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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渐渐之石

    半年过去了,楚国与庸国总共战了7次,毫无例外,次次败北。

    庸兵跑来叫嚣的气焰果然一次比一次高涨,楚国将士的怒火也越积越深,甚至对熊侣和潘尪都开始心有怨言。

    道庄听着他们饱含不满的话语,知道大战的帷幕即将拉开了。这个时候,就算楚军兵临城下,庸兵也不以为意,一个是骄傲自满,一个是怒气冲天,天时地利人和已一一具备。

    “你那些鸡养得如何了?”

    道庄正万念俱灰地替熊侣磨着墨,闻言立即来了精神,绘声绘色地描述道“长得可好了,我跟你说,上次我的成功率虽然只有一半,但是孵出来的大部分都是母鸡呀,它们长大后又开始下蛋、孵小鸡,如此一代一代延续下来,如今都有上百只鸡原地待命了。”说着去看熊侣,被他耸拉着的脸吓得立即闭了嘴。

    “想不到将你日日绑在身边,还是阻挡不住你在军中发展农牧业啊!”

    道庄心虚地笑道“没有没有,我真的没再管过那些事儿了,这都是听说的……就算不管,关心一下也不行吗?”

    “关心当然可以了。”

    “真的吗?”道庄长呼一口气道。

    熊侣点头“记得你之前不是说过要好好犒劳一下将士们吗,不如今夜就将那些鸡全杀了,做小鸡炖蘑菇也好,蘑菇鸡块也罢!”

    “全……杀了吗?”

    “怎么,舍不得了?”

    “没有没有,我只是担心万一这一战……”

    熊侣打断她道“没有万一,这一战我军必胜。”

    道庄静静地看着他,心中燃起了无限希望“好,我这就去把它们全杀了。”

    熊侣望着道庄欢快的步伐,苦笑道“真是个狠心的女人!”

    道庄兴致冲冲地跑到鸡圈去捉鸡,但是抓到手却怎么也下不去手,只好找了几个心狠手辣的来,吩咐了他们几声,便带着另一波人去河里抓鱼了。

    这顿饭注定会成为一些人最后的晚餐,所以她要竭尽所能地让他们吃得满意。

    晚间,军营里燃起篝火,将士们围成一圈,席地而坐,有的大口吃着鱼肉,有的闷头喝着美酒。

    道庄突然提剑而起,走到圆中心,朗声道“有酒无乐,岂不单调?”说着便拔出剑舞了起来,将士中有擅长吹箫的,悄然为她伴起了奏。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好,好一个《无衣》!”人群中有人高声喝道。

    道庄得意地笑了笑,随即挑衅道“说好的那位,不如也来表演一曲,如何?”

    众人立即欢呼起哄“表演!表演!表演!表演……”

    良久,一个皮肤黝黑,身材瘦小的将士从人群中站了起来“唱就唱!”

    渐渐之石,维其高矣。山川悠远,维其劳矣。楚人西征,不遑朝已。

    渐渐之石,维其卒矣。山川悠远,何其没矣?楚人西征,不遑出矣。

    这人唱的是诗经小雅中的《渐渐之石》,只是省略了最后一段,将武人二字改为了楚人,东征改为了西征,反而更加应景,表达出了千万将士不畏险阻,奋勇征战的英勇,也侧面表现出这一战的持久,战士们渴望归家的心情。

    “好!”道庄一边鼓掌一边高喝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在一片喝彩声中悄悄红了脸,待声音低下来才道“小人名叫唐狡。”

    道庄笑道“我见你年纪轻轻想必是刚刚入伍,敢不敢和我比划两下?”

    “有何不敢,出招吧!”唐狡豪气冲天。

    “好,”道庄轻喝一声,随即执剑击了过去。

    唐狡也不含糊,急忙闪身避开,虽然身手不及潘尪灵敏,剑法也不精深,但身为一个兵卒,能够百余招内和道庄打成平手已然不错。

    道庄收回剑,欣慰地拍着他的肩膀道“小小年纪便有如此造诣,假以时日必能成大器,唐狡,我看好你哦,珍重!”

    唐狡怔怔地望着她,只觉得月光之下的她,浑身散发着一种柔和的美,春风阵阵,送到鼻间的竟还有她身上淡淡的梅香。

    “许左史,”他喃喃道。

    道庄又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小伙子,我看好你哦!”

    次日一早,战争的号角终于在广阔的山野间响了起来,回声阵阵,像是虎啸狼嚎。

    这一次,他们无需保存实力;这一次,他们要扬眉吐气;这一次,过往所有的屈辱都将被胜利洗涤。

    笑到最后才是真正的胜者,楚国的将士们才是真正的胜者!

    不远处敌兵的队伍散漫无序,眼见着楚兵逼近,仍旧谈笑的谈笑,玩乐的玩乐,以为楚人还会像过往一样,不战而败。

    人的思维一旦固化,不能与时俱进,轻者落后挨打,重者则会丢了性命,真是可怕!

    道庄骑着马行在熊侣身旁,亲眼目睹着庸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式的悲剧,不禁感慨万千。她不敢想象这些沉浸在快乐中的人,下一秒钟面对死亡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神情?是恐惧还是震惊?又或者是……满腔的悔恨?

    可是他们又能恨谁呢?恨对手太强大还是恨己方太轻敌,失败一旦铸成,再去谈悔恨,已然没有任何意义。

    熊侣听到叹息声,转身看向道庄,神情颇为不快地问“交战在即,为何叹息?”

    道庄叹道“先是险些让楚军全军覆没,然后又与楚兵僵持了一年之久,庸兵虽是小国,但是战斗力却不可小觑,只不过短短一年时间,他们就从强大走向了灭亡,他们的信仰也从坚定变为缺失,我只是在感叹世事变化无常,谁又能永远做长胜将军?”

    熊侣眉头紧锁“你似是话里有话。”

    道庄故作糊涂道“有吗?我怎么不知道?”

    熊侣笑了笑,又问“你可知我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

    熊侣道“长胜将军未免有些没意思,胜败乃兵家常事,败了并不可怕,能够做到百折不挠、越挫越勇才是不易。有时候暂时让对手一招,放任其膨胀,然后一举灭之,才更能享受胜利的快感。就像你们中原的郑庄公,对付他的弟弟不就是用的这个方法吗?”

    郑伯克段于鄢。是啊,当年郑庄公对付自己那个倍受母亲宠爱的弟弟也是先让其膨胀,然后一举灭之,为此甚至将自己的母亲囚禁起来,还许下了“不及黄泉,不相见也”。

    道庄当时读那段历史的时候只感觉到了文字的冰凉,短短数行,写尽了人生百态,母子、兄弟、君臣,无论哪一种关系,都是悲大于欢。如今亲身经历了一遭,更是觉得心中一片悲凉。

    只是庄公因为自己的一意孤行后悔之时,尚有颖考叔相劝,他日你若是后悔了,谁会帮你铺垫台阶呢?

    竟然忘了,你还有樊姬呢。

    “这一招对付敌人很合适,但若是拿来对付自己身边的人,难保日后不会后悔,”道庄叹息道,“没有真心的人,自然不会得到别人的真心,希望你日后能够善待那些真心为你的人。”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被你玩弄于鼓掌之间,仍然不肯死心。但就算是我,也选择了离你而去。

    或许我的爱终究比不过樊姬,所以你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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