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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6章 罗斯骑兵在奥斯塔拉公国

    骑兵的出现引得劳作的诺夫哥罗德人侧目,大家其实什么都不必说,警惕的农人纷纷挺直腰身,他们已经意识到了一切。

    军中的斯拉夫战士高举着旗帜策马狂奔,边疾驰边呼喊:“大王回来了!军队回来了!”

    骑兵一路冲到忙碌的斯摩棱斯克城内,就在主要道路肆意奔走使得全城沸腾。

    太上国王老奥托终究敌不过岁月,他并没有故去,就是这幅老朽的身体真的需要靠拄拐维持稳定。

    “竟然是骑兵喧哗?快!来人!扶我去看看!”

    侍从急忙搀扶起老国王,协助他至少把镀金的贴皮盔戴上,将剑挂在腰带。奥托不希望后生们看到自己老态龙钟的样子,竭力维持战士的形象。

    王后斯维特兰娜一手抱着太子奥斯本,另一手拉扯着王子奥列格。

    留里克的诸多妻妾也纷纷抱着自己的儿子现身。

    王族几乎都在诺夫哥罗德城里,他们走出宫殿惊得早有准备的骑兵们纷纷下马。

    菲斯克一眼即看出了老奥托,惊骇于传奇英雄如今也是满脸沧桑。

    他急令兄弟们下马,接着齐刷刷向太上国王半跪行礼。

    “是菲斯克吗?你们……你们自己回来了?”奥托略带沙哑的询问。

    “并不是!我们是国王的先遣军,只为传达凯旋的消息。”

    “我儿留里克终于回来了!”太后尼雅难掩激动,询问的话语都带着哭腔。

    “庞大的舰队正在赶来的路上,只是碍于河流湍急需要一些时日。而且我们带回来大量战利品……”

    “好了!你不必说了。”激动的奥托已经意识到了一切,儿子留里克不在他就是本地真正的国王,现在他保有着极高的权力,也有资格对菲斯克发号施令。

    “菲斯克!”

    “在。”

    “带领你的人环湖巡游!告诉路过的所有城市、村庄国王凯旋,尤其是告诉住在湖泊之南的佩切涅格人!让卡甘先回诺夫哥罗德一趟,和他的介意兄弟留里克好好聊聊。快去!”

    “遵命。”

    终于抵达诺夫哥罗德的骑兵众终于得到短暂休整,回家的喜悦冲上头顶,他们并不愿意就此进驻骑兵军营好生休整,而是在喝了水,再喂战马一些燕麦后直接奔向南方。

    他们按照老奥托的要求招摇过市,将王师凯旋的消息告诉遇到的任何人。

    他们刻意将罗斯旗帜高高扬起,遂在前往南方的路上,数以百计的起哄者、围观者嗷嗷叫得尾随着。

    骑兵兵分两路,队伍中的斯拉夫族裔战士走西路,只因湖泊西岸有着大量的土生斯拉夫庄园,这群战士几乎都是庄园少爷,他们的行动极具炫耀以为。

    菲斯克率领主力自然走东岸,他们要经过姆斯季斯克和青年城,以向维京同族宣告伟大的胜利与王师凯旋。

    曾经,庄园主们奉命交出自己的长子或是次子,以人质的方式被罗斯王公“掳走”塞进新组建的骑兵队里。

    在840年战争之前,骑兵固然展现出了不凡实力,他们终究没有打出令人震惊的战绩。那些战斗骑兵是有益的添头,不似840年,罗斯骑兵成为独立行动的特遣军,这份特立独行完成了擒拿东法兰克王的重大战绩。

    法兰克这个概念对伊尔门湖畔土生斯拉夫人过于陌生了。那大抵就是一个一度令所谓瓦良格人也敬畏的存在。

    骑兵耀武扬威出现在自家庄园,各庄园主彼此认识,自然也认识邻居庄园主的小崽子们。

    他们骑马出现有如梦幻!

    老父亲张开双臂笑脸相迎,老木器眼含热泪急吼吼冲上去嘘寒问暖。

    骑兵的亲戚们、族人们一拥而上一定要问個究竟。

    这真是最佳的炫耀机会!年轻的战士高举自己的麻布口袋,将很沉重又叮当作响的袋子交给自己的庄园主父亲。

    他们猜得出这是钱,一想到满袋子都是钱币,老家伙们就激动颤抖,随着束口麻绳拉开,里面清一色的上好法兰克银币正在阳光下反射刺眼光泽。

    老庄园主甚至为之昏阙,整个农庄为之震惊。

    他们仍旧不太清楚骑兵队俘获东王国国王一事是多么空前伟大的战绩,他们就认准钱。整体而言所有环湖的土生斯拉夫农庄是严重缺乏现金的,他们所拥有的重大财富有两个,麦子和廉价劳动力。银币是如今王国境内最后流通性的货币,各农庄都在想办法将生产的财富兑换成银币进行储存在,这方面各庄园主即博雅尔贵族有着极强的行动力。

    果然就如那最古老的谚语,抢劫是最快的发财手段。

    战争就是抢掠银币的快捷方式,远征的崽子真的拿出了大把现金。

    庄园主们更为此产生了重大误会,既然骑兵们有如此缴获,国王的大军岂不是抢掠更多?殊不知,骑兵队享有大部分的现金形式战利品,只因这是他们应得的。

    湖泊的东西两岸,骑兵所到兄弟们竭力炫耀。

    他们经过之后,一些令农夫们信息的消息立刻疯传——国王是认真的,今年完全免除农税。

    在湖泊东岸,那些“藏起来的人”尽数被强制搬迁到这里开荒种地,给予这些斯拉夫民众有着税收减免、提供农具等优待。一开始他们出于本能的恐惧排斥搬迁,不得已总督是以军事威胁手段如抓俘虏一般将之拉到湖边定居。

    已经多年过去,那些湖畔草地被改造成田亩,虽说土地肥力比不上那些充分开发的好田,至少也比在森林里种地有更多产出。

    只有享到了甜头这些“藏起来的人”才真心愿意接受罗斯王的控制,他们依旧对耀武扬威的骑兵保持戒备,在其走过,又对免税的消息狂喜得又蹦又跳。

    在罗斯王国的核心区之罗斯公国实行着粮本位经济体制,银币则是作为一般等价物存在,且是主流交易货币。

    不过一般的农村生活里各个庄园始终在自给自足,以物易物的本质就是用粮食去兑换别人的好东西。三十多个被其强行迁移到湖泊东岸排成长蛇阵的农庄,他们是最为贫穷的人们,经济条件脆弱、发展速度赶不上老庄园。似乎只有通过连续多年的免税政策,才能让这群瘦羊长出大量的羊毛。

    出售粮食是他们积攒发展资本最安全的途径,这就是民众为确凿的免税消息高兴得乱蹦的根本原因。

    骑兵风卷残云,他们奔走湖畔土路,望向农田翻土、播种的人们,也眺望伊尔门湖上游弋着的长船。

    那是霍特拉家族的老三所负责的诺夫哥罗德造船厂的杰作,该造船厂专注以建造适合内湖内河航行的小型船舶,无疑最为传统的龙头长船最具有泛用性。

    以前是没有机会,现在各个农庄都在集资购买自己的长船,这样便于农庄将产品输送到诺夫哥罗德的集市卖掉,也能就近捞鱼,亦可学习瓦良格人去远方探险发现新可能性。

    所以,一条来自西方、最后注入伊尔门湖的索伦河,因住在湖西的老庄园们开始拥有远航探索的瓦良格长船,他们终于开始探索。

    他们打扮成瓦良格人的模样,像模像样开始小规模探索,只因他们知道只要一路向西就能找到普斯科夫。伊尔门湖畔的斯拉夫民众并不将普斯克湖畔的人们当做同族,只知道彼此的语言极为接近,大抵双方有着很古老的先祖。沿着索伦河逆行直奔西方的探索才刚刚开始,本地庄园知晓的是,湖泊为南端的洛瓦季河流域,正在被瓦良格人中的奥斯塔拉人积极探索并发展着。

    洛瓦季河注入伊尔门湖的区域有着广袤的平缓区域,那里水草丰美可开垦农田也适合放牧。

    只是在老庄园的眼里,当地已经变得极为陌生。

    那里出现了大量的牲畜,尤其是很多的马匹。草地上出现大大小小的帐篷,以及彼此间隔较远的木屋棚舍。

    始终有一批各自稍矮的黑发草原人在此居住,他们与奥斯塔拉人混居已经形成有实力的新势力。

    那里在法理上属于奥斯塔拉公爵领的区域,新老斯拉夫农庄的博雅尔只有权开垦自己定居点附近的区域为新农田,无权在湖泊最南端括地。

    倒是南部区域成了很奇妙的好地方。

    当初出现了特殊的市场,所售的商品竟是俘虏。

    如今的新奥斯塔拉城完全要塞化,一座坚固硬木搭建的堡垒横亘在洛瓦季河上。他们修善了平整道路,又在堡垒的外郭建造起大量的棚户。

    城市的主人是女公爵卡洛塔,以及她的儿子卡尔。

    卡尔虽是留里克的儿子,继承的则是奥斯塔拉的爵位。

    即便是留里克也没有明确的姓氏,或者说当今的人们并不存在强烈的姓氏执念。然姓氏的雏形已经出现,卡洛塔拥有爵位,她的儿子要继承爵位,封地奥斯塔拉等同于她们的姓,遂按照本地斯拉夫语言的称谓,就是奥斯塔洛夫。

    卡尔·留里科维奇·奥斯塔洛夫,小公子拥有这样的斯拉夫化的名字。

    卡洛塔对此毫不在意,倒是自己的儿子虚岁是四岁,他很在意自己儿子的婚姻。“得给他安排一个贤淑的妻子,一个能听命于我、不要有什么主见的女人。这个正妻一定要给我多生孙子。”

    卡洛塔就是“奥斯塔拉母狼”,她为王国镇守南大门,一个柔弱的女贵族无法肩负这重大职责。她的确是凶狠的,也是时局逼得她必须凶狠与果断。

    就像在瑞典的故地一样,新生的奥斯塔拉公国第一时间就复兴区老本行——畜牧业。

    恰好洛瓦季河注入湖泊的区域是本地区肉眼可见的最好畜牧地,长达八年的缓慢发展终于蓄力足够进入发展快车道。

    公平的说,她奉丈夫留里克之命,积极与佩切涅格汗国太子卡甘合作,才使得新奥斯塔拉的综合实力爆发。

    在这里,组织属于奥斯塔拉人的舰队并不合适,积极训练骑兵才是正道。

    现在,衣着华丽的常备骑兵就在新奥斯塔拉与本地骑兵相遇,一方是高高扬起白底蓝纹旗,一方则是白底牛头旗。

    双方皆以诺斯语问候,菲斯克突然到访非常意外也极度令人欣喜。

    卡洛塔能预感王师今春注定凯旋,却根本想不到国王的先遣骑兵竟一路充当自己这里。

    “他心里挂念我!他想我了……”

    刚刚得到消息的卡洛塔已经心神不宁,接着下令:“快!让骑兵们进城,我要设宴招待他们!还有,赶紧通知卡甘!”

    罢了,这位女公爵紧急换上皮衣戴上皮帽,双脚踏上耐磨的皮靴。

    小公子卡尔只有三周岁,他天生贵胄在断奶后又天天吃肉,有着纯粹北欧血统的他怎么看都不像只有三岁。

    卡洛塔骑着自己的坐骑,将卡尔安置在前面,接着带领自己的骑兵卫队去迎接老朋友、如今的骑兵队长菲斯克。

    双方就在空旷的邻湖草地相遇。

    菲斯克缓缓摘下绒帽,眯着眼睛清楚看到卡洛塔那张熟悉的脸,还有马脖子遮挡不住的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

    本就是老战友,菲斯克犯不着对卡洛塔过礼。

    他拽紧缰绳,战马慢慢走去。

    “卡洛塔。”他直呼其名,“看来你一切都好。”

    “兄弟,你们来得如此突然,竟让我不知所措。你……你带来留里克的消息了吗?”

    “当然,绝美的好消息。怎么?就让老朋友继续在户外吹风?还有那个小家伙,是卡尔吗?”ъìQυGΕtV.℃ǒΜ

    卡洛塔笑了笑,拍拍儿子的脑袋,就要求道:“快叫那个骑马的秃头家伙叔叔!”

    卡洛塔话有点糙,小卡尔可是奶里奶气又嗓门洪亮得喊着菲斯克“秃头叔叔”。

    这下可是把菲斯克和后面的伙计们逗乐了。

    菲斯克是老罗斯部族出身,与国王留里克是远方亲戚,于是与小卡尔也有一定的血缘关系,此番成为叔叔并无不妥。恰是这样的关系菲斯克可以称呼卡洛塔姐妹,反之可以称呼兄弟,还因为过去并肩作战的经历,彼此的关系很要好。

    现在,新奥斯塔拉城就是骑兵的国度,本地骑兵护送着远道而来的衣着华丽又不失勇武的常备骑兵进城,立刻引来很多人侧目。

    只见卡洛塔高举右拳,“我们胜利了!王国大胜!国王即将抵达!”

    民众闻之欢呼。

    不过菲斯克的眼神非常敏锐,新奥斯塔拉城的内城并不大,一座堡垒化的小城有着一些露天的木笼,笼子里居然坐着一群人,那里有男认有女人。

    “卡洛塔,那里关押的是囚犯?你这里有人犯罪?”

    “他们?”有人问及此事,卡洛塔立刻来了精神。她攥着缰绳高扬起下巴态度极为骄傲:“你难道忘记我们去年的任务了?你看到的人都是我们的战利品。”

    菲斯克这才恍然大悟,侧着脑袋笑道,“看来当我们在法兰克的境内横行霸道,你们也在斯摩棱斯克那里疯狂狩猎?哎呀,大王还担心拿下家伙会打进诺夫哥罗德呢。看来是大王多虑了。”

    “佩切涅格人还有我派出的人的确在斯摩棱斯克人的村庄劫掠,当地人普遍采取了戒备,不过我们快马弯刀实力雄厚,该抓的奴隶还是抓了很多。对于你们……菲斯克,你去了传说中的法兰克打仗,那里如何?”

    “如何?真是个好问题呢。”菲斯克笑而不语,特别地拍拍挂在马背上的一个特别口袋,叮叮当当令人好奇。“你觉得这里面是什么?”

    “一堆金属?不对!该不会都是钱?”

    “都是银币。我们骑兵队发了大财,显然法兰克人比斯摩棱斯克人有钱。”

    “哦!好吧!你让我嫉妒了。”

    “别担心。我看到你训练了强大的骑兵,大王告诉我以后骑兵队要扩充,到时候也少不了你出力呢。”

    何为出力?新奥斯塔拉这里有着最好的养马场,本地人又善于畜牧,卡洛塔知道只要留里克有意扩充骑兵定然要从自己这里拿走大量马匹。固然彼此是夫妻,法理上也是两个公国的关系。奥斯塔拉公国实为罗斯王国的封臣,公国在为王国镇守现在的南大门,经济上双方基本互相独立。

    留里克作为国王不能白拿奥斯塔拉的战马,他必须付钱,或者以别的方式支付。

    “或者你能让我舒服,我就降价或者白送。我的卡尔还是需要弟弟呀……”她如此想着充满期待。

    常备骑兵的战马就在城里休整,它们整体赶至马厩饲喂草料和燕麦,全体战士就在城内休息,卡洛塔赏赐煮熟的牛羊肉和大量奶制品,以及一些煮熟的撒盐燕麦。

    多种多样的奶制品是本地特色不得不品尝,菲斯克对吃到略臭然回味无穷的奶酪充满了渴望。

    他确信自己很快可以大快朵颐,接着趁着宴会机会和卡洛塔,以及等会儿才能抵达的卡甘好好聊聊大事。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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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 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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