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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黑娃、小金

    王素素从小在农村长大,农活没少干,还是能分辨出土壤好坏的。

    在看过陈凌从口袋里倒出来的两小堆土之后,就有点惊讶。

    “这真是原来二柱家那块荒地里的土?”

    陈凌笑着点头,“当然了,那还有假?”

    “吃了晌午饭我带你去看看,你就知道了。”

    这样一说,王素素明显相信了不少。

    不过随后,又轻蹙起眉头,似乎还是有些担忧。

    陈凌也知道小媳妇在担心什么,便继续出声劝慰:“放心吧素素,只要这土没坏到极致,我就有法子让它长出东西的。”

    “我之前跟你说什么来着,你要相信我!”

    然后冲她挤了挤眼睛,神秘兮兮的一笑。

    王素素先是呆了一瞬,随即被他挤着眼睛搞怪的样子,弄得扑哧一笑。

    陈凌也跟着笑起来。

    接着起身伸了个懒腰,准备去做午饭。

    “汪,汪,汪……”

    两只小狗崽见陈凌离开,立马也待不住了,就从王素素怀里挣扎出来。

    摇着小尾巴,颤颤巍巍的跟在陈凌后边。

    但到底还是太小,根本就追不上陈凌,小短腿迈得着急了,两只小家伙直接撞在了一起,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

    抬头一看,发现陈凌不见了,顿时急得汪汪直叫。

    王素素不禁莞尔,等陈凌端着锅碗从屋里出来,她就忍不住好笑的说道:“阿凌,这两只小狗好像把你当成它们妈妈了,一时见不到你就急得乱叫。”

    可不是嘛,两只小家伙见陈凌又出现在眼前,急忙摇着小尾巴跑到他跟前,然后顺着腿就想往上爬。

    难得看到王素素这么开心,陈凌就放下锅碗,一只手拎起来一只小狗崽。

    举到面前,故意闷着声音道:“小家伙们,我是妈妈,那个就是你们的爸爸咯……”

    “阿凌!”

    王素素闻言脸蛋微微发红,嗔怪的看了他一眼:“不许瞎说。”

    不过眼睛里的笑意,却掩饰不住,又说:“要不给它们起个名字吧。”

    “起名字?好啊!”

    陈凌略微想了想:“黑颜色是公的,就叫黑娃,黄颜色是母的,名字要秀气点,就叫小金。”

    “黑娃和小金,素素你觉得咋样?”

    陈凌嘿嘿一笑,对自己起的名字表示很满意。

    什么小黑小黄,他才不会起那种名字呢,好听难听不去说,主要太大众化了!

    没有辨识度,也没啥特点可言。

    “嗯?黑娃,小金……”

    王素素听了,嘴里念叨了几遍,觉得还挺顺口的。

    忍不住抿嘴一笑,点点头:“挺好听的,就叫黑娃和小金吧!”

    于是,两只小狗崽的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

    午饭陈凌做的疙瘩汤,水是洞天内的溪水,里面放了些菠菜。

    菠菜是从地里回来的时候,在别人家菜地里挖了几棵菠菜苗,移植到洞天里,很快就长成了。

    所以做出来的疙瘩汤,味道也是出于意料的好。

    王素素没控制住,又给吃撑了。

    本来吧,陈凌想在中午给小媳妇做两道拿手菜的。

    但是眼下才二月初,山里天气冷得很,地里也没长啥青菜,他也不好从洞天里往外拿。

    只能等明天去县城卖花生回来后,再给小媳妇做了,到时候也有合适的借口。

    ……

    吃过晌午饭没多久,村里的大喇叭又响了。

    说是今天下午每家每户不要出门,乡计划办要挨家挨户上门查访和登记。

    于是下午,陈凌就和王素素在家待着,哪里也没去。

    不过,眼前这副情形倒是勾起他不少回忆。

    还记得前世的时候,大姨家生二胎还得特意跑去他们山村老家住着,一住就是两年。

    那时候也没办法,要是被找上门,普通家庭可扛不住。

    这还只是要二胎,就已经如此了。

    更令人感慨的是,他穿越过来之前,短短二十年过去,却全反过来了。

    成了鼓励和支持。

    但那时候却没几个年轻人愿意生了。

    这种不同时代间的颠倒差异,令人不胜唏嘘。

    胡思乱想了一番,陈凌也趁着这个功夫,把洞天里的花生收拾了一下,准备明天去县城里卖掉。

    剩下的花生叶子和藤蔓取下来后也没扔,那太浪费好东西了,不如留着喂鸡。

    陈凌自顾自的折腾,王素素则做了两双春天穿的鞋出来。

    到了黄昏的时候,秦秋梅才带着乡计生办的人过来。

    简单登记了一下,留下两盒计生用品,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小雨衣,便又匆匆离去。

    不过离去前,秦秋梅那眼神,却让陈凌忍不住有些恼火。

    在见到王素素后,这小娘皮的眼里就明晃晃的透露着一个意思。

    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想辩驳又无处辩驳,陈凌不由得气闷不已。

    王素素倒没察觉到什么异样,做好了新鞋后,又兴致勃勃的给黑娃和小金两只小家伙做起了狗窝。

    这俩小东西,中午合伙干掉一小碗疙瘩汤,撑得小肚子圆滚滚的,整个下午都蜷缩在火炉旁呼呼大睡。

    “吃了睡,睡了吃,以后别长一身肉,让你们撵只兔子都费劲……”

    陈凌嘀咕了一声,起身出去做晚饭去了。

    一般这边,冬天比较冷,做饭都是在屋里。

    不过陈凌还是觉得木柴烧出来的饭比较香,就继续用他早上那石块垒出来的简单炉灶在院子里做饭。

    王素素吃了两顿陈凌做的饭后,就都由着他来了。

    因为确实太好吃了,吃过一次就很令人难忘。

    何况这个年代,山村里也并没有什么美食。

    最好的饭也就是年底吃几顿肉,或者饺子。

    所以陈凌能把家常便饭做出这样好的味道,她没有理由去抢着做饭。

    不过饭后刷锅洗碗的时候,她还是不忍心都让陈凌一个人去干。

    陈凌劝了两次无果,也就不再推拒,主要是他意识到这样还能很有效的增进夫妻之间感情。

    比如,有过中午和晚上两次之后,王素素在他跟前,话明显多了,笑容也渐渐多了起来。

    对陈凌来说,这才是最让他觉得满足和开心的。

    ……

    一夜悄然而过。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陈凌就起床做饭,吃过早饭后,去王来顺家借了驴车,便在东方初升朝阳的映照下,朝着县城的方向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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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他主要是去卖花生的,要去县城的农贸市场赶个早市。

    但这事咋可能让外人知道,所以就用买犁耙和其他农具的借口,借了王来顺家的驴车打掩护。

    不然的话,那么多花生,凭空变出来,没车子载运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