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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页

    在英格兰,狮心王理查缺位时(他去过圣地,但他东征的大部分时间却消磨在一座奥地利的监狱里),国家政权委托给他的一个弟弟约翰,约翰打仗不如查理,在治国上也同样无能。约翰身为摄政王,一开始当政就丧失了诺曼底和法兰西境内的大部分领地。接着,他又和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公敌——教皇英诺森三世大吵一场。教皇像两个世纪前格里高利七世开除亨利四世教籍一样将他逐出教会。1213年,约翰只好屈辱求和,亦如亨利四世在1077年时的被迫所为。

    约翰屡屡失败,却不气馁,依然故我地滥用王权,直到对他不满的臣子拘禁了这位神权帝王,迫使他答应改恶从善,再也不干涉臣民们自古便有的权利为止。这一切都于1215年6月15日发生在泰晤士河上兰尼未德村附近的一座小岛上。约翰署名的文件称作《大宪章》,其内容没什么新颖之处,只是用简单明了的语句重申了国王的古老职责,并列举了臣子的特权,但对广大群众即农民的权利(如果还有的话)不屑一提,只对正在上升的商人阶级提供了某些保障。该宪章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比此前的法令更确切地限定了王权。但它仍是一份不折不扣的中世纪文件。它并未涉及普通百姓,只是提到涉及臣子的产业时要予以保护以防暴君侵夺,恰如男爵的树林和畜群受到保护以免皇家林务官的觊觎一样。

    民众主权观念的传播

    然而,几年之后,我们就开始在国王陛下的议会上听到了迥异的论调。

    约翰生来就是昏君,后来的表现更是如此,他曾庄严承诺要遵守《大宪章》,随后却逐一破坏了许多条款。所幸,他不久就死去了。继任的世子亨利三世被迫重新认可该宪章。此时,参与十字军东征的理查叔父耗费了国家的大笔钱财,国王只好设法寻求几笔贷款以偿付犹太放贷人的债务。担任国王咨政参议员的大地主和主教无法为他提供所需的金银。于是国王就下令征召几名城市代表出席他的大议会的例会。这些人便在1265年初次露面。他们只是作为财政专家列席会议,而不参与国务的一般讨论,不过在税收问题上可以例外地提出建议。

    不过,这些“平民”代表逐渐参与了许多问题的磋商,贵族、主教和市民代表的会议发展成了一种定型的“议会”,该词来自法语,也就是人们在重大国务决定之前发表看法的地方。

    但是这样一个拥有某些执行权的一般性的咨询机构,并非如大家所想的那样是英格兰人的首创,而由“国王及其议会”构成的政权形式也并不局限于英伦三岛,它在欧洲各地比比皆是。在一些国家,如法国,中世纪之后王权的急速增长将议会的影响减少到零。1302年,市民代表获准进入法国议会,但时隔5个世纪之后,该议会才强大到足以维护资产阶级,即所谓第三等级的权利,并冲破王权。随后,他们弥补了失去的时间,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废黜了国王、教士和贵族,使平民的代表成为国家的统治者。在西班牙,国王的议会早在12世纪上半叶就已对平民开放。在德意志帝国,一批重要城市获得“帝国城市”的头衔,其代表必须在帝国议会上持有发言权。

    在瑞典,人民代表于1359年出席了国会的首届例会。在丹麦,古老的全国大会在1314年就建立了,尽管贵族时时将国王和人民撇开而独握国家大权,但市民代表从未被彻底剥夺掉他们的权利。

    在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由代表管理政府的故事特别有趣。在冰岛,管理事务的全体自由地主的大会,从9世纪起就定期召开,并且持续了1 000多年。

    在瑞士,不同行政区的自由民抵制一些邻近封建主的意图、捍卫他们的议会,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瑞士自由的家园

    菲利普二世放弃王权

    最后,在低地国家荷兰,各公国及郡县的诸议会,早在13世纪就接纳了第三等级的代表。

    在16世纪,许多这样的小省份起而反对国王,在“三级会议”的一次庄严会议上废除了国王陛下,将教士逐出会议,粉碎了贵族的权力,在新建的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中执掌了全部政权。城镇议会的代表们在没有国王、没有主教、没有贵族的条件下,统治全国达200年之久。城市变得至高无上,出色的市民成为国家的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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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的世界

    中世纪的人民如何看待他们身在其中的世界。

    日期是生活所需最重要的发明。没有日期,我们就不知如何是好了;不过,我们如果不小心,日期就会捉弄我们。日期易于使历史过分精确。比如说,在我讲到中世纪人的概念时,我并不是说,在476年12月31日那一天,全欧洲的人突然异口同声地说:“啊,如今罗马帝国已经寿终正寝,我们生活在中世纪了。多有趣啊!”

    你们大概已经注意到,在查理大帝的法兰克宫廷里的人在习惯上、举止上及人生观上,仍然是罗马人。而另一方面,当你们长大成人时就会发现,当今世界上的一些人还没有跨越穴居人的阶段。时间和时代全都是叠加的,而前后相接的一代代人之间,在观念上也是一脉相承的。但我们有可能研究中世纪许许多多真正的代表人物的想法,然后给出一般人对人生所持的态度和对生活中很多难题的总体概念。

    首先要记住,中世纪的人从来就没有认定自己生来就是可以随意来去,根据自己的能力、精力或运气确定个人命运的自由公民。恰恰相反,他们都认为自己是事物总体的一部分,皇帝也罢、农奴也罢、教皇也罢、异教徒也罢、英雄也罢、流氓也罢、富人也罢、穷人也罢、乞丐也罢、窃贼也罢,概莫能外。他们全都接受神圣的命定,从不置疑。在这方面,他们和拒不接受命运、始终想方设法改变自己的财经政治状况的现代人截然不同。

    对于13世纪的男男女女而论,来世——美好欢乐的天堂和遭受折磨的地狱——可不是什么空话或神学的模糊说辞。那是个存在的事实,中世纪的市民和骑士花费了大部分时间为之进行准备。我们现代人以古希腊和罗马人的平和宁静看待没有虚度一生之后的高尚的死亡。经过60年的工作和努力,我们怀着一切都会美好的心情迎接长眠。

    然而在中世纪,死神以其阴笑的头颅骨和嘎吱作响的骷髅,时时伴随着人们。他用令人毛骨悚然的琴声唤醒他的牺牲品,他坐在桌边和他们一起就餐,他从树木和灌木丛背后向携女友外出散步的人们狞笑。如果你们儿时听到的不是安徒生和格林的童话,而只是墓园和棺材以及骇人的疾病等令人毛发直立的故事,你们同样会整天生活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和可恶的世界末日的恐惧之中。这就是中世纪儿童世界的真实写照。他们走动在妖魔鬼怪的世界之中,只是偶尔得见天使。有时候,他们对未来的恐惧使他们的灵魂满是谦卑与虔敬,但有时也反过来影响他们,使他们残忍又伤感。他们攻下一座城池之后首先便要杀尽妇孺,然后两手带着无辜受害者的鲜血虔诚地迈步奔向圣地,他们会祈求仁慈的上天原宥他们的罪孽。不错,他们不仅要祈祷,还会流下痛苦的泪水,忏悔自己是最为恶毒的罪人。但第二天,他们又会毫不心慈手软地杀光一营的撒拉森人。

    当然,十字军的成员是骑士,他们遵守的是多少不同于普通人的另一套行为准则。但是在这方面,普通人和他们的老爷毫无二致。他们和温驯的马匹一样,会轻易地受到一个影子或一张纸片的惊吓,虽说能够忠诚而出色地服役,但当他在狂热的想象之中看到一个鬼魂时,很可能会被吓跑,或是造成可怕的破坏。

    然而,在评论这些好人时,我们应该明智地牢记他们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他们其实是装出文明做派的野蛮人。查理曼和奥托大帝虽被叫作“罗马皇帝”,但他们生活在光荣的废墟之中,并没有享受到被他们的祖辈和父辈破坏殆尽的文明。他们一无所知,今天一个12岁的少年所知的所有事情,他们都会莫名其妙。他们只有一本书——《圣经》,他们在里面寻找一切知识。但《圣经》中促使人类历史向进步发展的部分是《新约》,它教导了我们博爱、仁慈和忍让这些重大的道德课题。要是当作天文学、动物学、植物学、几何学及一切其他科学的手册,这部历史悠久的典籍就完全靠不住了。在12世纪,第二本书加进了中世纪的书库,那是由公元前4世纪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编纂的囊括实用知识的大百科全书。基督教会何以甘心赋予亚历山大大帝的这位老师如此崇高的荣誉,却把古希腊其他的哲学家都诅咒为异端邪说,我确实不得而知。不过,继《圣经》之后,亚里士多德被承认为唯一可靠的教师,其作品被安全地放到了基督徒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