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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全球文化虽然单一,却非同质。就像是单一的有机体有许多不同的器官和细胞,单一的全球文化也包含着许多不同类型的人和生活方式,既有纽约的股票经纪人,也有阿富汗的牧羊人。但不论如何,他们彼此都密切相关,而且会以许多不同方式相互影响。虽然会有各种争斗,但他们争辩用的是同一套概念,战斗用的是同一套武器。严格来说,真正的“文明冲突”其实是“聋子式的对话”(dialogue of the deaf),也就是双方都不知道对方在讲什么。但像今天,伊朗和美国虽然针锋相对、剑拔弩张,但他们讲的都是民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际权利以及核物理学这套语言。

    我们也常说有某些文化比较“纯正”,但如果所谓“纯正”指的是从头到尾的发展都从未有外界干扰,只有当地最古老的传统,那么全球早已没有纯正的文化。在过去几世纪中,全球化浪潮翻腾汹涌,几乎让所有文化改头换面,再也难窥原貌。

    全球化一个最有趣的例子是各种“异国”饮食(ethnic food,原意为“有民族特色的饮食”)。在意大利餐厅,似乎就该看到西红柿意大利面;在波兰和爱尔兰餐厅里,就该有很多马铃薯;在阿根廷餐厅,就该有几十种牛排可以选;在印度餐厅里,就该什么都要加辣椒;在瑞士咖啡馆里,就该有热巧克力,上面盖着像阿尔卑斯山一样高的鲜奶油。只不过,上面所有食物没有一项的原产地在这些国家。西红柿、辣椒和可可的原产地都在墨西哥,是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之后才传到亚非。至于古罗马帝国的恺撒和意大利的但丁,也从来没用叉子卷起西红柿意大利面(当时甚至连叉子都还没发明!),瑞士的威廉·泰尔(William Tell)从来没吃过巧克力,至于印度的佛陀也未曾在食物里加过辣椒。马铃薯一直要到400年前才传到了波兰和爱尔兰。在1492年,阿根廷完全没有牛排,只有羊驼排。

    在好莱坞电影里,平原印第安人总是英勇地骑着马冲向欧洲人的篷车,大无畏地守护着祖先的传统。然而,骑着马的美国原住民可不是什么纯正古老的传统形象,是在17、18世纪,欧洲马传到了北美之后,才让整个北美平原的军事和政治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492年,美洲还没有马。虽然苏族(Sioux)和阿帕契人(Apache)在19世纪有许多看来威风八面的特色,但这其实是个现代文明、全球化的产物,说不上什么“纯正”。

    全球视野

    从实际观点看,全球融合最关键的阶段就是过去这几个世纪。各大帝国成长,全球贸易强化,亚洲、非洲、美洲和大洋洲的人类形成紧密连接,于是印度菜里出现了墨西哥的辣椒,阿根廷的草原上漫步着来自西班牙的牛。然而,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看,一个更重要的发展是公元前的1000年间慢慢发展出“世界一家”的观念。在这先前的数千年间,历史确实是朝向全球融合统一的方向迈进,但对大部分人来说,还是难以想象世界一家、全球为一的概念。

    智人演化到了能区分“我们”和“他们”。自己身边的这群人就是“我们”,而所有其他人就是“他们”。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什么社会性动物会在意所属物种的整体权益。没有哪只黑猩猩会在意整体黑猩猩物种的权益,没有哪只蜗牛会为了全球蜗牛社群举起一只触角,没有哪只狮群首领会说要成为全球的狮子王,也没有哪个蜂窝会贴标语写着:“全球的工蜂联合起来!”

    但在认知革命开始后,智人在这方面就和其他动物大不相同。和完全陌生的人合作成了家常便饭,而且还可能觉得这些人就像是“兄弟”或者“朋友”。只不过,这种兄弟情也有限度。可能只要过了隔壁山谷或者出了这座山,外面的人就还是“他们”。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美尼斯(Menes)统一埃及,成了第一位法老王。对埃及人而言,“埃及”有明确的边界,外面都是些奇怪、危险、不值得注意的“野蛮人”,大不了就是拥有一些土地或自然资源(前提还是埃及人想要)。然而,所有这些想象出的边界,其实都是把全人类的一大部分给排除在外。

    公元前的1000年间,出现了三种有可能达到“世界一家”概念的秩序,相信这些秩序,就有可能相信全球的人类都“在一起”,都由同一套规则管辖,让所有人类都成为“我们”(至少有这个可能),“他们”也就不复存在。这三种全球秩序,首先第一种是经济上的货币秩序,第二种是政治上的帝国秩序,而第三种则是宗教上的全球性宗教,比如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商人、征服者和各教先知是最早跳出“我们”和“他们”这种二元区分的人。对商人来说,全球就是一个大市场,所有人都是潜在的客户。他们想建立起的经济秩序应该要全体适用、无处不在。对征服者来说,全球就是一个大帝国,所有人都可能成为自己的属民。对各教先知来说,全球就该只有一个真理,所有人都是潜在的信徒,所以他们也是要试着建立起某种秩序,希望无论谁都能适用。

    在过去的3000年间,人类有越来越多雄心勃勃的计划,想要实现这种“世界一家”的概念。接下来的三章中,我们就要一一讨论货币、帝国和全球宗教是如何传播,又如何建立起“世界一家”的基础。第一个要谈的,就是史上最伟大的征服者。这位征服者极度宽宏大量,手段又灵活无比,让人人都成了虔诚狂热的信徒。这位征服者就是金钱。在这个世界上,大家讲到不同的神就易有争执,说到不同的王也可能大打出手,但用起一样的钱却是和乐融融。例如本·拉登,他恨美国文化、恨美国宗教、恨美国政治,但用起美元倒是十分顺手。究竟金钱有什么魔力,竟然能完成连神和君王都做不到的事?

    第十章

    金钱的味道

    1519年,墨西哥原本还是个遗世独立的人类社会,但来自西班牙的殖民者荷南·科尔特斯(Hernán Cortés)一行人大举入侵。这里的人自称阿兹特克人,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些外来的西班牙人看到某种黄色金属就眼睛为之一亮,心心念念,三句不离。阿兹特克人也不是不懂黄金。黄金色泽美丽,又容易加工,所以他们常用来制作首饰和雕像。阿兹特克人偶尔也用金粉来交易,但一般想买东西的时候,通常还是用可可豆或布料来付账。所以,看到西班牙人对黄金如此痴迷,他们实在是一头雾水。毕竟,黄金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织,想当作工具或武器,质地又太软,究竟为什么西班牙人为之如此疯狂?面对当地人的疑惑,科尔特斯表示:“我们这群人有种心病,只有金子能医。”[1]

    对于这些亚非世界出身的西班牙人来说,对黄金的痴迷还确实是种流行病。就算是最针锋相对的死敌,都同样贪恋着这种黄色金属。在入侵墨西哥的3个世纪前,科尔特斯一行人的祖先曾对伊比利亚半岛和北非的穆斯林王国发动一场血腥的宗教战争。基督和安拉的子民互相残杀,死亡数以千计,田野和果园满目疮痍,繁华的城市成了余烬中的废墟。而据说,这一切都是为了荣耀基督或者安拉。

    随着基督徒逐渐占了上风,他们宣告胜利的方式不只是摧毁清真寺而盖起教堂,还发行了新的金币银币,上面印有十字架符号,也标注着感谢主帮助他们打倒异教徒。然而,除了新货币之外,这些胜利的基督徒还铸造了另一种方形硬币,称为“米拉雷斯”(millares),上面的信息稍有不同,用阿拉伯文写着:“安拉是唯一的真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但这可是基督徒征服者所铸!)甚至在南法,天主教位于莫吉奥(Melgueil)和阿格德(Agde)的主教也发行了当地流行的穆斯林硬币,虽然这些教徒敬畏上帝,但用起这些钱来可没有半点儿的心理障碍。[2]

    而对另一边的人而言,自然也是同样宽容大方。在北非的穆斯林商人也用基督教的硬币,例如意大利佛罗伦萨发行的弗罗林(florin),威尼斯发行的达克特(ducat),以及那不勒斯发行的吉里亚托(gigliato)。就算是那些高喊要发动圣战、打倒异教基督徒的穆斯林统治者,收税的时候也还是十分乐意收到印着耶稣和圣母马利亚的硬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