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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页

    汉谟拉比去世3500年后,北美13个英国殖民地的民众认为英国国王对待他们不公,于是各殖民地代表群聚费城,于1776年7月4日宣布,所有殖民地的民众不再是英国王室的子民。美国的《独立宣言》宣告自己是普遍和永恒的正义原则,而这则宣言也像《汉谟拉比法典》一样找了神祇来背书。然而,美国神指示的至高原则,却似乎和巴比伦神指示的有所出入。美国《独立宣言》主张: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一如《汉谟拉比法典》,美国《独立宣言》也承诺着如果人类依照其中规定的神圣原则行事,数百万的民众就能彼此合作无间、生活安全和平、社会公平且繁荣。和《汉谟拉比法典》一样,美国《独立宣言》的效力不仅限于当时当地,而是让后世子孙依然奉为圭臬。现在已经过了超过两百年,但美国学童仍然要抄写、背诵这份宣言。

    这两份文本让我们左右为难,不管是《汉谟拉比法典》还是美国《独立宣言》,都声称自己说的是普遍且永恒的公平正义原则,但美国人认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巴比伦人显然并不这样认为。但事实上,他们都错了。不管是汉谟拉比还是美国的开国元勋,心中都有个想象的现实,想象着这个世界有着放诸四海皆准、永恒不变的正义原则(例如平等或阶级),但这种不变的原则其实只存在于智人丰富的想象力里,只存在于他们创造并告诉彼此的虚构故事中。这些原则,从来就没有客观的正确性。

    对我们来说,听到要把人分成“上等人”或“平民”,大概都会同意这只是一种想象。但其实,即使说的是“人人平等”,也只是虚构的概念。到底所谓人人平等是什么?除了想象中之外,有没有什么客观的事实可以说我们人人平等?人类彼此在生物学上都相等吗?从生物学的角度,我们再重新看一次美国《独立宣言》里最著名的段落: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一开始,英文讲到人人生而平等用的词是“create”(创造),但生物学并没有“创造”,而是演化。演化铁定没有“平等”这回事,所谓平等的概念,是与“创造”的概念紧密相关。美国人的“平等”观念来自基督教,基督教认为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由上帝创造,而所有灵魂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但是,如果我们不相信基督教那一套关于上帝、创造和灵魂的神话故事,那所谓人人“平等”究竟是什么意思?演化的基础是差异,而不是平等。每个人身上带的基因码都有些许不同,而且从出生以后就接受着不同的环境影响,发展出不同的特质,导致不同的生存概率。“生而平等”其实该是“演化各有不同”。

    而根据生物学,人并不是“创造”出来的,自然也就没有“造物者”去“赋予”人类什么。个体诞生的背后就只是盲目的演化过程,而没有任何目的。所以“造物者赋予”其实就只是“出生”。

    同样,生物学上也没有“权利”这种事,只有各种器官、能力和特性。鸟类会飞就是因为它们有翅膀,可不是因为有什么“飞的权利”。此外,这些器官、能力和特性也没有什么“不可剥夺”的问题,它们常常会不断突变,还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完全消失。例如鸵鸟,就是失去了飞行能力的鸟类。所以,“不可剥夺的权利”其实是“可变的特性”。

    那我们要问,究竟人类演化有什么特性?“生命”倒是毋庸置疑,不过“自由”又是怎么回事?生物学可不讲自由这种东西。“自由”就像是“平等”、“权利”和“有限公司”,不过是人类发明的概念,也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之中。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要说人类在民主社会是自由的,而在独裁统治下是不自由的,这点完全没有意义。最后,“幸福”又是什么?到目前为止,生物学研究还是没办法为“幸福”明确下个定义,也没办法客观测量“幸福”。大部分的生物研究都只认可“快感”确实存在,也能有比较容易的定义和测量方式。所以,“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实只是“生命和追求快感”。

    因此,我们来看看美国《独立宣言》改用生物学、科学的角度来写该是如何: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演化各有不同,出生就有某些可变的特性,其中包括生命和追求快感。

    上面这段推论过程,如果倡导平等权和人权的激进分子看到可能会大发雷霆,大声驳斥:“我们知道人在生物学上不相等!但是如果大家都相信人人在本质上平等,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这点我完全赞成,但这正是我所说“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我们相信某种秩序,并非因为它是客观的现实,而是因为相信它可以让人提升合作效率、打造更美好的社会。这种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绝非邪恶的阴谋或是无用的空谈,而是唯一能让大群人类合作的救命仙丹。但也别忘了,汉谟拉比也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捍卫他的阶级原则:“我知道所谓上等人、平民和奴隶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如果我们这么相信,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

    真正的坚信者

    很多读者读到上面这一节,可能都觉得如鲠在喉。毕竟那就是我们中的多数人今天所接受的教育。我们说《汉谟拉比法典》是虚构故事,并不会觉得难以接受,但说到人权也只是虚构的故事,听来就有些刺耳。如果大家都发现人权不过是种想象,岂不是社会就要崩溃了吗?讲到“神”的概念,伏尔泰就曾说:“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神,但可别告诉我的仆人,免得他半夜偷偷把我宰了。”汉谟拉比对于阶级原则、美国国父杰斐逊对于人权,应该也都会说出一样的话。智人并没有什么与生俱来的权利,就像蜘蛛、鬣狗和黑猩猩也都是如此。但可别告诉我们的仆人,免得他们半夜偷偷把我们宰了。

    这种担心其实很有道理。自然界的秩序是稳定不变的,就算人类不再相信世界上有重力,重力也不会一夜之间就消失。但相反的是,想象所建构出来的秩序总是有一夕崩溃的风险,因为这些秩序背后靠的都是虚构的故事,只要人们不再相信,一切就风云变色。为了维持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必须持续投入大量心力,甚至还得掺入些暴力和胁迫的成分。比如为了让民众不违反想象建构的秩序,国家就需要有军队、警察、法院和监狱不分昼夜地发挥作用。如果一个古巴比伦人让邻居眼睛瞎了,想要执行“以眼还眼”的规定,就不得不有些暴力的措施。而在1860年,大部分美国公民已经认为黑奴也是人,必须享有自由的权利,这时也是靠着血流无数的一场内战,才让南方各州不得不黯然接受。

    然而,光靠暴力还不足以维持由想象所建构出来的秩序,我们另外还需要一些真正坚信如此的信徒。法国政治家塔列朗(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Périgord)的政治生涯就像条变色龙,先是路易十六的臣子,再经过革命和拿破仑政权,又抓准时机再次投诚,回到君主制的政体。他曾总结自己几十年任职的经验,表示“刺刀确实可以做很多事,但想安心地依靠它可是不太容易”。很多时候,一名牧师的效果大过一百个士兵,而且更便宜、更有效。此外,不管刺刀多有效,总得有人来刺。如果士兵、狱卒、法官和警察根本不相信某个想象建构的秩序,他们又怎么会照办?在所有的人类集体活动中,最难组织推动的就是暴力活动。如果说社会秩序是由武力来维持,立刻就会碰上一个问题:那军队秩序是由什么来维持?想靠威胁来维持军队组织显然不太可行。至少必须有某些军官和某些士兵真正相信某些事情,不管是上帝、荣誉、祖国、男子气概,或者单纯相信金钱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