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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喋血街头

    港口距离城市不过五百米,马蹄子跑个一分钟就进入了市区。

    巴斯蒂亚的街道很宽阔,同时并行二十个人都不成问题。它不同于这个时代的其他城市那般肮脏不堪,街道很干净,干净得有些空旷。能让路易留下好印象的地方并不多,无论是富丽堂皇的凡尔赛宫,还是世界最大都市之一的伦敦,他都能够挑剔地找出它们的缺点,但是这座城市却完全不同。仅仅只是这么策马飞过,它就给路易留下了难以抹去的印象。

    路易现在正处于马队的中间,他的左右分别是小亨利·维姆和博伊斯·图伦,他们两人从大队人马追上并超过他的时候,就待在了他的身边,就犹如是他的贴身侍卫一般。

    队伍的最前面可能是米歇尔·图伦率领的骑兵队。他的那三十名骑兵是真正的骑兵,只是装备了马刀和手枪,甚至还有胸甲,他们几乎就是以胸甲骑兵的标准来武装的。

    前方已经不再是漆黑一片了,进入城市后,便可以依靠道路两旁的建筑物中的灯火来认路、照明。听说担任先锋的米歇尔·图伦找了一个被收买的科西嘉人来带路,故而应该不会出现迷路的情况。

    这座巴斯蒂亚的规模其实并不大。在黑夜之下或许有些神秘,可当一进入市区,近距离望见城市的中心制高点——教堂,便已经不用担心会不会迷路了,因为教堂距离市郊太近了,根本达不到伦敦的规模,甚至可能只是一座规模稍大一些的乡镇。

    “乓乓乓乓……”一连串的火枪声响了起来,正骑着马飞驰着的路易下意识地急忙拉住了缰绳,令马停了下来。除他之外,其他人也是如此。

    路易望了望教堂,这里离教堂恐怕还有两百多米,想来一定是前方遇到了阻碍,那一阵枪声,可能就是阻碍的根源。

    “发生什么事了?”路易高声喝问道。

    这时,前队也不知道是谁,扯着嗓子喊道:“前面有二十……哦不……至少三十个民兵列阵挡路。刚才的一阵枪击,杀伤了十几名骑兵。”

    声音刚落下,只见几十名骑兵模样的人抬着四五个同样穿着打扮的人从前方退了下来。

    路易强忍着呕吐感,看着他们从身边经过,在最后一个人退下后,他做了一次深呼吸,强装镇定地叫住了正从前方退下的贝克里伯爵。贝克里伯爵骑马从前退下,同时却又招呼着士兵们下马,看来他是想要和科西嘉的民兵来一场巷道枪战。

    这里不比开阔地,虽说现在的火枪瞄准率很低,可是在小巷之中,队伍展开有限,若是以列队枪战的模式战斗,到最后恐怕就是一场拼血战。虽然法军可以用人数优势取得最后胜利,可是代价毕竟太大。这里的几百人,都是从学校毕业的年轻指挥官,他们即使只死一个,对于路易来说也是巨大的损失。

    “伯爵,马上命令近卫军全部上马。”路易严肃地命令道。

    “殿下,前方有三十多个士兵在布阵,必须利用步兵。”

    路易没有直接回复,反而问道:“前方是一条直路,是不是?”

    “是的,殿下,”贝克里伯爵面露焦急,急切地说道,“可能是马蹄声暴露了,也可能是其他原因,不过,现在必须要快了,否则那些贵族们就可能逃了。”

    路易暗暗一叹,这个时候已经晚了,他们有时间能够召集民兵在此布阵,那么也就有时间撤离这座城市,毕竟这座城市并不大,而且法军也没有将城市包围,他们要逃并不难。况且民兵一百人,这里三十人,剩下的七十人,只怕就是在保护他们。

    “不要去想贵族了,”路易正色说道,“我现在要求你以最少的伤亡干掉前面的民兵。”

    “最少的伤亡……”贝克里伯爵愣了愣,面露为难之色。

    “算了,由我来指挥。”路易说着便慢慢骑马走到了路边,然后高声喊道,“现在以我所在之地为标准线,全军退至此线之后。”

    “殿下?”贝克里伯爵用着不解的神情望着路易。

    “不要多问,”一直在后队的迪昂,策马来到,并对贝克里伯爵说道,“殿下有自己的主张,听命从事便可以了。”

    贝克里伯爵犹豫之下,只能点了点头。

    接着,士兵们便按照着路易的要求,退到了标准线之后。他们不愧为近卫军,虽然遭到攻击,但是队形并没有乱,仍然维持着七人一排的排列。

    “两排胸甲骑兵退到第一排步枪骑兵之后。”路易开始指挥着排列调阵。胸甲骑兵现在只有两排,刚才的那一轮遭袭,对他们的打击看来很大。步枪骑兵则是他对贝克里伯爵从军校招来的毕业生的称呼。他们骑着马但不是骑兵,扛着步枪却又不是步兵,叫做龙骑兵似乎有些不相称,故而只有暂且叫做步枪骑兵。

    士兵们按照路易的吩咐,在两分钟内便完成了调动。

    “听着,”路易怀揣着忐忑心情,对他们说道,“待会儿我一声令下,便按排列骑马走上前。在距离敌人两百米的时候,第一排步枪骑兵便展开一轮齐射。这个时候,敌人一定会猝不及防,没有办法组织队形。你们要趁此机会展开突击。第一排的步枪骑兵要记住,无需你们砍他们的脑袋,那是你们身后的胸甲骑兵的事情。但是,你们也有一个任务,那就是冲散他们的队形。”

    路易停了停,换了一个口气,不自信地问道:“听清楚了吗?”

    前几排的士兵个个脸色沉重,他们虽然没有说“不”,但是路易知道他们现在的心情。他们一定是认为路易在让他们去送死,事实上路易自己也因此而不自信。他会如此部署的最重要原因,便是料定那帮民兵会在一轮枪击之后就会溃不成军,等到骑兵一冲,那就会直接放弃抵抗。毕竟,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军人,和平时扛锄头的农民,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路易从腰间拔出了装饰精美但肯定华而不实的佩剑,向前方一指,轻哼道:“前进!”

    “哒哒哒”的,骑兵们操纵着整齐的马步,开始往前方走去。

    现在的火枪有效射程,最多在一百米左右,了不起到两百米,但是威力和精准度会大打折扣。而且,在前膛枪时代,射一发子弹后,需要用半分钟至一分钟的时间来装弹,这一点时间,足够骑兵把握的了。

    路易命令第一排步枪骑兵在距离敌人两百米时就射击,目的是为了起到恐吓。一群没有受过多少军事训练的农民,在看到比自己人数更多的骑兵之时,只会产生恐惧。若是骑兵一下子冲锋过来还好,若是一开始漫步行走,那反而会增加心理的恐惧。他便是利用这种心理战略,企图在恐吓之下,令敌人在有效射程外便射击,从而令骑兵得到半分钟至一分钟的冲锋时间。

    也不知身前的骑兵过了几排,只听到前方的马蹄声突然杂乱了起来,听来像是冲锋了。

    “乓乓乓乓”,又是一轮整齐的排枪射击,随后再又紧跟着来了一轮射击,再然后,便只听见道路前方,充斥着惨叫声、马嘶声。

    身前的骑兵们不知不觉间已经加快了速度,前面也没有停顿的现象,路易知道是成功了。

    虽然暂时还不知道伤亡人数,但是这么一来算是少了一堵障碍墙,也算是对自己内心的一个激励。

    骑兵队过了一大半,路易看是时候了,也拍马进入了队伍中,随着他们一同跑了起来。

    惨象,人间惨象。如果问两世以来,哪一幕是路易目前见过最血腥的,那就是此时此刻。

    只见到穿着黑色军服的士兵,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倚在墙上。他们几乎都是缺胳膊少腿的状况,身体上都少了一部分。但是,他们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还是躺在路中央的尸体。《水浒传》中常常出现的“踩成肉泥”,路易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这惨况令路易恶心,即使地上没看见一个己方士兵,他也没有那份喜悦了。他现在只想快些走完,可恨的是道路这个时候突然变窄了,所以骑兵队也减速了。

    “法兰西人去死吧!”这一句带着浓重外国口音的法语语句传入了路易的耳中,而后他莫名地被推拽到了地上。

    这是一个穿着与地上尸体一样服饰之人,他压在路易身上,过近的距离令路易能够看清他,他几乎满面鲜血,面目更是狰狞。

    “去死吧!”他的双手已经掐住了路易的脖子,路易顿时窒息得大脑一片空白。

    “玛丽!”

    路易看到了现在应该在马赛的郡主。还不只是她,她是第一个。接着还有蓬帕杜夫人,德·博蒙小姐,甚至还有他那已经死去的王祖母。

    要死了吗?路易唯一还留着的念头,虽然他还有着意识,而且对方的手劲也并不大,但这突兀之下,路易心理上的震惊要远大于身体上的伤害。

    “殿下!”

    小亨利·维姆的声音传入路易耳中。只见他骑马赶到,一手牵着缰绳,一手已经握着战刀。手起刀落,一刀劈下。

    “扑”的一声,掐着路易脖子的人已经被砍落了半颗脑袋,而从他身体中喷涌出的血,几乎都落在了路易的脸上和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