕竟不大,忍了又忍,还是多问了一句,“那如果说打不过老虎呢。”[某菜的话:赵云的年纪为了符合本文的要求已作出了修改了,毕竟大家也不想看中年大叔在眼前晃来晃去吧,虽然是美大叔。= =+]
哦哦哦哦——不怕你就问,就怕你不问啊啊啊啊——
我在肚子里笑得快抽筋了,却摆出一脸惊讶的样子,急呼道,“难道大哥比禽兽还不如?!”
轰的一下,赵云白净的脸涨得通红,憋不住怒道,“如果答不分胜负的话,那不就是和禽兽一样。”
我诧异的瞪大了眼睛,“大哥怎么可以说自己和禽兽一样呢?”
接下来的一刻钟,我都在为赵云手上快捏碎了的那跟缰绳哀悼,阿弥陀佛——
再然后,我发现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原来这个便宜大哥,是我回到三国后碰到的最最好玩的人!![某菜= =+:突然发现洛洛不是啥米好心肠滴人,让我们为赵云同志的将来默哀三秒钟,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