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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陶彩其人

    旖旎的时光没有持续太久,至少没法像没孩子之前那样,肆意尽情。

    江篱的手机是放在外面的,手机铃声响个不停,是保姆打过来的,说孩子因为没有看到妈妈,离开太久了,哭得撕心裂肺的。

    当妈的哪里能听得了孩子的哭声。

    江篱压根就坐不住了,跟陈意出来不到三个小时,又匆匆往回赶。

    小暄可能是饿坏了,一回到家,感受到妈妈的气味,他就安静了,只是一张小嘴还瘪着,哭得抽抽答答的。别提多委屈了。

    转眼就又到了农历新年。

    江篱他们搬到了新家,这个小区是一梯两户的,六楼就全是他们家。

    江溪和林秀住在对面。这样以后就方面了,有什么事情,走过来叫一声就行。

    家里又有了孩子,这个新年过得特别热闹。

    对于江老太来说,那今年又是孤独的一年。

    江浪没有回来。

    此时,d市的某高级会所

    江浪穿着店里的侍女衣服。

    今天是猫娘系列。她跟其他女服务员一样,裙子后面都有一根猫尾巴,头上也戴着猫耳。

    江浪来这里工作,是学姐介绍过来的。

    她明年就要毕业了,但是没想清楚要做什么。

    本职工作,江浪有点看不上了。

    她在这会所一晚上的收入,都能抵得上上班时的一周的工资了。

    如果遇到大方的客人,江浪还能够得到不菲的小费。

    她的嘴角带着淡淡的嘲讽笑容,但是推门进去的时候,脸上立即换上了甜美的笑容。

    “这是你们要的酒……”

    唐幸今年这个年仍然是在方家过的。

    方志国去了京城做了大的手术,花费不菲。

    若不是罗荣南的资助,方志国要做这手术,根本是不可能的。

    现在方志国在慢慢恢复中,至少他可以慢慢下地走了。

    方志国脸上也燃起了希望和斗志。

    唐母是过来看过之后,就又回去了。z市的冬天是很暖,但她一定也不习惯。海风太潮了,没有小城的干爽。

    “小彩,哎,你放着,我来做。”

    今天方志国的精神挺不错的,唐幸在陪着方志国下棋。

    方母负责做饭。

    本来陶彩是坐在客厅看电视的,结果她也闲不住,都拿着抹布开始给这家里抹灰了。

    方母倒是觉得过意不去。

    你说这孩子吧,怎么能每次过来就干活呢。

    陶彩家也住这一片区,陶父陶母都是那种老实巴交的人。以前出了事,还是方志国帮了他们的忙。

    方志国出事之后,陶父陶母带着女儿一起来看过好几次。

    陶彩今年二十六岁,大唐幸三岁。

    自从第一眼见到唐幸之后,陶彩就喜欢上了这个阳刚的大男孩。

    当得知唐幸有女朋友时,陶彩还曾经黯然失神过。

    结果方志国从京城回来之后,陶彩从父母的言谈中,得知唐幸跟焦迪分手之后,那心又死灰复燃了。

    陶家开着一个早餐店,陶父掌勺,陶母买家洗碗之类的,陶彩充当服务员的角色。

    现在陶彩时不时就过来,过来也不说什么,闷头就帮方母干活。

    每次唐幸看过来时,陶彩就羞涩的笑笑。

    “阿姨,你不用跟我客气的,我这些都做惯了的。”陶彩麻利的擦完灰,又走到方母李云身边,替她打下手。

    她切菜特别好,刀功了得。

    方母看了一眼书房下棋的两人,问陶彩“你真的喜欢唐幸?”

    这孩子心眼真的太实诚了,虽然大了点。可是女大三,抱金砖。

    配唐幸挺好的。唐幸以后工作一定很忙,家里有个年纪大点的,知冷知热的贴心人在身边多好。

    以前焦迪,李云不是不喜欢。

    而是焦迪的世界太大了,她就不是那种会为了另一半委屈求全的类型。就跟她跟唐幸分手的干净利落来说,儿女情长,不是焦迪的主要。

    但陶彩就是那种相夫教子的类型。以后唐幸主外,她主内,挺好的。

    陶彩脸就红了“嗯,阿姨。你不会嫌弃我吧?”

    李云也不能满口应和,她说“我和你方叔都没意见。这最主要的,还是看唐幸。”

    而且唐幸说到底也是干儿子,还是隔了一层关系的,他们这做干父母的,也不能强迫孩子。

    方母觉得他们最大的幸运是遇到了唐幸,晚年最大的危机已经解除,以后她就守着方志国好好的过退休的生活。

    然后,待唐幸结婚之后,他们还能帮着照顾一下孩子。

    唐母早早就把话说了,她不喜欢跟年轻人生活在一起,也不想为他们带孩子。

    她好不容易带大唐幸,不想重头再来。

    李云就想帮着带。

    儿子死后,她的心中一直有一个空洞,一个缺口,是唐幸的到来,弥补了那缺口。

    吃了晚餐,唐幸照例要去送陶彩的。

    “唐幸,你去送送小彩。”

    两人走在一起,一米六左右个子的陶彩,今天没穿高跟鞋。她平常都是在店里干活的,也很少穿高跟鞋,不方便也累人。

    高大的唐幸衬得陶彩越发的娇小。陶彩的脸颊发热,心怦怦直跳。

    陶彩长得一般,就是扔人堆里就见不着眼的那种,但也不难看。

    她五官柔和,全身散发着一种我是好女孩的气质。

    从小到大,男生都会去捉弄那些女生,有长得漂亮的,有长得丑一些的,但陶彩是从小到大,都不会被男生惦记捉弄的那种女生。

    有可能是觉得她个性比较闷,也有可能是觉得陶彩这种人太正派,如果沾染上了,就是要负责一辈子的。

    要脱手,可能比较麻烦。

    这老式楼房没电梯,两人并肩走着下楼梯。

    下了一层楼,有脚步声在他们身后匆匆响起。

    “劳驾,借过一下。”

    陶彩往旁边让,唐幸往另一边让,那人从中间穿过去了。

    结果两人还没走几步,又有人下来了,那人是从陶彩身边经过的,把陶彩往唐幸那边挤。

    一下子下来好几个人,陶彩被其中一人逼得没法,快贴上唐幸了。

    有人把陶彩撞了一下,陶彩身子往后仰了一下。

    唐幸下意识伸出手轻扶了一下陶彩的肩膀。

    虽然冬天是穿了厚衣服的,可是陶彩仍然觉得,被唐幸轻扶过的肩膀,传来酥痒的感觉,全身宛如触电了一般。

    “小心~”唐幸的声音传来。

    陶彩连忙说“谢谢。”

    不过是轻轻一瞬间,那些人错身而过,唐幸也松开了陶彩的肩。

    两人沉默着下楼,陶彩先开了口。她其实平常在店里帮忙的关系,也会主动跟人说上几句,嘴并不是太笨。

    可是对上唐幸,她却觉得自己嘴笨得很,什么也说不出来。

    她抬眼看向唐幸,说“等你毕业了,我听说你要接任方叔的工作?”

    唐幸点点头,说“嗯。是的。”

    陶彩看向唐幸,眼里是崇拜的光芒“你好厉害好伟大哦。我有认识的朋友,他毕业了就转业了。”

    结果唐幸还愿意做这样的工作,当然是很伟大了。

    在陶彩的心里,唐幸这个职业,是很崇高的。

    以后如果她能跟唐幸在一起,家里的早餐店,有什么要办的事情,也方便得多。

    唐幸看向陶彩亮晶晶的眼神,从她的眼里,唐幸看到了陶彩对自己的崇拜,以及有些难以掩饰的爱意。

    出来之前,方母就悄悄向他透露口风了。

    大意就是,陶彩是本地人,离他们家还近,家世清白,人际关系也简单,家里那些亲戚不多,但平常有个人情往来,都有人。

    陶彩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这样的女人顾家。

    现在的小女生,有几个愿意洗衣做饭,愿意搞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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