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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演的第二天,弗雷德·阿斯泰尔给我打来了电话,他对我说——这是他的原话——“你真是个精灵,天哪,昨晚你让观众都看呆了。”这是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我谢了他,他接着说:“你真是生气勃勃的舞蹈家,我也是,过去我曾和你一样,用我的拐杖来跳舞。”

过去我只见过他一两次,但这是他第一次给我打电话。他接着又说:“我昨晚看了演出,把它全录下来了,今天早上我又看了一遍,你可真是个精灵!”

这是我一生中得到的最高的奖励,也是我唯一真心相信的,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要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意义深远。后来,我的表演被提名到了艾米奖的名单上,可我没得到,但不要紧,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就是我得到的奖,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后来,他邀请我到他家,又不断的夸了我半天,直到我羞得满脸通红。他让我给他表演了一遍《比利·金》,一步一步的,为弗雷德设计电影舞蹈动作的专家赫米斯·潘也来了,我给他们表演了太空步和其它一些舞步,他们都感兴趣极了。

这以后不久,金·凯利也来到我家拜访,他也说他喜欢我的舞蹈。这真是一次奇异的经历,那次以后,我好像已被引导进入了正式的舞蹈界一样,我感到无上光荣,我所遇到的人都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最崇敬的人。

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以后,我的家人在报纸杂志上读到了不少关于我的文章,称我为“新的西纳特拉”,或者“埃尔维斯的再现”等等,诸如此类,这听起来很不错,但我知道这些报纸杂志都是反复无常的,这个星期他们还把你捧得高高的当宝贝,下个星期就会把你当垃圾一样扔掉。

后来,我把那件在汇演时穿过的光彩夺目的黑夹克送给了萨米·戴维斯。他跟我说,他要在舞台上模仿我,我就说:“给你,你想不想穿着它?”他高兴极了。我很爱萨米,他是个非常好的人,也是一个真正的舞台主持人,属于最好之列。




第五章 太空步(4)

在《颤栗》以前,我就一直只戴一只手套,戴了有好几年,我觉得戴一只手套很特殊,是个很妙的主意,而两只手都戴手套太一般了,戴一只则显得与众不同,引人注目。无论怎样,我一直认为过多的考虑你的穿着是最最糟糕的,因为一个艺术家应该任其风格自然发展,不应予以修饰,你不应去想到底怎样,你应该的只是去感觉。

很长时间以来,我确实一直只戴一只手套,但一直也没有什么人注意,《颤栗》在一九八三年发行以后,它一下成了最时髦的东西。早在七十年代,我就戴着它做巡回演出,在《疯狂》的巡回演出时,我还是戴着一只手套,后来,照片还登在了《疯狂》唱片的封面上。

一只手套显得很光彩夺目,我很喜欢戴着它。有一次,很凑巧,在美国音乐奖的开幕式上,我戴了一只黑手套,那天正好是马丁·路德·金的生日。有时事情就是这么有趣。

我承认我有一种开创新潮流的爱好,但我从没想到过穿白袜子也成了时髦的事情,不久以前,穿白袜子还是一种古板守旧的事,五十年代它曾经流行过,但在六、七十年代,如果你穿了一双白袜子,那么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你,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也太过时了,没人考虑穿它。

但我一直穿着白袜子,从没停过。我的哥哥们总是说我是奇装异服,但我不在乎,杰梅恩很不高兴,跟我妈妈说:“妈妈,迈克尔又穿白袜子了,你难道不管管他吗?跟他谈谈吧。”他总是苦苦的抱怨着,他们都说我是个神经病,但我还是穿着我的白袜子,现在,它又流行起来了。那些白袜子一直跟杰梅恩过不去,好像也很讨厌杰梅恩,我一想到这事,心里就暗暗发笑。《颤栗》发行以后,把裤腿高高的挽在脚踝上也都成了时髦的事了。

我的态度是,时尚不允许的东西,我反而偏要去做。

我平时在家并不注意穿着。我抓着什么就穿什么,我常常一连几天都穿着睡裤,我还喜欢法兰绒的衬衫,旧的汗衫或便装,简单的衣服等。

我一出门,就要穿上惹人注目、欢快明亮、制作考究的衣服,但在家里或者录音室里,则穿什么都行。我很少佩戴首饰——差不多没有——因为它们总是碍我的事。
偶尔的,有人送给我一些珠宝首饰,情我是领了,但东西常常不知被我放到何处,有时就被偷了。杰基·格利森曾送给我一只美丽的戒指,她从手上摘下来送给我的,但结果却是被偷走了,可这并不真让我感到懊恼,因为真正的情意比其它任何东西都重要,那是无法偷走的,戒指只不过是物质上的东西。

真正能使我快乐的、我最喜爱的是创作与表演,物质的东西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喜欢尽力去做一些事,希望人们承认它们并喜欢它们,这时我才觉得很美好。

因此,我最崇敬欣赏艺术,我最崇拜米开朗基罗,崇拜他能一心一意把心血用到艺术上去,他的心里很清楚,有一天他会死去,但他的作品会流芳百世。你在西斯廷教堂看他的天顶画,你可以看到他的汗水,看到他的心血。有一次,他差点毁了他的作品再重新开始,因为他追求完美。他说:“如果酒坏了,那么就倒掉吧。”

我看着他的作品,忘了自己身处何处,那些生动的作品把你深深抓住,感染着你,你可以感到艺术家的心声。摄影也是这样,一张好的照片可以深深的打动人,它的含意是很深很深的。

前面我说过,在摩城公司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以后,我的生活中起了很多变化。我们得知,那晚有四千七百万人观看了汇演,很明显,他们中有许多人都去买了《颤栗》。到一九八三年秋为止,共销售出八百万张唱片,远远超过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曾经希望的超过《疯狂》销售量的指标,这时,弗兰克·迪莱奥说他希望我们再拍摄一部录像或短片电影。

很明显,下一个单独发行的唱片和录像便是《颤栗》了,这可以为导演提供许多素材,使录像拍得长些。事情一决定下来,我就马上知道了该请谁做导演。一年以前,我曾经看过一部恐怖片,叫做《在伦敦的美国人狼》,我知道,导演此片的人约翰·兰迪斯若为《颤栗》做导演,那一定再好不过了,因为《颤栗》的含义跟这部影片很像,也很适合与约翰·兰迪斯的口味。

于是,我们和约翰·兰迪斯联系上,请求他来做导演,他答应了下来,并提出了拍摄录像所需的经费,然后我们就开始工作了。影片的专业技术要求非常非常高,结果,没过多久,约翰·布兰卡给我打来了电话,他是我的律师,我最亲密的好友,也是最有价值的顾问。早在制作《疯狂》的日子里,约翰就和我一起工作了,事实上,他帮了我许多大忙,当《颤栗》发行开始而我没有经理时,他为我管理了不少事务。他是极有才智和能力的人,可以胜任任何工作。当时,他打来电话,很着急,因为拨给《颤栗》的,所以,我口袋里的钱将会加倍的滚滚流出了。

但这次,约翰给我出了一个非常妙的主意,他建议,拍摄《颤栗》的同时再拍一部由别人资助的记录片,是关于《颤栗》的制作的。看起来,以前还没人这么干过呢,我们都觉得这将是一部很有意思的记录片,同时又会有人帮我们付那增加的开支。没多久,约翰的主意就成了现实,他找到了“音乐电视台”和“黄金时间”电视网来付这笔开销,《颤栗》完成以后,维斯朗公司又负责了录像带的出版工作。
记录片《“颤栗”制作花絮》的成功很令我们震惊。它的盒式录像带卖出了一百万盒,直到现在,它仍保持着有史以来销售量最大的音乐录像带的记录。

一九八三年底,《颤栗》的录像一切就绪了,二月份我们发行了它,在“音乐电视台”中首次公演, Epic公司发行了它的单曲,而整个专辑的销售量也开始剧增,据统计,在六个月的时间里,《颤栗》的电影、单曲、专辑与磁带的销售量数字为一千四百万,到了一九八四年,我们一周就卖出了一百万。

到现在,我仍对这个数字感到很震惊,一年以后,当我们结束了这场《颤栗》战役时,唱片总销售量已是三千二百万张。今天,已到了四千万张。我的梦想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