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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限制,限制级的故事

    以这案例来看,鬼魅有什么不好?

    大学时,我就知道当我讲鬼故事时,女同学都会围过来,所以我才那么能讲爱讲会讲故事(天啊,为了这本书我竟然出卖自己的秘密),换句话说,吸引人不一定只能有我们常见的正面表列的那几项。

    以精彩的故事,吸引人听你说话,这才是我们要追求的,就算故事起头不是正面阳光又如何?你的心是正面的就够了,必须担心的反而是,把正面当作形式主义,于是故事不只可预期,且乏然无味,那样的营销效果当然会比照本宣科更差。

    悲情的故事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呀,史上最卖座的电影《泰坦尼克号》,从任何角度来看,应该都称不上是幽默风趣的作品吧,但它却吸引了许多观众,创造了影史上最多的产值。

    你说那太遥远,那么2014年全美最卖座的电影呢?哪一部?《美国狙击手》,这样一部呈现海豹突击队神枪手生涯的故事,最后也是悲剧作终。这样一部单一角色的电影,甚至超越超级大制作《拯救大兵瑞恩》,成为北美票房有史以来最卖座的战争片,全片没几处会让人发笑,但真实深刻却会让人发酵。

    就如同人一样,只要你有故事,就会吸引人。别急着限制,那得是怎样的故事,有时你以为的限制级的故事,才能让你突破限制。

    “只有我的品牌可以用的故事?”

    当然,刚刚我胡说的鬼故事,你也可以换上任何会让人感到温暖的商品,比方说热咖啡、暖暖包、围巾,当然也可以是交友网站,只要是需要陪伴需要温暖的品牌,应该都可以这样操作。

    这边也分享一个迷思,常有客户会在会议上说,要是这个idea在故事最后换了别的商品logo还是成立,那这idea就不够独特,不够切合这品牌,他们不要。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说法,也对也不对。对的地方是,当然我们应该要努力寻求一个idea和我们的品牌十分贴近,好创造差异性。但不对的地方是,除非这个idea就只是在玩这品牌名的文字游戏,否则,这样一个好的故事,当然能够适用在不同的品牌。

    我的意思是,阿迪达斯的广告最后把logo换成Nike,难道不成立吗?“Impossible is nothing”和“Just do it”,从广义来看,都是运动精神的诠释,当然故事素材也都会适用呀,差别只在于谁的品位好,谁的运气好,在对的时机先用了。

    有时我心里不免纳闷,若把刚刚那种逻辑套到商品生产上,假如你的商品换了个竞争品牌的logo也适用,你就会拒绝这样的设计,拒绝生产这样的商品吗?

    我们处在一个信息快速流通的时代,不管是商品设计或是营销,都面对一个难题,即所有人都有机会和资源做出好的作品。相对于以往的进入高障碍,现在每个品牌都有能力创造精彩的品牌故事,而且同构型越来越高,这其实符合热力学的定律,万物会趋向一致。

    也就是说,这时我们更需要努力去创造出品牌间的差异,但那差异可能来自于谁比较早掌握时代脉动,说出人们心里想听的故事。

    好故事你不珍惜,嫌弃不讲,别人马上就会用,而且就变成别人的了。你再讲,就是抄袭,那伤害更巨大。

    用精彩的故事建立关系,并在提高标准的同时,不要限制故事的调性,否则,你只能想到些平庸、正确但在这世上可有可无的故事。

    与消费者交往的必要条件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任何时候,你决定要不要与对方交往的必要条件,就是对方爱不爱你,所以,说故事的技巧很重要,但说故事是不是带着一颗爱对方的心更重要。而且很奇妙的是,对方一定知道你爱不爱他,这决定一段关系的建立。

    当你要和听故事的人建立关系时,你最好先确认,你的心是向着他的。你若想让对方听到故事的奇妙之处,你想打动对方,请先把你的商业利益放下,就跟臭男生追女生一样,先把你那些个不太正当、说出来会让人害羞的目的放下,把故事讲好,先抓住对方的心,尽管你再努力都只有一下下。但那一下下就值得了。

    就跟恋爱一样,一刻成永恒,

    好的故事一下就让你永生。

    至少,不会死得太难看。

    3.迷人的故事是人类的精神食粮

    新观点,可以是不同的视角,

    也就是来自不同角色看世界的结果……

    你可以把自己的观点当作最后才要用的观点,

    每天强迫自己从别人的角度想事情,

    这是一个简单但实用的技巧。

    “人心不足蛇吞象”,小时候听到这谚语只感到可怕,后来发现《小王子》里也有这中外相同的说法,只是用一个帽子般的图像呈现,好像可爱许多。我认为,人对于故事的需求,也是极为贪心的。

    你只要看看孩子的反应就知道,当我讲一个故事,一开头只要孩子们听过,他们一定马上反应,大喊:“听过了啦!”“哎哟,后来他就吹笛子,大家跟着他走……”抱怨声此起彼落,让人好没面子。

    你给的,不一定是人们要的,但该是好的

    你的故事,是不是也是这样呢?想象当你的广告在电视上在网络上播放时,屏幕对面的观众也是这样的反应:“哎哟,老哏!”“好无聊哦!”虽然你看不到听不到,但不是很不愉快吗?

    人们喜新厌旧,期待着迷、引人入胜的故事,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耐心,跟孩子一样,甚至比孩子更烦躁。因为大量的信息刺激,他们的胃口变得比以前更大,渴望被启发,期待被感动。比起以前的说书人,我们更要有点东西,否则你以为你是只大象,但人心会把你吞掉,不见踪影。

    尽管现代人习惯大量激烈的声光效果,但我不认为我们需要给出的,就非得是那样惊世骇俗,却没有太多深刻肌理的东西。3D只是种效果,但比起《格林童话》,可能在人脑海里还没那么立体呢。

    特效会消失,尤其当周围都是特效时,你的特效就没那么特别了,顶多只能叫作效果,而且对人们可能没什么效果。

    当然我们得更努力,因为要和世界上那么多声光效果竞争。但是还好,说故事是项古老的技艺,我们可以倚靠彼此的盼望,在人的脑海创造出新的记忆,因为科技虽然会进步,但人性和五千年前是一样的。

    你有什么新观点?

    面包吃了会饱,但精神食粮就不一定了,世上多得是贫乏的精神食粮,差别可能不在于量而是质。关于精神食粮的质与量,比喻实在太多,我觉得最烂但也最容易感受的是,一百个丑女和一位美女在脑中创造的风景。或者,避免性别歧视,可以改成一百个丑男和一位帅哥,当然也可以为了避免流于表面外形浅薄,可以是一百个笨蛋和一个天才创造的风景。总之,一个新观点抵得上一百个老哏。

    新观点,可以是不同的视角,也就是来自不同角色看世界的结果,所以我鼓励大家多做练习。你可以把自己的观点当作最后才要用的观点,每天强迫自己从别人的角度想事情,这是一个简单但实用的技巧。

    坐出租车时,试着从驾驶座看“你乘车”这个事件,你会用什么言语描述这过程呢?你会如何从这个乘客的谈吐和目的地来推测判断他的故事呢?或者你也可以用第三人称的视角,客观地来看你和司机的互动,描绘一段萍水相逢,或是外星异种生物接触。总之,去锻炼自己说故事的肌肉,它就会越长越大。读过生物学的人都知道,成熟的生物,细胞数不会增加。换言之,我们其实不是长肌肉,而是借由重量让它收缩的同时,细胞本身变大,想变成故事界的大人物。好消息是你不必靠身家背景,更好的消息是你可以自主训练。

    当然你的观点也不尽然非得是人,你也可以是那部车,也可以是那个红灯,光是去找寻并选择不同的叙事观点,就可以增加你的创意自由度。我们说一个人聪明,有时不是说他知道很多事情,而是他的大脑柔软度堪比奥运体操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