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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妾记(14)

    这条新闻是当做一条最普通的新闻登载出来的,位置也摆在并不显眼的地方,因为现在投河、上吊以及汽车轧死人的事多的是,没有什么新鲜。但是又埋下“内情非常复杂离奇”的伏线,又有吸引人的力量,大家等着看下文。果然过了几天,几个报纸的编辑部都根据自己的需要,或者说他们老板的需要,作了不同的报道。有的报纸只是照抄前两天报纸上的报道,而故意略去“内情非常复杂离奇”一句。有的报纸甚至把母亲被汽车轧死和她的女儿抱子投河自杀,分别报道成两件事。一件是一个女人因精神病抱着孩子跳河自杀了;另一件是一次普通的车祸,有个老女人做了车下鬼。另外一张报纸却报道得大不相同。隐约提到那个被轧死的老女人,名叫吴淑芳,是小学教员,和那个抱子投河自杀的女人张小倩是母女关系。吴淑芳是抗战初期从上海来大后方寻亲不遇,现在偶然地找到了既富且贵当了某大公司总经理的元配丈夫,这位总经理却不肯认她,这个可怜的女人却又无故被汽车轧死了。那个叫张小倩的女人就是吴淑芳的女儿,也就是那个某大公司总经理的宠妾。这个吴淑芳去看女儿,认出那位总经理就是她的元配丈夫,闹了起来,张小倩一气就疯了。另一说是吴淑芳冒认丈夫,想要敲诈那个公司总经理的钱财。法院正在调查云云。

    为什么一件事实,我在前面已经向你们作了负责的报道了,在几张报纸上却有这么不同的报道呢?这些“无冕之王”为什么用笔杆子互相打起架来了呢?一言以蔽之,老板不同,利害不一。而且我们知道总经理有的是钱,而钱是能通神的。“神”还如此,你这凡世间的什么“王”以及这些“王”后面的报纸老板们,在美钞、黄金的攻势面前,顶个屁用呢?

    官司打下去,慢慢就热闹起来了。那个叫吴淑芳的老女人的后嫁丈夫,就是那个老工人,向法院递了状子。这个状子是吴淑芳没有被轧死以前亲笔写的,在报纸上影印出底稿来了。说明这个总经理不认元配妻子,又*她的女儿,这个女儿也就是总经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位总经理*了自己的女儿,强纳为宠妾,还生了一个儿子。吴淑芳还举出一个很有力的证明,要求查验,说她元配丈夫,就是这位总经理的肚脐眼下面有一块银元大的青瘢。这种隐秘的地方岂是一个女人能够随便知道的吗?这一下就在山城轰动起来。于是道德会出头来发表谈话了。妇女会也出头声援来了。至于有些被这个总经理的大公司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的小公司,更是乐意出钱印出影印的状子到处张贴,或者假借各种名目的法团站出来主持公道,印出整齐的“十大罪状”之类的“快邮代电”来。有的还出钱登在报纸上的广告栏里。这罪状里有一条说,那抱子跳河自杀的女子是被人掀下河去的。那老女人也是总经理收买人故意用汽车轧死的,说他企图消灭罪证。

    这种种的情况,我没有那么多的闲工夫去调查。但是这样的总经理,是很懂得西洋那条谚语的:“富人要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孔还难。”既然他死心塌地地要进地狱了,什么坏事还不敢干呢?何况他有一个一肚子坏水的烂师爷给他出谋划策,而上面还有孔家大老板面授机宜呢?

    那么这案子后来怎么结案的呢?

    说起来更是离奇……你们把眼睛睁得那么大望着我干什么?……要我三言两语就把这个离奇的公案说清楚,免得大家憋得心里难受嘛!慢一点,难道冷茶都不让我喝一口,润一润喉咙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