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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 4】

    不好伺候的春少爷此时坐在桌前用饭,织锦阁第三层楼,整个楼层都是春老爷为儿子专门开辟出的膳堂。

    春承有意留至秀用饭,开口前早就想好了请她吃什么。凛都乃繁华都市,各地有名的吃食,三层楼都能找到。

    春大少爷自幼身子不好,春老爷在饮食上费了不少心,天南海北的大厨养在府里,等到十三岁春少爷回国创办织锦,春老爷精心养的厨子便有了用武之地。

    尝着嘴里的美味佳肴,春承遗憾秀秀没来同她一起用。吃独食的感觉不好。吃到嘴里,远没有秀秀亲手做的药膳好吃。

    系着雪白围裙的大厨杵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少爷一脸冷漠,是饭食不合口味吗?

    春承放下舀汤的白玉勺子,摸着药罐子发起呆来。她想了想,忽而展颜,招手道:桌上这五道菜,重新做一遍,赶在晚饭前十五分钟送到至家。

    大厨得到新任务,悬着的心放下来,眼看少爷笑了,他慢半拍地反应过来,哦,原来少爷没有不满意他的厨艺,是想着如何讨未来少奶奶欢心呢。

    自觉看清真相,一股使命感油然而生,他一定发挥出最佳水准,教少奶奶感受到少爷的真诚。

    书房,至秀将换下来的旗袍小心地收进衣柜。

    来日方长,总有一天会看明白自己的心,也总有一天她会看到春承的心。春承有意与否,放在当下时局来看,她之前想的,实在过于长远了。

    不说春承,就拿她自己来说,只是朦胧的喜欢,远不至非她不可的地步。

    一件旗袍,就轻而易举地乱了心,这会想来,至秀颇为羞惭。举步来到桌前,捡起没看完的医书,如老僧入定,浑然忘记还没有用过中饭。

    至夫人左等右等不见人来,问过书墨,得知春少爷送了女儿一份订婚礼,忙不迭地来到书房。

    门被敲响,至秀无奈放下书卷:进。

    声音清脆,悦耳动听。

    至夫人进门柔声埋怨道:阿秀,不饿吗?你这看书忘记时辰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

    经人提点,至秀恍然还没用饭。她语带歉疚:劳娘忧心了。

    想着因何忘记时辰,又因何沉浸在医书瀚海,她小心抬头,恰好对上至夫人打趣的眸。

    娘听说春少爷送了阿秀一份订婚礼,可有此事?

    为人长辈,总爱以过来人的眼光看待问题,清清白白都能联想出三分影影绰绰的暧昧,时常让人感到苦恼。免得她细问,至秀直接说了:是件旗袍。

    旗袍?至夫人笑吟吟地点点头,这等贴身之物想来春少爷不会敷衍,拿衣服做礼物,既亲近,又富有情趣:春少爷留洋学的专业正是什么服装设计,那这旗袍?

    至秀侧身看向窗外:是她做的。

    可合身?

    大小姐面色染了微不可查的红晕,窗外春风吹进来,轻柔地拂过脸颊:合身。再合身不过。

    暗道登徒子的同时,她温声问道:可是娘告诉了她?

    至夫人笑得合不拢嘴,难得见女儿这般羞赧的模样,她本想深入地问几句,想到女儿打小与她不够亲厚,话到嘴边朝着另一个方向跑去:春少爷贵人事忙,再说了,都说了是惊喜,哪能贸贸然跑来问娘呢?

    她思忖着那合身到底有多合身,至夫人笑问:旗袍呢?要不要穿给娘看看?

    想到那完美勾勒出身形的旗袍,至秀犹豫半晌没吱声。衣服做了就是要穿在身的,私心里,她还是想先穿给春承看。

    羞涩难为情是一回事,想与不想又是一回事。

    一眼望过去,身为过来人的至夫人大概懂了什么,感叹女儿长大了,面上笑容更盛:好好好,都随你。娘不看了,快出来,用饭。

    用过饭后,整个午后,至秀着手拟写全新药方。

    小姐。日落黄昏,书墨抱着猫站在书房门房:小姐,织锦阁的人来了。

    织锦阁?至秀捏着笔杆的指微微一顿:来做什么?

    书墨捂嘴笑:来给大小姐送饭啊。春少爷真是个细心人。

    白日心潮方被她搅乱,此时听著书墨说这些话,至秀笑着从座位起身:来都来了,那就去看看吧。

    阿喻拎着食盒安安静静在正堂等着,时间不早不迟,刚好赶在少爷嘱咐的十五分钟前送上门。

    至家这会还没开饭,想着来时少爷嘱咐的那些话,阿喻心里啧了声,哪怕是未婚关系,少爷这样撩拨大小姐的心,真的好吗?

    见过少啊,见过大小姐。

    至秀看向他左手拎的食盒。

    阿喻赶紧将食盒打开:大小姐还没用饭吧?这是少爷最爱用的几道菜,正午大小姐走得急,少爷用饭用的不是滋味,想着一定要大小姐尝尝这些美食才行,这不,就吩咐小的为您送过来了。

    花揽桂鱼、红扒鱼翅、酸辣小黄花鱼、春笋炒步鱼、酸笋鱼头豆腐汤

    至秀呆了呆,想到阿喻刚才说的,这是春承最爱用的几道菜,她不由地想笑,这人啊,真当自己是猫了不成?

    她不喜荤腥,呈上来的四菜一汤,倒是香味遮去了腥味。

    阿喻被她这一笑摄了魂魄,差点忘记要说什么。

    饭菜摆了上来,至秀忽觉腹内空空,问:她还说什么了?

    啊?哦哦!少爷还说了,大小姐赏脸用过后若觉得喜欢,万分诚恳地希望您有空去织锦阁三层楼用膳。他一人用饭深以为寂寞,没人陪,无端糟蹋了佳肴。要有大小姐作陪,必能食欲大增,身心通畅。

    阿喻一字不差地将原话说出来,书墨抱着猫听得目瞪口呆,春少爷还挺会哄人,看把她家小姐迷得都昏头转向了!

    至秀没好意思听下去:好了,你且回吧。她说的,我会考虑。

    好勒!您慢用。

    满堂鱼香,苦了白露这只真猫。不好教它糟蹋了春少爷送来的心意,不用人说,书墨就提前揪着猫脖子撤了。

    四菜一汤,坐在圆木桌前,至秀莞尔,拾起长筷夹了块鱼肉,入口即化,色香味美,再抬头,恍惚想到春承呲牙捉弄她的场景。

    大小姐放下长筷,捏了银勺品尝汤的滋味,暗想:春承怪有意思的,拐着弯儿的把秀色可餐说给她听。不就是陪她用饭嘛,花言巧语,好在不是男儿。

    阿喻功成身退,他脚程快,急着给少爷覆命,回到织锦阁,天还没完全黑下来。

    然而织锦阁内灯火通明犹如白昼。春承从猫耳罐捡了粒小药丸扔进嘴里,动作说不出的潇洒,看得一众丫鬟小厮偷偷垂下眼。

    少爷!阿喻兴冲冲走过去。

    送过去了?春承倦倦地挑动眉梢,看起来无精打采:她答应了吗?

    少奶奶说会考虑的。

    会考虑?春承乖巧抱着她的小药罐,坐姿规规矩矩地,一会儿没了声。

    阿喻抬眼看去,果不其然,少爷累得睡着了。

    春家金贵的一根独苗,天生病弱,为了做好那旗袍,少爷竟然还敢熬夜,这不,礼物送出去,人就撑不住了。

    灯光下少爷那张俏脸比昨日看起来还要苍白,他不敢吱声,悄无声息地候在一侧。至多十五分钟,少爷若仍没醒来,自有桂娘抱少爷上楼。

    他是春家世仆,从小伴着少爷一起长大,许是因为少爷病弱,明面上是他们伺候着,待少爷睡了,暗地里的桂娘就会出来。

    桂娘这人说来还有几分传奇,据说是民国以前风靡八府的艳姬,因缘际会学了一身好功夫,国乱时拚死从红尘楼闯出来,受伤倒在长街,被先夫人所救。

    此后多少年,老夫人去后,就是她来负责少爷安危。

    一身黑衣的桂娘面无表情地将人抱在怀,阿喻跟在后头大气不敢喘。

    门被推开,好生伺候着人躺下,桂娘坐在床边一声不吭地守着。

    阿喻不敢进房,少爷意识不清醒时能陪在他身边的都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或者,冷冰冰的桂娘。

    他坏心眼地想着,少爷喊未来少奶奶常来织锦阁用饭,这要是让少奶奶看到他那些藏起来的小姑娘,哼,不吃醋那就怪了。

    尽管如此,他是绝对不会提醒少爷的,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