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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森林骑士 第91章 狂暴巨兽(一)

    贝里昂放下酒杯,很认真的对甘姆吉说:“我想要组建一支骑兵部队,现在诺兰登堡都是步兵,未来如果面对大战的话,没有骑兵是不行的。”

    甘姆吉听了贝里昂的话之后,整个人震惊得不行,他连忙劝阻道:“贝里昂兄弟,我知道你有野心,但不同爵位的骑士和骑士侍从数量,是有严格限制的。

    一旦被他们察觉到,大人物们会认为你有谋反之心,到时候,可就很麻烦了。”

    贝里昂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我只是招聘商队护卫而已,你不是要再组建一支商队嘛,用你商队的名义,给我二十个商队护卫的名额怎么样?”

    “哈哈哈!”甘姆吉闻言大笑,“还是你有办法,可以,我没有什么问题。

    但你要想好,养骑兵可是非常费钱的,像格里伯爵府的内府骑士们,每个人一年,光在战马、装备以及训练上的花销,都抵挡上一个两百人村庄一年的税收了。”

    “放心吧,我的好哥哥,我只是组建一支轻骑兵部队,不会按照骑士的标准给他们配备武器。

    等打仗的时候,这支骑兵们能起到突袭、防御的作用就够了,不会让他们像骑士一样,正面冲阵的。”贝里昂耐心的,给甘姆吉简单解释了一下。

    在贝里昂所在的这个时代,重骑兵的数量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要素,因为在帝国分裂之后,整个维林大陆出现了文明的倒退,由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社会退回到了部落时代。

    也正是如此,四个国家的君主和下面的封臣们好像是一个个部族首领一样,在打仗的时候,就是若干小领主带着士兵组成一支小军队,这些小军队组成中等军队,中等军队组成大军队。

    这种军队的规模取决于战争的层级,国家之间的战斗就是大军队,领主私战之类的就是中小军队。

    也正是这种松散、组织度低的军队模式,决定了重骑兵的重要性,哪一方的重骑兵多,就可以冲垮对方这些农兵、奴兵组成的松散阵型,进而可以大肆屠戮。

    虽然部分开明的领主已经意识到了精锐步兵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制度的惯性、财政问题等,很少有领主真正组建起一支可靠的、以步兵为主的常备军来。

    贝里昂在前世是一位冷兵器和古代战争爱好者,他知道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精锐步兵常备军,是时代发展的大趋势,不可阻挡。

    而骑兵这个兵种在军事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将会越来越低,最终沦为花架子般的仪仗兵种。

    但当下,贝里昂确实离不开骑兵部队,虽然自己的诺兰登堡步兵团是一支相对精锐的常备军了,但缺少骑兵的配合,在追击、奔袭、迂回包围等战斗时,就会因为机动性的缺失,遗失战机,甚至导致输掉战争。

    在贝里昂的计划中,肯定是要有一些重骑兵部队的,不过重骑兵成本高、训练周期长,与诺兰登堡当下孱弱的实力不匹配,贝里昂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轻骑兵。

    贝里昂计划给这些骑兵配备和步兵一样的布面甲,只不过头盔换成了护面盔,可以提供更好的防护,同时骑兵配备骑兵刀、骑枪还有短弩。

    骑兵刀就是借鉴前世时成熟的骑兵刀,这种刀有一定弧度,在马上高速冲锋时,可以很轻易地割开对方的衣甲,并给较大的予杀伤,同时还有利于劈砍,在追击逃跑的步兵时很有用。

    除了作为主兵器的骑兵刀以外,贝里昂还给这些轻骑兵们配备了九尺长的骑枪,这种枪不像骑士长枪一样,那么粗大,但更细的枪身,让骑兵们手持时更省力。

    除了骑兵刀和骑枪外,贝里昂计划给自己的骑兵们配备短弩,骑兵短弩相对步兵的弩,更加小巧不说,且更容易上弦。

    这样的配置,就可以让这些轻骑兵在与敌兵发生遭遇战时,先发射一轮弩箭给予敌人杀伤和骚扰,同时在撤退的时候,也能继续向追击的敌人射击。

    骑兵刀、骑枪、短弩的设计贝里昂已经给了哈玛,在贝里昂来杨维克朔城之前,这三样东西的样品已经做好了。

    贝里昂对哈玛做出来的东西整体非常满意,再提了一些小的修改意见后,就让哈玛先做三十套出来,计划着装备诺兰登堡第一支骑兵部队。

    甘姆吉看着贝里昂陷入了沉思之中,也不好意思打搅,就出去了,他给布兰和哈克说:“明天一早,我过来,到时候咱们几个人一起去挑选商队护卫。”

    转眼来到第二天早上,昨天夜里辛苦耕耘一夜的甘姆吉这家伙,黑着眼圈来找贝里昂,他一进来,就坐在餐桌边只打哈欠,让正在吃饭的贝里昂他们看得哈哈大笑起来。

    甘姆吉见贝里昂他们笑自己,自顾自地趴在桌子上,哈欠连天地说道:“你们这几个家伙,是还没到时候,等你们尝过那种滋味了,就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辛苦了。”

    布兰听甘姆吉说完,一脸真诚地问道:“甘姆吉叔叔,你是又让那个姐姐挨棍子了吗?”

    布兰这话一出,贝里昂当场笑得把嘴里的牛奶喷了出来,一旁正在喝粥的布罗达笑着被呛了一口,直咳嗽起来。

    而见多识广的哈克捂着肚子笑得起不来身,他一边狂笑一边说:“挨棍子?哈哈哈!布兰弟弟,这是……这是谁教给你的说法?

    我真是忍不住了,太好笑了,把那事情说成女人挨棍子,哈哈哈……”

    看着狂笑不止的大家,布兰一脸委屈的表情,嘟囔着说道:“这是老爷给我讲的,那一次我们去找甘姆吉叔叔的时候,老爷在门口听到屋里的动静之后。

    就拉着我去一边,说什么少儿不宜,并告诉我,现在那位正在发出叫声的姐姐在挨甘姆吉的棍子呢。”

    本来无精打采的甘姆吉听到布兰的补充之后,也是笑得直不起身来,而本来捂着肚子狂笑的哈克,这时候躺在地上笑得直打滚。

    这可把过来送早餐的詹妮弗吓了一跳,赶紧过去看自己儿子是怎么了,在知道事情的经过之后,她瞪了哈克一眼,然后脸红红地低头离开了。

    有了这个插曲,几个人也吃不下去早饭了,在简单吃了几口之后,就牵上马,跟着甘姆吉前往位于骡马市集附近的比武场。

    因为这些来应聘商队护卫的家伙们,普遍没什么钱,只能住在骡马市集里,那又脏又臭的牲口棚里,虽然条件恶劣了一些,但毕竟能免费居住嘛。

    而且由于他们只有一膀子力气和武艺,去码头干苦力的活儿又不想干,只能在比武场里比武赢一些奖金以糊口度日。

    也正是如此,要招募护卫,来比武场和骡马市集准没错。甘姆吉先带贝里昂他们来到比武场,这个时代的比武场贝里昂还没有见过,甘姆吉带着他来看看。

    同时,一些格斗技巧精湛的人,肯定会长期待在比武场内,来挣比武的奖金,这些人也正是甘姆吉和贝里昂想要招揽的对象。

    这个比武场是帝国时期兴建的,规模虽然不是很大,但建造的技术非常高。上百根经过雕刻的高大的石柱围成环廊,环廊里是阶梯状看台,中间的平地上是比武场。

    比武场一共分为四个格斗项目,双人徒手格斗、双人武器格斗、多人武器格斗、人与野兽格斗。

    这里面最精彩的就是人与野兽格斗,今天上午还正好有一场,这是甘姆吉提前问好比赛时间表之后,定的观看票和包厢。

    甘姆吉对贝里昂说,既然来看了,就看场最惊险、最刺激的格斗,这样才不算有遗憾嘛。

    进入到包厢之前,甘姆吉缴纳了入场费和包厢费,比武场也慷慨地表示,会给包厢里的贵宾提供酒水和食物,同时,还将赌单递给甘姆吉,让他随时下注。

    几人刚刚进入包厢,就听见比武场内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这意味着今天上午的人兽格斗即将开始了。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比武场,欢迎你们,来自各地的朋友们!

    你们在这里,将看到最最精彩的格斗节目,惊险!刺激!让人热血沸腾!来了就不会后悔,看过,就觉得自己的票钱花得值!

    今天我们格斗的主角,是来自迷雾山脉的一头狂暴棕熊,向火神发誓,我是第一次见到这样一只体型巨大、狂躁无比的野兽,来,现在让我们倾听下它的怒吼之声。”比武场的主持人说着,给下面的人一个手势。

    只见,下面守在一扇铁门前的两个人,将铁门的一扇小窗打开,把一块带血的牛肉扔了进去,然后大家就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

    怒吼声过后,主持人摸着自己的脑袋,震惊地说道:“我的火神啊!这头野兽看起来比刚来到的时候更加暴躁了,看来它今天要有很精彩的表现了,我很是期待。

    这头狂暴棕熊,是十名猎熊人,花了半个多月时间,废了三条人命,才用药迷翻的,要不然根本抓不住啊它。

    根据猎人的描述,这头疯狂的野兽熊掌有成人的脑袋那么大,爪子锋利得像长矛,皮糙肉厚,寻常刀剑根本伤不了它,而且它的嘴巴很大,牙齿尖锐,一口就能吞下一个大活人。

    说了这么多,我都有些口渴了,哈哈哈!来,女士们,先生们,让我们为今天的主角,来自迷雾山脉的狂暴巨兽欢呼吧。”

    在主持人的号召下,包含贝里昂在内的大多数观众都欢呼起来,大家确实被这个主持人的话语,还有棕熊的那声怒吼给吊足了胃口,迫切想要看这只主持人嘴里的狂暴巨兽,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但显然,主持人并不会让大家这么快就看到那头棕熊,他现在要介绍和棕熊对阵的那几个人。

    这时候另一侧的铁门打开,鱼贯而入了五位只穿着单层皮甲的格斗武士,他们拿着长枪、页锤、斧子等武器,进入到比武场里。

    这五个人身材高大、壮硕,他们一进场,就挥舞着武器,像四周观台上的观众致意,也赢得了大家的齐声欢呼。不得不说,这几个人还挺有卖相的,虽然实际战斗力如何不得而知。

    在大家的欢呼声消停之后,主持人一脸兴奋地介绍道:“看呀,这是来自顿巴斯丘陵的五位勇士,他们曾在顿巴斯丘陵内杀过群狼、猎过黑熊,还曾经以五人对五十人的绝对劣势,打败过凶残的匪徒。

    这五位骁勇善战的勇士,作为挑战者,今天就要挑战刚才的那头狂暴巨兽,让我们再次为勇士们欢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