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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鬼灯夜市山庄 第二章发廊邂逅仙女

    这事说起来挺可怕的,不过说得人多了听得日久了慢慢也就习惯了。

    南山乡大石头河村对面有一座气势磅礴、巍峨高峻的大山。快到山顶的时候有一块刀切一般平整的奇特坪地。这块地据说是陵地,不过谁也说不准,因为从来没有见过官方确切的说法或者权威名家明确的记载,只是些传说或是乱说罢了。否则的话,这么大的一块坟场,还不早让历代的盗墓贼们光顾了几百上千次了。至今完完整整的原模原样保持了下来,一棵树没见倒过,一根草都没见少过,哪像是随葬有无数珍宝的王侯将相大陵寝啊!

    这块地土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恐怕有三两个足球场大小都不止哩!地坪四周全是些高大粗壮的树木,多是松柏,也夹杂有几棵柳槐榆桦之类的杂木;中间一片开阔地,就是这块风水宝地了,宝地非圆非方,靠山的部位像鼓起来的大肚子,凸出来的地方尤如一颗硕大无比的牛头,两者加起来就是个不成型的葫芦吧,故得名叫葫芦头也叫盘龙岭。

    起先峪外不远二三里不到的地方,稀稀拉拉有几间土屋,住着几户人家。算不上村庄,不知什么原因自己也从未给本村安顿个正经名字,外乡人就给他们起了个外号叫鬼火垭。鬼火垭并不是叫着玩的,确实名符其实呢!因为每到每年夏季天热的时候,这一带山坡上一到夜里便热闹非凡。不是人为,而是鬼为,俗名也称磷火。乡里叫鬼火也有叫鬼灯笼的,那玩意满山遍野,四处飞舞,鬼灯夜市由此而来。山庄里没有几户常住人家,平常的时候也就是一两家,最兴旺的年头也没超过十来家的。不是鬼火垭的男人无力女人无能,实是这地方压根就不适宜家居。土地倒是肥沃,气候也凉爽,奈何最重要的一点是阳光不足,阴气太重。万物生长靠太阳嘛!缺了阳光庄稼岂能长好?没有生活来源,因此人口总是发展不起来。稍有点关系的早早就搬走了,头几年出外打工或者下山做点小生意的也不少,渐渐鬼火垭就破败不堪进而荒芜苍凉了。

    不过也不是人去山空,合村下山。眼前寨子里就有俩看家的,一个叫瘸老六,一个叫麻五子。两人身体有疾,决定了他们压根就无法走出山门,是不是特意有人把他俩留下来值班护村也不得而知。

    这天来了两位公家人,远近二十里无路通车,骑车子都不可能,所以他们肯定是步行而来的。俩公家人进门就亮明身份,高个的那个人姓朱,矮些的人说姓武。朱说他是县上的县长,武说他是开发商,口袋里很有钱,官称是武总。他们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相中了他们隔壁那块空地,想在那儿搞开发,建一个游乐场所什么的,到时候鬼火村的人都可以去他们那儿打工挣钱,近水楼台嘛!

    瘸老六和麻五子身体方面虽有些欠缺但智商方面却是无论如何也挑不出任何毛病的;俩人的观点很明确,这块地方先人有交待,除非全台子的人都死光了,只要有一个人活有一口气在,这地方就不能卖!

    朱县和武总开出了极其优厚的条件:一、给他们一大笔钱,如果省着点他们下辈子都花不完;二、由公司负责为他们养老送终,土葬火葬由己;三、事成之后,由公司出面负责在城里为他俩各找一个年轻女人做保母,临时的、常期的都是行,洗衣做饭也可以。

    俩人大概是久居深山呆傻了,不知这些好处有多妙,总之是死不点头只管摇头。不是俩人思想僵化死不开窍,他们祖上就是靠着这块陵地存活的,后人卖啥也不能卖先人呀!瘸子六说他城里有家,有儿有女,没进城的原因有二:他不能扔下他五哥(他用手指了指那位半盲人)一人呆在山里;另外一点是这块地坪早晚还得有个人看一眼不是嘛,尽管不怕偷不怕抢的。还有就不说了,那块陵子邪乎,外乡人不知道可吃了老鼻子亏了,他们遇见了得关照一声。

    也不能说二位访客就碰了一鼻子灰,或是受到安全方面的威胁,他们才不怕那些哩!说是碰了个软钉子倒是真的。但是两位不愿意让两个半年汉(脑子不正常或生理上有缺陷者)牵着鼻子走,他俩想着手实地考察一下。

    中间这块三个足球场大的地块被山外人称作“鬼灯夜市”,外乡外村总之是不属于本村的人误入之后吃尽了苦头,有人甚至为此丢了性命。朱、武两位既有钱又有身份的人涉险前来此处,不知出于何种目的?

    就算他们不是土著居民,他们也应该知道鬼灯夜市的凶险啊!因为山对面和山下面就是他们曾经居住和工作过的地方,入乡不问俗还当县长哩?

    朱姓县长和武姓财主不死心(本来他们是打算在老乡这儿宿一夜的,话不投机只得作罢),决心实地考察一番便立即下山。山下不远就有他们的人,没让他们一道上来还有其它方面的原因。

    夜幕很快降临,随之各种怪物、四方精灵以及夜鸟狼豸等等不知从什么地方纷纷乘黑登场表演,尽管演技不高但是效果显著,胆小的人身临其境除了索索发抖就是索索发抖。被吓死或是吓个半死的也不是没有。

    两位探险家随身带得有防身的家什,他们怀里各揣着一把从黑市上搞来的仿真枪……

    大幕一旦拉开,演员们就悉数登场了。不管演技高低,反正都想展示一下。顺序也无法排列,山里头没有个指挥和导演。总之是各种声音大都是他们第一次听到:凄厉的鸟鸣、恐怖的狼嚎这都罢了,最刺耳的是小娃娃的哭声和女人的尖叫以及……

    毛骨悚然的两位不速客,他们的心已经急剧上升到嗓子眼的某一部位。此时他们的手枪也已经从怀里转移到手上,大张着机头随时做好扣动扳机的准备。

    突然,鬼灯夜市的看家表演终于出场了:鬼灯笼。俩客人的屁股后面总是跟着三两盏不等的红灯笼。灯笼和客人的距离总是保持在恒定的位置,既不远也不近。伸手可及、脚踢不到。

    两人头皮一阵发麻,看也不看朝后放了一枪之后就开始没命地狂奔。奔是不可能的,更别说狂。即便是有鬼灯笼照路,无疑于指屁吹灯——于事无补。两位狼狈不堪地回到山下临时居点时,又累又怕,树梢刮破了脸,又摔了几个屁股墩,这损失可就大了。朱县成了朱悬,武总成了武肿。

    第二章发廊邂逅仙女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朱县和武总俩兄弟在县医院躺了半个月刚缓过点神来,他们各自的儿子因为打架斗殴事件而又要面临取消高考资格的尴尬……

    最终结果是三人打架,一人遭殃。这次打架造成的直接结果是,既没人掏钱又没人张罗的小伙子于振飞不是落榜而是落考了。

    于振飞也不是没有靠山,他爹于德寿曾经是村上的支书,也还是曾经风靡四乡权倾一方的村霸呢。不过是落架的凤凰不如鸡,过气的村官不如屁。他爹的那点能耐比起人家朱县和武总根本就是武大郎挑战二郎神,不在一个级别上。

    朱家有权,武家有钱,他们家啥也没有。派出所断案说,于振飞是这次严重斗殴事件的祸首,自然祸事就轮到他头上了。

    于振飞从学校夹着铺盖卷回家之后,挨了老爹一顿臭揍,德寿老汉一怒之下将儿子逐出家门。小于背起铺盖卷苦丧着脸进城务工,老乡介绍他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当一名小工混碗饭吃。

    五大三粗的于振飞好不容易熬到出粮(发工资),可怜兮兮的几百毛钱他数也没数就胡乱揣进兜里。他计划第一项任务是痛痛快快洗个澡,然后再修理一下他杂乱的头发。像他这个样子也顾不得计较什么名店高手了,建筑队旁边有家不起眼的小理发店。他早就瞅好了,这家小店虽小,但时常人满为患,不知人们图得啥?他不是想为了凑热闹,主要是就近。

    小店着实小得可怜,一张理发椅占去了三分之二的地面,一个女孩一手执把梳子一手挥舞着剪刀,在一个人的大脑瓜子上如两只蜜蜂采蜜一般上下翻飞,那姿势是相当的美妙。小屋里唯一的长凳上好歹挤下了仨位,屋外还站了四个。于振飞算了算,这七个半人(那一位上座的算了半个),每人半小时,三七二十一,这样下来少说也得三个多小时才能轮到他。好容易休一天假浪费到这儿不划算,多走两步再换一家吧,他想。

    他正要转身离去的时候,忽然一声脆脆的、爽爽的、甜甜的声音飞进他的耳鼓:“哥,如果你有事先去忙,一个小时以后过来,我给你排上队好吗?”

    于振飞闻声不禁转身望着去,哎哟妈呀,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位仙子!那个女孩长得太那个啥了。像嫦娥似织女,这些都是神仙没有可比性,胜貂婵赛西施,这都是古人他一个也没见过。反正是反正,这个女孩总之是太出色了,怎么形容都不为过;尤其是那一声哥,软软甜甜的,太他m的那个了,谁大谁小谁是哥谁是姐还没轮清楚呢!当然,他也不敢太放肆,肆无忌惮地盯着人家去看。他一个刚走出校门的学生,就学会瞄女人,传出去那也太丢人现眼了。当然,最后是他毫不犹豫地选择留下来,至于是等了有多久、他怎样理完了发,这一切都记不很清楚也不很重要了。他只记得最后付钱,他给了那女孩一张十元的票子,女孩找了他五块。

    这五块钱权当是女孩给他的纪念品,以及以后的找零,他一直小心翼翼地珍藏在身上。有了这次就有了下次,这以后他所有的闲暇时光几乎全都是去小理发店理发消遣。

    当然,他不能做得太露骨,不能无事找事,总得有个借口吧!一星期理一次发已经是相当的奢侈了。本来无须刮脸的他,也让女孩在他刚长了几根茸毛的上下唇间齐“唰唰”收割了无数次。

    女孩柔软无骨的纤纤玉指在他的脸颊上来来去去轻轻地摩挲着,于振飞如同在梦中一般,这种感觉只有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他依偎在妈妈的怀里,两手捧着妈妈的乳房,轻轻地吮吸,慢慢地品味……

    他一直想找个机会正式和这个女孩打声招呼认识一下,然而老天爷始终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们的对话简而又单,无非就是与理发有关的内容;诸如理大点理小点、剪长些剪短些,女孩留给他的“信物”就是每回的找零。甚至,甚至那位仙子的姓名他最后都没有搞清楚。

    只有一次,大概是个熟人,那人叫了女孩一声“小任”。小任不可能是小人,就算是小名,也没有叫小仁、小忍了什么什么的。他断定,这是女孩的姓,她姓任。

    这位端庄秀丽貌若天仙的发廊女,由此进入了他的脑际心间,挥之不去,赶也赶不走。一旦消闲下来,他的脑子里全是这个女孩的形象。

    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了父亲的消息,让他即速回家。他不知道家里出了什么要紧事,他以为是爹娘中的一个出了差错抑或是他的爷爷奶奶弟弟妹妹哪个遭了不测。他们家的人口兴旺,大大小小十几口子人,但没有一个是多余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出意外!

    他二话不说,拔腿就跑,到了家一问才知,原来是父亲要他回家报名参军的事。

    当兵这事,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有的人想当兵一辈子都如不了愿;有的人抬腿就走,进军营就如同走个亲戚串个门儿。

    他参军当了四年特种兵,又重新回到这个城市之后,一切全都变了样。当年那个座落小理发馆的地方如今已拓宽成了大马路,那个叫小任的女孩从人海里来,又回到了人海之中。四顾茫然的他,傻傻地坐在路边台阶上,回味起那个心灵手巧、长相迷人的发廊女,他的梦中情人……

    于振飞吃了谜药一般寻遍全市所有的大小理发店,最终是一无所获。最后,死了心的他,为了吃饭为了活命,仍旧找到他当年工地上打工的那个武总。

    今日武总已非昨日武总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时势造英雄嘛。他现在是数家房屋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固定资产二十多亿,荣登全市房地产业第三把交椅。这样身份的老板也不是谁想见就能见得到的,还亏了原先他那位老乡,老乡托关系让他见到了老板。老板对他以前曾在工地上干过活的事早就不记得了。不过念在同乡同村(这位老总大人大量把小于和他儿子动过拳脚的事竟然忽略未计)、看他人忠厚老实,个头也高长相也好,还当过几年特种兵,又学了一身的本事,因此二次就收留了他,并且特聘他为他家的私人保镖。

    老板的家里不缺熟人老友,除了他那位老乡之外,还有和他曾经打过架的朱家瑞、老板的儿子武端阳。按说老板也是熟人了,他们是一个村里的嘛!不过中间隔着辈份,老板有好些年不在村里,因此他和老板并不是特别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