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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番外08

    这天放学,  唐纳和向北一起打了篮球。

    运动完,俩少年结伴着一起回家。

    向北是骑自行车来的,本打算载唐纳回家。

    但是之前被教导主任抓现行之后,唐纳就不敢坐了。

    自行车后座可以载小朋友,  但不能载大朋友,  唐纳已经是大朋友了。

    向北也惯着唐纳,  他主张遵守交通规则,向北就干脆推车陪他一起走路。

    他俩打球到挺晚,回去的路上,  天色已经黑了。

    傍晚时分路人最多,街道上拥挤着初出夜市的摊贩和来往顾客,江滨的大桥上还有摆着设备卖唱的艺人。

    唐纳被那男艺人的歌声吸引,抬头往桥上看了眼。

    紧接着,  他就看见围观路人中,有一名少女的头发被风吹起,露出底下红色的发丝。

    是卢语心!

    “猴!自行车借我!桥上见!”

    唐纳二话不说,  借了自行车就直往桥上蹬去。

    果然,  看到唐纳骑自行车出现的时候,  听歌听得入迷的卢语心第一反应就是要跑。

    但没跑两步,  她就意识到两条腿根本跑不过俩轮子,  当场放弃。

    等向北赶上桥面的时候,  唐纳已经把卢语心逮住了。

    一个骑在车上,  一个蹲在桥栏下。

    “你喜欢音乐啊?”唐纳问她。

    卢语心矢口否认,“没有。路过听个响罢了。”

    唐纳指着来往的、偶尔侧目看向艺人的路人们,说:“他们这样的才叫‘听个响’。你都专门停下来了,  这意义可不一样。”

    “怎么这么敏锐?”卢语心不爽地蹙眉,  睨他一眼,  “看你在那个人面前的傻样,我以为你是个呆子来着。”

    “谁面前?”唐纳一怔,“等等,你是不是骂我傻?”

    “果然是那啥令人盲目。”

    “哪啥?”

    “你自己悟。我可不负责撮合情敌。”

    “……”唐纳扭头看向北,“她刚才说的是中文吗?只有我一个人听不懂吗?”

    向北笑着安慰他,“没事。我也听不懂。”

    “话说回来。”得知她喜欢听歌,唐纳才注意到,“你其实声音很好听。会不会你其实有这方面的天赋?”

    卢语心警觉起来,“你要干嘛?”

    “你不是想要被关注吗?凭自己的实力被关注,比依附男朋友被顺带关注,感觉完全不一样哦!”唐纳鼓动她。

    一听这话,卢语心像个过年被长辈怂恿才艺表演的尴尬小孩,捂着脑袋哀嚎,“才不要呢!丢人显眼!”

    “这里也没人认识你呀,试一下嘛!大家都是过客,哪怕看笑话,一晚上也就过去了。”

    “我才不要!抛头露面唱歌什么的,也太可笑了!”

    卢语心看起来很是抗拒。

    可这女生,只有被说中心事的时候,才会表现得抗拒。

    先前唐纳没戳中她的时候,不管话说得多狠,她看起来都很随意。

    因此他很清楚,她表现得越抵触,越意味着她对这件事的在意。

    灵光一闪,唐纳把包往向北怀里一塞,羽绒服拉链一拉一脱,就开始解里头的校服外套。

    旁边的向北一看他大冬天当街脱外套,吓坏了,忙要制止。但唐纳动作很快,已经把校服外套摘出来了。

    校服里穿的是短袖,有短暂的一瞬间,唐纳是穿着夏天的衣服,站在深冬大街上的。

    所以,哪怕套外套的动作再快,少年的脸还是瞬间被冻得发红。

    哈着热气,唐纳顾不上自己,将校服外套往卢语心头上一蒙,用两条长袖在她脸上打了个结。

    卢语心的脸就这样被校服挡住,看起来憨得不行。

    “你干嘛?”卢语心懵逼地想要把校服取下来,被唐纳出声制止。

    他说:“你不是怕被人看见吗?这样就没人会知道你是谁了!”

    “但是……”

    “如果你真的觉得当街唱歌很丢人,你不会在这里欣赏他唱歌这么久。”唐纳蹲下去,与她平视,温声细语地,“你喜欢音乐,对吧?”

    她的脸隐在校服里,只露出一双躲闪视线的眼睛。

    她嗅着少年衣物清新剂的气息,听着少年柔软的话语,看着少年为她冻得发红的脸,突然发觉自己退无可退。

    卢语心想,干脆破罐子破摔好了!

    他说得没错,反正也没人能认出她来!

    “唱就唱!”卢语心回应。

    唐纳笑起来,掏出手机,“我去找那位艺人小借一下设备。”

    扫码刷了一百元,那卖唱艺人收到钱开心极了,自然同意唐纳借设备的请求。

    卢语心上前,点了一首五月天的……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她的声音平日说话时慵懒而沙哑,因此总给人以漫不经心的随意感。

    可唱起歌来,她这独特的声线,又如鱼得水般独具自如的魅力。

    带着沧桑感的哑,混合着青春期女孩稚嫩的沙,并没有专业的技巧,她处理声线的稳定性并不够……

    但音准意外不错,加上走了心,这种原生态的天赋,反而更加动人。

    卖唱艺人因为过于专业,吸引来的视线并不多。

    而少女“初听不够专业、再听引人入胜”的歌声,却引得不少路人驻足停留。

    唱着这首歌的时候,她声音几度颤抖。

    她似乎在借这首歌与谁说话,或是仅仅只在,与自己对话。

    “……重新开始活着!”

    最后一句歌词,她几乎放弃了“唱”,简直是“吼”出来的。

    她好像在向世界宣誓,哪怕活着那么那么不快乐,她也会努力好好“活着”。

    听歌的路人们被最后这极具感染力的情绪打动。

    而唐纳也清晰地感觉到,听完她的歌,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的歌声不是没有瑕疵。

    但因为真诚,显得动人。

    在路人们发自内心的掌声中,少女错愕地回神。

    似乎刚刚从唱歌的状态中回归现实。

    她攥着麦克风,看着周围陌生却善意的注视,感觉身体发凉……

    但心里却暖得、烧热得不像话。

    卢语心体验到了,什么叫“被关注”的“满足感”。

    而这份满足,因为是她靠自己的能力取得,加入了成就感,变得更加珍贵。

    她之前没有体验过。

    体验过之后,她明白了,什么才是“良性的上瘾”。

    ……

    江滨的风带着水气,刮上岸边。

    少女折叠着手中的校服,和另一名扶着自行车的少年坐在路边。

    他俩在等共同认识的那个少年买烤地瓜回来。

    因为互相不认识,他俩很尴尬,没什么话题可以讲。

    沉默了许久许久,卢语心反而被尬笑了。

    她扑哧一声笑出来,把折好的校服抱在怀里,又想起了唐纳刚才认真到笨拙的模样。

    “他这人怎么这样?”卢语心忍不住问。

    “怎样?”向北看向她。

    “我做过伤害他的事,对他来说我是坏人吧?他却,对我那么好。”

    向北秒懂,理解了她所说的,笑着回应,“他一直都这样。”

    “一直?”

    “嗯。从小到大都这样,一直没变过。”

    “对你们也这样?”

    “嗯。对我们也这样。”

    卢语心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存在呢?要不是遇见了他,我真的不敢相信。”

    “是啊。”向北附和。

    “别人遇到我只会嫌我轻浮,只会讨厌我。他明明什么都知道,却不讨厌我。”

    “他不倾向于讨厌一个人,他会更愿意去理解一个人。”

    卢语心转头看着向北。

    向北继续说:“我们私底下也聊过,我们都觉得,他经历的,比我们想象得还多。也许正因此,他才更理解为人的苦难。”

    “……”

    “他就像上天给我们的礼物,也许之前给过又没收了。所以再来一次的时候,他很珍惜遇见的每一个人,我们也很珍惜他。”

    “好深奥。没听懂。”卢语心摇头。

    向北笑了,“我其实也没懂,这话是我们小团体中唯一的女孩说的。她比较敏感,总是能看透我们男生会忽略的东西。”

    “虽然没懂,但是我能确定……”卢语心笑起来,“我好像被拯救了。”

    向北也笑起来,“我们也被拯救过。”

    两个人话题聊完,唐纳刚好也捧着烤地瓜回来了。

    香甜软糯的地瓜入了口,三个孩子都忍不住哈出惬意的热气。

    吃着吃着,唐纳突然想起了什么,看着卢语心双眼放光。

    卢语心被盯得往后一缩,“你又想搞什么?”

    “下个月是校庆,有文艺汇演。你要不要上台表演节目?”

    “哈?!”卢语心五官皱起,“这也太夸张了吧?街边唱就算了,还要上台?”

    “这可不一样。”唐纳掰着手指一条一条清算,“首先,下个月才正式演出,你有充足的时间可以练习;其次,街边是唱给陌生人的,上台,你可是唱给认识你的人听!”

    “我为什么要唱给认识的人啊……”卢语心有些嫌弃。

    唐纳说:“因为我想让你证明给他们看。”

    “证明什么?”

    “证明你自己的存在,本身就足够耀眼。”

    “……”

    少年的话太具有煽动性,卢语心表情明显地动摇了。

    到最后,她只是小声地说:“一个人,我还是不敢……”

    “你不是一个人啊!”唐纳忙说,顺便把一旁无辜吃瓜的向北也拽过来。

    卢语心:“啊?”

    唐纳:“有我们呢!”

    卢语心&向北:“啊?”

    ……

    唐纳找到组织校庆晚会的学生会干部和行政老师,凭借人格魅力加持——当然主要是软硬兼施的纠缠——把“乐队表演”加入了晚会清单。

    好在晚会本身没多专业,就是学生们闹着玩的才艺展示,再加个节目也无伤大雅。

    报名成功,唐纳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向北和卢语心。

    木已成舟,卢语心接受了现实,问排练的曲目信息。

    唐纳说:“乐队名字是‘三个地瓜’,歌曲是你唱过的那首,《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嗯……”卢语心问,“我是主唱,那你们两个地瓜有什么用?”

    “向北为了撩妹,特地学过吉他!”唐纳又指指自己,“我可以突击学贝斯。虽然乐器不足,但是排面要给你凑足!”

    “突击学?你不是高三了,不学习吗?”

    “我比较闲。”唐纳保证,“我肯定能在正式演出前学会。”

    “你这么确定?”

    当然确定。

    毕竟重复记一下指法和位置,一个月的时间只练一首歌,哪怕唐纳是零基础,肯定也能练得有模有样。

    “三个地瓜”就这样分头各自练习。

    其中,零基础的唐纳任务最为艰巨。

    少年时期,就是有底气肆意妄为地做决定,义无反顾地做傻事而不计较得失。

    处在这个时期的唐纳,几乎可以说是把“少年热血”发挥到了极致。

    这几天,他租了把贝斯,只要一到家,就抱着琴废寝忘食地练。

    练到慈眉善目的外婆都忍不住亲自来抓他吃饭、监督他睡觉。

    几天后的一个周末,隔壁的莫黎也摸着琴声找了过来。

    站在房间门口的时候,莫黎还被他有模有样的琴声震慑了一下。

    等他一曲弹毕,莫黎才鼓掌出声,“你最近不见人影,就是在忙这个?”

    竹马好像是夸,但重音却落在了“不见人影”四个字上。

    唐纳一听就知道对方故意,皱皱鼻子跟人示威,“你之前躲着我的时候,怎么不这样说自己?”

    “那怎么办?”莫黎问。

    唐纳回:“先扯平吧!”

    小学鸡似的翻旧账就这么扯平了。

    唐纳少年心性,最近苦练贝斯刚有成效,就急着给竹马炫耀,忙拍了拍床边的位置,示意对方坐下听。

    莫黎也很配合,像个认真听小孩炫耀成绩的大人,专注地欣赏唐纳弹琴。

    贝斯相比于吉他,算得上是小众乐器。

    它之所以小众,是因为在演奏中,以低音辅助为主,不容易像吉他那样弹出令人耳熟的主旋律,因此很容易被人忽略。

    但唐纳真的抱着贝斯学过之后,才发现,什么叫做乐队的“地基”。

    缺少了贝斯低音的摇滚曲,听起来就完全失了灵魂。

    他很喜欢贝斯那种低沉的、钢铁般稳重的音质。

    像是音乐的骨骼,引导乐曲的节奏,叩问着听众的听觉。

    唐纳相信,虽然贝斯在这首歌中负责的声部,不足以让竹马听出这到底是什么歌……

    但自己愈发熟练的节奏和手势切换,一定也能让竹马随贝斯律动。

    一曲弹完,唐纳抬眼去看竹马。

    只见对方虽然没有律动,但显然也是被琴声吸引入了迷。

    否则,莫黎怎么会着魔似的伸出手指,停在距离他手指咫尺的位置呢?

    唐纳一低头,见自己的手指微曲着放在弦上,因手势看起来更显指节修长骨节清晰。

    哦。

    唐纳小惊了一下。

    难怪说弹琴可以吸引目光,原来手指摆在弦上这么好看?

    “花,你也想学贝斯吗?”唐纳忙问。

    冷不丁听到他出声,莫黎吓得一颤,丢魂似的,也不知答应了什么,就“哦”了一声。

    唐纳立刻把琴塞到莫黎怀里,然后爬上床,绕到对方的背后。

    他一双手臂从竹马的肩臂边伸出,看起来就像是个把人环抱住的姿势。

    莫黎浑身都僵硬了。

    唐纳探头下去的时候,甚至都感受不到对方的呼吸了。

    “花?”唐纳转头看竹马,“弹贝斯不用屏息哦!”

    侧头跟人说话,他的气息难免喷洒在莫黎的耳侧,导致竹马倒抽一口气,脸憋得发红。

    “花我可以碰你吗?”

    “碰?”一出声,莫黎剧烈喘了一声,有些惊慌,“要怎么碰?”

    “就是帮你摆姿势。”唐纳无辜地眨着眼,“但你之前说不让我碰你,所以我要经过你的同意。”

    “摆姿势……”莫黎无奈地重复着,耳朵红得不像话,“你琴都塞过来了,这不是先斩后奏么?”

    “那我就当你同意啦!”

    “嗯……”

    唐纳的手立刻伸下去,直朝莫黎的大腿袭去。

    “干什么?”莫黎呼吸再次一滞,一伸手直接握住身后人的手。

    唐纳解释:“摆姿势。”

    “你……”莫黎有些为难,“你轻点,不对,你重点。”

    “到底要轻还是重?”

    “重。”莫黎肯定道。

    毕竟这家伙手本来就软,万一再轻一点撩一点……

    后果不堪设想。

    唐纳闻言重重发力,将莫黎左腿压低,右膝微微抬高。

    将贝斯顺势架入竹马的怀里,这样,身体的姿势就基本摆好了。

    姿势摆完,唐纳却没就此收手。

    他手臂贴着莫黎的手臂,手心扣着莫黎的手背,两双手皆十指压触,是一个随时可以指导对方指法的状态。

    他的呼吸就在他的耳侧。

    他说话时,声音会落在他的锁骨上,激得人后脊发麻。

    莫黎感觉自己的肢体僵化成了木偶。

    自己在唐纳的指尖受操控,一举一动皆顺着对方的心意行动。

    很快,莫黎又感觉自己的脑子也僵化成了木头。

    他听不见唐纳说了什么,只感觉得到,对方耳边的碎发时不时勾着自己的鬓角,和自己的头发缠在一起。

    唐纳的侧脸,偶尔会和他贴上。

    每次相贴,莫黎的心就被那柔软的触觉,雷击般轰得六神无主。

    “……花?花!”

    唐纳叫了好几声,才唤回了他的魂。

    “你怎么出了这么多汗?”唐纳问他。

    莫黎张张嘴,本想说“没事”,说出口的却是破碎又低哑的“啊”。

    “什么?”唐纳当然没听懂。

    莫黎却受不了,从人怀里钻出来,把琴往床上一丢,说:“我先回去了。”

    “这就回去了?”

    “明天见。”

    离开了唐纳的房间,莫黎才找回了自己呼吸的频率。

    他捂着自己狂跳的心口,无声地抱怨着:

    要了命了。

    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