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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 1】

    且去忙你的吧,这边我来看着。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要将人打发走,碍着未婚关系,春承不好杵在那不动。不动就是不给秀秀颜面,那样的事她断断不能做。

    走之前春承不放心地回眸瞧她,便见明媚秀气的大小姐冲她自信地眨眨眼,看得春承没来由地揉了揉耳尖。

    她这会披着男子的壳,自然不好围在女人堆里沾染脂粉。秀秀支开她,说来说去也是为她着想。

    想通此节,春承扬了扬唇,有种被人体贴着的温暖悄悄冒出头。

    生意上的事她没来得及同秀秀多言,哪知坐在一旁喝杯茶的空当,秀秀就已做成三单生意。

    春承与有荣焉地眯了眯眼。怎么说呢?秀秀这温温和和落落大方的样子,极有当家主母的作派。

    那些等着看笑话的客人没看成热闹,最后讪讪走开。真心对衣服感兴趣的千金小姐们,这会却是不言不语了。

    女子看女子,总是多那么两分打量,从头到脚,再到每一根头发丝恨不能看得清清楚楚。

    春至两家的订婚宴办得人尽皆知,整座凛都的人都晓得春少爷的未婚妻是至家大小姐,而能明目张胆地踏入此地教春少爷且去忙的人,除了那位大小姐,还能有谁?

    至秀对现世的生意不甚熟悉,但做生意免不了与人打交道。只要是人,就有应有的性情。

    前世作为世家不受宠的女儿,隐忍蛰伏,多年来打磨出的生存之道,以至于她对人心的把握、对人情往来的熟稔,是所有人没想到的。

    遇到无法解释的问题,她只但笑不语,自有身边的侍者给出专业的回答。

    进门前那些围着春承热情搭话的千金小姐,先是被至大小姐出众的谈吐吸引,再被织锦阁质量上乘花色繁多的衣饰夺去注意。

    有些人似乎天生审美就比她人好,无师自通。

    至秀在推出旗袍的时候,时常会捎带与之气质相合的丝巾首饰,她嗓音动听,容貌昳丽,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再者有春少爷坐镇,即便有人生出其他心思,也不敢乱来。

    侍者恭恭敬敬送走客人,又恭恭敬敬地返回,在未来少奶奶跟前站稳。猛地见到能对阁里生意做主的另外一个主子,惊艳之余,还有未知的忐忑。

    少、少奶奶,还有什么吩咐?

    陡然被人喊少奶奶,至秀那股害羞的劲头涌上来,不敢教羞涩显露人前,她强装着淡然,看了眼老神在在的春大少爷。

    春承心细,察觉到她刻意藏起来的不自在,冲着侍者冷淡道:没你们的事了,下去吧。

    她惯来冷冰冰的,唯一的温声细语只给了眼前这人。侍者不觉什么,笑着退开。

    春承指尖点在右手手背:秀秀喜欢做生意?

    料到她有此一问,至秀从容道:算不上喜欢,却也不讨厌。

    之所以会,说起来还是前世为了嫁个好人家,能够妥善的相夫教子,打理俗务。而后阴差阳错嫁进春家,有了一个女夫君,又在成亲当晚遇上城破,转念一想,至秀眸眼生出笑意。遇见这人,怎一个缘字了得?

    你笑什么?

    笑春少爷,女人缘极好。

    女人缘?想到方才聒噪烦人的画面,春承面色古怪:这算是什么好事?

    不算好事吗?

    至秀笑吟吟地看过去,心思不停翻转:你前世身为女子,却还是娶了妻,遑论这一世女扮男装更要继承家业延续香火,两辈子加一块儿你总免不了和女子纠缠,女人缘极好的你,我说错了么?

    秀秀?春承被她看得脊背发凉,当下站起身牵起大小姐的手就往楼上走。

    至秀随着她的步伐,也没计较被她强硬地带上楼。春承病弱,便是强硬,真落在手腕也没多少力道。

    想到她那副教人心疼的身子骨,那份无名之火隐隐有熄灭的趋势。

    她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了,在看到春承的瞬间,她分明是欢喜的,即便春承喜欢拈花惹草,她也并不觉得能以未婚妻的身份强求什么。

    春承愿意娶她,是为践前世之诺。她们二人,命里相缠,既亲密,又生分。

    若无城破,她与春大小姐,顶多做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

    新婚夜春承说得很明白,她不喜欢她。

    而至秀呢?

    至秀对她的感情是复杂的,感激、欣赏,还有藏在心底不足为外人道的艳羡与崇拜。

    感激她的救命之恩,欣赏她能文能武少年时就敢背著书箱以女子之身四处游学。艳羡她蔑视世俗的压制,崇拜她说走就走的胆魄,多年闯荡出的盛名。

    若无这趟异世奇妙的相遇,她们还是仅有几面之缘,勉强比陌生人好些的枕边人。

    可事实上是,来到这,她们已经成了彼此维系真我的一条纽带。

    她晓得春承的真实身份,晓得她那些不为人知的经历,而春承,见过她的无助,见过她最美的样子,见过她失态的样子。

    生分,也亲密。

    很奇怪的关系。

    所以,她又不是春承放在心坎的那人,有什么理由对她生出埋怨呢?

    春承喜欢谁,不喜欢谁,这和做生意不一样,她当时站出来包揽生意,此时想来,很大程度是为了摆明自己的主权。

    但春承从来不属于她。

    做生意她尚且能纵着性子争强好胜,但喜欢这码事,她真的无从着力。

    人已走到二楼,门被推开,春承领着她在柔软的大床坐下,神色充满不解与关怀:秀秀,我哪里惹你生气了么?

    至秀哪好意思说自己一时想岔了。面对春承的询问,她只好鼓起勇气抬头直视她的眼:药膳好吃吗?

    好吃啊。

    好吃好吃你怎么这些天一句话也没留给我?不是说好了要帮我融入此间吗?

    她越说越觉得先前的失常皆因春承近日太冷漠,她兢兢业业翻阅医书钻研良方,春承却在此处陪着千金小姐闲聊,有落差是正常的。

    依赖也是正常的。

    至秀轻轻咬唇,是的,她承认自己依赖春承。

    或许这意识从前世她提刀杀出重围时便埋下了。春承一次次救她于危难,而养成一个习惯往往很简单。

    可真当清楚彻底地意识到她依赖春承时,至秀心底漫开大朵大朵的红花,妖艳而危险。

    她想,她不该这样依赖春承。

    春承半月没理她,她就受不了了要跑来,甚至出门前特意打扮过,想到自己这一身的打扮,她羞赧地红了脸。

    当时脑子大抵是乱了,书墨说什么她都应了。

    可书墨说的那些,是再寻常不过的男女之道,她与春承,都是再正经不过的女儿家。旁人将她看作春少爷,自己竟不知晓她是男是女吗?何以见一位女子,也要

    她伸手抚平衣裙,很想将露出的那截小腿藏起来。

    留意到她的小动作,春承笑着从床沿起来,俯身在她跟前蹲下:这裙子很好看,不过最主要还是你人美,穿什么都好看。

    油腔滑调的模样看得至秀脸皮再次染了红晕:你和其他女孩子也是这样说话吗?你和我说这些我不会计较,万一招惹了其他千金小姐,该如何是好?

    春承动作不变,抬手将金丝眼镜取下,放进长袍绣好的口袋:这你就是冤枉我了,我哪有和其他女孩子说话?那些人,根本不及你半点好。

    是吗?至秀清清浅浅地笑了起来。

    见她肯笑,春承心情跟着好起来:那当然,我可曾骗过你?

    没有。

    春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半晌,冲她浅笑:所以啊,我夸你穿裙子好看也是真的,世道变了,女孩子追求美感、骨感,秀秀气质上佳,容貌秀美,本就不适合裹得严严实实,像今天这样就很好。

    别再看了。至秀羞恼地别开脸,末了又实在想听她继续说,别扭道:还有呢?

    还有春承捞过她放在膝前的手,无比诚恳道:不是不理你,是想给你个惊喜。

    惊喜?至秀一时忘记从她掌心挣脱出来:你准备了什么惊喜?

    春承含笑看她,这才松开手站起身:我为你亲手制作了一款旗袍,要试试吗?

    衣柜的门被打开,崭新的淡紫色缠花旗袍映入眼帘。

    见到那旗袍,至秀眼睛一亮,望见了一种雅致而温柔的美。她笑:这是你做的?

    不错。春承抱臂在怀,难得没捧着她的小药罐,潇洒扬眉:秀秀,订婚礼,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