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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此人擅长利用环境,切勿围攻……

    金陵。

    李瑾瑜抬头看向洛阳的方向。

    苏樱柔声问道:“怎么了?”

    李瑾瑜道:“没事,只是忽然感觉到了一股惆怅,我也不知为什么。”

    苏樱道:“或许是有人走……”

    话未说完,人已睡着。

    不同体质的人,怀孕后的反应各不相同,苏樱的孕期反应就是嗜睡。

    往日自然是睡在软榻棉垫上,李瑾瑜在金陵侯府的时候,则是睡在李瑾瑜的臂弯里,时常说两句话便睡着。

    倒不是生了什么病症,而是一种全身心的放松,也唯有在李瑾瑜身边,才会有这种每个细胞都放松的状态。

    李瑾瑜觉得特别庆幸,家里的三个孕妇,都没有特别严重的孕期反应。

    铁飞花没什么特殊的变化,唯一的异常就是食量比以前增加许多。

    自古药补不如食补,有苏樱在家里看着,不会吃乱七八糟的东西。

    只要对身体健康没有害处,想吃什么李瑾瑜都会尽全力满足。

    李瑾瑜为此花费重金,雇佣数位食神居大厨,这些大厨三班倒,时时刻刻在厨房候命,想吃什么立刻就做。

    孕妇可能忽然很想吃某样东西,但只是短时间的想法,可能过了一两个时辰之后,看到食物只会觉得油腻。

    李瑾瑜对此无可奈何,只能多预备一些食材,让厨师尽快把菜做好。

    由于准备的食材太多,使得郡侯府的丫鬟仆役,全都胖了一圈,三班倒无休假的大厨,更是胖了足足三圈。

    虚夜月同样也很嗜睡,只不过没有苏樱严重,李瑾瑜能做的,就是白天哄苏樱睡,晚上挨着个儿的哄。

    照顾三个孕妇,还要处理梅长苏留下的公文,李瑾瑜忙的昏天黑地。

    别人家每逢过年胖三斤,李瑾瑜若非炼体圆满,怕是会瘦十三斤。

    出门游玩?

    门儿也没有啊!

    尉迟明镜严令李瑾瑜留在金陵,最好等孩子周岁之后再出门历练。

    孩子出生之前,除非武则天突然破碎虚空,否则天塌地陷天崩地裂,乾坤逆转斗转星移,也不能离开半步。

    倒也不是只有李瑾瑜,尉迟明镜也在金陵住下,准备帮忙伺候月子。

    大姐啊,你这是准备要当婆婆?

    无聊的时间过得飞快,眨眼间已经是元宵佳节,铁飞花心疼李瑾瑜最近太过辛苦,准了李瑾瑜半日假期。

    假期时间是晚饭后晚睡前,这段时间可以去看看花灯,猜猜灯谜。

    没有怀孕的妻妾中,何珺琪看过很多次花灯,对此没什么兴趣,厉胜男也没兴趣,唯独靳冰云从来没看过,非常的有兴趣,便带着靳冰云逛花灯。

    金陵诸多商业街,全都摆放了各式各样的花灯,火树银花,美不胜收。

    有:雪花灯、梅花灯、绣屏灯、画屏灯、核桃灯、荷花灯、青狮灯、白象灯、虾儿灯、鳖儿灯、羊儿灯、兔儿灯、鹰儿灯、虎儿灯、马儿灯……

    往年这个时候,秦淮河的花街柳巷会非常活跃,不过李瑾瑜严厉打击,金陵的秦楼楚馆被封禁了大半数。

    即便如此,秦淮河却没有因此而变得沉寂,反而随着一家家贩卖点心、丝绸、苏绣的商铺,变得越发繁华。

    原本的烟花柳巷一条街,被梅长苏改成了刺绣一条街、小吃一条街、民俗一条街,时间尚短,却能够看到商业大街的雏形,显然付出了无数的心血。

    除了梅长苏的心血,还有万三千这位大老板的支持,有万三千作保,那些蝇营狗苟,八九成被钞能力劝服。

    如果钞能力不能劝服,那么就只能请黑风双煞去他们家里做客了。

    反正那些炸毛的家伙,多是趁火打劫的青皮混子,若非这两年的事情实在是太多,懒得搭理他们,李瑾瑜早就把这些人抓起来,让他们修路搬石头。

    不过最近几个月,李瑾瑜的时间非常宽裕,有的是时间陪他们玩儿。

    不为别的,就为解闷!

    靳冰云跟在李瑾瑜身后,看着那些绚丽的花灯,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前面那条街是小吃街,里面有各地特色小吃,街口的是糖人,那家是琉璃果子,再后面是糖炒栗子……”

    “逛完了小吃一条街,咱们就去看看刺绣一条街,神针薛家已经举家搬到金陵,开了五家绸缎庄、裁衣铺。”

    “最精品的刺绣,一尺一金,寻常的棉布麻木,也都各有图样。”

    “那个民俗街就更有意思,里面有各个州府的奇人异士,戏曲杂耍做什么的都有,但是不许坑蒙拐骗。”

    靳冰云道:“若是偷了骗了,难道会被你知道?你能对他们怎样?”

    李瑾瑜道:“看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些事情我很少管,不过负责此事的官员,都非常认真负责。”

    靳冰云道:“夫君,我还没看过审案子呢,明天伱带我去看看?”

    李瑾瑜道:“可以,正好考察一下金陵的吏治,走,咱们先去买十七八样小吃,一边吃一边欣赏花灯。”

    自从炼体圆满,李瑾瑜的肚子彻底成了饭桶,顿餐斗米,食肉十斤。

    这对李瑾瑜而言是极大的好处,因为可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口腹之欲。

    靳冰云自幼走苦修之路,并不喜欢奢侈享受,不过嫁入侯府后,却也养成一种爱好,那就是——吃!

    小吃一条街,从头吃到尾。

    不仅仅是吃,还要根据物价和商户的经营情况,考察负责此事的官员。

    李瑾瑜靳冰云颜值出众,直接去买东西自然会被认出来,不过花灯会有个特殊规矩,就是可以带着面具参与。

    戴上面具,收敛气机,虽然仍旧能够看出超然姿态,却会觉得是世家大族风流子弟,不会想到李瑾瑜身上。

    反正金陵别的不多,就是世家大族特别多,这种打扮的多不胜数。

    毕竟每个家族都有贪玩的人,平日里不好意思,到了欢庆热闹的时刻,出去好好玩玩,算是难得的放松。

    只要不是身形特别的明显,基本上不会被人看出来,至于那些身高八尺腰围八尺的壮汉,戴不戴面具无所谓。

    李瑾瑜买了一包糖炒栗子,炒栗子的手艺非常好,轻轻一捏,就能把栗子壳剥去,露出香甜软糯的果仁。

    靳冰云笑道:“夫君,这家糖炒栗子的手艺不错啊,做的又香又糯,这是不是夫君说过的高手在民间?”

    李瑾瑜道:“据我所知,能把糖炒栗子做到这水平的,当世只有两个。

    一个是神针薛家的大小姐薛冰,她是陆小凤的红颜,也是少有的能咬住陆小凤耳朵的母老虎。

    一个是长歌门的公孙兰,她今年没有去皇宫献艺,多半是在……”

    靳冰云阴阳怪气的说道:“多半是在金陵等着某位侯爷,把她这个痴情人娶回家,真是饱含爱意的栗子。”

    李瑾瑜摆了摆手:“好酸!”

    靳冰云道:“这不是酸,是替姐姐们看住你,这个时候,若是惹得姐姐们气恼,夫君怕是连家门都进不得。”

    李瑾瑜对此很是无奈。

    这个时候,把媳妇惹生气了,不仅尉迟明镜会动家法,怕是远在京城的老爹老娘,都会千里迢迢赶过来揍人。

    “不说这些了,我最近可是非常的老实,老实的骨头都快生锈了!”

    靳冰云打趣道:“大过年的,夫君还是老实点好,你现在的名声,如果去武当山,张真人会立刻出关。”

    李瑾瑜道:“出关做什么?”

    靳冰云道:“把你扔出去!”

    李瑾瑜恨恨的说道:“今年我出门历练首个目标,就是去琅琊阁,告诉蔺晨什么可以写,什么东西不能写!”

    过年的时候,琅琊阁不仅发布最新一期的公子榜,而且还对不断搅动风云的天才人物,给出许许多多的评价。

    对于李瑾瑜的评价,是少阁主蔺晨亲自书写,七位长老共同润色。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贪恋美色,四处惹事,好斗成性,走哪哪炸!

    尤其是结尾的批注,更是让李瑾瑜想把蔺晨的脑袋按在城墙上摩擦。

    注:此人擅长利用地理环境,在以下环境中,切勿对他进行围攻。

    环境包括:

    沙漠,可能引发沙暴;

    雪山,必然引发雪崩;

    海岛,海底火山喷发;

    海洋,引发海啸、飓风;

    冰川,冰川炸裂;

    草原,持枪冲锋陷阵……

    如果只有环境描述,那么可信度不会很高,但每一种环境,几乎都有对应的受害者,可信度大大提升。

    不过与此同时,看过这份分析的人惊讶的发现,几乎没有适合围攻李瑾瑜的地方,似乎哪里都非常不合适。

    不能围攻李瑾瑜,那么就只能等着李瑾瑜带人围攻,更是取死之道。

    还有一部分人觉得,随着李瑾瑜的武功日渐提升,煞气也大大增强。

    曾经只是冲锋陷阵、千军辟易,现在是直接把战场给掀了,去鹿鼎山把山打成废墟,去侠客岛海底火山喷发。

    若是李瑾瑜哪天想去武当山,没准张三丰真的会因此而出关。

    唉!

    四处宣扬这些名号的,除了武三思那个大菜叶,还有天命教的痕迹。

    他们察觉到李瑾瑜的威胁,想要从侧面打击李瑾瑜的威信,毕竟自古成大业的都是福星,怎么会是煞星呢?

    这些脑子进水的蠢货,似乎没想过什么叫做我之福星,敌之煞星。

    李世民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带着李唐精兵打败各路诸侯,甚至亲自带领三千铁骑直冲十万大军。

    光武帝刘秀号称命运之子,也是带兵冲锋陷阵,一路杀出东汉基业。

    你能说他们不是煞星?

    你能说他们不是福星?

    李瑾瑜目前的成就,可能唯有武功比李世民强一些,别的方面差远了。

    尤其是在惹事和杀戮方面,比起李世民年轻的时候,差了十万八千里。

    煞星?

    这名号能够忽悠谁?

    在朝在野,名门正派,文武群臣,只要脑子正常,都只会把这作为取乐的笑谈,没人要开坛做法驱邪避煞。

    至于寻常百姓,他们不信这个。

    他们只相信一件事,那就是谁能让他们在辛苦耕作后,能够吃饱饭。

    名号从来都是虚幻的,找几个笔杆子吹嘘就可以了,吹成圣人都可以。

    吃进肚子里的东西,才是实的。

    吹得天花乱坠,什么紫气东来圣人在世,结果百姓吃糠喝稀啃树皮,难道他们会信任这所谓的“圣人”?

    李瑾瑜快速说服自己,为这个名号找好了理由,但蔺晨这顿揍,肯定是逃不过的,半年之内必然兑现。

    一边逛街,一边考察吏治,顺便听听商户和百姓的意见,不知不觉间,天已经非常晚,璀璨的灯火逐步暗淡。

    灯火阑珊处,闪过一双遍布血丝的眼睛,李瑾瑜心中略有惊讶,不过现在该回去照顾媳妇,没在乎这一闪而逝的血色目光,快步返回郡侯府。

    今晚的夜宵有两样。

    一样是元宵,一样是汤圆。

    汤圆和元宵是不同的。

    元宵是把馅料放到装满糯米粉的簸箕里面翻滚出来的,汤圆是把馅料包裹在糯米粉里面,反复揉搓出来的。

    从外表看去,元宵的个头儿比汤圆要大两三圈,表皮也更加粗糙一些。

    从口感而言,元宵由于皮厚,口感更加绵软,汤圆则更加的有弹性。

    听起来似乎有诸多不同,实际上味道差距并不大,不过汤圆比较精致,可以做成甜汤,也能做成夜宵甜品。

    相对而言,李瑾瑜、铁飞花、厉胜男更喜欢吃元宵,苏樱、虚夜月、靳冰云更喜欢吃汤圆,江玉燕和柳儿对此觉得无所谓,有的吃就行。

    逛夜市吃了很多小吃,但李瑾瑜的肚子是个无底洞,吃了两碗元宵,喝了一碗甜汤,正准备回去睡觉,忽然发现远处升起一股魔气,立刻抬眼看去。

    金陵是李瑾瑜的地盘,虽然甚少主动经营,影响力却蔓延方方面面。

    不敢说把金陵作为领域,但凭借忘情天书和天子望气术,只要是在金陵发生的事情,没什么能够瞒过李瑾瑜。

    铁飞花道:“夫君,什么事?”

    李瑾瑜看了几眼,发现那股魔气已然散去,笑道:“没事,某个想要挑衅的小毛贼,已经被我吓跑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