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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做棉袄

    第二天一早,陈飞絮就背着自己的被褥和为数不多的衣服去了杨柳家里。

    还带了一袋院长发的豆芽,陈飞絮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院长说感谢师父的钱和桔子,院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这豆芽是院长发的,说是拿来给师父尝尝。”

    杨柳和林志宇对视了一眼,心道:这院长很会做人,既坦荡地表达了谢意,又能让陈飞絮学会礼尚往来,这样便是关系平等的交往,不至于让陈飞絮有低人一等的感觉。

    朱阿姨忙接过去看了看,赞道:“这豆芽确实发的不错,我中午就煮个豆芽汤,肯定很鲜!”

    杨柳对陈飞絮说:“你去把东西放好,然后来后院的东厢房找我。”

    林志宇的书房放在了前院,而后院的东厢房是杨柳的工作间,三间屋子打通了两间,最里面的一间是她的私人空间。

    陈飞絮进了自己的屋,他没想到里面家具齐全,床上已经铺好了被褥,一看就是新的,手摸上去松软又暖和。

    这是他短短的人生里第一次拥有这样好的待遇,看着自己背来的被褥,虽然棉絮已经很硬了,但这也是未来星里最好的一套,他把这套被褥仔细放到柜子里,想着休息的时候送回去。

    怕师父等久,他放好被褥就急匆匆进了后院。

    后院种了两颗高大的树,树枝上没有树叶,显得静默而苍劲。

    推开东厢房的门,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宽大明亮的工作间,两架缝纫机,熨烫机,中间宽大的桌子上放着一套缝纫工具。一叠蓝色和白色的布,并非高级布料,但数量较多。

    杨柳从里屋走了出来,指着一台缝纫机道:“你就用这台机子练习。我先教你裁剪,那些布全都是给你练习的。那边是棉花,你可以做成棉袄!”

    “好的!”陈飞絮激动地猛点头,他完全没想到第一天就学东西,还给了这么多布匹练习,这简直是神仙师父啊!

    又听杨柳继续说道:“你练习的服装也卖不出去,到时候就拿回去给未来星的小朋友们穿吧,你做事认真点,只要不浪费布料应该够所有孩子们一人一套了。你有没有问题?”

    “没有问题!”陈飞絮来不及多想,杨柳拿出了图纸和尺寸,给他讲解起来。让他自己决定要做多大的尺码。

    直到看他裁剪了三套后依然没有出错,杨柳便进去忙自己的事了。

    在别墅的二十来天,杨柳看了三位师父的技术,有了很多的感触,比如涂艳的旗袍,那些刺绣手法真的让杨柳赞叹。

    老手艺人世代传下来的东西总是很多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只要好好琢磨、糅杂后,一定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风格。

    纸上谈兵终觉浅,要学以致用才行,杨柳是个务实的人,她明白自己虽然起点高些,但基础并不牢固,且要走的路还长,沉下心来钻研学习才是正道。

    师徒二人都很安静,各自忙碌着,陈飞絮做得格外认真,不仅仅是因为杨柳安排的任务,而是他已经反应过来,这是让他给未来星孩子们准备的新年礼物。

    还有什么比自己亲自做的衣服更让大家高兴的呢?院长看到自己能做衣服了,也就放心了,也欣慰了。

    中午饭大家是一起吃的,林志宇的笑容很有感染力,能让人瞬间放松下来。

    杨柳对陈飞絮和朱阿姨都差不多,客气而淡然,可她和林志宇说话时,眼里就立刻闪现名叫温柔的光。虽然她大概并不知道。

    杨柳和林志宇不太习惯吃面食,所以家里是要煮粥或者米饭,但这些东西还是挺贵的;而陈飞絮正是十分能吃的年纪,朱阿姨在他面前多放了两个大馒头。

    杨柳看见了对朱阿姨赞道:“还是阿姨细心,咱们家不说吃好,但吃饱还是不成问题的。”

    朱阿姨笑道:“这孩子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我家里就有这么大的孙子,天天嚷着饿,能吃着呢!”

    见对面的陈飞絮低垂了头,羞得脸颊绯红,对自己能吃这件事很不好意思。杨柳还没有说话,林志宇开了口:“不要说你,我都经常觉得饿。朱阿姨,明天多买一点馒头点心之类的放在家里,我和陈飞絮饿了也能找来垫一下。”

    陈飞絮又看向林志宇,他感受到了对方的好意,是怕他尴尬才特意说自己也饿,于是格外真诚地道谢:“多谢师公!”

    林志宇差点喷饭:“别,别叫师公,我听着有点别扭。我也没有比你大多少,但辈分在这里了,你喊我叔吧!”

    陈飞絮很高兴,觉得喊叔很亲近,就像自己家的长辈一样,于是响亮地喊了一声:“嗯,叔!”

    于是,只大了几岁的林志宇晋升为一个大小伙子的叔,多喊了两句后,林志宇也坦然接受了,心里也真的把陈飞絮当孩子一样关心,还让他有时间多看看书。

    杨柳在一旁感叹:“我的徒弟,怎么觉得和你更亲近呢?”

    “哈哈,谁叫我为人亲和又有魅力呢?”林志宇嘚瑟得很,被杨柳赏了一记白眼。

    “你是说我不亲和,没有魅力?”

    “哪能呢?我可不敢说!”林志宇装着害怕,又讨好地给她夹菜,惹得大家都跟着笑。

    陈飞絮进步神速,他有这方面的天赋,三十几套不同尺寸但款式相同的服装,他才做了十几套,但不仅剪裁不成问题,就连针脚也更加细密整齐。

    不得不说,陈飞絮比刘文英更适合做服装这一行。

    刘文英其实并没有多爱缝纫,当初也只是把这个当成了生存能力。

    而陈飞絮却是骨子里很喜欢,他会不断调整手艺,每一套服装都比前面的要更好。

    他看书架上的港城和国外服装杂志,看得很慢很慢,英文就去问林志宇,然后自己用小本本记录下来,慢慢揣摩,反复思考。

    杨柳见他认真,也有些天赋,便多花了心思在他身上,指点的时间多了些,还教他往女孩服装的领口或者袖口缝制一朵小花、一片绿叶,清一色的棉袄也多了些漂亮的色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