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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所以,我不会像他们一样如此多想。

    只有悲观消极的厌世主义者才会有长远打算,乐观豁达的人们大都不会在乎这些。那时候我还没听人说过“过一天赚一天”这句话。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我对口出此语者佩服得五体投地。“过一天赚一天”才算是真正的智慧与远见,没听说过有人已经活到200岁。

    我14岁生日那天,老爷子忘记送我礼物,却没有忘记对我施肥。他说绝不许我再看战争片,绝不许我再走进游戏厅的大门。妈妈在那天送了我一把价格不菲的吉他,还有几本《跟我学吉他》之类的16开大书。与老爷子的高压政策相比,女人更聪明。我想妈妈一定是受了 “大禹治水”的启迪。事后证明,女人的聪明不过是孕育了更大的愚蠢。至于这个愚蠢到底有多大,三言两语实在是没法儿说清楚,慢慢往下看你就明白了。

    从那儿以后,我体会到琴声的美妙,再也不旷课去游戏厅也不再看战争电影了。经常是还没放学就提前跑回了家,闷在屋里叮叮咚咚地弹琴。最初的时候,我弹贝多芬的《致爱丽斯》,还有《爱的罗曼史》《梁祝》《绿袖子》之类的独奏曲。现在我必须得老实承认,这些乐曲很动听。而当时我却没这么认为。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哪门子的邪,在一本挺光艳的有声杂志上看到了“涅?”乐队和主唱科特·科本饮弹自尽的故事之后,就开始对贝多芬之流弃如敝履、恨之入骨了。

    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那本挺光艳的杂志不但把科本说得很英雄很英雄,而且附送了一张科本怀抱婴儿的黑白海报,画面非常具有视觉冲击力。于是我就把海报贴在了床头,觉得自己比那些在床头张贴装腔作势的港台明星的家伙,有知识有品位多了。那本光艳杂志不但附送海报,还附送了一盘磁带,同时还刊登了那首著名的《女孩》和弦。磁带刚听一半,激动人心的音乐就令我热血沸腾了。我随音乐节奏挥舞着拳头,对着墙壁说他妈的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歌曲原来还可以这么唱。那瞬间,我坚定地认为自己觉悟了,感受到了音乐的力量、理解了音乐功能、领悟了音乐艺术的巨大魅力。我按照书上标注的和弦把《女孩》弹了一遍,像科本一样跟着和弦忧伤又肆意地边弹琴边叫喊。一首歌唱完,大汗淋漓。那感觉已不是别样的快乐别样的舒服了。活了这么多年,我从未经历过如此般的痛快和欢畅。

    此后,我开始留意街头的音像店。只要里面有带科本头像的磁带,或者是磁带封面设计得比较奇怪,我都会把它们买下。反反复复地听,一遍又一遍。渐渐地,我学会了“扒带” 。任何一首歌只要听上三遍,我就可以把乐曲的吉他和弦扒下来自己弹唱了。同时,我还学会了创造和弦、学会跟着和弦走向哼几句旋律、学会把自己在课堂上写的胡言乱语套进旋律。于是,一首又一首版权归我所有的原创歌曲就产生了。

    当然,我不会忘记在歌唱间隙像科本一样嘟囔出“Shit”或者“Fuck you”,还像科本一样穿起带斑马条纹的“海魂衫”,牛仔裤上也割出了破洞。但我却没有像科本那样在一首歌唱完之后把手里的木琴愤怒地摔在地上,摔个粉碎。尽管我内心深处充满了摔琴欲望。那时候如果你敢答应说给我买把新琴,我想我当场就会摔给你看。我的变化令爸爸妈妈感到了伤心。屡次劝说无效,他们就懒得理我了。孤独随之袭来。

    第一部分寻找有相同爱好的伙伴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为了摆脱孤独,我开始寻找与自己有相同爱好的伙伴。有人满脸神秘地告诉我,像你这样的人某某地方有好几拨。某某地方是我们这座城市里惟一一家专卖 “打口磁带”的商店。出入这家商店的青年大都与我的年纪相差无几。不但年龄相仿,而且我们所崇拜与恶心的人物还就是那么几个。更为相同的是,我们都在写歌。不同的是,他们个个都长发飘逸。我得承认,他们的弹琴技艺的确比我高明,而且写出的歌曲也比我的更动听。我怀疑这与头发的长短有关,很想像他们一样留起长发。考虑到老爷子那条阴柔险峻的皮带,我只好压制了留长发的欲望,一压就是好几年。

    高二那年,我实在压不住留长发的欲望了。心甘情愿承受老爷子几次皮带之苦过后,我买了剃须刀片,一天到晚都拿在手上,后来干脆用透明胶粘在手腕,终于如愿以偿地留起长发。我的长发刚开始飘逸,老爷子的笑脸就不见了。起初我还厚着脸皮向他解释,说古代的中国男人还扎辫子呢,后来连解释我都懒得了。因为老爷子不但不听,而且还骂我狗屁不懂。

    既然都这样了,我就尽量避免在家里出现吧。免得惹他伤心,也算是尽了点儿力所能及的孝道。

    学校里,愿意与我交好的女生越来越多。我想这与头发长短的关系不大,尽管女生们总喜欢把她们束头发的橡皮筋慷慨相赠,我知道这是看在音乐的分上。那时候,我写出的几首歌曲已经开始在校园里私下流传了。每次下课铃声敲响,总有人哼着我的歌曲走出教室走进厕所然后走出厕所走进教室。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跟着和弦哼唱的这些东西到底算不算音乐,或者说,这算是什么风格的音乐。后来我们的化学老师回答了我,并且使用了排比句:你的音乐是火种,燎原之火;福音,希望之声;号角,革命旋律;你的音乐是武器;你们的音乐是匕首;你们的音乐是投枪;你的音乐是目前正从中国地下崛起并将影响中国未来的PUNK 。

    化学老师的英语比我好,每个老师的英语都比我好。包括对英语从来都是嗤之以鼻,说英语就是鸟语的教导主任。所以,我无法理解PUNK的具体含意。觉得这个英语单词的发音朗朗上口,就点点头向化学老师对我音乐的理解表示感谢了。一次课上,化学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他那天对我说的话重复了一遍,言语间洋溢着无尽歌颂与赞扬。于是“刘健是个 PUNK”的说法就在本班同学的传播下,长了翅膀似的于校园内传开了。直到有一天我翻看《英汉辞典》,才发现PUNK的好几种解释都与音乐无关:

    A.年轻无知的小伙子;

    B.腐木,朽木,无用废物;

    C.撑船者,社会底层的卖苦力者;

    D.流氓;

    E.引火物;

    …………

    我一向看不明白过分复杂的《英汉辞典》,于是就去查阅专门介绍音乐种类的书籍,了解PUNK的真正含义。书上说:PUNK是摇滚乐的一个分支,PUNK把摇滚乐的风格推向了极端。 PUNK的兴起和影响主要在英国。1973年,第四次阿以战争后,原油价格猛涨,英国汽车工业几乎破产。纺织、煤炭、钢铁工业都陷入困境,国际贸易停滞不前。物价上涨,大量工人失业,年轻一代对此毫无办法。失业救济金、政府奖学金和打零工都不能使青少年高兴起来。他们每晚在电视上看到失业数字和工厂关闭的名单,精神上受到了严重打击。在这种情况下,部分青年把对生活的失望转为嚎叫。他们愤怒地批评社会各个方面,用声嘶力竭的喊叫、乖戾的形象和疯狂的舞台行为把愤懑裹在音乐里释放出来。“滚石”旗下的一位成员说,在 PUNK中,音乐是最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你想恶心什么人……

    我不再为自己的音乐名叫PUNK而担忧,而是感到了深深的恐惧,他妈的我就这样被人推上了船。说来好笑,我和史迪同志成为朋友,竟然是因为他课间去厕所排泄时唱了一首鲍勃·迪伦的《上帝在我们这边》。当时我就蹲在他旁边。据我所知,他唱的这首歌曲,当时国内音像公司从没有正式引进,只有经常购买“打口磁带”者才熟悉,看来他也是个地地道道的“ 打口青年”。

    遇到同志,当然要打个招呼了。当年朱老总还不远千里跑到井冈山与毛主席会师呢。于是我就唱起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刚唱几句,我们就不约而同地停止了各自的歌唱,互相点点头报了姓名,蹲在厕所聊了起来。上课铃响了,我们提着裤子走到操场,背靠国旗杆继续聊了下去。记得我们第一次谈论的话题也与音乐无关,主要探讨到底用什么方式和什么样的炸弹才能把教学楼连根拔起并且没有被公安干警侦破的危险。

    史迪不仅是个“打口青年”,而且还和我一样,整天挎着吉他玩一些粗糙音乐。史迪的弹琴技艺一般,大横按和弦的时候总是按不稳,而且还老跑品。但他的嗓子却比我性感,很有磁性。又一次聊天,史迪建议我们俩一起玩音乐。我负责写词谱曲兼弹吉他,他改弹贝司任主唱,组个乐队凑凑热闹。当时我连丝毫的犹豫都没有就同意了。

    第一部分乐队成立之日

    乐队成立之日,我们买来了白酒、蜡烛、苹果和香纸,跪在宿舍敬天祭地。请求掌管音乐的神仙保佑我们写出好听的歌曲,还保佑我们尽快出专辑,全球巡演。到处都是我们的男女歌迷,大红大紫报孝父母双亲。祈祷过后,我们商量着给乐队取个响亮的名字。由于这是件至关重要的大事,我们俩为乐队的名字在宿舍里争论了好久。

    史迪说,叫“无聊分子”吧?

    我说,“无聊分子”太俗了,叫“断裂”吧?

    史迪说,“断裂”太涩了,叫“奠”吧?

    我说,“奠”比“断裂”更涩。“奠”谁呀?叫“植物人”吧?

    史迪说,“植物人”?没劲儿,叫“自杀未遂”吧?

    我说,“自杀未遂”太露了,叫“蔓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