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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

    “接着吃饭呀,”诺拉说,“都快凉啦。”

    她心里暗自得意地想:哈,可惜你不知道。你永远发现不了。那是我的魔力!

    魔术师不声不响地吃着。突然他做了个鬼脸,推开盘子,说起话来。和平时一样,他说话时不直接看着她,而是目光略微抬高一点,看着她的头顶上方,声音温柔动听。他讲了今天的经历,说他在温莎堡拜见了国王。他去温莎堡,是应邀给那些穿着天鹅绒外衣、戴着花边硬领的小公爵们逗乐儿的。他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模仿他见过的人,又是眨眼睛,又是轻轻地摇头。

    “我从我的折叠礼帽中放出一大群白鸽。”他说。

    小矮人的手当时又湿又冷,你二人现在讲和了,诺拉暗自思量。

    “你要知道,这群鸽子绕着王后飞,王后打着嘘声赶它们飞开,不过出于礼貌一直面带微笑。”

    肖克站了起来,身子摇晃一下,轻轻地靠在桌边上,仅用两根手指支撑着,像是给他的故事来个尾声一般说道:“我不舒服,诺拉。我刚才喝下的是毒药。你不该对我不忠。”

    他的喉咙痉挛般地鼓起,他掏出一块手帕捂在嘴唇上,离开了餐室。诺拉霍地站起身,长项链上的琥珀珠子挂到了她碟子上的水果刀,将刀拂到地上。

    这都是演戏,她恶狠狠地想。想吓唬我,折磨我。不,我的好丈夫,这没有用。我要你瞧瞧我的厉害!

    肖克怎么就探出了她的秘密,这太叫人恼火了!不过她现在至少有了机会让他明白她的感受,她可以大喊她恨他,极其鄙视他,他不是人,而是橡皮做成的幽灵,她再也不能和他一块儿过下去了,还要说……

    魔术师坐在床上,缩成一团,痛得直磨牙。但诺拉风暴一般冲进卧室时,他还是勉强挤出一个虚弱的笑容。

    “你以为这样我就会相信你,”她气喘吁吁地说,“别装了,该收场了!你这骗人的手段,我也会。你这样子,真叫我恶心。噢,把戏没玩好,落下笑柄了吧——”

    肖克仍然无可奈何地微笑着,试图从床上下来。他一只脚摸索着往地毯上踩。诺拉暂且停住嘴,想寻思寻思,还能嚷嚷些什么骂他的话。

    “别说了,”肖克吃力地说,“过去我要是哪里……就请原谅……”

    他额头暴起青筋,身子也缩得更厉害了。喉咙里吱吱直响,眉头上的一缕湿头发在抖动,捂在嘴上的手帕都让咳出来的胆汁和鲜血浸透了。

    “别演戏了!”诺拉一跺脚,叫道。

    他挣扎着直起腰,脸色惨白,把揉成一团的手帕扔到墙角。

    “等等,诺拉……你不明白……这是我的最后一场魔术……今后再不演了……”

    他可怕的脸白得发亮,又一阵痉挛,脸都抽得变了形。他摇晃一下,倒在床上,头摔到枕头上。

    诺拉走到跟前,皱着眉头查看。只见肖克躺在那里,双目紧闭,牙关咬得吱吱响。她俯身再看,只见他的眼睫毛一抖,睁开眼恍恍惚惚地看她,认不出来人就是他的妻子。不过突然间他认出她来,两眼湿润,闪动着关切痛苦的泪光。

    就在这个时刻,诺拉忽然明白过来,她爱他超过这世上的任何东西。恐怖和怜悯压倒了她。她旋风一般地满屋乱转,倒了杯水,把水杯放在盥洗池边上,回身又奔到丈夫身边。这时她丈夫已经抬起了身子,用被单的一角捂着嘴。他干呕得很厉害,边呕边浑身发抖,眼睛茫然地瞪着,死亡的面纱已经挂在脸上了。诺拉一见,慌忙一挥手,冲进隔壁房间。这个房间里有电话,她摇起电话,报了个错误号码,又重新打,折腾了好一阵,急得上气不接下气地哭,挥拳砰砰地砸电话桌。最后终于听见了医生的声音,诺拉哭着说她丈夫服了毒,眼看不行了,说着泪如雨下,打湿了电话听筒。她把听筒胡乱一放,跑回卧室。

    魔术师精神焕发,满面春风,穿着白马甲和一条烫得笔挺的黑裤子,站在穿衣镜前,悬着两肘,小心翼翼地收拾他的领带。他从镜子里看到了诺拉,头也不回,从镜子里冲她心不在焉地挤挤眼,同时轻轻地吹起口哨来,继续用他透明的手指整理黑色丝制领结的两端。

    七

    德劳斯,这个英格兰北部的小镇,看上去果真如昏昏欲睡一般。(1)它沉睡在那些薄雾缭绕、缓缓起伏的田野上,人进入其中,会疑惑是不是走错了地方。镇上有一家邮局,一间自行车商店,两三家烟草行挂着红底蓝字的招牌。还有一幢古老的灰色教堂,周围都是墓碑,一棵硕大无比的栗树静静地把树荫投在墓地上。主街两边是树篱、小花园,还有歪歪斜斜地爬满了常春藤的矮砖房。其中一幢租给了某个姓多布森的人,此人的情况,除了他的管家和当地的医生,没人知道,而医生也不是个爱讲闲话的人。多布森先生好像从不出门。那位管家是个高大严厉的女人,从前曾在一家疯人院工作过。邻居要是不经意地问点问题,她就回答说多布森先生年老瘫痪,只能关起门来平静度日。难怪他来到德劳斯镇的第一年镇上居民就把他忘记了:他变成了不受关注的人,大家自然而然地把他和那位无名的主教相提并论。主教大家都不认识,只知道他的石头雕像在教堂大门顶上的壁龛里放了很久很久了。这个神秘的老头想来有个孙子——一个文静的金发小男孩,黄昏时分常迈着怯生生的小步子从多布森的矮砖房里出来。不过这样的情形也是个别现象,没人说得准每次出来的是不是同一个小孩。再说,德劳斯的黄昏特别迷茫阴暗,各种东西的轮廓当然都是模模糊糊看不清楚的。就这样,既不好奇又懒懒散散的德劳斯镇人没看清这么一个事实:那个据说瘫痪了的老头所谓的孙子多少年过去了也不见长大,他的亚麻色头发乃是以假乱真的假发。原来土豆小矮人刚刚开始他的新生活,就开始谢顶,他的头很快变得又光又亮,就连他的管家安妮也常常想伸出手摸摸那个小圆球该有多好玩。除了谢顶外,他没有多大改变。他的肚子鼓了点,鼻子黑了点,上面肉更多了点,布满了青筋。他装扮成小孩子时,就在鼻子上扑粉。还有一点变化,那就是安妮和医生都知道小矮人的心脏病越来越厉害,发展下去没有好结果。

    他住着三间房,日子过得平平静静,也不招人注意。他在一家流动图书馆订了书,每星期三四本,基本上都是小说,还养了一只黑毛黄眼的猫,因为他怕耗子怕得要死(耗子在衣橱后面闹腾,活像滚动的小木球)。他吃得很多,尤其爱吃甜食(有时候半夜跳下床来,轻轻地走过冰凉的地板,穿件长睡衣,小得出奇,抖抖索索地跑到餐具室,像个孩子那样找巧克力饼干)。对他那桩恋爱事件,还有初来德劳斯的可怕岁月,他回忆得越来越少了。

    不过在他的书桌里,那些叠得整整齐齐、日久发脆了的节目单中间,他仍然保存着一张粉红色的信笺,带着龙形水印,上面写满了生硬潦草的字,很难辨认清楚。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多布森先生:

    我收到了你的第一封信,也收到了第二封信,信中你叫我到德劳斯镇来。我觉得这恐怕是一场严重的误会。请忘了我,原谅我吧。明天我和我丈夫就要去美国,可能一时回不来。我真不知还能给你写些什么,我可怜的弗雷德。

    就是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他头一次犯了心绞痛。从那时起他的眼睛里便留下了淡淡的惊讶神色。此后好多天里,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转悠,强忍着泪水,忍不住了就伸出颤抖的小手从脸上抹去。

    过了不久,往事慢慢在弗雷德心中褪色。他开始享受安逸,从前他可是一点不懂的。现在他喜欢壁炉中燃烧的煤发出的蓝色火苗,喜欢小圆架上落满灰尘的小花瓶,喜欢挂在两扇窗之间那幅复制的画:画上是一条圣伯纳德犬,脖子上挂着一小桶白兰地,正在营救一个困在荒凉绝壁上的登山人。他很少回忆以前的生活,只是有时在梦中看见星光灿烂的天空下有很多架秋千荡来荡去,天空也随之而动,他被啪的一声关进一只黑箱子中。透过箱壁清晰地传来肖克歌唱般的柔和声音,可他找不到设在舞台地板上供他遁身的暗道翻板门。他在发黏的暗箱中闷得喘不过气来,只听见魔术师的声音越来越伤心,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了。这时候弗雷德总会呻吟一声醒过来,发现自己还是躺在暖和昏暗的屋子里,躺在自己那张宽大的床上,屋里一股淡淡的薰衣草香味。这时他总会大口大口地喘息,把小孩子般的小拳头按在突突乱跳的胸口上,瞪大眼睛盯着白花花的百叶窗帘看上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