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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监护人

    我叫祝无双,原本是地府赏善罚恶司的司长,相当于冥界的上级鬼差。有一天,我突然被叫到阎罗殿上,阎王莫名其妙的解除了我的职务,作为代替,他命令我去阳间当一名高中女生的监护人。

    此女名唤花铃,其父花魁生前是龙山县鼎鼎有名的走阴人,花家祖祖辈辈皆从事走阴一职。

    “走阴”是一种什么职业呢?旧时民间认为,“走阴”就是阳间的人去阴间当差,帮地府做事情,这是走阴人的主业。当然,如果是哪家的死者生前有什么事情没来得及交代,或者是生者思念逝去的亲人,善男信女们都会来找走阴人帮忙,散点钱财,希望走阴人帮忙完成他们的心愿。在我这个外人看来,这应该算是走阴人的一个副业,对于花家而言,也是为数不多的经济来源。

    在花铃很小的时候,父母因病去世,家中只剩下年迈的爷爷奶奶和她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是清苦。

    这一家三口虽然一贫如洗,但是在两位老人的精心养育下,花铃逐渐长大成人。

    花铃小时候一直有个梦想:有朝一日,一定要让爷爷奶奶过上好日子。

    然而,这个梦想却在她14岁那年,化为了泡影。

    2010年6月,花铃的爷爷奶奶因病去世,可怜的花铃从此变得孤苦伶仃,过着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生活。

    根据《阴间律法》的规定,走阴人在未满18周岁之前,“走阴”的资格暂时由其监护人代理,待成年后方能获得“走阴”的执业许可。若按照规章,花铃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其走阴资格应由她的监护人代为接任,可是花铃的情况很特殊,她的身边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

    英明神武的阎王老爷,考虑到花铃的处境,只好想出了让我去做花铃的监护人。

    地府明明有那么多鬼差,阎王为什么偏偏看中了我?

    关于个中缘由,这里我做下解释。

    走阴人既然是为地府办事,那么在阴间自然就有相对应的接头人。要知道阴曹地府可不是阳世的公共场所,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就算是走阴人,每来一次地府也要冒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没有接头人暗中打点,走阴人很有可能就回不去阳间,后果便是永远留在冥界做一名孤魂野鬼,连参与正常的轮回都是奢望。(按《阴间律法》,来到冥界的生者,如果在十二个时辰内不能还阳,将永远滞留在冥界,丧失轮回转生的资格)

    光绪十年,我进入赏善罚恶司任职,当时只是一名普通的佥事,放眼整个地府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下级鬼差,没有多少话语权。那时正赶上花家的上任接头人——“枉死城督军”吴兴勇,因犯下大错(违规酗酒,导致被关押在枉死城的鬼犯大规模越狱)被阎王判处五千年徒刑,打入十八层地狱赎罪反省。

    吴兴勇离职后,阎王爷正愁着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当任花家在阴间的接头人,七爷白无常和我关系不错,他主动向阎王举荐我,让我去当花家的接头。

    既然是好朋友推荐,再加上阎王十分器重我,没有过多犹豫,我便答应了这桩差事。

    就这样,我和花家的缘分持续了一百多年......

    啊,不好意思扯远了,话题回到我们的女主角花铃身上。

    适才说到花铃14岁那年爷爷奶奶双亡,地府考虑到花铃尚未成年,于是派我到阳间去照顾花铃,直到花铃成年后,方可回地府复职。在我担任监护人的这段时间,原来的职务由赏善罚恶司的副司长慕容天问暂代。

    接到地府的委任状后,我拿着状纸来到阳间,对花铃耐心解释了一番。

    花铃听罢,表情冷漠的回了一句:“哦,这样啊。今后,请多多关照!”

    这丫头仍然沉浸在失去爷爷奶奶的悲痛中,一时半会还无法接受我这个外人做她的监护人。但是没有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一定会接受我的。

    成为花铃的监护人,意味着要长期驻留在阳世,新的问题接踵而至。

    虽然我是鬼差,但本质上还是鬼魂,无法长时间在阳间活动。

    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找一具新死之人的尸体,由我附身在尸体上,让尸体的主人重获新生。表面上看,死者好像活了过来,但因为我的灵识和意志主导了尸体,才能让死者复活,故此,复活后的死者不再是生前的那个人,变成了被我“操控”下的一个“傀儡”,而我将借助这名死者的身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花铃听完我的话,顿时面露难色:“你该不会是想让一个初中女生,半夜三更的上山刨坟掘墓吧?”

    我摇了摇头,语气平和的回答:“没让你去刨人家的坟,只要能找到一具新鲜的尸体就行。”

    “新鲜是什么意思?”

    我挠了挠头发,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就是还没有腐烂的那种!”

    花铃咽了口唾沫,脸色十分为难的说:“那还真是抱歉,小镇上最近没有人去世。”

    我有些惊讶地追问道:“不会吧?一个人都没有?”

    “喂,你这是什么语气?难道你巴不得我们镇上死人吗?”花铃有些没好气地说道。

    这下事情变得麻烦了,我也想过去清泉镇卫生所的地下停尸间寻找合适的尸体,但这样做恐怕会连累花铃,影响不太好。

    小镇人口稀少,镇上的居民都是熟人,如果某家有人去世,当天就能传遍整座小镇。如果我让花铃去地下停尸间“偷”尸体,说不定第二天她就会锒铛入狱。

    综合考虑之下,我只能放弃这个想法。

    花铃见我眉头紧锁的样子,于是提议道:“祝大人应该知道清泉镇后山有一座乱葬岗吧?”

    我点点头,不假思索的说道:“嗯,那是清朝末年就存在的乱坟岗子。那年月兵荒马乱,百姓生活贫苦,如果有人去世,亲属们往往卷个破草席把死者匆匆掩埋就算完事,久而久之便成了一座规模庞大的乱葬岗。”

    “虽然乱葬岗埋葬的大多都是无主尸骸,但也有例外,生活在附近的村民,有些人家手头窘迫,支付不起火葬所需的高额费用,只能把死者草草收殓了,在乱葬岗找个地方随便掩埋起来,这种情况还是很常见的。”

    我听花铃这番话,感觉她想去乱葬岗帮我寻找一具合适的尸体。

    “事不宜迟,我们今晚就出发。我现在去准备所需的工具。”

    说罢,花铃头也不回地钻进三楼的小阁楼,翻箱倒柜般寻找工具。

    大约过了一刻钟,花铃拎着一把铁铲,从楼梯上爬了下来。

    “这可不是一般的铲子,是我爷爷当初在陕西那边打仗时从匪军手里缴获的洛阳铲。”

    花铃举起铲子,有些得意的向我展示。

    “工具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上山。”

    花铃听罢,有些疑惑地问道:“还选什么时间啊,太阳落山后就可以去了。”

    我摇了摇头,耐心地对她解释:“后山那片乱葬岗阴气太重,是片得天独厚的养尸地,前几年不是经常有人在那附近遇到过僵尸吗?有鉴于此,我建议你最好在明日鸡鸣破晓前上山最为稳妥。”

    花铃抬眼看了一下挂在墙上的老黄历,眼下正值七月上旬,刚过夏至,太阳直射点向北回归线移动,北半球昼长夜短。清泉镇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所处的纬度较低,这个时节通常在凌晨四点多钟就迎来破晓,正是基于以上考虑,我才对花铃提出了这番建议。

    花铃学过初中地理,自然知道我的用意何在,没有多想便答应了下来。

    “行,那就按照祝大人的意思行事。”

    我有些不满的纠正道:“以后我就是你的监护人,四舍五入相当于你的亲人,不要再叫我大人,显得生分。”

    花铃撇了撇嘴,口中碎碎念:“这也能四舍五入吗?”

    “那我应该怎么称呼?”

    我用手托着下巴,稍稍思索了片刻,回答道:“叫我双哥吧,毕竟我死的时候也才26岁。”

    花铃拿起茶几上的水壶往杯子里倒热水,听到我说的话,不禁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眼睛有些湿润的说道:“父亲去世的时候也是26岁,那时我刚刚学会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