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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晚上狗场停了电,连带着炉灶也熄灭,沈峭用筷子挑了两下还有点发硬的面条,没怎犹豫就倒进碗里,趁着水还足够热,把刚洗好的菠菜放进去。把菜烫熟,沈峭把冰箱最下层的大酱拿出来,坐在厨房外面的台阶上吃饭。

    这瓶酱买了一个多月,不管拌饭还是白面条都可以,但因为程斯蔚搬来跟他一起住,虽然做不到每日三餐都换花样,沈峭也不会让他吃大酱拌面条。把酱拨进碗里,随便拌了几下,沈峭挑了一筷子。

    冰箱里的鸡蛋不多了,下周得去超市再买点,可以再挑两个西瓜,切好之后冻进冰箱,等程斯蔚回来,刚好可以吃。

    一碗面很快见底,放下筷子的时候,头顶的灯忽然暗了一下,同一时间,大门圆柱后闪过一道白光,准确无误地落在脚边裂开口子的碗沿。那束光很快消失,周围的所有都恢复如常,风吹响围栏外的树叶,沈峭在台阶上坐了一会儿,端着碗转身走进厨房。

    把碗放进水槽,沈峭踹开侧边垒砌的几块砖,蹲在地上,手伸出去,在墙壁上摸了摸,指尖碰到冰凉的铁块。用力往下按,沈峭的肩抵着墙,撞了两下之后,墙缝上的白胶裂开一道细缝。

    当初狗场装修完之后,沈峭在厨房后又开了一扇门,在外面跑的这些年,虽然他手底下也有几个人,但在刚开始的时候,也被人堵在屋里挨过好多次打。再开一扇门,也算是留了一条后路,为了不让程斯蔚担心,他又在门缝里刷了一层白胶。

    踹开门,大片灰尘荡起来,沈峭弯腰钻出去,顺手抄起歪斜倒在墙角的钢管。晚上光线昏暗,拨开一米多高的杂草,沈峭每一步都走的很慢,透过草丛缝隙,他眯了眯眼,视线聚焦,躲在柱子后的两个人变得越来越清晰。

    下一秒,沈峭冲出去,在男人转身的同时,抬腿往他的肋骨上踹了一脚,男人吃痛叫出声,重重倒在地上。钢管在水泥地面上划过,不等另一个人出手,沈峭迅速绕到他背后,左手用力扣着他的肩,右手横起钢管,牢牢卡住他的喉咙。

    “想死是吗。”沈峭的拇指抵着男人颈侧跳动的血管,另一个倒在地上的人见状就要扑上来,沈峭往后撤了两步,背靠着墙,手上的力气更大,面无表情地开口:“站那儿别动。”

    没僵持太久,远处传来车声,距离越来越近,雪白的车前灯在墙壁上划出一道圆弧,光线太过刺眼,惊醒院子里的十几条狗,狗吠顿时充满空旷场地。

    直到车在门口停下,后车门从里面推开,一只黑色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看着站在不远处的程淑然,沈峭没动,程淑然看了一眼被沈峭用钢管锁住喉咙的男人,不紧不慢地开口:“进去说吧。”

    对峙了几秒,沈峭垂下眼,接着收回手。

    房间里,沈峭从冰箱里拿了瓶矿泉水,转身的时候,发现程淑然已经在桌子旁坐下。视线撞在一起,程淑然伸手拿走矿泉水,拧开瓶盖抿了一小口,点点头,说:“装修的不错。”

    沈峭没接话,程淑然对此也并不介意,把水放在桌上,抬眼看着沈峭:“程斯蔚不会回来了。”

    话音落下,看着沈峭那张英俊的脸上终于出现裂痕,程淑然打开包,从里面拿出一张银行卡:“这里面有一百五十万,二十五万给钱凤生买墓地,剩下的钱你可以自由支配。”

    “想出国留学也可以,我这边有一个留学中介,他可以帮你办手续,所有费用包括语言班以及正课的费用,我都会出。”程淑然表情淡然,“算是这些年给你的补偿。”

    “我哪儿都不去。”

    “那也可以。”程淑然直起身,四处看了一眼,“想在这儿浪费时间还是什么,你都可以选——但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的,沈峭,你不要带坏我的儿子。”

    虎口一阵钝痛,沈峭低头看了一眼,右手虎口处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道伤口,猩红血珠正在从细长的伤口里往外渗,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弄破的。这样的伤口太小了,按照之前来说,痛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现在,他的感官系统好像正在毫无逻辑地复苏。

    “但既然现在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再说这些也没有什么用。”

    “性取向这种事,我不太在意,形婚也好,骗婚也好,我见得多了。如果程斯蔚非要找个男的,我也能依着他。”

    停顿片刻,程淑然抬起头,脸上带着淡淡的笑:“但是不能是你。”

    以往沈峭不会去问原因,但现在他的大脑和一切行为模式都在被的什么支配,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话已经问出口。

    “为什么。”

    “为什么?”这个问题太过可笑,程淑然歪了歪头,碎发垂在脸颊边,“是因为没有老师教,所以你才一直这么天真吗。”

    程淑然站起来,贴着墙边走了一圈,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不到二十步就能走一圈的房间。”程淑然看了眼天花板上快速旋转的风扇,语速很慢,“比当年的魏方宇还要烂。”

    当年追她的人很多,不乏一些家境殷实的公子哥,魏方宇的条件并不算优秀,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一年收入加起来刚好六位数,虽然饿不死,但也只是到饿不死而已。她当时权衡了很多,魏方宇父母年纪很大,独生子,亲戚关系简单,对于当时的程淑然来说,嫁给魏方宇是最安全。

    而爱不爱什么的,根本不在她的考虑范畴内。

    “但他实在是太不合适了,格局,知识,能力都不够。”程淑然停在那张小小的桌子旁,细长的手指撑着桌面,“他什么都不能为我做,如果再让我选一次,我不会选他。”

    “你能为程斯蔚做什么?”程淑然看向沈峭,停了停,接着说:“保护他?我可以找出一百个受过良好训练的保镖,甚至是退役军人。”

    沈峭很慢地眨了一下眼,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攥成拳,手背的青筋明显。

    “门口那两个人,是我安排来保护程斯蔚的,这只是其中两个,要不然你以为光凭你,他真的能这么安全吗。”

    从始至终,沈峭都没有说话,程淑然等了一会儿,转身往门口走,一只脚刚刚迈出去,身后传来沈峭很低的声音。

    “他没有说让我走,我哪儿都不会去。”

    门外的铁笼里,一只灰色的巨型犬正在对着她呲牙,程淑然回过头,从她的角度,刚好能看到沈峭红肿的右手。

    “随你。”程淑然跨过门槛,走下台阶,高跟鞋踩上塑胶地面,程淑然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哦了一声。

    “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当年钱凤生领养你,是我让他去的。”程淑然的嗓音听起来很柔和,毫无攻击性,“当时他死活不不愿意去,觉得你年龄太大,后来我给了他一笔钱,他才同意照顾你。”

    “看到现在你这么拼命赚钱想要为他买墓地,说明这么多年,他把你照顾的还不错。”突然刮起一阵风,远处茂盛的草丛被风吹得微微颤动,程淑然很轻地笑,像是感慨,又像是欣慰,“这样我也就放心了,给他的那笔钱也不算白花。”

    高跟鞋的声音越来越远,最后连带着雪亮的车灯一起消失在风里,沈峭在房间里站了好久,直到风越来越大,刮起他的t恤下摆,才走过去把门关上。

    没有风声,房间里安静很多,身体正在往下坠,好像要拽着他到比地面更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