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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借无常一肘,将世故看通透

    “江山奥义!重!!”

    江湖大喝一声,澹台明月双膝一软,竟然真的跪了下来。

    这一跪,便使得观众席上的八大部落,哗然一片。

    如一记耳光,响亮地抽在了雷之部落的脸上。

    望帝崖高层脸色铁青,死死的盯着江湖。

    不朽路乃东方海阁秘境,非身处其中,不能插手!

    这江湖好大的胆子!!

    “我给你三次机会,若你能在这三跪之中,胜我一招,我便饶你一命,如何?”

    澹台明月手脚束缚,双膝跪地,脸色涨红:“欺人太甚!!”

    “一跪!”

    一跪,掌生死!

    江湖手掌用力,澹台明月双膝一弯,急坠落地,砸起一片尘土!

    澹台明月额头青筋暴涨,双手死死握住。

    不朽路外,便是八大部落。

    而众目睽睽之下,他雷之部落的二公子,竟然给另一位武者下跪。

    简直奇耻大辱!

    而更加叫他生不如死的是,在江湖的江山奥义之下,他竟动弹不得!

    “再跪!”

    江湖右手一捞,拎着澹台明月的后衣领,使他站起,又再次按在了他的肩膀上,重坠落下!

    “砰!”

    再跪,压地裂!

    “啊啊啊啊啊!!!!!江湖,我澹台明月发誓,我会杀了你!!!”

    “我会将你千刀万剐!五马分尸!!”

    “你的肉,我会一块块撕下来吃掉!”

    “今日之辱,我绝不忘记!!!”

    澹台明月鬓发皆白,神若癫狂,显然已经痛苦到了极点。

    而江湖不为所动,右手压在澹台明月的肩上,再次按下。

    三跪,如天崩!

    此时的澹台明月早已心如死灰。

    仰头,红眼,与江湖对视。

    “你杀了我吧。”

    江湖点头,侠骨刀出鞘。

    澹台明月的头颅便斜斜的掉在了地上。

    雷之部落掌有替命之法,给了澹台明月第二条命,而活下来的澹台明月,依旧要杀了江湖,江湖以三跪之举,向雷之部落的人宣告——

    他江湖,宁死不屈!

    观众席上。

    一股股旋风拔地而起。

    遍布杀气。

    “砰砰砰!”

    东海之水在无穷尽的杀气之中,炸起千层海浪!

    “好,很好。”

    一道极轻的女声,缓缓漂浮在众人心田之上。

    众人凝眸视之。

    女子一袭绣金色鸾鸟朝凤绣纹衣,宽袖的裙摆如云般飘荡,高傲绝俗。

    其头顶鸾凤冠,鬓发高挽,流苏璎珞垂于发间,再别一支朝阳五凤挂珠钗,半放海棠笼晓日,才开芍药弄春光。眉目冷凝,唇呈红丹,耳上的翡翠坠衬出雍容沉静,举手投足间尽显天家风范。

    此乃澹台骄阳与澹台明月的姨母——澹台凉素。

    “弓秋娉、弓掩霜,尔等贱婢可知罪?!”

    澹台凉素娇喝一声,声势威寒。

    弓秋娉施施然起身,行了一礼,不卑不亢:“部落大比,生死不论,阁下咄咄逼人,不知何故?”

    “生?死?”澹台凉素喝道:“你们这些贱人的生死,如何抵得过我雷之部落子孙一根毫毛?今日澹台明月因你大地部落而死,他日我必踏平大地部落,为我侄儿陪葬!!”

    相传澹台骄阳与澹台明月的出生,还有一段来历。

    昔日雷之部落主母澹台扇与澹台凉素乃是闺中密友,两人无话不谈,亲如姐妹。

    一日,两人前去抱石庙祭拜山神,真诚祝祷。

    澹台凉素见山神像英武不凡,便对澹台扇玩笑道:“长姐月貌花容,明艳动人,若得山神眷顾,娶为新娘,生下一子,必成大器!”

    澹台扇笑曰:“既如此,当山神来时,我便请你当这个媒人。”

    两姐妹嘻然一笑,对此笑谈并未放在心上。

    谁料当夜便有神灵入梦,化为男子,丰姿英伟,相貌轩昂。

    澹台扇大惊不已,问曰何故?

    神灵道:“吾乃抱石庙山神,白日见你姐妹二人明眸皓齿,千娇百媚,已有亲近之色,既然你愿意嫁我为妻,我更愿好好待你,今夜便让你成为我的新娘。”

    说罢,两人便共赴云雨。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

    十月之后,澹台扇便生下了一个男婴。

    婴儿出生之日,天降红云,霞光漫彩,铺展十余里。

    而伴随着婴儿嘹亮的啼哭,本已落山的骄阳竟然重新升起,日光高悬,照耀大地!

    此子定名——澹台骄阳!!

    如此异象,便足以证明这澹台骄阳的不同凡响!

    三岁举铜鼎,十岁扛千斤。

    如今双十之龄,便已是神隐九重境!

    如此天骄!

    几乎可以媲美昔日人族轩辕大帝!

    也因此,澹台骄阳也被称为人族希望!

    而在澹台骄阳出生后不久,一轮皎洁的明月出现在了骄阳身旁。

    澹台明月,便在澹台骄阳之后出生了。

    骄阳当空,明月环绕。

    这样的天骄,本该成为望帝崖的佳话,却如今,毁在了江湖手上。

    “你该死!!”

    澹台凉素素手一拽,一条雷鞭瞬落手中,眼看便要击中弓秋娉。

    “小娉!”

    弓掩霜低呼一声,挡在了弓秋娉面前,生受一鞭,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阿姐!!”弓秋娉扶住弓掩霜。

    现场一片慌乱。

    澹台凉素冷笑道:“杀一个人,怎能平息得了我心里的恨,我要你们大地部落给我望帝崖的明月陪葬!!”

    “住手!”

    一道清脆的声音入耳,天空上顿时飘下了无数花瓣。

    纷纷扬扬,五彩缤纷。

    漫天花瓣之中,莲花太岁、杀虎太岁、妙手琵琶太岁、秽土太岁、山河太岁、桃源太岁,六大太岁簇拥着一位女子,款款走来。

    她的裙裾,是鹅蛋色的蝶戏水仙裙。松松挽就的双鬟望仙髻上,插着一支莹莹发光的垂扇步怨玉蝴纹步摇。侧边的云鬟上,是三根排列高低不齐的镶宝半翅蝶管罗列。娉婷秀雅、俏丽多姿,夭桃穠李、柔枝嫩叶。

    精致的五官,柳眉如黛,眼角微微上挑,转眄流精,光润玉颜。

    果真是个绝色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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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澹台凉素阴恻恻的看向眼前的女子。

    对方的出现,夺走了本该属于她的光芒。

    “玉玲珑,你要阻挠我教训这两个贱婢吗?”

    此女不是旁人,正是桃源妙人谷女帝——玉玲珑!

    玉玲珑不答反问:“你雷之部落物产丰富,良田万顷,为何口口声声,皆是要讨伐大地部落?”

    澹台凉素阴森一笑:“与汝何干?”

    玉玲珑道:“现在有这样一个人,宁可扔掉自已华丽的马车,却要去偷邻居家里的一辆破车;自已有锦缎袍服不穿,却要去偷盗邻居一件短衫;自已家里有鱼肉不吃,反去偷邻居家的糟糠之食,你说这是个什么人?”

    澹台凉素:“若真有这样的人,定是个疯子!”

    玉玲珑反问道:“雷之部落有盛产灵兽的云梦雷泽,和盛产精铁矿石的长江汉水,在八大部落中首屈一指,难以比肩,而大地部落却连最基本的矿区都没有,就连每年元炁晶体的采集,也都是租赁我泽之部落而来,现在你要以雷霆之钧,踏平大地部落,不正像我刚刚说的那个疯子吗?”

    澹台凉素依旧道:“任凭你巧舌如簧,可他大地部落杀了我望帝崖的人,却是事实,我奉主母之命,前来守护我雷之部落的骄阳和明月,明月殒身,叫我有何颜面禀报主母?”

    玉玲珑拂袖而坐,目不斜视:“这很简单,只剩澹台骄阳你无法面对主母,那就让江湖将澹台骄阳一起杀了,事情就解决了。”

    众人:“……”

    真·一劳永逸。

    莲花太岁忍不住捂了捂脸,小声提醒:“女帝……”

    玉玲珑微微一笑:“无妨,我只是想借此看看,能收服香玉陌的武者,到底有多大能耐!”

    彼时,桃源太岁注视着一旁的澹台凉素,默然一笑。

    莲花太岁不明其意,好奇道:“桃源,你笑什么?”

    “这澹台凉素的《百血真如炼体术》出了岔子,而她本人还未发觉,据我看来,应该只剩下一年的命了。”

    莲花太岁吃了一惊,却并不怀疑。

    因为桃源太岁在进入妙人谷之前,曾有“杏仙”美誉。

    相传昔日桃源太岁所住之地——姑藏山,连年大旱,百姓苦不堪言,流离失所,此时姑藏山县令和官员们讨论:桃源太岁修习法术,或许有降雨之能。

    于是县令与官员亲自带了带了肉干和酒去拜访桃源太岁,说明了旱情和自已的来意,桃源太岁欣然接受,却抬头看了看自己的屋子,道:“我的屋子已经破了,若真下雨,该当如何?”

    官员们立即明白了桃源太岁的深意,连忙道:“只要先生能下雨,我保证立马给你盖新房子。”

    第二天,县令带着官员和役卒一百多人运来了竹子木材,屋架很快就立起来了,但和泥没有水,便打算到几里外去运水,桃源太岁道:“没有必要,今晚就会有大雨。”众人就没去运水。

    当天夜晚,果然下起了倾盆大雨,雨水把高处低处的田地都灌平了,老百姓们高兴极了。

    彼时的桃源太岁住在姑藏山上不种田,天天给人治病也不收取一文钱,得重病经他治好的,他就让这人在姑藏山上栽五棵杏树;而得病轻的痊愈后,就栽一棵杏树,如此过了几年,山上已经栽了十万多株杏树,成了一大片杏林。

    他招来山中的鸟兽在杏林中嬉戏,树下不生杂草,像是专门把草锄尽了一样。杏子熟后,桃源太岁便在杏林里用草盖了一间仓库,告诉人们,买杏不用告诉他,只要拿一罐粮食倒进仓房,就可以装一罐杏回去。

    曾经有个人拿了很少的粮食,却装了很多的杏,杏林里的老虎就会突然吼叫追逐他,这人十分害怕,捧着装杏的罐子急急忙忙往回跑,一路上罐里的杏子掉出去不少,回到家一看,剩下的杏正好和送去的粮食一样多。

    还有的人来偷杏,老虎就跑出来追赶,一直追到偷杏人的家中,把他咬死,死者的家人知道他是因为偷了杏,赶忙把杏还给桃源太岁,并磕头认罪,桃源太岁就让死者复活。

    桃源太岁每年都把卖杏换来的粮食,全部用以救济贫困的人,和在外赶路缺少路费的人,一年散发的粮食能有两万多斛。

    县令有个女儿被邪鬼缠身,什么大夫都看不好,就投奔桃源太岁让他治病,并说如果治好了就把女儿许给桃源太岁为妻,桃源太岁答应了,立即作法,召来了一条几丈长的白鳄鱼,鳄鱼一直爬到县令家门口,桃源太岁就让随从的人把鳄鱼杀死,县令女儿的病就好了。之后,县令的女儿嫁给了桃源太岁,但很久他们都没有子女。

    桃源太岁经常外出,他的妻子一个人在家很孤单,就收养了一个女孩。小女孩长到十八岁的时候,桃源太岁忽而腾空飞身入云,成仙而去。他的妻子和养女仍然住在家里,靠卖杏维持生活,有敢欺骗她们母女的,老虎仍然会出来追咬。

    因此在姑藏山当地,至今还流传着杏仙——桃源太岁的美名。

    而莲花太岁也相信,桃源太岁说澹台凉素活不了一年,那这澹台凉素一年内必死无疑!

    经桃源太岁这一句,泽之部落中人再看把跋扈嚣张的澹台凉素,脸上已经带了几分怜悯之意。

    澹台凉素被这视线看的莫名其意,却又不敢在此与妙人谷女帝大打出手,只得忍气吞声,心中却已将江湖列为必杀对象!

    不朽路内。

    吴画背负着道情筒,站在阴暗处,半明半昧。

    江湖心里一惊:“是你?!”

    吴画微微一笑:“你很意外吗?”

    来者不善!

    江湖的手,缓缓扶上了侠骨刀。

    吴画道:“不错,你的确应该拔刀,因为今日的我——必杀你!”

    “哐!”

    吴画将道情筒扔到一边,卷起了袖子,露出一只迥非常人的手臂。

    但见那手臂白惨如尸,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缝合痕迹,怪异恐怖到了极致!

    这只手臂的气息……

    似乎是……

    白无常?!!

    江湖瞳孔一缩,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白无常?!!

    生死不由天决定,由我无常强夺取。

    这只手臂,竟然来自那可媲美神隐巅峰的白无常?!!

    但见吴画无比依恋的用脸部摩挲着自己的手臂,温柔道:“尸鬼族的确很厉害,但是这只白无常就没有那么厉害了。”

    “她自不量力的来我风之部落,命令我们寻找你的下落,我吴画是多么好的人,当然不会让我的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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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敌,死在这些东西的手上。”

    “我要亲手了结你!”

    “所以鬼影便替我杀了她。”

    “我剥下了白无常全身上下,最嫩、最柔软的皮肤,缝合在了我的手肘上。”

    “我要借无常一肘,将敌人的弱点看通透!”

    “哈哈哈哈哈,生死不由天决定,由我无常强夺取。江湖,你可曾见过地狱?”

    “今日,我要让你身陷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尸鬼族掌地狱十八层,分别是:

    红莲地狱。

    孤独地狱。

    紧牙地狱。

    阿鼻地狱。

    诸天地狱。

    恶鬼地狱。

    赤业地狱。

    泥黎地狱。

    金刚地狱。

    黑绳地狱。

    朱虫地狱。

    泪火地狱。

    流火地狱。

    金舒地狱。

    贝编地狱。

    剑林地狱。

    孽镜地狱。

    血池地狱。

    这十八层地狱,各自掌握在尸鬼族的抬棺鬼、打灯鬼、招魂鬼、噬生鬼、黑白无常、十阎罗、四殿下、大小鬼王……手中,厉害无比。

    而在这十八层地狱中,尤以泥黎地狱、黑绳地狱、朱虫地狱……这几个地狱为甚。

    泥黎地狱——天上一天,地狱五千年,痛苦伤悲,不分昼夜。

    黑绳地狱——兀鹫啄心,难以愈合,心长一分,啄食一寸。

    朱虫地狱——倒灌蜂蜜,蚂蚁啃噬,万虫攻心,痛不欲生。

    ……

    吴画见江湖如遇大敌,抚摸着手臂微微一笑:“放心,我不会将你放在那泪火地狱,因为那里除了天天飘灰,什么刑法也没有,只适合存放十二花神的魂魄,供我狭乐,而你……”

    江湖在这吴画低头的瞬间,立即释放出了五重境的枯荣意志,可还未等“荣”的力量施展开,无穷无尽的黑暗便将江湖淹没了。

    边秋一雁,惊散晚云。

    少年踉踉跄跄的走在路边,撞翻了一面酒旗,和十几个盛酒的大瓮。

    店家骂骂咧咧的将酒旗扶正,指责少年不该如此鲁莽。

    少年神色迷茫,看了看四周,良久才反应过来自己做错了事,对着店家深深稽首,声明自己虽身无分文,但愿意以琴音来抵,弹奏一曲《水龙吟》,还望店家不要嫌弃。

    店家摇头摆脑的同意了,少年入座,且唱且奏: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歌声朗朗,琴声悠然。

    众人如痴如醉。

    一曲毕,少年抱琴而走。

    途经一座荒凉的古塞,塞外正值黄昏,青冢林立,纸钱稀落。

    少年喃喃自语:“我是谁?”

    “我从何处来?”

    “要往何处去?”

    大风刮过,一条明黄色的黄巾落在了少年的手上。

    原来这是昔日跌水国的大纛,如今跌水国国破家亡,这大纛也再无依傍。

    俄顷,一位挎着竹篮的白衣少妇朝着土坟走来。

    见到少年,大吃一惊:“你是……太子殿下!”

    少年微微讶异:“我是太子吗?”

    妇人言辞恳切:“妾身曾在皇都见过太子出巡,所以认得,太子殿下,您带着跌水国的大纛,是否要重整旗鼓,还我山河?”

    少年惨笑一声,将大纛扔在地上,抱起古琴,慢慢走远。

    时间如梭,光阴似箭。

    少年或乘一叶扁舟,过江畔渔火。

    也曾转竹林深处,看僧人诵佛。

    山河寂寞,大地无声。

    新的国度已取昔日的跌水国而代之,且蒸蒸日上,百姓安居。

    唯独少年……

    唯独少年像是这寂寞天地的一名旅客,没有归途,没有归处。

    彳彳亍亍,独揽月下萤火。

    坎坎坷坷,坐看云起云落。

    寂寞啊寂寞……

    是人生百无聊赖,难以排遣的寂寞……

    多年以后。

    一位老者途经酒馆,再次将酒旗撞倒,年轻的店家再次骂骂咧咧的将酒旗扶正。

    老者深深稽首,要以琴声来抵酒债。

    店家笑着说,他的爷爷也曾告诉他,昔年有个疯子与他一般,撞翻了酒瓮,弹了一曲《水龙吟》,琴声极好,歌也极妙。

    老者颤颤巍巍的调试着琴音,抚琴再歌: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一曲罢,众人皆拍掌称好,唯独一个拿着糖葫芦的小娃娃,好奇的走了过来,一脸天真道:“先生的琴声很好,曲也唱的美,只是歌里有山有水有美景,先生在哪里呢?”

    这一刻,老者如遭雷击,难以回答。

    “我……我在……”

    良久的沉默,却没有想出回答,老者状若疯狂的击打着自己的头,将满头白发一根根扯断。

    “我在哪里?”

    “对啊,我在哪里???”

    众人吓得不轻,纷纷逃走。

    店家脸上的表情也从欣赏转变为厌恶,连忙叫酒保将这个老疯子扔了出去。

    老者浑浑噩噩的佝偻着身躯,抱起了自己的琴,往远处走去。

    经过关塞时,一片白色的纸钱从眼前飘过,飘远……

    是谁家又添了新痛?

    一位白衣妇人挎着篮子,呆在原地。

    “是你!!太子?!”

    “你是跌水国的太子殿下啊!”

    老者睁开浑浊的双眼,看向面前这位任时光匆匆、年轻依旧的妇人。

    耳边那位顽童的话,蓦然响起。

    ——“先生的琴声很好,曲也唱的美,只是歌里有山有水有美景,先生在哪里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