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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页

    带锄头的男人

    保罗·盖蒂博物馆,洛杉矶

    让-弗兰索瓦·米雷

    1860—1862年间

    抛光纸上的黑白粉笔画

    28.1cm×34.9cm(11in×13n.)

    与律法抗争(律法获胜)

    农业促成了精英的产生,农民却无法摆脱精英权力的桎梏。猎食者可以因为麻烦而随时放弃自己的领地,但农民却不能轻易放弃珍贵的农田(农田对于农民的繁殖适应来说太重要了)。因此,农民不得不屈从于权力:信奉平等主义的狩猎兼采集者所尊崇的特立独行的个性(“好男儿不为五斗米折腰”),对于农民来说就完全过时了。[22]即便有些族群有机会重整、选择一个更平等的社会结构,精英阶级仍然会再次出现,正如中世纪冰岛共和国发生的那样。[23]

    统治阶级的出现会降低那些好斗的、具有侵略性的人的繁殖适应。在强大的国家机器的统治下,好斗的个性所带来的个人利益变得小得多,因为律法和秩序使个体很少依赖好斗的个性来进行自卫。仅仅就密集的人口而言,以前很好使的那些个性在现在也变得不合时宜。从直觉上来讲,过强的侵略性在频繁接触陌生人的过程中是占不到便宜的。因为如果老是打架,总有一次会输。另外,如果两个农民殊死搏斗,胜利者即便从中得到一点利益,他们的主人,那些同时向他们两人收税的精英阶级却不会得到什么。这种情况就像一个农民看着他的一头牛把另一头牛顶死了一样毫无价值可言。

    农民们也不会因为驯养的牲畜或农作物之间的竞争而有利可赚。实际上,农业生产取得巨大收益的一个秘密就是减少驯化牲畜或作物之间的竞争性,比如矮株小麦和稻米所代表的“绿色革命”那样。精英阶级驯养他们的农民,正如同农民驯养他们的牛群,他们要铲除那些过于好斗的个体。这种选择经过一定长的时间,就会改变那些好斗的基因在种群中的数量。这种情况在那些强大的、稳定的国家中十分明显。因为如果好斗的个性被选择,那么统治政权就常常会被反动派推翻。这说明,一些人需要驯服另一些人。但是,如果不同阶级之间有一定量的基因流动的话,整个群体会因为驯服而变得越来越温顺。

    我们现在知道在这个故事中发挥作用的基因:在多巴胺受体D4(dopamine receptor D4,DRD4)上的7R(有7个重复片段)基因片段。这个基因片段和“注意力缺陷及多动症”(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ADHD)有关。它所带来的症状让所有的小学老师头疼:学生好动不安分,注意力不集中,易分心,等等。

    这个基因的多态性存在于世界上的大部分地区,尽管形式不同,但出现的频率都相当高。唯独东亚地区并不是这样。有意思的是,那些从7R片段上产生的基因片段在中国是十分普遍的,尽管7R基因本身很少在中国被发现。很有可能中国的文化就倾向于排除那些带有7R基因片段的个体。日本人常说,翘起来的钉子需要把它敲下去。也许,中国人就直接把它拔走扔掉了。

    如果说对于屈从权利的选择就像驯化一样,这听起来一定让人不快。实际上,在全新世时期,人类驯化动物与人类自身变化这两个过程是很有可比性的。我们发现无论是人类自身还是被驯化的动物,大脑和颅骨都变小了,毛发颜色发生了变化,牙齿也在变小。正如德米特里·贝尔耶夫用狐狸做的实验所说明的,家养动物的一些特征改变可能是对驯良品质选择的副产品。就人类来说,我们知道在欧洲人群中控制血清素代谢的那些基因的转变很可能影响人的性格,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基因转变的具体效应——因为我们还不清楚他们是增加还是降低血清素的水平。人类中没有下垂的耳朵出现(至少就我们现在所知是这样),但无论是狐狸还是人类,外耳结构的改变可能会影响对于语言的识别。因为识别语言对于人类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繁殖适应性,也许下垂耳朵所带来的不便使这个特点在人类中从未出现。

    有些被选择的特征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幼态持续——成年的个体仍然保持着某些孩童的特质。儿童总是会服从父母——至少相对于青少年来说是这样——自然选择有可能正是在成人中启动了在儿童中才有的、对服从特征选择的机制。这正如同我们常常看到的,相比起成年的狼,成年狗看起来更像是幼崽。

    如果农业化使人们变得驯良,进而促成了强有力的政府的产生,那么农业化程度低,或是没有农业化的族群,应该不像农业化程度发达的族群那么容易服从统治。考量这个论断的一个依据,可以看人们是否容易被奴役。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经历过,或者只是很少地接触过农业的人是很难忍受桎梏的,这正如我们在1636年佩科特战争(The Pequot War)中白人清教徒所俘虏的印第安土著一样。同样道理,布须曼人,典型的狩猎兼采集者,总是被冠以“南非无政府主义者”的头衔。

    资产阶级的优势

    农业,及其在不同社会中所呈现的各种形式,一定选择了那些可以被称作资产阶级的个性——这些特征让一个人变得成功,但却不能让他变得有趣。其中一个特征便是长期以来对享乐的压抑。农民必须很现实,不能有任何浪费,因为他们要保存一部分作物作为来年耕作的种子,保留一部分牲畜用作配种繁育。

    这并不容易。就在播种之前,食物是最容易短缺的。就算全家都饥饿难当,农民也不能吃留作种子的作物。这在狩猎兼采集者当中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因为他们没有有效储存食物的方式,所以他们不是立刻把食物吃掉,就是分享给他人。他们从不会对自己设限,或者根本就不会想要限制自己。在新石器时代他们就不太会管住自己,到今天他们也还是这样:想要教会布须曼人放牧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们总会吃掉自己的羊群。尽管人们可以学习新的规则,但基因上的差异会让一些人比其他人更容易接受自我限制。这对个性有一定要求——比如要有耐心、自控力以及对长远利益的考虑而非短浅的目光——自然选择逐渐让这些特征在长期从事农业的人群中变得普遍起来。

    农业同时也催生了财产权这一概念。在狩猎兼采集者中,完全没有产权的观念。尽管部落有时会声明自己的狩猎区域,但跟土地的所有权是两码事。狩猎兼采集者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除了一些简单的工具和武器,他们不会积累其他的任何财产。而农民相对来说稳定得多,他们可以积累牲畜、土地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当国家政权出现并限制了暴力,对财产的累积就变得更加现实且重要。在律法和社会秩序的保护下,人口增长,土地变得稀缺。有时,政府会想办法使产权更加安全稳固。

    农民也因此可以为他们自己以及子孙后代积累能够增加繁殖适应性的资源——如果他们愿意这样做,且国家不会横征暴敛。但这做起来也不那么容易。狩猎兼采集者总是会分享资源,一部分原因是以此强化部落成员之间的关系,另一部分原因是除此以外他们也没有别的方法处理剩余的资源。即便一家人都上阵帮忙,他们也不可能在肉坏掉之前吃掉一整头长颈鹿。分享剩余猎物的成本基本为零。所以狩猎者们都是很大方的。

    而农民却必须自私。至少,他们不能分享留作播种的粮食或配种的牲畜——如果他们还想继续当农民的话。除此以外,吝啬增加了农民们的繁殖适应,至少相对于狩猎兼采集者来说是这样。

    一旦产权产生,懒惰将渐无立足之地。从很多方面来讲,辛勤工作能够带来持久的财富,进而增加了个体及其亲人和后代的繁殖适应性。农民们可以买更多的土地或牲畜。他们还可以做一些收效持久的改进,比如建楼房或灌溉系统。这对于狩猎兼采集者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根本无法积累任何财富。只要他们肚子饱了,他们自己的工具和武器也还好,他们就根本不会工作。他们会享乐:聊天、八卦、唱歌。他们懒惰,这也是应该的:懒惰在生物学上是有意义的。他们通常能够比较轻松地获取食物,因为频繁的暴力战争控制了人口的数量,使其消耗的资源总是比土地的生态承载能力要低。而当律法和秩序使人口密度增加,农民则不得不为了生存而越来越努力地工作。又一次,自然选择倾向留下那些所谓的怪人——“喜欢”工作的人,即便食物充足,他们也还是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