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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俗套的开场

    就和所有俗套故事的路线一样,总要有一个苦逼的主角会在此登场。

    所以,为了节约大家的时间,我们直接来介绍我们这本书的苦逼主角好了。

    我们的主角叫李明,既不高大威猛,也没帅到让女人嫉妒,更没有一个叫李的老爸可以让他来炫耀。

    由于老一辈的人经常会:书里自有黄金屋,书里自有大美人,如果想要孩子好,就要不遗余力的培养孩子上大学。也只有上了大学,才能找个像样儿的工作,既使当不成李的儿子,也能混个李当当。要不然就只能一辈子吃老本,干苦力。

    然后,李明就成这一金科玉律的牺牲品。

    直到最近,离大学毕业只剩几个月了,李明才发现自己一直很傻很天真。

    什么万般皆下品,什么唯有读书高,都不比上有个李爸爸来得重要。

    李明在实习期里被社会狠狠的强奸了好几把后,终于得出了符合当今国情的新总结:正所谓读书读得好,要饭要到老,哪怕衣着光鲜,人模狗样的,本质上还他妈的是个要饭的。

    看清了这一之后,李明觉得自己算是完全的清醒过来了。

    基本上,认清事物本质的人是要做出选择的,一种是奋起反抗,打破体制与陈规。另一种则是逆来顺受,既然强奸已经无法避免,那就闭上眼睛享受吧。前者是真的猛士,后者倒也能获得一种自暴自弃的幸福。

    李明倒是想要奋起反抗来着,可惜他没这个资本与实力。所以他只能选择痛并快乐着的自我放弃。

    这不,已经早上九多了,李明还没有从被子里爬出来的打算。反正去不去上课都是那么个**样,自己当好学生当了快十五年了,不管风吹日晒雨淋的,从不缺勤迟到,这要放到公司里,都能成公司形象代言人了。再加上书本里的那些东西早被自己背烂一千次了,现在就算补上那么一两个星期的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了。

    要李明学的专业,那在当时还算是很热门的,叫《工商管理学》。

    这名字乍一听,别人还以为是什么非常牛b,非常高端的学科,其实呢,这门学科不仅不牛b,还十分的苦b……

    顾名思义,《工商管理学》就是管理企业,可谁他妈的会把一个企业交给大专刚毕业的毛头子啊?

    自从认清了这门专业的真正市场是如何苦b之后,李明也就没指望这门专业能帮到自己什么。虽然自己从到大的成绩确实不错,出去混个一千八百块工资的职位不在话下,但谁他妈愿意交了十五年的学费之后才发现自己每个月只能拿一千八的工资啊。

    在冷酷无情的现实中认清了梦想是如何空洞后,巨大的心理落差让李明最终还是放弃了原来的满腔激情,开始了在大学里该咋混就咋混的最后的幸福时光。

    其实,李明,应该所有没混过的人都不知道,混,其实也是一门专业。

    像李明这种差被书读坏脑子的人,突然要放弃读书打算开混,那就跟三十年的老司机突然扔了方向盘,打算混厨子一样,面对大把可以打发的时间,李明竟然不知道该下手开混了。

    于是,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这样被消灭在温暖的被窝里了。

    颓废的尝了一把睡足十六个时的生活之后,李明被饿到打雷的肚子闹醒。

    当他从被窝里探出脑袋,发现寝室里空无一人,另外三个同寝的家伙也不知道跑哪里疯去了。李明自己没有吃零食的习惯,也就没储存干粮的准备。本来他还想向另外三个哥们借干粮救救急的,但现在看来只能另想办法了。

    摸出那只带着天线的超旧手机看了下时间,都过了一了,这个时间食堂也没吃的了,卖部里也只会卖些没营养的东西,看来想吃顿热的,就只能出去吃了。

    拖着睡得有些酸疼的身体简单的套上衣服,李明直奔校外的拉面馆。临出门之前,他还特地把那盏可以淘汰的旧手机揣进了兜里。

    别看手机不怎么样,但它却是李明的心头肉,当初为了这货,他可是费了很多的心思和口水才让父母给他配的。虽然父母的法是能用就行,功能多了怕李明耽误学业。但李明却是一也不嫌弃,有了手机,他就能很方便的联系到他一直想联系的人——虽然他想要联系的那个人甚至连他是谁都不一定记得,但李明还是将手机视为珍宝。而这部二手超旧手机也很好的为李明提供每天唯一的一个功能:看时间。

    到了离学样最近的拉面馆后,李明简单的要了一碗大号的牛肉拉面。

    其实他对吃的东西倒不是非常挑剔,只不过常年的刻苦用功让他的胃部有毛病,不能吃冰凉或刺激性的东西。所以有条件的情况下,李明一直把温热、营养当成挑选食物的最低标准。

    填饱肚子之后,又在位置上干坐了近十分钟,李明这才慢腾腾的起身准备回宿舍去。谁知道外面“哗啦”一声,暴雨在毫无预兆之下突然而至,那雨大的呀,打在地上再跳起来都能溅得人皮肉生疼。再加上暴雨中还时不时参杂着一两声快把人吓死的雷鸣,天边紫电如刀,四面激射而下,更是看得人心惊肉跳。

    如果李明不想被雨砸死,或是被雷给劈死,他就只能在这里等到这场暴雨过去。

    李明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但就和所有的老套故事情节一样,他的打算还是因为一个人而改变了。按正常故事的发展轨迹来,这个能改变男主角的人,通常都应该是女一号。于是,我们的女一号在一场暴雨中的拉面馆里隆重登场。

    “真是的,好好的怎么突然下起雨了啊。”一个女孩子在李明背后不满的抱怨着。

    而听到这个声音后,李明的虎躯明显的一震,脸上露出一种犹如中了五千万双色球后的震惊与狂喜。

    不要误会,这个女孩子不是女主角,准确的来,她只是个类似路人甲之类的超级龙套,在以后的故事中,我们应该会经常看到她无私的背影。

    而这个无私的龙套女叫张敏,李明在学校里认识的女生不多,但这个张敏却绝对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人了——李明甚至还花钱从以八卦为荣的室友那里搞了一整套与张敏有关的详细资料——详细到你能所想像的全部方面。

    从正常方面来分析,一个男人之所以对一个女人如此迫切的想要了解她的全部,不是想泡她,那就是别有居心。

    张敏长得,嗯,准确的,应该是很漂亮,已经达到了一颦一笑一勾魂的地步,所以想泡她是每一个生理及心理都健康的男人都会做出的正常选择。

    但我之前已经明了,张敏只不过是个路人甲,而做为男一号的李明会这么上心的去了解张敏,当然不只是想泡她,更多的,是为了一定会和张敏一起出现的那个人,那个在我们故事中将永远会是第一位的女一号:谢婉。

    谢婉长得有多漂亮,这实在很难形容。

    就像你无法用有限的词汇去形容香格里拉,也无法用贫瘠的想像力去想像传中的狐狸精到底美艳到何种程度一样。谢婉就是这样一个无法被形容的女孩子。她的美,已经超出人类沿用至今的一切形容词,也超出了人类的最大想像力。

    正如她的美丽无法被形容一样,我们也很难想像还有谁能在见到谢婉之后,真的保持住那波澜不惊的心境。没有人可以,哪怕从娘胎里就开始修行,四大皆空了八十年的高僧也不行。

    在她面前,你才会惊叹的感慨:原来,人可以美到这种境界!

    如同所有的三流故事一样,谢婉美的超凡脱俗,气质高雅的超凡脱俗,甚至于她背后的那个家族底蕴都深厚的超凡脱俗。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天生就是公主。

    我本来很不想这样,但是根据所有的设定,好白菜永远都是被猪给拱了的,而公主,也一般都郁闷的天生就是要被癞蛤蟆给吃掉的。我很希望,真的很希望这个癞蛤蟆就是我们的男一号李明,只可惜,这年头,想当好一只癞蛤蟆都是需要深厚背景的。

    于是,内定掉谢婉的那只癞蛤蟆变成了谷志贤,一个俗套到烂,一听就不是好人的家伙。

    只不过,这个不是好人的癞蛤蟆不仅是大学的学生会主席,有着一身帅到阳光灿烂的臭皮囊,更可怕的是,在他的身后,是一个丝毫不输于谢婉家族的庞大势力。再加上谷志贤的老爸当年救过谢婉的父亲一命,于是,在谢婉才刚满月的时候,两家顺理成章的订了娃娃亲。

    而随着谢婉的越发出落,谷志贤在感到被幸福击晕的同时,也感觉到了极大的危机。做为熟读八千部主流的资深读者,他深深的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从被订娃娃亲的美女,最终总会因为一个不起眼的人物而花落别家。

    所以,早在谢婉要来大学之前,谷志贤就已经放出风声,要是哪个雄性动物敢心怀不诡的靠近谢婉五尺以内,大内御用金剪伺候。

    于是乎,无数的雄狼只能在五尺之外投以极度饥渴的目光。而李明,正是淹没在这五尺大军中的极平凡的一员。

    而现在,李明激动的轻微的回过头去那么惊鸿一瞥间,整个人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

    谢婉,竟然就站在自己的身后!

    “轰轰轰~!”

    门外是狂风大作,电闪雷鸣,而门里的李明则是激动的快要晕过去了。

    而在极度兴奋之中,人是会做出一些平时绝对不敢做的事情。

    于是,在两个美女惊诧的目光中,李明转过了身:“嗨,你好,我叫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