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高格提着他那个破烂的包出了火车站,跨过了上一个百年纪元,迎来了所谓的新世纪。一切和往常一样,他又要重新找工作了。几乎每年都这样,进了一个厂干上一年,到了过年的时候因为工厂放假的时间太短了,只好辞职回家,过完年又重新找工作。 每次回家都是一种煎熬,爸爸瘫痪在床已经十几年了,妈妈也因多年的劳累已经积劳成疾干不了重活。 哥哥已经将近三十岁了还没娶到妻子,全家唯一的收入来源就只有那几亩地的庄稼和他每年带回去的几千块钱。 他真的不想回家了,从中国的最南边回到西北的老家,需要将近好多天才能到达,再到大山里面的家又是好几天。来回一趟就是一个月,幸好深圳的工作比较好找。 但回一趟家就少一个月的工资,就少赚七八百块钱,还要花好几百块钱的路费,每次想到这些高格就异常的心疼。 那些钱够给爸买半年用的药,够给妈买一年的止疼片,够给哥哥添几件新衣服。 可是,他不得不回家,他要把钱送回家,给家里攒钱盖房子,让哥哥在三十岁之前娶到媳妇。 本来可以寄回去的,可是村里就他一个人出来打工了,邮差几乎都没有去过他们村,甚至很有可能都不知道他们村在哪。 记得来深圳第二年一位老乡把钱寄丢了,辛辛苦苦的攒了一年的钱没有了踪影。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大字不识一个,就名字都是天天看着身份证学才写会的。 他是第二年过年回家才知道钱没寄回去,再跑去邮局找已经查不出来任何东西了,可怜他辛辛苦苦工作一年算是白干了。 从那以后大家都不敢往家里寄钱了,大家宁愿舍去一个多月的工资把钱送回家去,也不敢自个去邮局寄钱了。 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高格的心情异常复杂,从十五岁出来到现在已经三个年头过去了,可是对于这个城市他依然只是一个外人。 虽然对于这里的很多地方已经很熟悉了,可是他依然没有属于自己居住生活的地方。他多么希望能像那些大老板一样,让家里人衣食无忧啊。 如今哥哥已经三十,再不娶媳妇就娶不到了。他这三年来攒的钱,最多能给家里盖两间土房。 盖了房就没钱下彩礼了,下了彩礼又没钱盖房了。怎么算,那点钱都不够用啊。 记得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瘫痪在床了,哥哥就像爸爸一样忙里忙外地帮着妈妈把这个家维持了下来。十几年的劳累让一个刚满三十岁的年轻小伙子,看起来像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现在,他已经长大了,该是他为这个家做出回报的时候了。今年干一年,年底或者明年一定要让哥哥把媳妇娶了。 高格决定去工地上干活,工地上一天四十多块,比工厂里高很多。虽然累点,但是再苦再累他也要忍下来,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把媳妇娶了。 他今年出来的时候已经叮嘱好了哥哥,让他先把房子盖了。有了房子人家才会愿意把女儿放心的嫁过来,谁不疼爱自己家的孩子呢? 一家人挤的那个破土屋,肯定是娶不回来媳妇的。因为年久失修,那里经常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阵雨,外面下小雨里面毛毛雨,跟露天的已经差不多了。 每次看着这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城市,高格都会想起那个深山之中的小山村。和这个大城市比起来,那里简直是荒山野岭。 他来到这里第一年的时候,卖过报纸送过牛奶,也给人家里送过煤气罐。见过人家的茅房,那漂亮的,比村主任家的会客厅还漂亮几十倍。 有时候真的觉得很不公平,就因为这个地方离香港近,就是因为邓小平看上了这里。这里就从一个海边小破镇变成了一个超级大城市,这里的人也因此有钱了,看人的时候都是鼻子冲天的。 高格刚来的时候很不喜欢这里的人,他们总是看不起这些从乡下来的农民工。处处都欺负他们,他也因此和那些人发生了不少冲突。幸好有些老乡经常照顾他保护他,要不然不知道会被打成什么样。 和往常一样,一出火车站高格就直奔王富贵的那所破房子而去。 王富贵和高格是同一个县的人,他已经来这里十几年了,他和妻子好几年才回老家一次。第一次见到高格的时候他正被一群本地人殴打,是王富贵救下了他。 王富贵来这里两年以后就找到了他赚钱的方式--收破烂,这是很多人都看不起的工作,但是他却因此却在这里扎住了根。 现在他已经娶了妻子,还有一对可爱的儿女。他已经不用每天骑着三轮车走街串巷地收破烂了,别人会把分类好的东西送过来,他只需过过秤就可以了。 通过十几年的努力,这片近三百平米的场地完全属于他王富贵的了,这是他花了全部的积蓄才买下来的。 虽然只比高格大十几岁,但是王富贵依然把他当自己的亲儿子一样地照顾对他格外的好。他老说:出门在外不容易,能帮一把是一把。 慢慢的高格也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过节放假,他都会过来帮王富贵整理堆场以便装车的时候好装。 “王叔叔,我来了。”高格是人未至声先到。 迎接他的是那条大黑狗,几乎每个收废品的地方都会有一条狗,狗绳很长,可以守护大半个堆场。 “他出去了,快进来小格,阿姨算着你快来了,大肉饺子都包好了,就等着你呢。富贵他去买调料了,你先和大黑子玩会儿,我这就给你下饺子。”王富贵的妻子,刘萍对于这个大孩子也很是喜欢。 “不急阿姨,还没到饭点呢,我不饿。”高格放下手里的东西,连连摆手。 “我还不知道你,在车上舍不得买着吃,一天就吃一两包泡面了事肯定早都饿坏了,到了咱们家你还客气什么!” 高格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讪讪地笑笑。 很快,王富贵就回来了。看到高格他没有太多的惊喜,还没过年他就算准了这小家伙今天到。让老婆包好了饺子他自己还上街买了一大堆东西回来,就等着高格进门了。 几乎每年都一样,今天高格准会过来,这一天也成为了他们不成文的聚餐日。 记得第一次见到高格,他正被一群人殴打。说他偷了他们的东西,让他交出来只要高格敢说个“不”字他们就是拳打脚踢。 可怜的孩子疼的缩成了一团,但还是坚持说自己没有偷任何东西,听着那熟悉的家乡话,王富贵二话不说就冲了过去。 当他把那群人赶走,救下小高格时,他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全身都被打的靑一块紫一块地看着着实让人心疼。 可是,这个正直的孩子,他宁愿被打死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偷了别人的东西。没有偷,就不应该承认,坚决不做“小偷”。 王富贵从这个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刚来深圳时的样子,那些随风而逝的回忆又一次随着这个孩子地出现回到了自己的脑海。 也许是出于同情,也许因为是老乡,王富贵决定要照顾这个一个人来深圳独闯的少年。 “你怎么一个人就来这里了?家里人能放心地下吗?你还这么小,就不怕被人贩子给卖了啊?”当王富贵给妻子刘萍讲了这个孩子的经历,她也对这个孩子充满了同情。 “没事,我都这么大了应该自己出来闯闯的,哥哥十二岁就帮妈妈撑起了家。我都十五岁了,也该为家里出一份力了。”小小的高格仰着靑一块紫一块的脸,笑着回答。 “唉,可怜的孩子,你放心以后有什么事就来找阿姨,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吧。”刘萍叹惜着对他说到。 “肯定啦,你们都是老家人。王叔叔说,在外地能碰到一个老乡那就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大家都是亲人。”初来乍到,高格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客气,所说的都是自己心里真实的想法。 “呵呵,多好的孩子啊,要是咱们家的孩子也在身边该多好了。”每个父母都想让孩子陪在身边,可是有时的身不由己却让人痛苦煎熬。 每次想到这里,王富贵都会狠下决心,一定要迅速地在这里生根发芽,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来。 现在,他终于将这块地变成了自己的了,可是十几年的积蓄也已经花的一干二净,看来想要接子女过来和他们一起生活还得继续努力啊。 高格长的很快,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还很瘦小,现在他虽然还是很瘦,但已经长高了很多。 “今年想在哪边干?福田那边又新开了两家厂,有老乡在那边,你要不过去看看。”王富贵,开始和高格商量今年的去向:“那边离这里也近一些,你还可以经常回来。” “不,王叔叔,我想去盐田那边的工地上。”高格放下了筷子,认真地说到:“哥哥都三十岁了,无论如何我都要挣钱让他把媳妇娶了,你也知道咱们那边,男的一过三十,就算你再有本事也讨不到老婆了。” “可是孩子,你知道工地上有多苦吗?别说就你这体质了,就算是你王叔叔我也吃不消啊。”王富贵一听高格要去工地,吓的饭都吃不下去了。 “没事的,在老家我也经常搬砖拉土地,肯定能习惯得了。” “这不是习惯不习惯的问题,这里盖楼房不像我们盖土房子,你没有技术就只能干苦力,干的都是最重最危险的活啊。” “王叔叔,我知道你是担心我,你就放心吧。我都十八岁了,已经是个大人了,吃点苦算什么啊。不是有句话说:吃得苦中苦,方能算上人嘛。” “噗,那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王富贵直接被逗乐了:“让你平时自己多学习学习,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没有一点知识可不成啊。” “嘻嘻,放心吧王叔叔,我现在已经能认识字了,我平时没事了就学习写字和算算术。” “嗯,这个可不能忘了,有了知识才能更好地在这个社会上立足啊。” “嗯嗯,王叔叔你放心,不管到哪里我都不会忘了学习的。” “唉,也真是难为你了,从来没念过书,自己学起来肯定很吃力,你要下比别人多几倍的功夫啊。”王富贵又心疼起这个可怜的孩子了。 “没事的,我会加倍努力的,有了文化别人才能看得起我,我不想被人看不起。”说着说着,就是黯然伤神,没有人能体会他的苦。 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人,在这个城市只能做最苦最累工资最低的工作。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涌进这个城市,有时候最苦最累的工作都找不到。 这几年要不是有王富贵的帮忙,他高格很有可能已经饿死街头,被流浪在街上的流浪狗们给吃掉了吧? 虽然每年都有新的工厂出现,但是每年涌进这座城市的人已经远远超过了工厂的需求量,而黑心的老板也趁机压低工资,以求谋取更大的利益。 “要不我给你联系一下汪洋,他那边工厂的工资高一些。”王富贵突然出现的声音把高格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不了,王叔叔,你帮我问问陈叔叔吧,看他能不能带我去工地干。有他的照顾,我肯定不会很辛苦的。”高格已经铁了心要去工地上干活了。 “唉,真拿你没办法,好吧我一会儿帮你问问老陈吧,他现在可是个小包工头了,应该不会让你太苦,可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那苦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吃的。”王富贵看高格已经打定了注意,再多说也无意义了,只好答应了他。 “谢谢你王叔叔,你最好了。所有人都喜欢你,大家都说你这里是咱们家乡的办事处。”高格本来还怕王富贵铁定不让他去呢,他已经做好了自己跑出去找的准备了,没想到王富贵却答应了下来。 “呵呵,你就别给我戴高帽子了。出门在外的能帮一把是一把,大家都不容易。你可得答应我,必须照顾好自己,一有空就回来,让你阿姨给你做好吃的。” “嘻嘻,知道啦,阿姨的手艺那么好,每次想到她做的饭我都馋的流口水,肯定会经常跑回来的。” “哈哈,你这小家伙,嘴越来越甜了。”刘萍开心地笑了。 第二章 高格使劲的推着装满沙子的手推车,虽然他已经尽了全力,但车子仍然纹丝不动。好像在说:你小子就这么点劲吗?快把吃奶的劲都用上吧。 汗水顺着脸颊一滴滴的往下落,高格撅着屁股憋着气使尽全身力气,他就不信这个邪,他一定要把这破车子推动。 突然,车子轻快的向前走了起来,抬头一看又是何叔,每次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都会出现在高格的身边。 以前听说工地上的人都很凶,很不好相处,还经常打架,可是当高格生活在他们之中的时候他才真正的认识了这群人。 虽然他们经常把男女之事挂在嘴上,张口闭口都是脏话,喝酒撒酒疯更是家常便饭,但他们却都有这一颗善良的心。在这里,大家都互相关心着,互相帮助着,就像一家人那样亲切。 “谢谢你何叔,每次都是你帮我,我真不知道改怎么感谢你了。” “呵呵,傻孩子,你这么小就要受这份罪,我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受罪而不管呢?” “看来我还得好好锻炼锻炼,这么一点东西都弄不动,真是白白长这么大的个了。” “傻孩子,这可不是一斤两斤,这可是好几百斤重,你上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都不定能推动,更何况是你个孩子呢。” “嘻嘻,何叔叔我知道你是心疼我,看到我就想起自己的孩子了是吧?” “唉…,多少人一辈子都走在回家的路上啊。每次回家就是那么短暂的几天,孩子都十三岁了,我都没好好陪过他几天,过年回去他对我都开始疏远了。” 何叔拿出烟袋抽着烟,眼泪在眼里打着转:“有时候,我真的都不想出来了。可是,一家老小都要吃要喝,地里长的那点庄稼根本就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啊。” “何叔叔,孩子现在还小不懂事,等他长大一点会理解你的。”高格感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安慰他。 “呵呵,不用安慰我,既然生了他,他就是我儿子不管他愿不愿意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就是就是”高格赶紧顺从地点头。 “唉,有时候真羡慕你父母,生养了你这么一个懂事的孩子。” “其实我小时候也很淘气的,只是现在懂事了而已。” “嘿嘿,还很谦虚嘛。” “老何,他娘的,我到处都找不到你,原来跑这儿来了。哎,你他娘的是不是在教小格抽烟呢?我给你说,他还小呢,不能给他灌这些臭毛病。”老陈远远地就爆着粗口,看到老何在抽烟赶紧提醒他。 “没有没有,就是和小格聊聊天。”老何在鞋帮上掸了几下烟斗,起身朝着老陈走去。 “这就好,老王可给我千叮咛万嘱咐,让我照看好这孩子,可别把他带坏了。”老陈,说着就转身走了。 老陈这个在工地上已经干了十几年的老油条,说起话来满口脏话。可是每次他看到高格,那些脏话就怎么也冒不出来了。 这个孩子虽然又瘦又黑没念过书,但是却给人一种温文尔雅的感觉。那些平时张口便来的脏话,到了他面前就会闭门不出了。 老陈对高格还有一份深深地感激之情,他永远都不会忘记高格救了他一条命,要不是高格可能他现在已经死了一年了。 记得那次他们帮忙给王富贵装车,那破铜烂铁堆的跟山一样。 老陈想清理了一下底下那些横七竖八的废铁,就拽那些伸出来看起来很扎眼的刺头,可是他没有发现头顶上方的一块压得并不严实的铁块已经松动了,他还是使劲地拽着。 突然,高格从后面把他往前推了一下,推的他一个趔趄差点就跌倒了,正想转身骂两句这个“不懂事”的孩子。 可是还没等他转过身就听见噗嗤一声,他看到的只是高格抱着自己的脚痛苦的坐倒在了地上。 他这才发现,刚才自己站的地方有一个铁块掉了下来,如果不是高格推了他一把现在受伤的就不是高格了。 老陈赶紧跑过去,没有出血,他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是当他看清楚高格的伤口时,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铁块砸到了高格的脚踝骨,森森白骨赫然出现,但是没有血流出来。高格疼的满头大汗,但他还是咬着牙抱着脚想要用那脏兮兮的衣服清理伤口。 老陈已经吓的不知所措了,在工地上干活,什么伤都见过,可是他第一次看到受了这么重的伤却不流血的。 “没事的,一点都不疼,你看都没流血,过几天就好了。”高格强忍着疼,抬起头露出灿烂的笑容,可是额头上的汗出卖了他。 老陈二话不说抱起高格就往医院跑:“还说没事呢,骨头都露出来了,万一伤到骨头那就麻烦了。” “陈叔叔,真的没事,你就放我下来吧我自己会走的。”一个一米七几的大小伙,被一个比自己矮的人抱着,真的感觉很别扭。 老陈一声不吭,只是飞速的跑向不远处的那个诊所。等把高格放到病床上,他才感觉到了累,爬在床边直接就虚脱了。 医生说:高格严重贫血,为了给身体机能更充足的动力,他的毛细血管的血液并不多,而且能够及时闭塞,所以就很少出血了。 本来是要给高格的伤口逢几针的,但是高格的坚决反对,和小诊所落后的医疗条件所限,就只是包扎了一下。 就像高格这小子说的,穷人恢复能力强,没几天他就又活蹦乱跳的了。 从那一刻起,老陈就对这个孩子有了深深地感激之情,他暗暗地下决心,只要这个孩子有需要,他就算付出生命也要去帮助他,因为这条命是他救回来的。 和大多数农村人一样,老陈并不会把自己的爱挂在嘴上。他只是经常给高格买一些日用品,让王富贵转给他,有时候自己也去看看他,只是因为话少,坐坐就走了。 今年王富贵告诉他,说高格想要来工地上干活,他立刻就拒绝了,他已经在工地上干了十几年了,他知道工地上的那份苦。 可是,王富贵说,孩子已经铁了心了,如果他们不允许的话,他就自个儿去找。没办法,为了让孩子少受点罪,他只能答应让他过来了。 几乎老陈都是挑最轻松的活让高格干,可是工地上最轻松的活都比那些个工厂里重的多,加上这孩子分外勤快,总是抢着干那些重活,老陈也只能请大家帮忙多照顾照顾他了。 时间在忙碌中不声不响地溜走了,转眼间炎热难熬的夏季已经离去,但是那狂风骤雨并没有因它的离开而停止。 又是台风骤起,工地又要停工几天了,孙玉民穿上了自己最好的那身衣服,买了去南京的火车票,火急火燎地走了。 他说女儿争气考到了南京,开学那段时间工地正忙抽不出时间去送女儿,现在有空了就想去看看她。 每年也只有台风骤起的时候大家能歇歇,其余的时间大家都拼命的干活,好多赚点钱,让家里过上好一些的日子。 老陈带着高格,在深圳的大街小巷转了一圈。说实话来这座城市这么久了,高格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轻松愉快的在这座城市逛过呢。 “小格,饿了吗?咱们去吃点东西吧。”看着高格若有所思的样子,老陈知道他在想什么。 已经转了好几条繁华的大街了,高格看着那琳琅满目的物品,两眼直冒金星,此刻他开始羡慕有钱人了,羡慕的都有点嫉妒了。 “只要你付出了努力,总有一天你也可以像他们一样光鲜亮丽的。” “呵呵,陈叔叔,我知道你是在鼓励我。可是,我本就生了一副穷命,怎么敢高攀荣华呢!”高格从记事开始,就一直在困苦中挣扎成长,对于荣华富贵他想都没敢想过。 “这是什么话,你陈叔叔我不也是从穷的一无所有到现在的吗?王富贵,不也是从一个小收破烂的变成了一个收破烂的大老板了吗?只要你肯为一件事情付出努力,你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报的。” “陈叔叔,你说我要是也像你一样在工地上干个十几年,当了包工头,那不是就把你给顶出去了吗?” “哈哈,傻孩子,等你干个十几年,你陈叔叔我都老的不成样子了,还怎么干活啊?来,咱们去这家吃。” “叔叔,为什么这里人买东西还要排这么长的队啊?这里不是有那么多桌子吗,服务员不过来点餐吗?”高格跟着老陈,来到一家店牌上画着一个老头头像的饭店里。 “这是洋人弄的店,你没看他店牌上都写着洋文嘛,可能洋人喜欢排队买东西吧?”老陈如此这般的分析着:“不过,洋人想的还是挺周到的,这样就不用怕店太大了服务员照顾不过来,应该能省出来很多雇用服务员的钱?” “呵呵,洋人确实挺会做生意的。陈叔叔,洋人的东西我们能吃习惯吗?” “当然能了,?听说你们这群年轻人和小孩子们都可喜欢吃这玩意儿了,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排队呢?你说对吧。” “嗯,好像对噢。”高格觉得老陈说的还是蛮有道理的。 “陈叔叔,你怎么看起来有点紧张啊?”看着陈叔叔一副认真的表情,高格好奇地问到。 “没有啊,我什么时候紧张了?来站我前面,好好排队。” “哦”第一次来到这么好的餐厅,高格感觉全身都不自然。 老陈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虽然他已经是个小小的包工头了。可是一年下来,比其他人多赚不了多少钱,加上两个孩子上学,他平时根本就舍不得多花一分钱更别说吃肯德基了。 今天,老陈是专程带高格来吃肯德基的。这孩子来这个城市快四年了,从来都不敢到繁华的地方去,也几乎从来不在外面饭馆里吃饭。他总是以吃不惯南方人的口味为由,来强制自己不去吃那些看起来很诱人的食物。 在工厂里打工的时候,北方人占多数,厂里经常会准备面食,在工地上大家几乎都是北方人,也都吃的是面食。 每天看着这个消瘦的孩子,老陈也经常感慨。他的大儿子比高格还大一岁,小时候挺董事的,可是自从他出来拼闯以后,儿子一年比一年难伺候了,现在已经上了大学了,可是依然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一个月的生活费都快赶上高格一个月的工资了。 女儿也已经念高中了,兄妹俩几乎一样。在他们的心里,他们的父母就是摇钱树,只要一摇钱就哗啦啦的往下掉,可以供给他们花不完的钱。他们的穿戴花销,比一般的城里孩子的档次都还要高。 每次看到高格汗流浃背的拼命干活,老陈都会无比的羡慕高格的父母,他们生养了一个好儿子,虽然这孩子没有上过学,却比念了十几年书的孩子更懂得大人们的辛苦。 老陈多么希望高格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啊,那样他会有多么骄傲啊。他对这个孩子的爱怜,是发自于内心深处。 高格不像别的孩子,出来打工先把自己放在第一位,好吃好穿好玩一应俱全。他从来都不会挑食,有什么吃什么。穿的都是别人不要的衣服,或者花几块钱在地摊上买几件破旧的衣服。 在这些方面高格从来都不接受别人的馈赠,王富贵和刘萍曾经想带他去买衣服,可是被他拒绝了。他说:“我吃你们的喝你们的,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怎么还能让你们给我买衣服呢?如果这样我以后就不来了,不过如果王叔叔有旧的不穿的衣服,我是不会拒绝的。” 老陈知道,要是给高格买衣服什么的他是一定会拒绝的。他听说年轻人都喜欢吃洋人造的这个东西---肯德基,他就带高格过来尝尝。 长长的队伍缓缓移动,很快就排到他们了。这个时候老陈才真正的傻眼了,这里的柜台上并没有菜谱什么的,这怎么点菜啊? “先生,请问你们需要什么?”柜台里的服务员,语气客气却面无表情地问到。 “额,请问你们的菜谱在哪里放着?”老陈硬着头皮问到。 “后面的大牌子上,全部都是,都有名字,请你自己看吧。”可能是习惯了,服务员并没有任何语气上的变化,依然非常客气,依然面无表情。 “陈叔叔,为什么那牌子上画的东西都很大,她给我们的怎么就变的这么小了呢?”经过一段结结巴巴磕磕绊绊的点餐,两个人终于端着他们选中的食物找了一个空桌子坐了下来。 “牌子上当然要画大点了,这样近视眼的人才能看清楚嘛。听说洋人吃东西吃的很少的,所以这些东西我们看来就很小喽。”老陈很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可是,这么一点东西为什么他们还要那么多钱啊?真是太不划算了,这么多人还来吃,真是太浪费钱了。”高格觉得吃这东西是很吃亏的。 “中国人都是这样,总觉得别人的东西比自己的好。要不然,洋人开的这玩儿意怎么能开长久呢?”老陈感慨到。 “就是,不知道他们都是怎么想的。反正我以后是坚决不来了,吃一顿这东西都够给爸爸买几个月的药了。” “呵呵,傻孩子,虽然贵但是这东西还是挺好吃的,赶紧吃吧,就当尝尝鲜。” “嗯,陈叔叔,你也吃,咱们两个一人一半。” “陈叔叔不喜欢吃这玩意儿,你自己吃就行了,赶紧吃,吃完咱们去世界之窗玩,听说那里有世界上所有著名的建筑物,我们一定要去见识见识。” “真的吗?那陈叔叔,你赶紧吃,我们两个吃起来快,吃完就赶紧去看,要不然去迟了就看不完了。”说着,高格就把一个精致的鸡腿塞到了老陈的嘴里。 第三章 孙玉民在他离开后的第三天傍晚,无精打采的回到了工地上。大家都坐在宿舍外面的空地上三五成群的聊天玩牌,看到孙玉民都感觉很奇怪。 这里到南京的火车最少也要走一天多吧?难道他去看了女儿一眼就回来了?不可能吧? 大家带着好奇加疑惑的目光看着孙玉民,而他却丢了魂似的自顾自地向着宿舍走去。 回到宿舍之后,孙玉民就翻箱倒柜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他想找的东西---金醇古。这种酒非常便宜,显然并不是什么好酒。二话不说打开酒瓶盖就往嘴里灌,仿佛他喝的不是酒而是水。 这是什么情况???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一副“我很迷茫”的表情。 孙玉民平日里给人的印象,绝对是“话唠”他好像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可今天是怎么了?为什么他却一声不吭的一个人喝闷酒呢?很明显,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说老孙啊,你他娘的能不能不这么一副孙子般的表情啊?到底出了什么事?你倒是说啊,是不是你走的时候从老子这里拿的那两千块钱让人给偷了?”老陈坐在了孙玉民的对面,问出了大家的疑惑。 “没有”简单的两个字从孙玉民的嘴里蹦了出来。 奇了怪了,这可不是老孙的作风啊!他拿了两千块钱长途跋涉地跑去看女儿,钱没有丢,那肯定是见到女儿了,那为什么还一副死了爹的鬼样子呢? “是不是女儿刚到南京环境不适应,瘦了不少你心疼了?”老陈接着问。 “活蹦乱跳的,看起来很健康,应该能适应那边的环境吧?”孙玉民应付着老陈地问话。 “哦,我知道了。肯定是见到女儿,看到她长的落落大方,又懂事又可爱,惭愧自己这么多年没有好好照顾过她。而现在她已经长大成人了,你害怕以后再也不能有贴心女儿的陪伴了偷偷地伤心呢!”老陈如此这般的地猜测着。 “唉,要是她可爱懂事,我的尾巴还不翘到天上去啊?可惜啊…”孙玉民看了看站在门口的高格,猛地灌了一口酒:“要是,我的孩子有小格一半懂事我就去烧高香去了。” “怎么?孩子嫌你来看她看的晚了,而生你的气?”老陈永远都是往好的方面想,自顾自地说到:“孩子撒娇是很正常的嘛,要是不跟你撒娇那不显得很生疏了嘛!” “如果这样,我倒是真的不敢生气,可是可是…”又是一口猛灌,接着就是猛烈地咳嗽声。 “没有座位,我是在火车上站了三十多个小时才到的南京。出了站,我就急匆匆地跑去她的学校,在她们学校门口等了半个多小时才等到她。”咳嗽完,孙玉民终于开始向老陈诉说他的这样子的原因了。 “女儿确实长大了,打扮的很漂亮。这几年他们姐弟两上学很需要钱,为了节省路费我过年都不敢回去,每年过年都是拖人把钱捎回去的。多少个除夕夜,我一个人对着空旷的工地喝闷酒,谁不想和家人团聚谁又不想自己的儿女呢? 我都三四年没见到她了,终于要见到女儿了,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么激动。我看着她朝我这边过来了,从跑到走,越来越慢。她的脸从笑容到羞涩再到面无表情…… ‘爸,你怎么穿的这么破烂就来这里了?你不知道这是我们学校吗?你穿成这样,会让我很丢人的你知不知道?’她把我拉到学校的围墙边上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几乎是冲着我喊的。 ‘可是’我刚说出了两个字,就被她打断了。‘好了,既然你已经见到我了,就赶紧回去吧,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呢,没时间陪你!’说完她转身就要走,她根本就不愿意和我多呆一分钟。 我把那两千块钱拿出来给了她,她接过钱头也不回地就走了,这是她应该拿去用的,也是我应该给的。” “应该个屁,你跑这么远去看她,她就这么对你啊?就是为了给她送钱啊?还大学生呢,你真他娘的养了一个白眼狼。”老陈怒不可遏,愤怒至极,冲着孙玉民怒骂到。 “唉…确实是我不好,我穿的衣服太破了,给孩子丢人了。”孙玉民低头叹息。 “破个屁,她怎么不想想,她老子,为什么穿的这么破,是故意去给他丢人的吗?她能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不都是因为她老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给她挤出来的吗?”老陈为这个可怜的人儿感到不值,更为他有这么一个女儿而愤怒。 孙玉民沉默了,他只是静静地拿着酒瓶,一口一口地喝着他的酒。 事情已经很明显了,孙玉民带着多年的思念,跋涉数千里,站了几十个小时,去看女儿,那满心的欢喜与深深思念却被女儿嫌弃的话语撞击的支离破碎。 可怜的孙玉民,根本就没能踏进那让他无比骄傲的女儿的学校一步,更没有得到女儿任何的接待与关心,甚至很有可能没有吃一口南京的饭,就穿着他那“破烂”的衣服,含着泪退回了这个破烂不堪艰苦异常却温暖如家的工地。 或许只有在这里,他才能看到人类最真诚的一面,在这里,人们才不会和虚荣共舞! “他娘的,现在的孩子真是越念书,越他娘的没人性了。他们以为他老子是在外面当皇帝呢?还是以为他老子开着银行的?他老子是把命拴在裤腰带上挣钱,给他们好吃好穿好生活的啊。”老陈从孙玉民手里把酒抢过来就往嘴里灌,他又想起了自己那一对花钱如流水的儿女。 很快,一瓶酒就被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地给灌完了,不过看样子两个人根本就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他娘的,怎么这么快就没酒了?老何,去买酒去,再买点吃的回来,老孙他娘的肯定好几天都没吃东西了。”老陈不管外面有人没人,只管冲着门口喊。从兜里拿出一张百元大钞,就往门口递。 “小格,你赶紧回去学习吧。我陪你孙叔叔喝会儿酒,你那么聪明,就算不去上学也比那些上了十几二十年学的败类强多了。”看到高格在门口站着,老陈说话的语气温和了许多。 不知道为什么,老陈总是不愿意在高格面前说脏话。好像他有义务教给这个孩子礼貌待人,亦或是这个孩子的文静阻挡了他的不文明语言。 高格乖乖地转身离开了,他知道所有的人都希望他是一个没有坏习惯的人。仿佛,他们已经把人类的所有美好形象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而他也努力地朝着这方面去做,以收获人们对他的认可。 看着高格离去的背影,孙玉民的眼泪流了下来。 “为什么?都差不多一样大,他们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小格要是我的孩子,那我该有多幸福啊!” “我也这么想啊,可是我们要面对现实啊。既然我们有了那么个不懂事的孩子,我们也得接受啊。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钱就越来越不够花了,种地根本就不能供养起我们的孩子。 要不然谁愿意背井离乡,在这遥远陌生的地方给人打工啊?国家是越来越发达了,钱却越来越不值钱了。 离开孩子的时间长了,他们跟我们的感情也就越来越淡了。 人的虚荣心理是与生俱来的,特别是农村孩子总是被城里孩子瞧不起,所以他们处处都想要比别人强,好让别人看得起自己。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谁让我们是农民出身呢? 孩子还小不懂事,等他们当了父母以后就知道他们自己父母的不容易了。 你也不要太难过了,有时候站在孩子的立场想想,农村孩子的自卑感本来就比较强,因为自卑就更加害怕别人看不起自己,就更加希望自己各个方面都比别人强了。”高格离开后,老陈也冷静了很多,他不再暴怒了转而安慰起孙玉民来了。 “其实孩子也挺可怜的,只是他们涉世未深做事情的时候还不会去考虑别人的感受。” 孙玉民静静地听着,他没有说一句话,低着头好像在想着什么。 很快老何,和几个工友提着廉价的白酒,和一些下酒菜回来了。 他们没有忘记给孙玉民带回来一盘炒面,在工地上人们就是这么朴实,虽然不懂得话语的劝慰,但是他们却用行动证明了他们的关心。 孙玉民看着桌子上摆的满满当当东西,眼泪又一次掉了下来。 历史是如此惊人的相似,还记得前几年一位工友辛辛苦苦干了五六年攒了一点钱,回去给家里把房子盖了,给儿子把媳妇娶了。 一家人欢欢喜喜地搬进了新房,一切是那么的令人欢欣鼓舞。 可是当他来到工地满怀信心地准备继续拼搏时,妻子的信却不期而至,她被儿子赶出了新房。 收到信以后工友气急败坏,立刻坐车回家,想要和儿子理论个清楚。 可是,他得到的却是儿子的暴打。最后只能灰溜溜地逃回工地,就在工友们陪他喝酒安慰他时噩耗又一次传来妻子喝农药自杀了。当得到这个消息之后工友的第一选择就是跳楼,幸亏其他工友帮忙才把他拦了下来。 没有人能够永远守护着别人,那位工友最终还是跳河自尽结束了自己短短几十年的生命。 那时候孙玉民只是为那位工友感到痛惜,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虽然和那位工友比起来他受的伤并不是致命的,但却同样很疼。 第四章 “小格”闫紫雨简直不敢相信,她会在这里看到那个突然消失了的小家伙。 “真的是你吗?你这个家伙,都快三年了你跑到哪里去了?走的时候也不跟姐姐说一声,你知道吗?那段时间我找你都找疯了。”真的是他,那个让她有亲人般感觉的家伙;那个让她在火海中感到一丝清凉的弟弟;那个让她有了活下去的勇气的陌生人。 “姐,我不喜欢你的那种生活,不愿看到你被那种地方淹没。”眼泪在高格的眼睛里打着转,他说出了他离开时想说却有没有说出来的话,他对这个姐姐有着深深的感激之情。 “姐知道,姐不是答应你了嘛,等姐攒够了钱,咱们就去你们北方你给姐找一个好男人嫁了,咱们在那里快乐的生活嘛。”闫紫雨不知道自己此刻的心情是开心还是伤心,可能两种感情同时存在吧? “可是,我真的不能忍受你和那些男的……”高格说到这里,后面的话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唉…小格,姐知道你看不起姐,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十五岁来到这里,就被骗进了那里面,从反抗被毒打到慢慢的到忍受顺从再到后来的麻木习以为常,谁又能理解我的苦痛呢?”两行清泪从闫紫雨的脸上划过,冲走了那厚厚的粉脂。 闫紫雨是广东人,和很多地方一样,在广东这个被认为很富裕的省份也有贫苦的地方,也有无家可归的人儿,毫无疑问闫紫雨就是其中之一。 闫紫雨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为车祸去世,而她的母亲因为家里贫苦而另择他嫁,是爷爷奶奶将闫紫雨抚养长大的。 爷爷奶奶都很疼爱她,对她逆来顺受。把她像皇太后一样的供着,可是却不知过多的溺爱让她变得为所欲为。 中国在和世界不断的融合着,西方的新思想新思潮不断的影响着这片延续了几千年的上古大地。 所谓的无业游民、小混混们开始在这里生根发芽。而闫紫雨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十三四岁她就学会了打架斗殴、抽烟喝酒、目无师长、逃学成性。 爷爷奶奶是在一个阴冷的雨夜去世的,那天爷爷说了闫紫雨两句,她就摔门而出直到半夜也没有回家,爷爷奶奶担心至极冒雨寻找。 雨夜,又是雨夜,这样的天气似乎是上天故意为“痛苦、悲伤”设计的背景,可怜的人类只能任它摆布。 爷爷奶奶出事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交通设施,那只是一条赤裸裸的马路,两位老人相依着,在马路边上躺着,一夜的雨水已经冲洗干净了他们周围的血污,然而他们衣服上那乌黑的血迹依然清晰可见。 是的,人们是在第二天早晨才发现他们的,而闫紫雨得知这个消息已经是下午了。 那天晚上十五岁的她,喝的酩酊大醉,在朋友家里一觉睡到下午。醒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继续出去喝酒,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警察找到了警察找到了她。 当得知爷爷奶奶的死讯,当她被抬进车里匆匆回家,当她坐在爷爷奶奶的尸体旁时,她已经失去了所有的知觉,她只是感觉到自己也已经死追随爷爷奶奶的灵魂去了。 事情发生的是那么突然,前天晚上还疼她爱她,昨天还劝告着他,的爷爷奶奶突然就去世了。曾经的一切都历历在目,可是为什么一下子就天人两隔了呢? 闫紫雨后悔了,她想回到爷爷奶奶身边,她想听他们的话,她想像他们疼她爱她那样爱他们,可是一切都晚了,爷爷奶奶已经再也无法回来了。 爷爷奶奶的遗体,是村里人共同埋葬的。这对善良的老人,为村里人做了不少好事,村里人在他们去世后回报了他们。 一个月,这一个月里闫紫雨沉浸在自己的痛苦之中,几乎没有怎么吃过东西,她每天都坐在爷爷奶奶的遗像前,呆呆的坐着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村里人都很讨厌她,一个女孩子不务正业,还害死了她爷爷奶奶。根本没有人来关心她,好像这个罪大恶极的女孩的死活已经和这个村子没有任何关系了。 陈老师是唯一来看她的人,她是北方人,在这个南方小镇上已经渡过了五个年头了。对于这个离经叛道的小姑娘,她从来都只有同情。 是啊,没有父母经常遭到同龄人的嘲笑,受人欺负时只能自己默默的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哭泣,每当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只能幻想着自己有一对疼爱自己的父母,谁又能理解她的痛呢? “觉得自己对爷爷奶奶充满了愧疚是吗?” “嗯” “想不想弥补?” “怎么弥补?” “坚强起来,让自己活的更好。” 看着闫紫雨用不解的目光看着自己,陈老师继续说到:“爷爷奶奶很疼爱你,虽然他们已经离开了你,但是他们还是希望你生活的更好,如果你想弥补对他们的愧疚就应该让自己生活的更好,让在天国的他们不再为你而担心。” “真的吗?他们不会恨我吗?” “傻孩子,你是他们唯一的血亲,是他们最最疼爱的人,他们爱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怨恨你呢?” “谢谢你,陈老师。谢谢你的安慰,我会按照你的说法去做的,我也相信爷爷奶奶会在天国祝福我的。”是啊,爷爷奶奶那么疼爱自己,又怎么会怪罪自己呢?他们一定希望看到他们的孙女生活的更加美好,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嗯,所以你要好好学习,争取出人头地。你的学费由我全权负责。” “不了,陈老师谢谢你。不过我想离开这里,我不是念书的那块料,我想去深圳打工。那边离家也不远,我还可以经常回来看看你,看看他们。”说着闫紫雨的头又转向了爷爷奶奶的遗像。 “可是,你才十五岁啊,这么小在那边是很难生存的。” “没关系,陈老师。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您就放心吧。” “可是…” “陈老师,你放心吧,经历了这件事,我会坚强很多很多的。” “好吧,如果在那边不习惯,你就回来有我在一定不会委屈你的。”这个倔强的孩子,看来是无法再让她会到学校了。 “嗯,我会的。” 闫紫雨还是选择找她的社会哥们寻求帮助,他们认识的好多人都去了深圳打工。 来到深圳以后,她受到了很好的接待,很快无拘无束的生活让她又恢复了往日的习性。 泡吧喝酒、夜店狂欢,她几乎忘记了她来这里的初衷。是啊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她又有多少自控能力呢?加上她处在这种环境之中,她怎么可能不沉沦呢? 恰恰这个时候,她被带进了那个让她永无抬头之日的地方。她根本就不会想到,她的所谓的哥哥,会把她卖到那种地方。 她不愿意成为男人泻性的工具,她也曾试图逃跑过。 可是那天晚上,那个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噩梦,将她扔进了那让她万劫不复的深渊。 就在她被送去的第二天晚上,就在她想要逃离那里的那个晚上,就在她被抓回来的那个晚上,七八个男人强行进入了她的身体。殷红的处子之血加上她撕心裂肺的痛哭,却成了他们兽性的兴奋剂,他们毫无顾忌的在这个小女孩身上发泄着他们的性欲。 她永远都不敢回忆那个可怕的夜晚,那晚之后她整整一个星期都动弹不得。 每次她只要拒绝接客或者想要逃跑,迎接她的都会是毒打和七八个男人的凌辱。一次次的折磨,摧毁了这个花季少女那经历过风霜的意志,最终她不得不屈服。 闫紫雨被安排的是为那些所谓的有钱人服务,因为她长的漂亮,当然相对报酬也会更高一些。这些所谓的有钱人,有的猥琐至极做出恶心至极的事情,有的饥渴难耐等不到进入房间就开始动手动脚,更有甚者连撕带咬可谓禽兽。真的难以想象,他们白天那副“正人君子”之态是怎么装出来的。 除了泻性,没有一个男人怜惜过他身体底下的那个小女孩,仿佛她只是个泄性的工具。 慢慢的,闫紫雨从屈服变成了麻木,她开始无所谓的把身体扔给任何一个男人,好像那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身体一样。 就在她,想要从麻木转为享受的时候;就在她,想要像男人一样随意的泄性的时候;就在她,即将彻底沉沦的时候。 一个男孩出现在了她的世界里,谁说只有爱情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亲情的需渴也可以让一个人,走出黑暗重见光明。 那是一个初春的早晨,闫紫雨刚刚从宾馆出来,当她准备回到那个简单的住处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个男孩,躲在墙角下睡着了。 看到那副场景,她心里最柔软最温柔的地方抽痛了。虽然她也只是一个刚过十八的女孩,但是她还是像心疼自己的孩子一样的心疼着这个看起来比自己小的男孩。 于是,她把他带到了自己住的地方,为他找了一份送报纸送牛奶的工作。他也不止一次的求她不要再做这个了,可是那个时候她虽然已经可以任意活动了,但依然受到监管,她也是身不由己啊。 一天,当她深夜回到住处的时候,发现他不见了,从此她再也找不到他了。 第五章 看着闫紫雨那不断掉落的泪水,高格又一次回想起那个在自己穷困潦倒无依无靠的时候,给与自己无限温暖的姐姐。不论他怎么不喜欢她的工作,可是不得不承认她对他的照顾和关心是无微不至的。 昨晚孙玉民的痛苦,让高格久久不能入眠。在这个城市里,多少人辛勤的劳作只为子女不再受苦,可到头来得到的却是子女无休止的索取与嫌弃? 本想去看看王富贵夫妇,毕竟这对善良的夫妻也常常想念着自己的儿女们。 本来在这个风雨交加人树不稳的天气里大街上几乎都看不到什么人,可是偏偏却遇到了她。这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亦或者只是无意中的一次巧遇?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姐,你别哭了好吗?风这么大,很容易感冒的。看这天气的样子雨随时都可能下来,我们回你住的地方再慢慢说好吗?”看着闫紫雨梨花带雨的样子,高格显得手足无措。 “嗯”闫紫雨擦了擦眼泪,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小格,你知道吗?我都已经做好了离开这里的准备了,可是,可是你却突然不见了。你知道我那个时候是什么心情吗?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感觉你是那么的亲切,好像你就是我的亲弟弟一样。 而你突然不见了,就像爷爷奶奶突然离去时一样。我的亲人又一次不见了,我又一次掉进了黑暗之中。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像我这样的人还想奢求什么亲情?你走了以后我清醒了很多,这个世界上我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我怎么还傻傻地想象着有一个弟弟呢?每天看着身边的新姐妹被强迫,被糟蹋,我已经麻木了,我也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闫紫雨说着这些,就像讲着别人的故事一样。从她的脸上看不到悲喜,那张俏丽的脸上厚厚的粉底遮挡了她本来的“面目”。 “本来打算像不去想爷爷奶奶那样,不去想你。可是今天,当我再看到你的时候,那被我抑制已久的情绪又一次蠢蠢欲动了,它迫使我再一次把你拉回亲人的位置。 这个城市是那么的大,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碰面。然而它又是那么的小,让我再次遇到了你。 我只是想有亲人般的感觉,不管让我付出多少,只要有那一丝亲情的存在我就会有活下去的勇气。 纵使你一声不吭地走了,我也没有怪过你,我从来都没有奢求过你把我当姐姐,但我却不能说服自己不把你当弟弟。 我知道就算我不干这一行了,你也不会接受我做你的姐姐。我只求你不要再突然消失了,好吗?在我失去活着的勇气的时候能够看到你,我就有继续活着的理由了。”闫紫雨述说着自己的心里话,或许除了高格没有人能听到这些话吧? “姐,对不起。当时离开你时,我确实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了。 来这里的时候我只知道这里能赚钱,我几乎拿了家里所有的钱才凑够了路费。来到这里,我傻了。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更不知道怎样才能挣到钱。 是你,是你让我在这个城市里活了下来。你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让我在这个城市不再感到无助。 可以说,我这条命是你捡回来的。可是,每次我想到你和不同的男人上床,我的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而且,听说他们还会经常打你,你胳膊上的牙印肯定就是被那些畜生咬的。经常会看到你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你知道我有多心疼吗? 紫雨姐,答应我,找一份正当一点的工作好吗?你现在还年轻,做这个或许还能赚点钱,可是等你老了呢?到那个时候你该怎么办呢?还能做这个吗?” “可是,就算我现在洗手不干了,又能干什么呢?六年了,我已经学会了去享受不同的男人,就像他们享受我一样。 我已经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我已经习惯了大手大脚的花钱。或许,三年前我还可以下定决心离开那里。 可是,现在我已经陷的太深了。我已经很难从那个可怕的深渊里爬出来了,它就像一个巨兽吸食着我的身体,吸食着我的意志。 纵使爷爷奶奶突然回到我的身边,也已经很难把我从这个可怕的地方拉出来了。小格,谢谢你还把我当姐姐,以后如果你想起了就来看看姐姐,如果想不起来就算了。 这是姐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来我不在家你就直接打这个电话。家里的钥匙你还有吗?”这么久了就像闫紫雨说的那样,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想要离开真的很难很难。 “有”高格默默地接下了那张纸条。 “好了,你应该还有其它事情吧?我就不多耽误你的时间了,记得有机会来看看姐,那样我就心满意足了。”和三年前比起来,闫紫雨更能压制自己的真实感情了。 “姐”高格抬起头,看着闫紫雨的眼睛:“我真的希望你能从头开始,如果你的青春耗完了,就真的来不及了。我希望你好好想想,这是我的地址,如果你想好了可以来找我。”高格翻开了闫紫雨的一个笔记本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写下了工地的地址,递给了闫紫雨然后转身离开了。 闫紫雨看着高格离去的身影,呆呆地看着,好久好久,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三年了,她又一次因为这个问题而纠结。如果真的离开这一行,自己又能干什么呢?深圳这个地方很大,机会也很多。可是,一个以出卖肉体为生的女人,又能如何立足呢? 进工厂?那里工资那么低,而且还要和很多人挤在一个房间里,吃的也不好,作为女孩子还不能抽烟喝酒,自己又能坚持多久呢? 饭店服务员?这一行出来的进饭店很快就会被发现的,那个时候等待她的只有再次沦陷。 其他地方?好像也没有什么是自己能干的事情了! 想想小格,虽然他不是自己的亲弟弟,可是不知为什么她会有那种亲人般的感觉!这种感觉没有惨杂任何其他情愫,只是单单的亲情,就像爷爷奶奶爱自己那样,她也想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小格。 可是,她所从事的行业不允许她有一个正常人作为弟弟。而这个弟弟,也不愿意有这样一个姐姐,纵使是救命之恩,他也会毅然离去。 下定决心只需要一瞬间,可是要做这个决定却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 “如果你的青春耗完了,就真的来不及了。”小格的话语依然在耳边回荡,他离开时那恳求的目光依然清晰可见。让闫紫雨不得不认真地去考虑是否离开。 是啊,老了又该怎么办呢?一个干这一行的女人,会有男人要吗?会像正常人那样安渡晚年吗?到了被踢出这里的时候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呢? 闫紫雨陷入了痛苦的挣扎之中,她不知道自己将何去何从,此刻的她是如此的迷茫。她像一个刚接触世界的孩子,但能够感受到的却是无限的黑暗与冰冷… 天气总会有晴朗的时候,就像人心一样,晴朗总是人追求的目标。今年的最后一股台风走了,工地上又进入了赶工的忙碌期。 大家几乎每天和地平线上第一丝微光一同升起,又在那轮红日的最后一丝微光消失之后才放下手中的活计。虽已进入深秋,但那骄傲的太阳依然强烈地炙烤着这群忙忙碌碌的人们。 从年初到现在,高格已经从一个初来乍到的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老练能干的工地老手了。 “小格,有个漂亮的女孩找你。”楼下老陈用他那个已经用了好几年的破扩音喇叭对着楼上喊。 据说这个喇叭是王富贵淘汰下来不用的,就送给老陈让他省省嗓子。 “呀,小格,什么时候找女朋友了?你小子,不一般啊。”在工地上提到女人,就像在球迷中提到球赛一样,一个个都兴奋的忘了家里还有老婆孩子。 “老陈,那女孩在哪?”大家一窝蜂地跑到只有安全网的阳台上,一个个探着身子恨不得穿过防护网直接跳下去。 “你们一群老色狼,可别把人家女孩子给吓跑了,那我们小格不杀了你们才怪呢。”老何一边使劲把头往前挤,一边还斥责着他的工友们。 不用想,高格都知道谁来了,她是来告诉高格她的决定的。高格紧张地踏着没有扶手的楼梯往下走,他想要尽快听到她的决定,又害怕听到她的决定。 人就是这样对于即将发生又未发生的事情充满恐惧,总是会在心里反复推算着最好的和最坏的结果。期盼着期盼着的,又恐惧着恐惧着的。 想着走着,很快高格就走出了施工大楼,不远处一个打扮的很朴素的女孩微笑着看着他。 虽然打扮的很朴素,但那美丽的面孔依然无法被遮盖。那张标准的中国美人脸让楼上那些男人们都忘了干活,一个个就差口水从嘴里流出来了。 “小格这小子,太有福份了,竟然碰上这么一个大美人。老子要是跟她睡一晚上,死了也值。” “滚你他娘的,狗日的谁要是敢打她的注意老子就把他从这里扔下去。赶紧给老子干活去,你们这群王八羔子,看见女人就动不了了是吧?”大家正看的着迷,竟然不知道老陈已经站在了他们身后。 虽然老陈张嘴就骂人,但大家还是很喜欢跟着他干,在这里爆粗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没有谁把这个当一回事,可是能碰到这么好的头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看着大家纷纷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去干活了,再看看楼下小格和那个女孩已经走出了大门。老陈摇摇头,这女孩是不可能和小格在一起的,人家看起来那么高贵,怎么可能看得上我们小格呢! 第六章 “紫雨姐,你想好了吗?”高格怀着忐忑的心情,问出了他最想知道的问题。 “小格,姐彻底离开那里了。我已经把那个房间给退了,我打算离开这里,你愿意和姐一起走吗?”闫紫雨,期待地看着高格,她多么希望这个唯一让她感觉到亲近的弟弟能够毫不犹豫地答应她。 然而,人们总是忘记了自己的期盼只属于自己。 “紫雨姐,我…”闫紫雨给了高格让他满意的答案,而高格却无法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想要从头开始就必须离开这个地方,这里留给我的只有痛苦。我想要换个环境重新生活,做一个真正的‘人’。”闫紫雨黯然地低下头,自顾自地说着。 “紫雨姐,我知道你能做出这样的决定非常困难,你也是因为我才选择离开那里的。 可是,我想把今年干下来,干完今年就差不多可以攒够给哥哥娶媳妇的钱了。他今年都三十岁了,我来的时候托媒人给他物色对象了,我准备等我攒够了钱就回去,让哥哥先把婚结了。” 高格,每想起这件事浑身就充满了力量,也正是因为这个,他才能以弱小的身躯,在这地狱般的工地上承受着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坚持下来。 “姐可以给你钱啊,你知道的,姐这几年攒下了不少钱,帮你哥哥娶个媳妇是绰绰有余了。” “不行,我决不能用你的钱。”高格直接拒绝了闫紫雨的好意。 “我知道,我的钱都很脏,你肯定不会用。”闫紫雨失落地低下头去,她又一次感觉到重新开始真的很难。 “不,紫雨姐,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好不容易决定重新开始,需要用钱的地方肯定很多,如果我花了你的钱你怎么办呢。 我独自一人来这里,如果不是你我早就饿死街头了,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根本就没有资格嫌弃你。 你是知道的,我从来都不拿别人的钱,你给我吃给我喝都行,但是绝不能给我钱的,我对这个很敏感的。”高格也感觉到自己刚才的反应有些强烈了,赶紧向闫紫雨解释到。 “对不起小格,我不应该那样想。”看着高格闫紫雨意识到,他不是一个爱财之人。 “没关系的,姐,因为贫穷所以我对钱总是很敏感。我怕,我怕自己拿了别人的钱就会低人一等,就算我身无分文,我也不愿意向别人借哪怕一分钱。” “嗯,姐姐支持你。” “呵呵,谢谢你。你有没有想好要去哪里啊?” “还没有,我本来是来找你,想和你去你们那边的。” “我们那边还很落后,还没有发展起来呢工作不好找。要不咱们去北京或者上海吧,大城市要人的地方应该多一些吧?” “那我们就去上海吧,那边接近南方,环境也很容易适应,我也可以换个新环境重新开始,算是一举两得吧。” “那就去上海。” “可是,你现在肯定是去不了的。”选好了方向,又不得面对当前的现实情况。 “距离过年还有三个多月,我会在过年前一个多月回家。要不这样吧,我帮你找个地方你先住下来,过两个月我们一起回家,然后再一起去上海。” “呵呵”闫紫雨笑这个天真的孩子,他总是想的那么简单,他并不知道自己下决定离开那里以后就不能留在这个城市了。 “正好趁这段时间,我出去旅游一下,看看那些传说中很美丽很美丽的地方。等你准备回去了再打电话给我,我跟着你一起回去,帮你挑嫂子,呵呵。” “嗯…你一个人旅游?不安全吧?” “放心吧,你姐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有什么好怕的?”闫紫雨调笑到。 闫紫雨说的是那么的自然,可高格却感到很不自然,他总认为这是闫紫雨的伤口。 “好吧,出去转转也好,到时候咱们一起回家过年,过完年再一起去上海。” “啊,好久都没有和家人过过年了,还是很期待。你家人会不会不欢迎我这个外来户啊?”闫紫雨调皮地问高格,一边幻想着那温暖的家。 “当然不会了,看到远道而来的客人又美丽又大方,他们肯定会非常高兴的。” “呵呵,那就好。好了,你赶紧去上班吧。我走了,记得回去的时候打电话给我。”闫紫雨摇晃了一下手里的手机,然后潇洒地转身离去了,此刻的她看起来是那么的轻盈。 或许有些事情彻底放下之后,人就会自然而然的轻松愉快吧?而轻松愉快的人往往是好事连连。 闫紫雨怎么也不会想到,她这么快就会碰到自己的白马王子… 扔掉了那可恶的包袱,她踏上了“重新做人”的旅程。第一站,闫紫雨选择了旅行,当然好像也没有其它选项了。 按照就近原则,闫紫雨第一站选择的是云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个穷山恶水的边陲省份开辟了旅游这个赚钱的门路。 不过话说回来,这里的确得到了上天的无限宠爱。 不论是昆明这个永葆青春的美丽春城,还是美丽富饶的西双版纳,都令无数人神往。 闫紫雨的第一站当然是美丽如画的春城了。不论是被誉为“高原明珠”的滇池、壮丽无比的石林、号称中国用铜最多的金店还是到处是山洞的九乡和养育着26个民族的民族村,都让人恋恋不舍。 当然大理的古城、以三座高耸入云的塔而闻名天下的崇圣寺加上美丽的蝴蝶泉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丽江更是精彩纷呈,这里的古城同样乐趣无穷。还有那净土般的香格里拉、奔流而下的三江并流和不远处那巍峨的玉龙雪山,仿佛来到这里就像是来到了天堂。 另外曲靖的彩色沙林、玉溪的溶洞、普洱的茶园无不让人流连忘返,止步不前。 那星罗棋布的湖,虽然没有一一拜访。但观其一者可得众,滇池和洱海如此之迷人,可想其它的湖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最后,是此次云南之旅的终点站----美丽富饶令人无比向往的西双版纳。这里那些个参天大树着实让人望而生畏,好像也只有这里有这么高大威猛的树吧? 听说蛮横无理的亚洲野象们将这里据为己有,不允许人们踏进他们的领地。无奈,人们只好在这参天大树上修路、造屋以便和这里亲密接触。 很快一个月就过去了,时间仿似白驹过隙一闪而逝。虽然迷人的美景让人不舍,但闫紫雨总觉得一个人欣赏略显孤独。 望着车窗外飞逝的景色,闫紫雨想下次一定要带着小格一起来,这样应该就不觉孤独了吧? “小姐,这个铺位应该是我的。”一个悦耳的男中音在耳边响起。 “唔,对不起。”闫紫雨被从思考中拉了回来:“火车都开了好一会儿了,我以为这里没有人呢。” “呵呵,没关系,我一上车就跑餐车吃饭去了,这不能怪你。” 一个文质彬彬,但没带眼镜的帅哥笑着看着她。貌似在闫紫雨的心里,文质彬彬和眼镜脱不了干系?! “你也是来云南旅游的吗?” “不,我是出差过来这边的。你一个人过来旅游吗?” “嗯”看着窗外:“一个人也挺好。” “看样子,那你的下一站应该是四川吧?” “对啊,听说四川有好多美丽的地方,所以就想去看看。” “那我可以当你的向导哦。” “是吗?那太好了。你对四川很熟吗?” “当然了,我是做日用品销售的,云贵川很多地方我都去过,当然也去过许多旅游景点。” “那你不用工作吗?” “当然要工作了,不过这次出差之后我恰好有一个月的休息时间,本来我想继续上班的,现在看来可以放松一下了。” “看样子你是个工作狂哦。” “呵呵,还好吧。” “我叫闫紫雨,很高兴认识你,向导哈哈哈哈。” “我叫杨泽鹏,很高兴认识你。” 闫紫雨终于有了陪她一起旅游的人,虽然这个人并不是她亲爱的弟弟,但她却嗅到了一种让人向往的味道。 “紫雨,做我女朋友好吗?” 当两个人转完了所有的旅游景点,再一次住进成都的酒店之后,杨泽鹏终于说出了自己憋在心里已久的话语。自从第一眼看到这个女孩,他就被她深深的吸引了。 “不行”几乎条件反射,闫紫雨脱口而出。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说不行就不行。” “紫雨,是不是我说的太突然了?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再好好考虑一下好吗?” “不行,真的不行。你不要逼我好吗?” “我没有逼你的意思,但是你总要给我个原因吧!不要告诉我你不喜欢我,可以看的出来并不是这个原因。” 明明向往已久,却在它真正到来的时候却不敢面对,这是令人无比痛苦的一件事情。 闫紫雨一直认为,一个做过那种女人的人,是没有资格拥有爱情的,所以她只将所有注意力放在她那虚幻的亲情上面。 但作为一个年轻人,谁又不幻想着有一段属于自己的爱情故事呢?然而,她却不敢,当她真的喜欢上一个同样喜欢着自己的人时,那不堪的往事又一次将她拉进了那无底的深渊之中。 她确实已经爱上了这个才华横溢的男生,他是那么的优秀,二十五岁就坐上了销售总监的位置,就这一条就让无数女性为之倾倒。 可是,一个握着残破身体的女人,怎么可能被坐拥数亿资产的家庭所接纳呢?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闫紫雨只能硬着心肠拒绝他。 可是,这个男人好像吃了什么执着的药丸一样,固执的认定了她,依然紧追不舍。 为了让他死心,闫紫雨借口累了想要休息。等他走了,就收拾起东西准备离去,可是她万万没想到他就在门口站着,好像早就知道她要离开似的。 “我真的不能和你在一起。” “紫雨,别忘了做销售就是察言观色的。我知道你像我喜欢你一样的喜欢着我,可是你心里有一道沟壑将你我分隔两岸。 你要相信我,我会帮你消除一切痛苦和烦恼的。” “这个你做不到。”丢下这句话,闫紫雨转身又回到了房间。 关上门的那一瞬间,泪水再也止不住的流了下来。虽然经历了无数磨砺,但那颗本以为练就的坚硬无比的心还是无法逾越这“爱情”的砍。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呢?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为什么我要带着这残破的身体到处乱跑?为什么要答应让他做向导?为什么又偏偏爱上他呢? 没有人回答,只有无声的抽泣,和内心那疯狂的质问。 第二天,闫紫雨蓬头垢面的提着自己的行李准备离开,打开门他依然站在那里,依然急切地看着她。 眼泪又一次从眼眶里冲了出来。为什么这跑了一夜的东西还没跑完呢?这可恶的东西,什么时候才能跑的一干二净呢? “你饶了我好吗?我真的不能和你在一起。” “紫雨。”看着那双肿的快要眯在一起的眼睛,杨泽鹏心底涌上了无法压抑的痛。 他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我不会让你痛苦的,我说过,可是我依然让你如此的痛苦。我错了,我再也不逼你了,我愿意静静地跟在你身后陪着你,直到你转身。” 长痛不如短痛,为了让杨泽鹏彻底死心,闫紫雨决定跟他摊牌。只要是个男人,在知道了自己的过去以后肯定会离自己远远的。 可是她又一次错了,这个男人在知道了她的过去以后竟然将她抱的更紧了。 “过去,我不认识你,我没有资格对它做任何的评判。但是,以后有我的陪伴,这样你才会摆脱那曾经的阴影,重新开始啊。我喜欢的是你,不是你的过去。” 听到这句话,闫紫雨的泪水又一次喷涌了出来,不过这次却是幸福的泪水。 她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如此地爱着自己,爱到不计较这被无数男人糟蹋过的残破身躯。 人生得此,死又何以? 她暗暗决定,不论杨泽鹏的父母如何对待自己,她都会对他不离不弃。 第七章 “小格,这边这边。” 高格提着简单的行囊刚走出火车站的出口,就看见闫紫雨向他招手。 闫紫雨来这里好几天了,听说西安也是个旅游城市,本想着可以继续欣赏美景。可惜,这个破地方除了这种那种的遗址之外,就是各种陵墓,做为一个初中尚未毕业的人,闫紫雨认为自己没有那么高的品味,索性一个也不去。 不过,那个古城墙还是蛮不错的。看起来有点古代的味道,站在城墙脚下,有一种回到古代的感觉。 “姐,你等了很久了吧?”看到闫紫雨那灿烂的笑容,高格知道这个姐姐这次一定玩的很开心,希望她能忘记过去吧! “那当然啦,接我亲爱的弟弟,当然要来早点啦。”此时的闫紫雨笑的像个孩子,她终于可以摆脱过去了,当然值得开心。 “你远道而来,是客人。反而让你来接我,好像反了啊!” “先到为主嘛,我先到的当然我来接你啦。而且…”闫紫雨坏坏地笑着看着高格:“你应该对这个地方一点都不熟悉吧?” “唔…”高格突然发现她说的确实很对,这里只能算是他的中转站。出了火车站就进了对面的长途汽车站,反之亦然,他确实从来都没有去过这座城市的其他地方。 “哈哈,被我猜对了吧?”闫紫雨宠爱地揉了一下高格的头(虽然,她比高格低很多):“咱们这次就在这里玩他个几天,让你熟悉一下自己的省会,以后你就不会只是个过客了。” “唔,我怕回去晚了咱们买不到回去的车票,那就惨了。”高格想到每年回家,到这里很多时候买不到票,就只能在火车站广场上和一些老乡挤在一起凑活一晚上。往往第二天起来就感冒了,轻感冒扛一下就过去了,重感冒就得在炕上躺好几天。 “傻小子,你往年是春运期间往回跑,当然人多了,现在离过年还有一个多月呢,怎么可能坐不上车呢?” 闫紫雨一边笑她这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让她有无限亲情感的弟弟。 “再说了,咱们这次有专车接送,你就不用担心回不去了,你就尽情地玩吧。” “专车?什么专车?你包了车吗?去我们那里可是很贵的,你还是赶紧退了吧。”一听有专车,高格就急了。对于经常吃不饱饭的高格来说,乱花钱就是犯罪。 “哈哈哈哈…”闫紫雨笑的花枝招展,引来了无数双“爱美”的眼睛。 “傻小子,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你未来的姐夫杨泽鹏,你姐有男朋友了。”闫紫雨把站的远远的杨泽鹏拉到高格面前。 本来杨泽鹏以为,他亲爱的女朋友在见到弟弟以后就把他遗忘了,这才知道,他还是在女朋友的心里有那么一点点地位的。 “什么!!!???不会吧??姐,你就旅了一次游,你就找了一个男朋友回来?这可靠吗?”看着这个比自己还高一点,温文尔雅面如白玉的男子。高格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不过高格立刻意识到,在别人面前公开的怀疑,好像是很不礼貌的,他赶紧闭上了嘴。 “有什么不可靠的?”闫紫雨可不忌讳在自己的男朋友面前,讨论这个怀疑对方的话题。 “唔…” “说呀”看了一下高格的表情,闫紫雨乐得合不拢嘴,存心想逗一逗自己这个弟弟:“没关系,他不会介意的。你说对吧?”闫紫雨转过身对着杨泽鹏甜甜的一笑。 “当然,当然,我当然不介意了。小格,你就说,说说我们两个在一起有什么不可靠的。”女朋友这明显是威胁的笑嘛,杨泽鹏哪还敢有什么怨言,他是真心喜欢这个女孩子。 “啊,好饿啊,我都好久没吃东西了。饿死了,咱们去吃点东西吧。”高格可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半天,赶紧转移了话题。 “哈哈,你小子转移话题的功夫很差啊。走吧,今天姐带你去吃好吃的。”或许这个开朗的女孩才是真正的闫紫雨吧! 上了那辆豪华越野,高格就意识到了这个男人肯定是个富二代,他不由的为闫紫雨担心起来了。 一个富二代,怎么可能和一个妓女结婚呢?他肯定只是玩玩而已,闫紫雨刚刚摆脱了那可怕的深渊,不能让她再受伤害了啊。 很快他们三人就来到了一家金碧辉煌的饭店,高格站在门口不敢踏进这豪华餐厅。记得刚去深圳的时候,装修的比这种差的多的饭店都不愿意让他当服务生,这么好的饭店他从来都不敢看一眼,更别说坐在里面吃饭了。 “走啊,小格。”闫紫雨发现高格并没有跟着进来,赶紧跑出来叫他。 “你不是说饿了吗?赶紧来,咱们吃饭。” “姐,咱们能不能换一家啊?这么好的地方一定很贵的,我可吃不起。” “傻小子,不让你付账你怕什么?” “你也不能乱花钱啊,把钱花完了以后怎么办?” “当然也不是我付账啦。” “那我们就更不能去了,他是富二代,如果他知道了你以前的生活,肯定会抛弃你的,你刚走出那可怕的阴影我不希望你再一次受到伤害了。” “呵呵,傻小子,放心吧。姐姐知道你在为姐姐着想,不过你放心吧,他不会那样做的。” “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我以前是做什么的了呀。” “什么?”高格惊愕地瞪大了双眼“那他怎么还?” “你们两个在那干什么呢?赶紧进来啊。”这个时候杨泽鹏的声音传了出来。 “哎,来了。”闫紫雨答应了一声:“先去吃饭吧,吃完饭姐姐再给你慢慢解释。” “嗯,好吧。”高格还是没有从震惊中醒过来,他知道了她以前的生活更加有可能是打算玩玩就走人了。 沉浸在这不安的思想中,高格已经忘记了对豪华餐厅的恐惧。 等坐到餐桌前,高格才猛然清醒过来。这上面怎么摆的都是什么刀啊叉啊,没有筷子怎么吃啊? “小格,来看看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杨泽鹏把菜单递给了高格。 看着菜单上面的东西,高格更加的惶恐不安了。这上面的东西他一个都没有见过,再看看后面的价格,他直接傻眼了,这么贵,这还是人吃的吗? 看见高格窘迫的样子,闫紫雨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赶紧从高格手里拿过菜单“来姐给你点”。 很快他们的食物就摆上了餐桌,看着高格费力的使用着刀叉,闫紫雨此刻有点后悔了。她自己以前跟着那些形形色色的男人也进过各种各样的餐厅,吃西餐对于她来说当然不算什么了。可是高格他从来都没有去过任何好一点的餐厅吃过饭,更别说是西餐厅了。 “这样弄,先用叉子压住然后再用刀一点一点的往下切。”教会了,不就会用了嘛。闫紫雨如此这般地想着。 然后就直接开教,不会怎么了,不会就不能学啦,谁从他妈妈肚子里出来就会啊? 不得不说,高格的学习能力还是很强的,他一边练习一边看着闫紫雨和杨泽鹏熟练的动作,很快就可以自己吃了。 “姐,他是富二代,肯定只是玩玩,而且他已经知道了你以前的生活。等他玩够了肯定会抛弃你的。” 吃完饭,借着带高格去给家里人买礼物的借口,闫紫雨和高格没有回酒店,让杨泽鹏将高格的行李送回酒店去。 作为一个销售总监,杨泽鹏一眼就可以看穿对方心里的想法。更何况这件事是明摆着的,虽然高格和紫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看得出来紫雨把高格看的比自己的亲弟弟还要亲。 自从知道了闫紫雨的经历以后,杨泽鹏知道,在她认定了那个人就是她的亲人以后,已经没有人能超越他在她心中的地位了,就算是丈夫也不行。 “姐相信他,你知道吗?他为了我在我的门口站了一夜,就算是知道了我的过去,他依然愿意守护着我,我感觉得到,他和别人不一样。 虽然他是富二代,但是他现在的一切却是他自己拼搏出来的,他也并不是一个贪图享受的人。他也像普通人一样挤火车,坐大巴,上班的时候挤公交。 我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他说我是唯一让他心动的女生,为了我他甚至把他曾经高于一切的事业放到了第二位。” “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了。”听了闫紫雨的话,高格开始有些放松了。 “嘻嘻,傻小子。你的担心当然不是多余的了,在遇到你之前,我已经对这个世界心灰意冷了。 而你就像那黑暗中的一束光,让我重新点燃了活下去的希望,让我想起了爷爷奶奶,或许你就是爷爷奶奶派来让我偿还他们的爱的人吧! 自从第一眼看到你,就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你就是我的亲人,我要像爷爷奶奶照顾我疼爱我那样的照顾你疼爱你。” “姐,你现在找到自己的幸福了,就不要老想着我了。这样会影响你和泽鹏哥的感情的。而且我这人你也知道,我不喜欢别人的任何帮助。” “我知道,我不会给你安排什么的。但是你必须要答应我,如果遇到什么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必须要人帮忙的时候一定要告诉姐。” “嗯,你就放心吧我会的,谁让我就你这么一个姐姐呢?嘻嘻…” “呵呵,你小子越来越油嘴滑舌了。” …… 第八章 车窗外,灰黑一片。远处的山坡上还残留着雪的痕迹,星星点点地撒在这灰黑色的世界里。 偶尔一片麦田飘过,墨绿色的麦苗紧贴在地上,生怕这严寒的冬季把自己冻死。 所有的树都清一色的灰黑,没有一片绿叶,偶尔会看到有人拉着很多砍下来的树枝从身边经过。 “这里的人都种苹果”高格解释到:“每年到了冬天,趁果树冬眠的时候,他们就会把多余的树枝给剪掉。” “为什么要剪掉呢?那样不是就会少结很多苹果吗?”闫紫雨不解地问,虽然她也是在农村长大的,可是她们那边从来不种苹果树。 “树的根系可以提供给树的营养是有限的,如果枝叶太多的话就会吸收太多的营养,导致果子长不大,果子太小了就没人要,没人要就卖不出去好价钱。”高格解释到。 “看来农民的智慧是无穷大的,比我们这些接受了教育的城里人聪明多了。”杨泽鹏插嘴到。 “呵呵,这都是经过无数代人的经验得出来的,怎么能跟你们这些文化人比呢!” “什么文化人,还不是靠着农民生产的东西来生活。再怎么有本事的人,如果没有农民供给他们吃的,他们也得饿死。” “农民养活了所有的城里人,但很多城里人却看不起农民。哼,我也是农村出身,虽然没种过什么地,那我也得算农民的一份子。 城里人怎么了?农民不给他们吃的,他们肯定就都饿死光了,去地低下傲慢去吧。”闫紫雨想到那些傲慢的城里人,气就不打一处来。 “唔,美女,你别忘了车里还坐了个城里人哦。”杨泽鹏一副我很委屈的样子:“城里人也不尽然都是势利眼吧?像我就不是。” “哼,那可说不定,你在我们面前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谁知道你在我们背后怎么说呢。”闫紫雨撅着嘴,一副谁让你是城里人的样子。 “真是应了那句话啊…” “什么话?” “没,没什么!” “你说啊,有本事你说出来啊。” “泽鹏哥哥,就从这里往进拐。”高格适时的叉开了话题。 “啊???你确定。” 闫紫雨看了一下高格指的地方。那是两山之间的一个峡谷,中间有一条小水渠注进了马路边这条看起来没多少水的小河里。 “嗯,没错,就是这里,每次我都是从这里走回去的,当然记得很清楚啦。” “没有其它的路了吗?” “其它的路就要上塬然后再下去,不过那些路我都不熟。” “好吧,看来我们只有这一条路可选了。” “这能进去吗?”闫紫雨用一种怀疑的眼神看着高格。 “可以的,我每次都走这条路。” 再仔细看看,两座灰蒙蒙的山,无声的矗立着。那条泥泞不堪的小路,在两山之间不断的延伸到看不到尽头。那条小水渠的水已经结冰,两边的草都已经枯萎,看不到一丝绿意。 车子越往进开,路越难走,幸亏杨泽鹏的驾驶技术非常好,否则他们很有可能有翻车的危险。?杨泽鹏已经将车子的速度放的很慢很慢了,理论上它是不应该过于颠簸的,但车里的人依然感觉到了大幅度的摇晃。 “前面好像没路了”杨泽鹏停下了车子。 “要过河,那边有路。”高格指了指那条小水渠:“再往前一点,那边有下河道的路。” “小格,还得走多久啊?” “不远了,过了河路就好走一些了,应该很快就会到了。” 杨泽鹏小心翼翼地沿着那条几乎看不见的小路,将车开过河道。 就像高格说的。路确实好了那么一点,可是依然坎坷难行。 “哇,终于到了。”闫紫雨看到了不远处半山腰上的村子,高兴地叫了起来。 “唔,姐。那不是我们村,到我们村还得一会儿。” “唔,好吧。”可怜的闫紫雨小小的希望火苗被无情的扑灭,默默地转头看着外面那毫无生机的风景。 一辆汽车进了村子,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从这辆车进入村口的那一刻开始,人们就议论纷纷。 “这是谁家的啊?这么好的车。” “我看是老王家的,听说他女儿嫁给了个很有钱的城里人,肯定是回来看她大了。说不定还把老王接到城里去住几天呢。” “我看是,民运家的。他这两年靠卖树赚了不少钱,经常有开车的来找他买树。” “你们说,会不会是梅兰家的小儿子回来了。听说他去年带了不少钱回来,高飞今年年初就把房子给盖了,听说他今年要回来早点给他哥娶媳妇呢。” “就他?大字不识一个,出去打了四年工了,才盖了两间房,还能开车回来?他们家坟里根本就没埋进去富贵的鬼。” “是啊,原军瘫在炕上那么多年了。他儿子,要是有出息,早都把他带到大城市看病去了。” “我看啊,应该是福德的女儿回来了,听说她嫁给了当官的。给她大送了不少好东西呢,你看福德现在在村里腰杆子挺的比谁都直。” “唉,不知道我他妈的当初是怎么想的。非要生儿子,要儿子有什么用?还不是在家种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修一辈子的地球。看看人家女儿,嫁出去给她大她妈换了不少钱,还能经常给她大她妈送这送那的。” “就是,还是他妈的生女儿好。” 虽然村里的人们都在议论着这辆车,但车里的人却什么也不知道,车子依然向着村子里开去。 “以前大家都是在半山腰住的。”高格指了指不远处的山:“后来不知道谁家带了头,大家慢慢地都搬到底下来住了。” “没有钱的,只能用从河道里搬过来的石头垒房子。有钱的,就挖一些土,做泥砖盖房子。还有的为了省事,直接夯土墙然后盖个顶就行了。” 高格向两位客人介绍着村里的居住情况,以及建筑物的结构。 “这几年生活好了,种地多的人家也有了一些钱了,就买一些烧好的砖回来盖房子。到了,泽鹏哥,就把车停在这儿吧。”高格还没介绍完,就已经到家了。 虽然院子里盖了两间新房,但高格依然一眼就认出了他的家。 这里基本上到了村子的最里面,再往后走就是一片片种着麦子的田地。还有好多土地赤裸裸的仰面朝天,什么也没种。 院子里有两间刚盖起来的新房,用砖的地方也只有主体框架。其他的地方都是用泥抹着的,高格说,这里面是晒干以后的泥砖砌的。 再往里进是一座比较低矮的两间小屋,是参差不齐的石头垒起来的,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很像是柴房。如果不是烟囱里冒着青烟,初来此地的人肯定会以为这是个没人居住的柴房。 “大、妈。我回来了。”高格领着客人一边往里走,一边向家那低矮的房子喊着。 “今年怎么回来这么早?”一个头顶着毛巾,苦瘦如柴的老太太佝偻着腰急切的从那个低矮的小屋里走了出来。 “今年要给我哥找媳妇,当然要回来早点啦。”高格上前去搀扶着老太太:“妈,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在广东认识的姐姐,那一年我刚到那边要不是她救了我,你儿子早都饿死街头了。 这位是姐姐的男朋友,是他开车送我们回来的。” “好人呐,快进屋坐,外面冷。”老人用感激的目光看着两位远道而来的客人,邀请他们进入自己那虽然破烂但却温暖的小屋。 闫紫雨和杨泽鹏还以为这是小格的奶奶呢,谁也没想到她就是小格的母亲。 这里确实比西安冷多了,幸亏高格提醒,他们两个都穿的比较厚,要不然还真得冻个半死。 屋子里,只靠那扇不大的窗子透进来的光提供亮度。进门右手边是一个能睡三四个人的大炕,炕的一头连着灶台。灶台上,那两口大锅应该能煮几十个人吃的饭吧? 炕上坐着一个人,这应该就是高格的父亲吧?他看起来并不老,应该五十多岁了吧?耷拉着眼皮,好像睡着了的样子。 “他大,碎娃回来了,还带了他朋友。” “哦,那你赶紧给人把水倒上。来上炕,地下冷。”后一句话是对站在地上的两位客人说的。 “不冷,不用上炕的。”炕上是一疙瘩黑不溜秋棉被,那斑驳的床单看起来肮脏无比,应该很久都没有换过了吧?闫紫雨有点后悔跟着小格回来了。 可能高格看出了这两位客人的顾虑,就拿了两个小凳子给他们。 “家里没有什么软一点的东西让你们坐,就凑活着坐这个吧。”高格此刻才意识到,其实农村根本没有办法招待城里人。 “来喝水,喝水。这杯子啊,是我们高格去年过年的时候带回来的,我们都没舍得用。” “谢谢,阿姨。” “谢谢,阿姨” “妈,我哥呢?他不在家吗?” “他去山上弄柴火去了,趁这段时间没下雪,多弄点,万一再一下雪,就弄不了了。” “有人给他说媒没?” “唉,就咱屋里这情况,谁敢把女子嫁到咱家里来。” “我明天,就到上村寻刘媒婆去,我走的时候给她说了让她给物色一个呢。” “唉,可怜的飞娃子,到咱屋里把苦吃透了。咱们家,最对不起的就是他了。” “妈,你就不要再难过了。我哥会找一个好婆娘的,你就放心吧。” 闫紫雨半懂半不懂地听着他们娘俩的对话,继续打量着这个小屋。 小屋里并没有太多的东西,除了一个破旧不堪的柜子,和那个不知道用了多久的大水翁,只有那个囤粮的粮囤占据着不小的地方。其它一无所有。 “妈,外面怎么停了一辆车?” 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在院子里响起,不用说肯定是高飞回来了。 “哥”高格听见声音急忙往出跑。 就是这个声音的主人,从父亲生病开始就用他那瘦弱的肩膀抗起这个家。数十年如一日,从来没有叫过苦叫过累。 就是这个声音的主人,在高格受到欺负的时候总是保护着他。用自己温暖的臂膀,呵护着他一天天的长大成人。 他宁愿自己累的半死,也不愿意让弟弟累着。饥寒交迫,他宁愿和母亲饿着肚子上地干活,也要让父亲和弟弟吃饱穿暖。 冬天,别人都窝在炕头,和老婆孩子暖被窝。他却总是拿着斧头,进山去砍柴。为了不让父亲冻着,他们家的炕一年四季都得是热的。 因为他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他是这个家的守护神,虽然他很瘦弱,但为了这个家,他不得不让自己强大起来。 本以为这么浑厚的声音应该是一个彪形大汉所发,但当闫紫雨和杨泽鹏看到声音的主人时,他们又一次惊呆了。 这是一个,一米六左右的瘦弱的青年。黝黑的皮肤,告诉人们他经历了无数的风吹日晒。深邃的眼眸,是他历尽沧桑的证据。充满力量的肌肉,好像不应该和这个瘦弱的身体结合。那刚毅的面孔,在见到高格的一瞬间就变得柔和。 “你小子,从哪弄回来那么漂亮的一辆车?应该值不少钱吧?” 虽然比高格矮了半个头,但那慈父般的爱,却依然是那么雄伟。常听人说:长兄如父。只有亲眼见了,才会知道它的伟大。 “那车好几百万呢,我就是打十辈子工,也买不回来那么一辆车。” “那是谁的?怎么停在咱们家门口?” “嘻嘻,来我给你介绍一下。”高格拉着哥哥来到闫紫雨他们面前:“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在广东认识的姐姐,闫紫雨。那一年我刚到那边的时候要不是她救了我,我早都饿死街头了。 这位是姐姐的男朋友,杨泽鹏。是他开车送我们回来的。” “实在太感谢你们了,你们都是好人,好人会有好报的。” 高飞用他那双粗糙的大手紧紧地握着杨泽鹏的手,他并没有握闫紫雨的手。因为在他的观念里,女人的手是不能乱碰的。只是用感激的目光和连续点头致敬,向她表示感谢。 “行了哥,你那么用力,肯定把泽鹏哥弄疼了。” “唔,对不起对不起。”高飞赶紧松开手,连连道歉。 “呵呵,没关系没关系。不疼的,真的。”虽然感觉到了疼,但是作为一个男人,说自己被一个比自己低比自己矮的人把手握疼了,好像有点丢人啊。 “来,快进屋,外面冷。” 再一次进屋,闫紫雨已经不再感觉这里的东西很脏了,她主动脱了鞋坐在了炕上。 穷人的家虽然暗淡脏污,但是他们的心却是如此的温暖纯洁。对于一个没有了亲人的人来说,拥有这样的家庭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情啊? 就算坐拥金山银山,又能如何?没有一个温暖和睦的家庭,一切都只是空谈。 第九章 “哎呦~,听说小格回来了。”大清早,一个尖锐的声音就在院子里响起。 高格赶紧迎出门来,院子里一个浓妆艳抹,体态丰盈的中年妇女正朝着门口走來。 “刘阿姨,我昨天回来的。本来说今天去看你呢,没想你这么早就过来了。” “啊呀,你看你把我抬举的。谁不知道你高格的厉害,大字不识一个,三年就给你大你妈把新房盖下了。还要给你哥寻媳妇呢,大能人么。 你放心,你哥这媳妇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保证给你哥寻个勤快能干的好媳妇。” “他刘姨来了,快屋里坐,外面冷别冻着了。”这个时候,高格的母亲从屋里走了出来。 “哎,好好。”刘媒婆答应着就进了屋:“高飞呢?他怎么不在。” “他去窖里弄红芋去了,来客人了,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客人的。” “哎呀,听说门口那辆车值好多钱呢,买下咱们村子都不是问题。这就是你们家的客人开来的吧?你们小格真是太有出息了,我以前就说了他以后肯定大富大贵嘛。”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人家只是对我们这里好奇,过来看看。顺便把格娃子给捎回来,他哪能攀上人家呢。” “哎呦,话可不能这么说。那人家怎么谁也不捎,就捎你们家小格回来啊?你们小格就是个富贵的命。” 哎…人啊。就是这样,当你贫穷的时候都看不起,当你显出富贵时都跑来献殷勤。 “运气,运气。” 高格的母亲敷衍着,想着她曾经无数次跑到刘媒婆家请她给高飞说个媳妇。刘媒婆总是说:你们家那么穷,把人家女子娶来让人往哪住呢?谁家愿意把女子嫁给你们高飞受罪啊… 或许,那时候的刘媒婆并没有像她说的那样“看出了高格肯定大富大贵”吧? “什么运气,这是大富大贵的兆头。”刘媒婆还是热情洋溢的夸奖着。 “唔,刘姨。你看给我哥说媳妇这事…”高格适时地打断了刘媒婆地话。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上游有个人家,家里条件虽然不好,但一家人都老实巴交的,他们家女子可勤快了。我吃了饭,就去给她大说去。” “那太好了,我们送你去。”闫紫雨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 “紫雨啊,你们这么早就起了啊?怎么不多睡会儿?”高格的母亲对这个乖巧体贴的女孩,越看越喜欢,要是自己的女子该多好呢! “没事,阿姨。早起,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对身体好。” “哎呀,这就是你们家的客人啊?樱桃小嘴、小琼鼻、美丽大眼、柳叶眉,这简直就是从画里面走出来的嘛。”不得不佩服媒婆的这张嘴,阿谀奉承的词张口便来,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呵呵,这位阿姨,谢谢你的夸奖。你说吃完饭就去给高飞哥介绍媳妇是吧?” “对对对,吃完饭我就去。” “那我们送你去吧,求你办事,不能把你累着。我们吃完饭就去你家接你吧。” “哎哎,不用那么麻烦,也不远,我走一个小时就到了。”一听说自己也可以坐那个大汽车,刘媒婆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要走一个小时呢?那还不远啊?还是我们送你去吧。” “那…既然你们着急,我就不客气了,一会儿吃完饭让小格带你们去我家接我。”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心里早就乐开花了。别人不认识好车,她刘媒婆能不认识吗?门口的这辆车,就是她刘媒婆说上几辈子媒也坐不上,更别说买了那就是做梦。 “刘姨,你就留下来在这里吃吧。” “那怎么行,你们家有客人呢,我怎么能瞎凑热闹呢?”谁不想跟有钱人坐在一起吃饭啊!只是这面子工作还是要做的嘛。 “没关系的,刘阿姨,我们也都不是外人。你就把我们当成高叔叔他们家的儿女就行了。”闫紫雨开口道。 “就是,你看孩子们都留你了,你就留下来吃个饭吧。家里也没什么好吃的,就能填饱个肚子。”高格的母亲说到。 “看你说的,农村人嘛,还讲究什么山珍海味的。能填饱肚子,已经很不错了,再说了早就听说你老嫂子的手艺可好了,正好我今天也尝尝。” “哪有什么手艺,都是半残废的人了,能做出个什么好吃的。” “呦,刘姨过来了?是什么风把你吹到我们这破破烂烂的破房子里来了啊?”这时候高飞突然走了进来。听口气,好像高飞并不喜欢这位刘媒婆。 边说着,高飞把手里的竹笼放在案板上,开始舀水清洗洗刚从地窖里挖出来的红薯和土豆。 “瞧你说的,你们家盖新房了,我们这些没盖新房的人就不能来了?”刘媒婆讪讪的给自己找着台阶。 “我哪敢这么想啊,只是怕我们家这小庙容不下您这尊大神。” “哥,刘阿姨来是准备给你说媳妇的。”高格想要缓解一下气氛。 “给我说媳妇?我们家这么穷,谁家的女子敢嫁到我们家啊?”高飞记得这句话他听过不止一次了,都是从眼前这个女人嘴里说出来的。 她一直都看不起这个家,高格今年走的时候说今年回来一定要给高飞娶到媳妇。可是,刘媒婆却对别人说:他高格要是有本事给高飞娶个媳妇回来,她刘媒婆就去给他们家倒尿盆去。 可是今天这个曾放出狂言的人却主动跑来要给自己说媒,年初说过的话这么快就忘了? “哥,你就少说两句吧。赶紧做饭,吃完饭紫雨姐和泽鹏哥哥还要去送刘姨呢。” 听着这个平时老实巴交的哥哥说出这样的话,高格完全可以理解他心中的感受。高格何曾不知道呢?家里穷,村里人几乎都看不起他们,母亲去求过刘媒婆那么多次,她总是让母亲含泪而归。 这回他坐着豪华汽车回来,多少都觉得自己很神气。为自己,为这个家挣回了无数的面子。 在这个贫穷的村庄,做着最贫穷的人。曾经受过多少屈辱,看过多少冷眼,听过多少侮辱的话语。或许父母可以默默的忍受着。 但是,年轻气盛的他们怎么会忍受得了这种折磨呢?哥哥,虽然取名高飞可是被这个家牵绊着,怎么可能飞的起来呢?高格却不愿意再忍受这贫苦的生活和这里的人那冷漠无情的嘴脸,背起行囊去了那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记得,那年他走的时候,父母都不同意。是哥哥偷偷送他离开的,哥哥也不希望他走,但他更不希望弟弟和自己一样窝在这个小地方一辈子都太不起头来。 四年,四年的拼搏。总算让这个家有了一点点起色,哥哥的媳妇也越来越有希望了。 而现在,他高格借着别人的光彩。让这个村的人开始对他阿谀奉承,虽然这光彩只是个投影只是别人的投影。但,这些已经可以满足这个少年的虚荣心了。 只要村里的人对自己另眼相看,就是他高格这几年的成就,这或许也是对吃过众多苦的他的一种安慰吧? 新房子虽然已经盖好了,但新房里面除了那勉强可以让闫紫雨他们凑活休息的炕,几乎是一无所有。 高飞盖房子的时候为了省钱,很多材料都是他一个人弄的,省下了一些钱。但他却没舍得买一件家具。 现在高飞把所有剩下的钱,和他自己给别人家帮忙种地挣的一点钱,全部塞给了弟弟,让他去给新房里置办家具。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谁又不想有个妻子呢?虽然高飞从来不把这件事说出来,但那渴望妻儿的心却一天比一天强烈。 随着社会越来越好,人们慢慢的把钱放在了第一位。娶一个妻子光彩礼就要一两万,这对于一个农村人来说本就是个天文数字,更不要说是还要经常给父亲买药的高飞了。 母亲已经积劳成疾了,已经不能下地干活了。高格第一年带钱回来的时候,他们兄弟两就强烈的要求母亲不能再下地干活了。 一个刚满五十岁的人,看起来就像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却依然以她那瘦弱的身躯勉强的帮助着她的大儿子想要为他分担一点苦累。 然而,每天艰辛的劳作下来,迎接她的只有全身的疼痛。但她却依然强忍着给儿子和丈夫做饭,就这样坚持着,几个春秋又是几个冬夏她从来没有在家人面前抱怨过一句,就算是半夜全身疼的睡不着觉她也咬着牙不让眼泪掉下来。 虽然不说,但高飞把这些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就算是打一辈子光棍也绝不能再让母亲劳累了。 如今,终于弟弟有出息了,亲爱的弟弟并没有忘记这个哥哥,他要给他娶媳妇。高飞的心里是多么的高兴,他不要求女方长的有多漂亮,只要能踏踏实实的跟他过日子就行了。 “给家里办一张银行卡吧,你每年带着那么多钱坐火车不安全。直接把钱打到卡上,让哥跑一趟街里,总比你带着钱坐火车好。”闫紫雨建议到。 “对,这几年银行的安全措施做的越来越好了,这样又方便又安全。”杨泽鹏很赞同。 高格当然还是很信任自己的这位姐姐的,虽然他还依然记得那个丢钱的老乡,但不得不承认现在好多工厂都已经不发现金了。 办好银行卡后闫紫雨不厌其烦的教高格和高飞如何取钱如何存钱,应该怎样填写存取款单,直到把他们教会。 而可怜的杨泽鹏,充当了管家的身份,他跑遍了这个小小街道的每一家家具店。为高飞买来了最称心如意的全套家具,当然有很多小物品是他偷偷的私掏腰包的。 第十章 高飞的婚礼是腊月初六举行的,人们都说高格有本事回来一个月就给哥哥把婚事办好了。这个年轻人,在人们的“夸赞”中,不断的满足着自己那饥渴已久的虚荣之心。 这段时间可把闫紫雨和杨泽鹏忙坏了,他们载着刘媒婆几乎把这条川道跑遍了。 去过很多人家,这些人家不乏有愿意把女儿嫁给高飞的,但几乎所有人都是冲着钱来的。 这些父母只向钱看,高格辛辛苦苦攒的那点钱都根本就不够他们狮子大开口的,更别说其它的花销了。 然而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不看重钱的,虽然很少但是却被他们碰到了。 高飞的新婚妻子裴萍就是这类人,她和闫紫雨一样。悲惨的命运让她们把亲情放在了第一位。 裴萍不知道她的父母在哪里,在她的记忆中从小到大只有奶奶陪伴着她。 每当小小的裴萍问起关于爸爸妈妈的事情的时候,奶奶总是说“会告诉你的,现在还不是时候。”每次都是同一个答案,久而久之她就不再问了。 她们家没有田地,裴萍小的时候和奶奶的生活都是靠奶奶给别人家干各种各样的活计来维持的。 如今奶奶年事已高,已无力再帮别人干活了,勤快的裴萍接替了奶奶的工作继续做着苦力般的工作,过着最最贫苦的生活。 如今已二十有五的裴萍,满脸麻子面黄肌瘦,虽然勤劳肯干但长期的营养不良让她看起来枯瘦如柴满脸病态,至今仍然未嫁出去。其实曾有人来提过亲的,但裴萍要求必须把奶奶接过去一起住,否则就不嫁。 这样一个并不漂亮且一身病态的女人本来就很难嫁出去,如今还要养活一个年事已高的“累赘”,提亲者转身就走他们宁愿花大价钱“买”个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累赘”的女人回来。 闫紫雨从来到裴萍家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如同回到了过去,她又一次想起了和爷爷奶奶一起度过的那些个艰难岁月。 闫紫雨不知道她是怎么被带回去的,她只知道自己哭了好久好久。压抑在心里的那根思念之弦终于开始震颤,很久未能体会过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 多么相似啊!只是这个姑娘是那么的善良淳朴,而那个女孩则是那么的作恶多端。 是自己害死了爷爷奶奶,这是闫紫雨内心最痛的伤疤,她一直都不能原谅自己,此刻那压抑已久的情绪又一下子涌上心头。 裴萍是要带着奶奶过来的,给奶奶要有一个住的地方吧?曾经一家人挤的这个小屋当然不行了,因为高格的父母依然住在里面。 这个小屋,在盖新房的时候顺便修整了一下。虽然依然很破旧,但已经不再漏水了。 现在给奶奶盖一个小房子当然是不现实的,这是冬天,天寒地冻的,土地根本挖不开,泥刚和好就得被冻上。 最终大家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在新房里,弄了个隔挡让奶奶先住在这里,等开春了天气暖和了,再给她老人家重新盖一个小屋。 是啊,对于一对新人来说,这样确实很不方便。但是现在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等开了春土地解冻再说吧。 高飞结婚那天来的人很多,几乎全村的人都来了。那些好多年都没联系过的亲戚也来了,毕竟是亲戚嘛。 然而,仿佛是高格结婚一样,人们更多的是去和他攀谈。我们真正的新人,却受到了冷落。 对啊,高格现在是能人。他回来的时候坐的是高级汽车,他爸爸的轮椅是他从城里给带回来的,这两间新房子是他出钱盖的,新的家具是他买回来的,甚至高飞的媳妇也是他给娶的。 人类从来都喜欢能人,因为能人能带给人们富贵。不过人们好像忘了,在那些所谓的能人穷困潦倒的时候,没有人帮助他们。当他们饥寒交迫的时候,没有人帮助他们。当他们在生死线上垂死挣扎的时候,没有人帮助他们。 世人好像都得了仰脖症,只能看到在他们之上的人,如果有人在他们脚下祈求帮助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将其一脚踢开。 当这个曾经被踢开的人超越了他们,在他们之上时,他们仿佛不曾记得将对方踢开过,一个个显露出了那卑微的嘴脸贴了上去摇着尾巴讨其欢心。 高格很享受这一切!是啊,又有多少人能够经得起别人阿谀奉承的诱惑呢?尤其是曾经被踩在脚下很久很久,如今被举在头顶的那种飘飘然的感觉,就仿佛自己成为了众人顶礼膜拜的神,这或许才是人的真正追求。 回来这将近一个月,几乎每天都有人邀请他去他们家里吃饭,每个见到他的人都对他赞不绝口。 他几乎忘了这一切都是虚假的,人们巴结的是那个有豪车接送的“高格”,而不是一个在工地上搬砖的“高格”。 那辆豪车,只是一个假象。因为它或许只出现这一次。以后的漫漫岁月里他高格,只能徒步走完那几公里的泥泞川道回到这里。 可是,如今的高格已经忘记了这一切。他沉浸在被人吹捧的世界里了,这样的感觉是那么的舒服那样的飘飘欲仙。他不愿意接受那些可恶的事实,那会让他跌入深渊。 以前,这里的人从来都瞧不起他高格就算他再优秀,别人也不会有一句夸赞。 在深圳,每天都埋头苦干,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从不敢大声和人说话,在任何人面前都一副乖巧听话的样子,只为别人的一句夸赞。 他从来都是把自己放在最低的位置,从来都是对别人言听计从,从来都是任别人骑在头上拉屎拉尿,从来都是对那些帮助自己的人千恩万谢。 现如今,我高格也是大能人了。人们都来巴结我,人们都对我百般敬重,人们都对我点头哈腰,在这里再也没有人敢瞧不起我了。我也可以高声说话,我也可以对人呼来喝去,我也可以看不起某些人。 高格理所当然的接受着人们的恭维,他几乎忘了今天是高飞大喜的日子,自己不应该抢了大哥的风头,但是他忘了。 高飞并没有怪罪他,这个家能有这么一天确实是因为高格,他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 人们不停的向高格敬酒,从来没喝过酒的高格,此刻酒量大增几乎来者不拒千杯不倒。他也不知道他喝了多少,他只知道他在不停地接受着敬酒不停地喝着。 第二天,高格醉眼朦胧的醒来,他发现自己睡在哥哥的新房里,新婚的哥哥和嫂子都不在。 好像昨天晚上自己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朦胧中自己好像和谁吵过架。 走出院子,哥哥正在劈柴,大冷天的他只穿了一件褂子,却依然大汗淋漓。 “哥” “哎,小格。你醒了?快去屋里吃饭吧,大家都吃过了,看你睡的正香就没叫你。”高飞还是像往常一样关心着弟弟。 “你们怎么能不叫我呢?今天新增人口,这是全家人的第一顿饭,你们就把我撇开了?”或许,高格还没有从那仙境中回来吧?一股莫明的怒火涌上心头,直接就对哥哥发起了脾气。 “不是小格,我们是看你睡的正香不想打扰你。再说了,这段时间也把你累坏了,我们只是想让你好好休息一下。所以就没打扰你。” “行了吧,你们是看我为你们把一切都办妥当了,想把我一脚踢开吧?”高格感觉头痛欲裂,愤怒的气息越来越浓,只觉无端的怒火无处发泄。 “真的没有,小格你听我解释。” “得了,你不用解释了。我还不知道吗?你这是嫉妒我。” “别在院子里瞎喊叫,你给我滚进来。”母亲掀开小屋的门帘,冲着高格喊到。 “我怎么就瞎喊叫了,他就是嫉妒我。”终于,母亲给了他发泄的机会。 “你给我滚进来。”母亲愤怒地向高格喊到。 “进来就进来,谁怕谁啊。” 高格掀开门帘刚进入房间,迎来的就是母亲的扫把疙瘩。 “你个碎东西,你哥新婚之夜,竞然敢跑去闹,还把他们赶出了新房,连你老娘都敢骂,我今天不收拾收拾你你还真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母亲说着话,挥舞扫把疙瘩的手根本就没有停下来。 “啊,我怎么了?不就是在新房里面睡一晚上嘛,这房子本来就是我出钱盖的,住一晚上怎么了?我住一辈子都是应该的,更何况我当时喝醉了。”刚起床,本来心里就莫名其妙的来气,此刻又莫名其妙的被打这谁能受得了? “喝醉了就有理了?你早上起来冲你哥瞎嚷嚷什么?小兔崽子,要是没有你哥,你以为你能活到现在?昨天被那些狗日的王八蛋捧了两句,你就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是吧? 赶快去给你哥和你嫂子道歉,不然我今天非打断你的腿不可。”母亲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对高格喊着。 “我没有错,他们这是跟着我享福的,还要我去跟他们道歉,想都不要想。” 真没想到,一个善良懂事的孩子,会瞬间变成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曾听人说:人有善恶两面恶永远强过善只是已被善封印,只要它推翻了善的镇压就会瞬间膨胀无人可挡。还有人说:一个一直被瞧不起的人突然被无数人吹捧,这个时候就会自我膨胀瞬间变成另一个人。或许,他们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们也经历过吧? 母亲可不管这些,拿起扫把冲上去又一次开打。情急之下,高格提起自己那简单的行囊夺门而出。 “我再也不回来了,你们就享受我给与你们的这一切吧。” “臭小子,有本事你永远也别踏进这个家一步。” “小格,千万别这样,马上过年了。你……” “你别在我面前假惺惺的,你心里巴不得我早点滚呢。”再一次看到高飞,高格认定这一切都是他一手策划的,只为把自己赶出去。 “我没有,小格真的……” 高格根本就不给高飞任何说话的机会,提着行李已经冲出了老远,他头也不回的朝着县城的方向跑去。母亲在家里痛哭失声,父亲急得从轮椅上跌了下来,可怜的高飞,又要照顾父亲,又要安慰母亲,根本无暇顾及这个突然变的不可理喻的弟弟。 第十一章 杨泽鹏开车走了好长时间才看到高格的身影,他显然已经走不动了,但还是慢慢的向前走着。 他们是被安排在了村里最富有的人家,老王家住的。本来他们一直住在高飞的新房里,高格一家四口像以前一样挤在那间小屋里。 但因为是高飞的新婚之夜,他们不得不给新人们腾出来地方来。可是当他们早上吃完老王给准备的精心早饭,回来时却看到的是一家老小痛哭流涕的场面。 “小格,你这是怎么了?快跟我回去吧,家里都乱成一锅粥了。”杨泽鹏把车停在了高格的前面。 “我不回去,不就是在新房里睡了一夜嘛。他们竟然不叫我吃饭,明摆着想要把我从这个家赶出去嘛。 别人都对我赞不绝口,他们却对我大呼小叫的。他们好像忘了,这个家现在拥有的这一切都是我这几年辛辛苦苦打拼换来的。 我省吃俭用,流血流汗让他们过上了好日子,他们竟然还这样对我,太让我伤心了,我永远也不回这个家了。”看来高格的气一时半会儿是消不了了。 “小格,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先跟我回去吧,咱有话好好说嘛。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话咱们说开了不就好了嘛。”杨泽鹏劝慰到。 “不,我不回去了。我永远都不再回这个家了,他们的死活从此与我无关。”高格的反应出人意料的强烈。 “那这样吧,我本来打算跟紫雨今天就回成都去,来这边这么久了,那边还有好多事情等着我去处理呢。要不你跟我们去成都住几天?”作为一个销售高手,杨泽鹏知道不反对对方的意见才能令其接受自己的意见。 “不,我不去了。我要直接回深圳去,快过年了,那边工钱会高很多的。”可能有些办法只适合用在那些所谓的“有文化”的人身上吧?显然杨泽鹏的这一招对高格不起作用。 “那这样吧你先上车,咱们先回去接紫雨。我们送你去西安坐车。这样总可以了吧?”杨泽鹏只能顺着高格的话说,他上了车回去了或许会留下来吧。 “我不回去,我在这里等你们。”看起来这个倔强的高格是打死也不愿意回去了,还真是个难对付的家伙。 “那怎么行呢?这大冷天的,你在这荒山野岭肯定会冻坏的。还是坐在车上吧会暖和一些,一会儿回去我把紫雨一接,你不下车不就行了嘛。”杨泽鹏觉得只要高格跟着回去了,事情应该就会缓和一些吧?可是事情好像没那么简单。 高格想想也对,这天寒地冻的加上顺川风确实挺冷的,相比之下还是呆在车里比较暖和。 可怜的闫紫雨,此刻正听着老人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哭诉。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那痛苦不堪的往事。只是苦于没有一个真正的聆听者,所以就一直将其积压在心里,直到一个导火索把它引燃。 这个再苦再累都不轻易流泪的老人,这个受了大半辈子苦已然积劳成疾的老人,这个坚强的走过无数幽暗岁月的老人,此刻泪水沾满了她那饱经风霜的脸颊,向身边唯一能找到的“聆听者”倾诉着她那不堪回首的痛苦经历。 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儿子会突然乱发脾气?为什么突然性格大变?那个乖巧懂事的小格怎么突然不见了? “小格的自尊心很强,可能你们没有叫他吃全家人共同的团圆饭,伤到了他的自尊吧!”闫紫雨尽量的替高格解释着。 “大家都心疼他,一个人在外受苦受累。这阵子,他又忙前忙后的确实累坏了,虽然他昨天晚上闹的他哥哥嫂嫂没地方睡,他哥哥都没有怪罪他。 早上看他睡的香,就没忍心叫他。不就是没一起吃饭嘛,穷人家哪有那么多讲究,以前连饭都没得吃,还管他什么一起不一起的!” “可能他把亲情看的太重了,感觉不一起吃第一顿饭会不吉利吧。” “有什么吉利不吉利的,等他结了婚肯定要和他哥分家的。照样得分灶,还得是各吃个的。 他这是被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家伙捧得太高了,自从你们回来以后,那些东西就天天来说他怎么怎么厉害怎么怎么能成,短短一个月已经把他捧上天了。”老人气愤地说着。 “唉…这也不能怪人家,谁没有个虚荣心呀啥呢?我这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太婆,听到别人夸我儿子都轻飘飘的了,更别说刚刚成人的他了。”老人叹息着,替儿子找理由。 是啊!谁人不会有虚荣?谁又不希望成为别人的关注对象呢?人们,或者努力做事情用才华引人注目,或者装可怜用悲惨引人同情,或者装清高用华贵引人追慕,或者装冷漠用距离引人向往。 有些人说着:我不需要别人的任何关心。然后把它写在很多地方,希望别人能够看见。 呵,心志不坚者,往往会因别人的花言巧语而蒙蔽。所谓的心志坚若磐石者,又何尝不是呢? 只要是人都会因为别人对自己夸奖的而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圣人亦如此,更何况凡夫俗子呢! 车子停在了门口,杨泽鹏打开车门走下了车。但高格坐在后排一动不动,头都没有转一下,他根本没有要下去的想法。 “泽鹏,小格呢?你没找到他吗?他不会出什么事了吧?”高飞看见只有杨泽鹏回来,心里顿时七上八下。 对于这个家,高飞付出了太多太多了。从高格刚生下来,到他出外在打工,从小到大,可以说是他一把屎一把尿拉把他扯大的。他就像一个父亲一样,照顾抚养着这个弟弟。 父亲瘫痪在炕,已经不能为这个家帮上什么忙了。母亲一个人撑起这个家没多久就跟着倒下了,她实在太瘦弱了,这么重的担子她根本就挑不动啊。 十二岁开始,高飞接过了养家糊口的这个担子。他砍柴种地,任劳任怨。他喂养了一头牛帮人耕地,赚来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钱用以补贴家用。 家里粮食不够吃,他总是饿着肚子在地里劳作,让母亲把饭留给父亲和弟弟。有时候给别人家干活在别人家吃饭他总是吃十几个大馒头以填饱肚子,但在自己家里他却只是吃一两个只为肚子不空。 是啊,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能吃饱了。可是长期的营养不良,已经铸造好了这个瘦弱低矮的形象。只是吃了几年饱饭,让他看起来健康了不少而已。 “他在车里,我看还是让他自己慢慢的去咀嚼自己这些天的经历吧。没人能替他想通这些事情,这只能靠他自己了。 我会和紫雨尽量顺服他,跟我们回成都去的,你也不用太担心。”杨泽鹏轻声对高飞说到。 “可是,这马上就过年了。他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在外面过过年。”高飞还是很不放心,他舍不得弟弟大过年的孤身在外。 “凡事都有个第一次嘛,以他现在的情绪是不会留在家里的。或许,他出去转转想通了赶过年就回来了呢!” “我再去劝劝他吧。”高飞自顾的朝车子走去,可还没等他走到车跟前车门就被从里面反锁了起来。 “小格,你下来吧。有什么事情咱下来慢慢谈,马上过年了,可不能让人看笑话啊。就算哥求你了,你赶快下来吧。”高飞在外面哀求着。 车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应,高格一副打死都不下去的样子。哼,全村的人现在都尊重我,你们连吃都不叫我。别忘了,你们现在拥有的一切可都是我给的。 母亲出来了,看到高飞在车外苦苦哀求。刚刚消了一半的气,又冒了上来。 “阿飞,你给我过来。不要求这个狗东西,让他滚,有本事永远都别回来。” 高格还是选择了去深圳,闫紫雨和杨泽鹏的劝说并没有撼动他已经做好了的选择。 当踏上南下的列车,当看到车上这形态各异的人,一丝丝后悔的气息从高格的心底升起。他后悔了,他想回家了,可是现在回去肯定会很丢人的。 车厢里,人们或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或聚精会神的玩着手机,或喃喃自语地念叨着什么,或兴高采烈的给家人打着电话。 高格听见一个河南口音的年轻人给家里打着电话:“妈,我赶天黑就到家了,给家里寄的钱你收到了吗?” 对方应该回答了说收到了。 “那就好,爸爸身体不好你多推着他出去转转,晒晒太阳。过去穷你们怕见人,现在你儿子有出息了,你们也该好好享享福了。” 对方应该说了挣钱不容易之类的话吧!只听他说:“儿子欠你们的太多太多了,就算把这辈子赚的钱全部给你们用也不够偿还你们的养育之恩…” 听着这淳朴的话语,两行清泪顺着高格的脸颊轻轻的滑了下来。“这辈子赚的所有钱给你们都不够偿还你们的养育之恩。”而自己却因为家里人没有像村里人那么对自己热情,就大吵大闹离家出走,难道自己还是人吗? 多么相似的出身啊!他爸爸也坐的是轮椅,但他却是如此的体贴如此的孝顺,再想想自己。高格突然意识到自己是那么的不孝,他欠母亲和哥哥的太多太多了。 人的变化往往在一念之间,或因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或一个梦,或别人的一句话。 后悔已经不能改变什么了,出来了就不能再回去了。看来只能多挣点钱,然后把钱打到今年给哥哥办的那张农业银行的卡上,用以弥补对他们的亏欠了。 当走进火车站,这个陌生人的世界里根本就没有人理他。人们从来不管刚才从身边经过的是亿万富翁抑或是乞丐,依然行色匆匆地带着自己的行李,去寻找他们应该搭乘的火车,去向他们想要去的地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去想要去做,没有人会像村里人那样关心别人的事情。 高格就这样孤独的坐着,没有人愿意和一个拉着脸没有一丝笑容且看起来并不富裕的人交谈。人们都自顾自地忙着自己的事情,对于这个陌生人只是顺便看一眼而已。 出了火车站,高格习惯性的走到那个站牌,坐上那辆公交车,来到了那所给过他无数次家的感觉的破房子。 出来的时候根本就没带多少钱,此刻高格已经身无分文,也只有去王富贵那里他才不至于被饿死。 高格老远就看到,除了那千疮百孔的围墙和那所破烂不堪的房子,这里那堆积如山的废品已经不存在了。 此时高格才恍然想起,王富贵说今年要和妻子回家过年,他们应该已经把那堆积如山的废品处理掉了,现在应该已经踏上了回家的路。 刚走进那没有门的破围墙,一条黑狗就叫喊着冲了过来,但当他认清了是高格以后就摇着尾巴向他示好。 黑狗没有拴链子,应该是王富贵怕他们走了没人照顾它,就给它“松绑”让它自己去觅食吧? 走到狗窝旁边高格发现,狗窝里放了很多吃食。而这条狗的样子和自己差不多,显然已经饿了很久此刻同样饥肠辘辘。 可怜的黑狗是如此的聪明,他不知道主人需要多久才能回来,它不敢把自己的食物吃完,为了不被饿死,这条狗宁愿暂时饿着。 看着这条可怜的狗,高格又想起了自己。这同病相怜的一人一狗,白天同样要出去找能填饱肚子的吃食,晚上回来窝在这个破围墙里面期待着王富贵能早点回来。 第十二章 人烟稀少的劳力市场上,几个孤独的身影等待着雇主的降临。 老何默默地抽着一根软中华,眼睛紧紧地盯着路边每一辆经过的车。可能随时都会有车停下来寻找劳工,虽然只有这么几个人,但大家同样会一拥而上希望雇主能把自己挑走。 长期以来,这些打零工的人都养成了习惯,只要有车停下来不管是干什么的,他们都会一拥而上把车子团团围住,等待着雇主像挑奴隶一样的把他们挑走,然后他们今天就算是有了收入。 有的雇主人好,会给雇工吃饱。他们要是把活干的漂亮,还会舍得把剩下的半包烟送给他们。 有的雇主就不一样了,他们根本就看不起这些脏兮兮的家伙,随便给他们弄一点吃的不至于饿的干不动活就可以了,活干完了钱一给就让他们赶紧走人。 很显然,老何之前碰到的雇主肯定是前者,这根软中华也应该是那位好心的雇主给的。要让他买这么一包烟,还不如直接杀了他呢。 或许,老天再不愿伤害这个勤劳善良的人了吧?它安排让他碰上一些好人,从而减轻他内心的痛苦。 是啊,在苦难中受折磨的人太多太多了。老天又怎么忍心让这些可怜的人儿在任何地方都受到痛苦和折磨呢? 时间的指针向前播了一下我们看到:工地停工了,大家都准备回家的时候。老何接到了老婆的电话,说她弟要讨老婆,无论如何都必须给两万块钱,挣钱要紧回不回去都无所谓。 两万块钱!!或许对有钱人来说,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但是,对于老何这个农民工来说那是天文数字啊。 如果在前几年,辛辛苦苦好几年也赚不了那么多钱。现在赚的是多了,那两万块钱也得他老何勒紧裤腰带不吃不喝的干上一两年啊。 老婆去年在小舅子的帮助下办了一张银行卡,老何每个月拿到工资的那一天就必须给家里打回去。每个月还要给父母一些买药的钱,自己就留几十块钱买烟。 给父母是应该的,还没出娘胎他们就已经开始了对他的养育,直到娶妻生子他们依然操劳,那一点钱完全不够偿还他们的养育之恩的。虽然给父母的钱只有给老婆的十分之一多,但老婆依然常常骂他给的太多。 老婆的父母同样含辛茹苦把她抚养成人,老婆时常给他们钱也是理所当然的。然而,无休止的索取已经让这个男人慢慢地力不从心了。 好像在老婆和她娘家人的眼里,出门在外的老何开的是一家造币厂,有用不完的钱。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髦”这个在城里长成的传道士,开始向着农村进军。它的魅力是如此之大,所过之处几乎所有人都会不自觉的拜倒在它的脚下,成为它忠实的信徒。 老何的老婆以及她的家人们也不例外,对于钱的需求随之增大,他们的各种要求时常让这个男人喘不过气来。 村里和老何差不多年龄的一个人,人家娶的老婆勤快能干,家里里里外外打理的有条不紊的,村里人无不羡慕。 而这个女人之前是介绍给老何的,老何人老实踏实人家女方也非常愿意。可是谁知道平日老实巴交的老何,竟然嫌人家女方有点显黑个子偏低而不同意。一个小小的心理偏向,让他失去了一个好老婆。 这下好了,找了一个细皮嫩肉个子高挑的,但人家自从进了家门就做了皇太后,每天什么都不做还必须好吃好喝伺候着。 娘家就像吸血鬼,今天要买个自行车,要钱;明天要买个沙发,要钱;后天又要给小舅子买衣服,还是要钱。 好像这一切都是他老何应该做的,他们要起钱来理直气壮,好像老何欠他们的一样。 农村人,结得起婚离不起,加上很快他们就有了儿子,为了孩子老何也不能和那个女人离婚,不能让孩子从小就没有妈啊。 老婆对孩子还是特别疼爱的,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花费在了孩子身上。这让老何和父母感到无比欣慰,毕竟孩子就是他们老何家的未来嘛。 可是,随着儿子的出生生活也压力随之增大。妻子没多少奶水,她又不愿意给儿子吃牛羊奶,她要求老何必须给孩子买最好的奶粉,一个穷苦的农民怎么会有能力买最好的奶粉呢? 被逼无奈,这个可怜的男人便踏上了打工这条漫漫征途。 十年了,经历了岁月的变迁,经历了中国的飞跃,经历了深圳的巨变。工资从每天十几二十块钱,到现在的每天六七十块。洒下的汗水可以浇灌家里那几亩良田,流下的血水可以救活几十个失血过多的病人。 那个白白胖胖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如今已经是面黄肌瘦筋疲力尽的小老头了。四十出头的人看起来就像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岁月的刻刀在他那干瘦的脸上刻满了它的痕迹。 回到家里,老婆从来都不和他一起出门。确实,两个人走在一起,一个浓妆艳抹衣着光鲜风情万种,一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风烛残年。说是父女人们都敢相信,谁还会觉得他们是夫妻呢? 去年回去老婆已经拒绝和老何行房事了,在外漂泊一年过着单身汉般的生活,回到家,和老婆躺在同一个房间却不能上她的床,这是何等的悲哀! 更悲者,他最最在乎最最疼爱的儿子,竟然已经不再认他。每次他要过去抱儿子,儿子都会跑的远远的,或者藏在妈妈的身后偷眼忘他。 儿子总是问:“妈妈,这就是爸爸吗?他怎么看起来又脏又丑呢?” 而老婆的回答令人无法接受:“乖儿子,那就是你爸爸,没钱了就向他要,有什么事情就让他去做,不过最好离他远点要不然你也会像他一样又老又丑的。” 儿子都十一岁了,她竟然会这样教唆自己的儿子,可怜的老何只能与那悲伤作伴。 再好脾气的人也有忍无可忍的时候,当老何忍到极限时,他也爆发过,他也和老婆争吵过,他也有过和她离婚的冲动。 可是比吵架老何的功力与他老婆相差甚远,他总是被骂的狗血淋头,之后老婆就会以死相逼坚决不离婚。是啊,在这里她可以为所欲为,离了婚上哪找这么个任劳任怨委屈求全的“好老公”呢? 人命关天,老何可没有胆量真把这个女人逼死。他只好委屈求全,让她打消了寻死的念头。 十几年的婚姻生活,将这个淳朴善良的男人折磨的生不如死。他也曾想过死,可是高堂尚在,他若撒手人寰谁来照顾二老? 两位老人近几年对他们这个儿子非常不满,他们含辛茹苦把他养大成人,现在娶妻生子了就不管他们了。 他们总是告诉儿子,自己这里不舒服那里不舒服,要买药要看病,让儿子给钱。而每次老何给了父母钱,就会遭到妻子无休止的谩骂。她给老何打电话无非就两件事:要钱和骂他。 不得不说,老何忍耐的能力已经可以赶上林肯了,如果他出生的时代和地点有所变化或许他也可能因为他的善忍和善良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 老何也不知道自己能忍多久,他只是默默地忍受着,拼命地流汗赚钱,只为满足老婆的要求。 或许,这辈子只能在这种痛苦的折磨中结束了! 老何一边回想着往事,一边注意着随时可能出现的雇主,突然老何的视力范围内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不对,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肯定是我看花眼了。不,我没有看错,真的是他,那么熟悉怎么可能看错。 “小格”没错,真的是他。 高格朝着这边看了过来,证明了老何真的没有看错。 “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会在这里呢?”老何到现在还感觉自己在做梦,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确定这是真实情况。 “呃…”高格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老何,吞吞吐吐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到底是怎么回事?快点说啊,是不是回去的时候把钱丢了?”老何急切地问到。 “没有”高格赶紧解释到:“是因为…”高格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简单的向这个关心自己的人讲了一遍。 “造孽啊!”听了高格的话,老何异常气愤:“你怎么会想让家里人把你像神一样供着呢?你的命都是他们给的,你有什么资格那么做?”老何看起来很生气。 “何叔,我知道错了,可是已经出来了,我想多挣点钱来弥补他们。”高格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唉…也只能这样了,造孽啊。”老何看到高格流泪,气愤立刻消失了一半更多的是心疼。 “何叔,你怎么没回家啊?” “唉,一言难尽啊…” “哎,你们两个干活不?”正在老何准备讲述他那悲惨的故事时,一个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干” “干”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朝他们走了过来。看他的衣着打扮应该是个老板,人也很和蔼。 “装垃圾,给你们双倍的钱。” “可以” “可以” “好吧,那就上车吧。” 到了过年的时候,很多人都回去过年了,劳力市场上根本就没多少人,愿意去装垃圾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就算是冬天,垃圾堆里依然是臭气熏天。加上过年,人少活多,很多人都挑活干,装垃圾当然会被大家排除在外了。 很快他们一行三人就来到了目的地,这是一个菜市场后面的垃圾堆。他们刚一下车,一股腐烂的酸臭味就扑鼻而来。 这里已经有一辆车在等着了,看这垃圾堆的规模,两车都不一定能装完。 “快过年了,上面说垃圾要全部装完,今天就麻烦你们了,咱按车算,不会让你们吃亏的。” “行,干这活一般都是按车算,还是原来说好的两倍。”看老何的样子,之前应该干过几次同样的活。 “行,装一车我付一次钱给你们。” “好,就这么说定了。” 高格是第一次干这种活,刚干了不久他就感觉到恶心无比,面色蜡黄呼吸困难,差点一头栽倒在了垃圾堆里。 “小格,你怎么了?” “没事,就是感觉头有点晕。” “肯定是被这臭气熏的,弄点凉水冲一冲会好一些。”说着,老何就拉着高格去找那个管事的,他把高格领到了一个自来水管处,又给他买了两瓶矿泉水。 两瓶矿泉水下肚,自来水从头而下,立刻头脑清醒,恶心的感觉一点点减缓。 “怎么样?好点了吧?”老何关心地问。 “好多了,何叔,咱们赶紧干活吧,要不然赶天黑就弄不完了。” “我一个人弄,你先谢会儿,先适应适应再说。” “你一个人怎么可以呢?那会很累的。” “我说行就行,你在边上看着,等完全可以适应这臭气了再过来。” “要不然,我再去找一个人过来吧。”管事地说。 “不用了,我们今天会弄完的,您就放心吧。”看老何的样子就知道,他是不愿意多一个人分钱。 老何一个人穿着背心,挥舞着铁锨将一锨锨垃圾扔进了车里。 或许对于别人来说,这活是最累最痛苦的工作,可对于他来说这并不算什么。 只有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他内心的痛苦才会减少,他的精神才不会被那源源不断的回忆所折磨。 烂菜叶、烂肉、死鱼、骨头、各种混合物,被老何手里的铁锨无情的扔进了汽车车厢里。 一股股恶心的臭味钻进了高格的鼻子,令他的肺腑再一次翻江倒海。 慢慢的,日近中午。老何竟然没有任何的休息,虽然已经汗如雨下但他依然没有要休息的样子。 “何叔,你歇会吧,我来弄。”高格跑过去,想要换下老何,可老何依然坚持干着。于是乎,在垃圾堆里一个挥舞着铁锨的勇士变成了两个。 渐渐的太阳已经明显偏西了,两个人也终于将一车垃圾装满了。 “你们两个也真够拼的,走走走,咱们先去吃饭,吃完饭再装下一车。”管事的准备把他们带到不远处的那个小饭馆吃饭。 “我看,你还是弄点吃的,我们在外面吃吧,这一身臭味的,进人家饭馆不好。”老何,经历过被从饭馆赶出来的情形。他也觉得,自己一身臭味不应该“污染”人家饭馆。 “好吧,那你们在那边树下等我,我去给你们弄吃的。” “嗯,少弄点吃的,多弄点水。在垃圾堆里呆了大半天,说实话没有几个人有胃口吃饭。” “好好好,就按你说的弄。” 这世间还是好人多啊,虽然很多不大的官喜欢摆官架子,但真正有素养的人根本就不屑于那样做。 高格也慢慢地适应了这种环境,简单地吃了几口饭,灌了大半壶水,两个人又投入了工作中… 等他们忙完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老何住在工地,高格本来打算过去和他一起住,可是想到黑狗还需要人照顾,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在经过一条小河的时候,高格忍着刺骨的冰水,脱掉衣服跳进河里狠狠把自己漂洗了一下。洗去了那恶臭的味道,洗去了全身的疲劳,洗去了那罪恶的气息。 第十三章 很快,全世界华人最盛大的节日到来了。每到这个时候很多大城市的街道都会显得冷清。我们会突然发现,城市那平时拥挤不堪的马路突然变地宽敞了很多。 空无的劳力市场上,两个单薄的身影相互陪伴着。 “今天是年三十了,要是有个能干半天的咱就干,要是没有咱就去弄点好吃好喝的。过年嘛,一年就这么一天,咱不能亏待自己。”老何看着这个与己相伴的孩子,爱恋的抚摸着他的头。 “嗯”高格答应着,思考着。 过年了,这是高格在外面过的第一个年。往年在那个一贫如洗的家里,虽然很穷但却很温暖,妈妈会把家里最好吃的东西拿出来,哥哥甚至还会弄一点点肉回来。 村里的孩子都有新衣服穿,只有高格穿的破破烂烂的。他很少出去,为的就是不被别人笑话。 随着慢慢长大,高格的自尊心也越来越强。他总是想,等自己能挣钱了一定要买新衣服,要买比所有人的都漂亮的新衣服,让所有的人都羡慕他。 现在愿望实现了,他高格能挣钱了,能买得起新衣服了,能被村里人看得起了,他却忘本了。 他忘了是谁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的,他忘了是谁时常把家里最好吃的送到体弱多病的他的嘴里的,他忘了是谁大冬天的穿着薄薄的衣服把最厚最暖和的衣服给他穿的,他忘了是谁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替他把那些人赶走的,他忘了是谁在他想吃肉的时候花上两天两夜只为抓到一只野兔给他解馋的,他忘了是谁把攒了好几年的钱给他让他出来闯荡而有了赚钱能力的。 他忘了为了自己那可笑的虚荣心,他与家里大闹一场,这样还算是个人吗?他怎么能那样对哥哥说话?他怎么能那么轻易的伤害他?他怎么能头也不回的离开那个将他养育成人的家? “给家里打个电话吧,报个平安好让他们安心。”看着高格默不作声,老何知道他在想什么。 “家里没电话,村里只有那么一部电话,离我家特别远。”高格不敢承认他怕给家里打电话,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他们,就算隔着电话他也不敢。 “没有父母不疼儿,他们是不会生你的气的,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们都是你最亲最亲的人,他们对你的只有爱。” “唔…”高格的这点小九九被看穿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 “好吧,咱们去买东西吧,借着老王家的锅灶我给你烧几个我们老家的好菜。喝点酒壮壮胆再打。”老何看着这个不知所措的孩子,语气软了下来。 “还是现在给打吧,把哥哥的卡号要过来,顺便把这段时间挣的钱给他们打过去,让他们过个好年。”高格不甘心被别人看不起,哪怕是关爱的那种也不行。 “唉…好孩子,这样多好。或许,老天爷是可怜我,让你过来陪我过年的吧?”老何调侃到。 “呵呵,可能是哦。” …… “高飞,你们家小格来电话了,让你们把银行卡号带着去接电话。”冯嫂在院子里喊着。 “什么?小格来电话了?快快快,飞儿赶紧的,跑快点去接。”高格的母亲坐在炕上正做着针线活,一听小格来电话了一着急针差点刺到手。 是啊,哪有父母不想儿,谁家父母不疼儿?更何况这大过年的,儿子还在千里之外。 “哈哈,看把你急的。别忘了把银行卡带上啊。”冯嫂笑着转身离开了。 冯嫂家有村里唯一的商店和电话,她从来都不会因为谁家有钱就巴结谁,也不会因为谁家穷就看不起谁。她看起来永远都是那么喜气洋洋,好像根本就没有什么能让她烦心的事。 “小格来电话了?你可不能再骂他了,孩子第一次在外头过年,多关心关心听见了没有。”瘫在炕上的父亲叮嘱着母亲:“这大过年的他一个人在外面,肯定不好过。” “知道了,你就放心好了,我知道什么应该说什么不应该说。”高格的母亲一边穿鞋子,一边说着。“飞,赶紧走了。”她还不知道高飞已经在院子里等着了。 “哎,我说你们这速度比我快多了啊!”冯嫂还没有走回去就被高飞和他母亲追上了。 “长途电话贵,不能让孩子等急了。” “哈哈,你以为谁都像你老嫂子这么傻啊,我给他挂了,让他十五分钟以后打过来,这样不就省钱了嘛。” “呵呵,还是你有办法。” 在焦急的等待中,电话终于响了。 “喂,小格啊。”电话刚一响,高格的母亲就扑了上去,她看起来是那么的急切。 “妈,是我。”电话那头传来小儿子那熟悉的声音。 “大过年的,你一个人在外面怎么行呢?你怎么就不回来呢?” “妈,你就放心吧,我很好的,何叔也在这边,他很照顾我的。”听到母亲的声音,一股莫名的泪水涌进了眼睛,差一点就直接涌了出来。 母亲的声音是那么的急切,相信她在电话那头也已经泪流满面了。这个不孝子,怎么能让操劳了一辈子的她依然为他担心呢? 来自母亲的关心源源不断,她的关心越多,高格的负罪感就越强,他真的太不是东西了,怎么能让母亲这么操心呢? 高飞从母亲手里接过了电话:“妈,你看你,千里路上哭什么呢?这不存心让小格难受呢嘛?” “就是,老嫂子,千里路上要常笑口,可别让儿子身在外,心念家啊。”冯嫂也劝慰到。 “喂,小格,家里都很好你不用挂念,一个人在外面把自己照顾好了。”或许对别人高飞会记仇,但对于这个弟弟他只有疼爱。 “嗯,哥现在条件好了要多吃饭千万别为了省粮食把自己饿着了,你那么瘦多吃点肉。还要一个人为家里操劳,不要省那么一点买肉的钱,我会经常给你们寄钱过去的。”听到哥哥的声音,铺天盖地的愧疚涌上心头。高格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向哥哥认错,只能以这微不足道的关心开口。 “哥现在吃的可多了,你就放心吧。这几年家里也攒了不少粮食,够哥吃的。” “那就好,嫂子是不是很生我的气啊?我在这里给你和嫂子道歉了,都是我不好,我知道错了,哥对不起啊。”听着哥哥那和蔼的声音,高格倍加惭愧,道歉之语脱口而出。 “傻小子,你嫂子没生你的气。你就不要因为这事内疚了,我们都没有生你的气,这里是你的家,家人怎么会因为一点小事而互相憎恨呢?”可能在高飞的心里,不论这个弟弟做出什么事情他都可以原谅吧! 感受着家人的关心,这个叛逆期晚来了几年的孩子,又一次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或许他会因为自己的这个错误内疚很久吧? 时间不缓不急地走着,或许对于它来说世间发生的一切都与它无关,只是人们喜欢把发生的事情强加于它之上而已。 高格离开了工地,他是在王富贵的强烈建议下离开的。不为别的,只为老陈的匆匆离世。 老陈是在检查安全防护网的时候不小心掉下去的,他的离开提醒了王富贵,意外不只是出现在电视里,它也会在身边发生。 事情总是发生的那么突然,以至于人们都来不及反应。 作为一个钢筋工总工,老陈必须要检查他的工人所做的工作以确保安全。防护网是工地的重中之重,这关系到所有工人的人身安全。 谁也不知道,一个细小的隐患会造成这无法挽回的结果。事故是谁也不想看到的,在这工地之上事故的发生就意味着重伤或者直接导致死亡,很显然老陈走向了后者。 当他爬上已修建了十八层的楼上时,他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检查防护网的时候需要很小心,因为这个时候几乎没有什么安全措施。 老陈踩着已经搭建好的钢管往前一步步的走着,对于一个在工地上摸爬滚打十多年的人来说走这个根本就不是问题。可能老陈忘了,往往很多优秀的人物都栽倒在了他最熟悉的事情上。 就在最不可能出问题的那条直钢管上,老陈的脚踩空了,不是老陈没有踩到钢管上,是因为这里的钢管夹子没扣好脱落了,这根钢管只是众多主要支撑体的一个辅助部分,如果放在作业期间可能无伤大碍,可是此时它不堪重负地一端掉落,带着老陈的身体就这么直接掉了下去。 一声巨响带走了一个生命,飞舞的血花跳上好几米的高空,黄白的脑浆就泼洒在不远处的斗车上,那曾经健硕的身体如今摔成了一团烂泥。 一切发生的是那么的突然,一个鲜活的生命瞬间告别人间,时间依然安静的走着,好像这一切跟它没有任何关系。 人们陆续的跑了过来,看到这个景象都站着不动,他们好像被吓傻了。不知道是谁先哭出了声,接着很多人都跟着哭了起来。 或者是因为好友的离去而哭泣,或者是因为自己的生活环境而哭泣,哭着哭着人们已经忘了为什么自己会哭的这么伤心,只是感到自己异常伤心,或许是这次事故引发了他们内心深处那深埋已久的伤痛。 “行了,大家都别哭了。”这是工地总工的声音,他算是姗姗来迟吧! “警察马上就到了,这次事故的原因一定要调查清楚,好给老陈的家属一个交待。” “大家先不要动尸体,等警察看过之后再收拾。” 大包工头不在,总工算是这里最大的领导了,出了这么大的事,他要负很大的责任。但可以看出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了。 或许对于这些在工地上忙活了大半辈子,经历过很多生死离别的人来说,这并不算什么,只是又失去了一位工友,或者说失去了一个性格豪爽的朋友。 可是,对于涉世未深的高格来说这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他见过别人终老病死,见过电视上报道的各种事故,可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亲近的人离去,更没有见过亲近的人在眼前摔的支离破碎,像一个装满红色汁液的玻璃瓶那样。 恐惧、痛苦、无助、悲伤、紧张各种负面情绪趁机涌上心头,摧残着他那薄弱的意志,想要把他送向那黑暗的深渊。 高格躲在人群的后面,躲在无人的角落,他想逃避这可怕的噩梦。此刻他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梦,当他醒来之时一切都像往常一样没有任何的悲剧。 但生活就是这样,不论你如何的恐惧如何逃避如何不愿接受,也无法改变什么,我们只能在这折磨中淬练自己灵魂迫使自己成长。 第十四章 老陈的妻儿过来了,他们悲痛欲绝哭声震天怎么也抚慰不下。是啊,谁失去亲人不伤心难过呢? 他们哭了整整一天,不管怎么说都不让把尸体送进火葬场,他们必须要工地上给个说法。 承包商们开始了拉锯战,毕竟他们有好几层的承包关系,出了事,谁也说不清到底该谁负责。工地暂时停工,这只是暂时,相信神通广大的开发商和承包商们很快就会让工地开工地。 停尸房,那一堆“腐肉”已经被装进了冰冷的冰棺里,等着送往火葬场,可是没有解决问题,家人是不会同意将他送进火葬场的。 一个星期过去了,经过协商,开发商承包商们终于各退一步,付了十万块钱的赔偿费,了结了这桩事故。 这堆可怜的“烂肉”终于可以被送进火葬场了。 但是停尸房停放尸体的费用需要完全付清以后尸体才能进行火葬。 或许,这世界上最好赚的就是死人的钱了,短短一个星期停尸费加火葬费用高达两万多元。这个黑暗的世界,这些黑心的人,他们都不怕那些鬼魂来找他们吗? 老陈的儿子在前天晚上就偷偷离开了,带着那刚拿到手的那十万块钱。两万多元呢,为一个死人值得吗?他认真的考虑了大半夜还是决定离开,妈妈和妹妹没有跟他一起走,毕竟这个死去的男人是她们的丈夫和爸爸。 第二天,当人们穿戴整齐的来到火葬场,准备为他们的好友、工友送行的时候,发现那个可怜的人依然被“关”在那阴冷的停尸房里,原因很简单:家属并没有把费用交清。 “他妈的,王八羔子,老子非扒了他的皮不可。老陈养的这是儿子吗?这他妈的是畜生,不他连畜生都不如。”王富贵暴跳如雷。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没有管教好儿子,都是我的罪过。”老陈的妻子哭的像个泪人,或许她真的为有这么一个不孝的儿子而伤心吧? “你以为你这么说就没事了?你和你儿子在一块住着你能不知道他跑了吗?为了两万块钱,你们他妈的串通一气,连一点点人性都没了吗?”王富贵几乎失去了理智,他已经口不择言了。 “王叔叔”高格拉住了他:“你现在骂阿姨也没有用啊,陈大哥已经把钱带走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得赶紧把陈叔叔火葬了,先让死者安息啊!”这个经过痛苦折磨的孩子,此刻显的冷静了很多。 “是啊,死者为大,我们得赶紧想办法把老陈的尸骨先给火化了再说。”孙玉民附和到。 看着这个场景,孙玉民又想起了自己的女儿。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他在想:如果那天掉下来的是自己,那么他的遭遇也会是这个样子的吗? 可能,不光是孙玉民一个人这样想吧?或许,所有从工地上来的工友看到这个场景他们都会想到自己,他们都会想到如果躺在里面的人是自己结果会是什么样的子。难道,辛辛苦苦一辈子,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最后家人就是这么对待自己吗? 这是一个多么残忍多么令人无法接受的事实,这是多的令人心痛的事实,这是让多少人心凉的事实啊! “能怎么办?那个王八蛋不认他老子,老子认自己的朋友,钱老子出了。”王富贵说着转身准备回去取钱,一个平时那么和善的人,见到谁都乐呵呵的人,此时却如此生气,是脾气本来就大?还是心伤的太深了呢? “这怎么行呢?老陈也是我的朋友,我虽然挣钱不多,我也要出一份力,我出一千。”孙玉民开口说到。 “我也出一千,老陈对我那么好,唉…要不是家里盯的紧我就能多出点了。”老何感慨万千。 “我出五百。” “我出五百。” “我出三百。” “我出八百。” “我出六百。” …… 工友们纷纷伸手援助,有的人直接从兜里掏出钱来,有的人拿着卡跑去银行取钱。 他们每个人都准备了钱,有些人准备买点礼物来安慰朋友的这个可怜的遗孀,有的想合伙给这个朋友买个好一点的骨灰盒好让他住的舒适。可是,现在他们所准备的钱并没有按照他们本来的想法所用出,但他们依然义无反顾。 很快大家就凑齐了火葬场的费用,他们的朋友如果在天有灵肯定会对他们万分感谢! “谢谢,谢谢你们。”王富贵的泪水已经打湿了衣襟,多么朴实的一群人啊,比起那些表里不一的人,这群满身泥灰的人们才是这个世界的精神支柱。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如果今天是我们躺在里面,老陈同样会拿出钱来给我们办后事的。” “唉,是啊。干这一行谁知道谁哪天就去阎王爷那里报道去了,只可惜我们这么辛苦最后换来的竟是这种结局……唉……” “你们放心吧,你们的孩子肯定不会是这个样子的。”高格开口说到,在他的心里还是好人多,毕竟他碰到的几乎都是好人。 “唉…要是每个孩子都能像你这么懂事就好了。” “其实……我也不是个懂事的孩子。”被别人夸奖,高格不禁自行惭愧。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离家出走,人命是这么脆弱谁知道谁什么时候会撒手人寰,自己不应该让家人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心难过。 很快王富贵就和这里的管理员协商好了最后的事宜,他把大家叫到一起。 “好了,我已经跟这里的管理员商量过了,我们就在停尸房简单的和老陈做个遗体告别吧。条件简陋,我们也只有这个条件了。” 是啊,在他乡异地,能有这样的待遇已经很不错了。 大家排着队,两个人一排一一走向装载着老陈那已经破碎的身体的冰棺,隔着玻璃罩,人们只能模糊看到的一滩“肉”,是的它只是一滩“烂肉”。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如此的不堪一击。甚至我们根本来不及做好准备,来不及和亲人朋友告别,来不及看上最亲近的人一眼,来不及安排自己的后事,就会突然与这个世界告别。 不管我们的一生是光辉万丈还是渺小如沙,都逃不过死神的镰刀。生活的种种痛苦与幸福,都会随着那冰冷的镰刀消散殆尽。 人们默默的向着“那堆腐肉”行礼,想着自己的心事回想着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种种。 或许,闭上了眼睛曾经的那些痛苦都会随风而逝,像老陈一样,虽然已经血肉模糊,但他却如此的安静,给人一种安详而静谧的感觉。 他已经逃离了这生活的苦海,而我们这些活着的人还得挣扎在这痛苦之中,看清这红尘苦海的人痛苦会少一些,而看不清这悲苦世界的人只能与悲苦相伴。 王富贵带着高格,跟随着老陈的妻女将老陈的骨灰送到他魂牵梦绕的老家去了。 命运将这些曾经陌生的人们强行拉在了一起,当他们被生活逼迫,当他们决定背井离乡,当他们踏上打工之路,当他们埋头苦干,他们已经被冥冥中决定了最终的归宿。 看着车窗外飞退的风景,王富贵想着怀里的这位老朋友,一切发生的是如此的突然,曾经谈笑风生,曾经不可一世,曾经开怀畅饮,曾经怒气冲天,一切的一切都随风而散,而他也随着那声巨响魂归了天国。 这趟列车,就像人生的旅程,中途总有人上车也总有人下车,人们的终点在上车的那一刻已经决定,只是不知道在这途中还需要经历些什么,也不知道身边坐的这个“有缘人”何时离去。 就这样想着看着,那往事如电影般,一幕幕从眼前划过,仿佛发生在昨天是那么的清晰,又仿佛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感觉是那么的遥远。 每次来到这个城市,不论是高格还是王富贵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到了这里就离家不远了,归乡的漫漫长路也无限接近终点了。 可是这一次他们不是回自己的家来的,而是送好友回那他已魂牵梦萦了许久梦想着未来能为自己养老终生的地方。 每个人心中都有那一条漫漫的回家之路,这条路或长或短或平坦或坎坷,对于这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家的方向永远是他们期盼前行的方向,不只是回去看看那常常梦到饿的地方,而是要常伴于它左右。人们的梦终会实现,只可惜有些人的是梦在棺材里实现的。 老陈家的房子在村子里算是很气派了,毕竟他在外面拼搏了这么多年,作为建筑工人的他,家就应该盖的好一些才对。 老陈的儿子不在家,听邻居说他回来时间不长就匆匆离开了。或许他知道母亲会带着王富贵回来,或许他怕被村里人知道了他的可恶行为而无脸见人,又或许他怕钱被强行要走…… 人类就是这样,我们永远看不透别人在想什么,我们也不能左右别人的思想。爱钱如命,又有多少人不不爱钱呢? 或许在他的思想里,钱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就像很多人认为道德凌驾于一切之上那样。 在王富贵和高格的帮助下,老陈的妻女简单的为老陈办了葬礼,这个倒在中途的战士,人生的最后一个项目随着他的骨灰盒埋入泥土而结束了。 王富贵,回头看了看老陈的坟墓,或许,这是他第一次来到老陈的坟前也可能会是最后一次了吧?谁又能说得清楚呢?死去的人从此烟消云散,活着的人还要继续为了生活而奔波劳累。还能否再来看看这位老友,他也无法说清楚了。 老陈的儿子一直没有出现,村里人知道了他的行为之后都为老陈感到不值。有一个这样的儿子,还不如当初不生养呢!辛辛苦苦一辈子,到头来儿子拿了钱却不认爹了。 都说养儿为防老,可这“儿”真的能防老吗?为了钱,这个儿子竟然宁愿背着骂名,拿着父亲用命换来的钱逃离,甚至不愿意拿出一两万块钱来为父亲办理后事,这样的“儿”真的应该养吗? 时间依然静静地走着,那曾经轰动一时的老陈话题也渐渐的被其他话题所替代。 死者终将烟消云散,活着的人还要继续为了生活努力。人们只能在这越陷越深的生活泥沼里不断挣扎,然而却不知道越挣扎陷的越深直到被淹没。 第十五章 经历了老陈的死亡悲剧,让王富贵加深了对工地的认识,这次他坚持让高格离开工地。 以前总是看到同样的报道,但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身上,总感觉很遥远像故事一样,好像那些事情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可如今,在这个城市里最亲近朋友的离去,让王富贵不得不认真对待这件事情。 高格还小,他未来要走的路还很长,不能让他把命拴在裤腰带上在这里玩命了。就是少赚一点,也不能让他把命送在这里啊! 王富贵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把高格叫来认真的商量了这件事,高格在他的苦口婆心软硬兼施的情况下还是同意了他的意见离开了工地。 很快高格就找到了工作,毕竟他在工厂干了近三年,对于他来说进工厂并不是一件难事。 这次他进的是一家电子厂,做各种小型仪表的。厂并不大不到一千个员工,是杜林介绍他进来的。 杜林在这个厂已经干了两年多了,他也受过王富贵的帮助,所以高格见过他几次。 “富贵叔总是那么的热心,总是尽力把我们这些需要帮助的人拉一把。确实,要是没有他,我都不知道我会不会饿死在这个繁华却与我无关的深圳街头。”大高格三岁的杜林和高格谈起了王富贵,谈到他他们总是有说不尽的感激之情。 “是啊,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如果没有他的帮助,我都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要是世人都能像他一样,那该多好啊。” “就是” …… 很快,高格就在杜林的帮助下办完了入职手续。高格被安排在杜林住的宿舍里,这样也算有个照应吧。 宿舍并不大,摆着五张架子床。里面住着七个人,剩下的床铺上都乱七八糟地堆放着其他人的行李。 杜林已经和室友们商量过了,大家给高格腾出来了一张床。角落里的那个十个格子的铁皮柜子,已经破烂不堪。高格获得了一个可以勉强塞进衣物的格子,对于高格来说这就足够了。 打开柜门的那一瞬间高格的视觉收到了冲击,这柜子里并没有放谁的私人物品,而是一柜子的垃圾。方便面调料包、臭袜子、烟盒什么的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 宿舍和这个柜子基本一致,这可能是男生宿舍的普遍现象吧,对于爱干净的高格来说,这或许是他最不能忍受的一点吧? 今天只是入职,不用上班,高格把剩下的时间几乎全用在了打扫宿舍卫生的事情上。 地上和那个柜子几乎一样,到处扔的都是臭袜子,各种零食的包装纸,已经破碎的啤酒瓶,各种饮料瓶,竟然还有擦完鼻涕的卫生纸!! 从那个只有四个桌兜的桌子里,高格还翻出来了已经吃完却还存放着汤的方便面桶和各种啃完了肉的碎骨头。 高格把楼道里的那个大垃圾桶拉进来,竟然没装完,这… 没办法,高格又找来一个大袋子,才算把那些垃圾完全清理了出去。经过一番整理加清洗,很快那个脏乱差的宿舍焕然一新,变得干净整洁了。 晚上,当上了一天班的室友们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宿舍时吓了一跳,几乎每个人都跑出去看了一下门牌号,看看自己有没有走错。 他们根本不敢相信这个干净整洁的地方就是他们住了很久的那个“宿舍”。 “高格是吧?你这也太勤快了吧?第一天来,就把整个宿舍给清理了一遍,弄的我们都不敢乱扔垃圾了。”说话的是王烁,他是湖南人,算是这里离家最近的一个了。 “不敢乱扔就别乱扔了嘛,垃圾桶就在你面前,干嘛非要扔在地上啊?”说话的是兰榕欣,他是甘肃人,和高格算半个老乡了。 “唉…其实我以前也很爱干净的,可是自从和你们这群家伙住在一起以后就…”洪鹏说到,他和杜林一样是来自四川的。 “得了吧你,也没看见你刚来的时候打扫过卫生啊。”王烁反唇相讥。 “那是因为,我一看你们都是一群懒货,仔细想想要是我天天给你们打扫卫生,那还不得把我累死啊。” “得了吧,懒就懒嘛,还给自己找那么多借口。我宣布,从明天开始,每个人轮流打扫一天宿舍卫生,要是哪天谁偷懒不打扫或者打扫不干净,就给我搬出去。啊,还是干净的宿舍舒服!”26岁的山东大汉张龙,是宿舍里年龄最大的,他已经在这里干了四年了,现在已经是一个生产线长了。 “我说老大,不带这样的。我们一天上班已经很累了,回来还要打扫卫生……”王烁叫苦连天。 “不想住?那现在就给我搬出去,哼,要是没有了你我们肯定能安生很多。” “呃…我不就是话多了一点嘛!我打扫还不行吗?唉,当初就不应该答应让高格住我们宿舍,现在倒好还要打扫卫生。” “你再给我啰嗦!明天就你打扫,不行,明天大家肯定保持的还可以,以后每个星期天,就是你打扫。哈哈,那个时候大家晚上肯定会买很多东西,你就给我乖乖干吧。” “啊,不要啊,老大,我错了还不行吗,我知道错了,你就饶了我吧。” “哼,你先把这个星期天的弄了再说,如果表现好的话,我会从新考虑的。” “唔…我还是先去洗洗睡吧。”王烁哭丧着脸,拿起盆默默地出去了。 “哈哈,高格你别在意,这家伙就是这样。但对人很好的,他也只是嘴上说说,不会真的怪你的。”看见高格坐在自己的床上不敢说话,张龙笑着安慰他。 “呵呵,没关系。” “那就好,你刚来。可能有点陌生感,时间长了就好了,大家都是出来打工的,相处起来也都很和谐的。”张龙笑到,看到高格这么勤快他开始喜欢这个西北小伙子了。 “不过附近有那么几个喜欢惹事的家伙,专门欺负新来的人,他们要是敢找你的茬,你告就诉他们你是我们宿舍的,要是不行的话就给我打电话。”看来张龙确实是个很不错的大哥。 “好的,谢谢你张龙哥。”高格腼腆地回答到。 “哈哈,这有什么好谢的。” “对了,杜林哥怎么还没回来?”看着大家出出进进的,都已经开始洗漱了,但还没有看到杜林的身影。 “那家伙,是个花花公子,今天晚上又不知道躲到哪个角落泡妞去了。”还没等张龙开口呢,已经洗漱完毕的王烁先开口了。 “哦,那其他人也都找女朋友去了?”高格好奇地问到。 “嘿嘿,那两个江西佬?他们两个是网神,每天下班肯定要去网吧泡上两三个小时,常人是无法达到他们的境界了!”好像从王烁嘴里形容出来的人,各个都富有传奇色彩。 “得了吧你,你自己不是也经常泡在网吧吗?怎么不说说自己?” “呃…我那完全是陪着你们打发时间嘛,要是有个女朋友谁愿意去那啊!” “算了,不说你了,你永远都有狡辩的理由。” 看着他们斗嘴,高格微微一笑。这个宿舍的人都很友善,高格突然感觉到自己在什么地方碰到的都是好人,或许这个世界上所谓的坏人只是寥寥无几吧? 和工地相比电子厂的工作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高格被安排在了组装车间,他的任务就是给流水线上流下来的活装上外壳,然后送去检测。 活并不难,对于已经在工厂干过将近三年的高格来说做这个还是很简单的只要稍微熟悉一下就可以了。 在工厂里,不论你会不会干,干过多久,刚开始都要跟着别人学习一段时间,也就是所谓的师傅。 教高格的是一个女孩子,高鼻梁小眼睛圆圆的脸上可能就那张小嘴单独拿出来还算好看。这女孩显然脾气不好,说话永远都是一副很冲的样子。 高格的这个师傅并不怎么好相处,可能在这里她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吧?毕竟,人们喜欢和和善的人在一起。 “你怎么把F2装进V5的外壳里面去了?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能装错了。不知道你不会问啊?死人吗?” “可是,这个是刚刚流下来的第一个,前面的人没告诉我型号变了啊。” “你自己不会看吗?前面的人跟猪一样,你也跟猪一样吗?” “对不起,我暂时还分不清楚。我会尽快把型号一一记下来的,你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分吗?” “这都不知道吗?主板明明不一样嘛,自己不会看啊?什么都跑来问我。我还干不干活了?” “哦…” “你赶紧找叉车把这托盘V5的送过去啊,换型号了你不知道吗?要是混了怎么办?你要加班一个一个挑吗?” “叉车应该在哪里找?” “自己不会去看啊?你问我我问谁去啊?我又不是叉车管理员,就那么大一点地方,你自己不会去找啊。” “哦…” “你怎么那么慢啊?让你找的托盘你找到了么?”高格终于找到了叉车,但还没等他走到地方,他所谓的师傅已经开始了。 “你没给我说让我找托盘啊!” “这还用我说吗?你不找托盘,产品往什么地方放啊?” “哦,我这就去找。” “你有脑子没?你不先把这个拉走,托盘往哪放?” 高格一时不知道自己改怎么办了,以前他也去过几个工厂,干过各种各样的活,可是今天好像不管他做什么都是错的。 “师傅,这个V5的应该送到哪里去啊?” “送哪里你不知道吗?什么都要问我。” “我说,阳余晖昨天晚上你老公是不是没伺候好你啊?你他妈在这里乱发什么火?”杜林突然出现在了高格身边。 “我什么时候发火了?他自己什么都不会我还不能说两句了吗?”阳余晖明显有些底气不足,看样子她是有点怕杜林。 “你他妈的还敢强词夺理,高格今天是第一天上班你不知道吗?想想你刚来的时候那B样,别人有说过你吗?你最好给老子乖一点,要是再敢欺负高格老子弄死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年轻一代开始喜欢上“他妈的”“老子”“操”…这些词的,只知道人们对这些词很热衷,不管是男是女,电视里或者生活中人们对这些词总是乐此不疲。 高格后来才知道,他的师傅阳余晖是杜林打过的唯一一个女人。而杜林却不是唯一打过阳余晖的人,听说兰榕欣也打过她,好像是和杜林一样,她骂兰榕欣的女朋友然后就……。 “小格,不要怕她。要是她敢欺负你就跟我说,我帮你教训她。” “嗯,知道了,杜林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呵呵,没事干,就跑过来看看你,第一天上班怎么样!谁知道刚过来,就看见你被这可恶的女人欺负。哼,我看她这是挨揍挨的还不够,痒痒了欠收拾了。” “没关系的,其实她人挺好的,就是说话的语气重了一点而已,没什么的。” “你还替她说话?她是什么熊样我还不知道吗?要是不给她点颜色看看,她肯定会变本加厉的欺负你的。好了,我要回去了,要不然一会儿老大肯定又要说我了。” 杜林和张龙在同一条生产线上,一个是生产线线长,一个是配料员。所谓的配料员,也就只是在早上上班或者晚上下班之前把每个工位需要的配件准备好,剩下的时间好像就没什么事情了。 不知道别的生产线是什么样子,反正在他们生产线,就是这个样子的。 “嗯,杜林哥,我知道了。你赶紧去忙你的吧。” “你以为你把杜林叫来我就怕你了是吧?我告诉你,活干不好老娘照样说你,还不赶紧干活去。”看杜林走了,阳余晖又开始凶高格了,不过显然她现在收敛了好多。 高格又开始了他最最熟悉的工厂生活,虽然他有一个不怎么好相处的师傅,但毕竟比在工地上轻松了不止一倍,也安全了很多。 这几年中国的经济在飞速的发展,城市里几乎一天一个样。工厂里的工资开始不断的更新,好多小厂因为无法适应这飞快的节奏而不断的被淘汰倒闭。 每天都有破产的老板,每天都有新开公司的老板,每天都有人在各种各样大楼顶上准备往下跳,每天都有人在各种各样星级酒店请客吃饭。 高格不知道自己应该庆幸生活在这快速发展的社会,还是应该为那些失业的人们感到遗憾。 索性他所在的这个工厂还在大力招人,这说明,这里暂时是没有倒闭的危险的。 因为是第一天上班,高格一个人也不认识。除了偶尔被阳余晖说两句,他一整天几乎没有和任何人说话,只是默默的做着自己的工作。 在工厂里不像是在工地上,大家会在你力所不及的情况下帮你一把。在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忙不完的事情,所以几乎没有人会去帮你,或许有些人想要帮你,但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好几次,高格拉着满满的一托盘成品,想要送过去检测,可是无奈他自己根本无法让叉车移动一下,阳余晖只是在旁边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 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让叉车动了起来,却无奈绕不过其他堆放的产品。 最后终于被他们的生产线长发现了,高格才知道,原来每次别人都只弄半托盘的产品,这样又省力,又可以轻松自如的绕过阻碍物。 虽然第一天的工作让高格吃尽了苦头,但他也学会了在这个工厂生存的很多能力,这或许也是一种收获吧? 第十六章 周末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个盛大的节日,从周一上班开始,大家就盼望着这一星期以来唯一自由的一天,大家早早的就为这一天做好了安排。 作为一个不大的工厂,这里的订单量并不是很大,自建厂以来老板就大度的给全体员工每个星期放一天假。 高格还是第一次体验周末的滋味,以前上班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周末,只有五一、十一和过年的时候会放几天假,剩下的时间都是上班。 此刻307宿舍的所有人员都坐在夜市摊边,喝着啤酒吃着烤肉,聊着过去说着未来。这似乎是他们每个星期必做的事情。 这些奢侈的东西在那偏僻的老家简直是不敢想像的,但在这里人们好像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明天打算干什么?是出去玩还是上网?” 张龙想听取一下大家的意见,作为宿舍的老大,他把大家的关系协调的很和谐,虽然平时上班下班各不相同,但大家在周末总是形影不离。 “出去玩吧,小格应该还没怎么出去玩过,咱们带他好好玩玩。”说话的当然的是杜林了,他就像高格的亲哥哥一样时时替他考虑着。 “呃…大话西游2.0这个周末公测……”说话的是江西人冯华,也就是王烁口中的大神之一。 “行了吧,像你这样上网迟早会死在网吧的。”兰榕欣笑骂到。 “对,它不是才公测嘛,那以后什么时候都能玩也不急这一时半会儿嘛,咱还是带小格出去玩吧。”张龙开口说到。 “谢谢你们带我出去玩。我玩不玩都无所谓的,不要影响到大家就好。”高格腼腆地说到。 “那怎么行呢?听杜林说,你来深圳四年多了都没出去玩过,这不是浪费青春嘛,这回遇到我们你是遇对人了,让你知道什么才是年轻人。”王烁一副一定带你玩个够的样子。 “好,那就这么定了,明天都把女朋友带上啊,一群大男人玩有什么意思!来干杯!”张龙拿起啤酒,伸向桌子正中间。 “老大,我没有女朋友耶。让杜大公子分我一个呗。”王烁像变戏法一样瞬间变脸,哭丧着脸说到。 “想的美,老子就那么一个,让给你老子怎么办?”杜林叫骂到。 “那你让你女朋友,给我介绍一个啊。”这才是王烁的真正目的。 “我也没有,也给我介绍一个吧省得我天天躲在网吧排除寂寞。”冯华也跑来凑热闹。 “还有我,冯华那家伙跑去泡妞了,我一个人上网肯定没意思,林哥你顺便也就给小弟也介绍一个吧!”王剑南也不甘寂寞了。 “别别别,我可没那本事把你们的终身大事给办了。你们还是去找兰榕欣吧,我天天还要去陪女朋友来巩固感情,看看人家兰榕欣爱答不理女朋友天天还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看兰榕欣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杜林二话不说直接把球踢给了他。 “我说杜林,我招你惹你了?你怎么不让他们找去洪鹏去?人家不到一年都换了三个了,我这一个都三年了,能比吗?”兰榕欣一听这话,赶紧替自己解围。 宿舍这几个光棍,想女人都想疯了,天天被他们缠着让给介绍女朋友,那女朋友不是说介绍就能介绍的嘛,人家女孩可不是玩具说送人就能送的。 “千万别找我,我又进入感情危险期了,你们还是行行好饶了我吧!”洪鹏像触了电一样跳起来,这反应未免也太大了吧! “行了吧你们,看看你们那样,一个个想到女人就走不动路了。没有女人就活不了了吗?我看你们这不都活的好好的嘛!”张龙笑骂这这群家伙。 “老大,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老婆也娶了,儿子也生了。我看你完全就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你怎么能懂得我们的痛苦呢?”王烁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他不去拍电影简直是太屈才了。 “得了吧你,你既然这么饥渴怎么不回家结婚去?我记得你爸不止给你打过一次电话了吧?” “唔,结了婚多不方便的,我还小呢,不能这么快就把自己给交待了。” “吵着要找女朋友的也是你,不想娶媳妇的也是你。正反你都能说,话都让你说完了我们说什么啊?” “呃…先找个女朋友培养上几年嘛,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是不牢固的。”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你还是乖乖回去结婚吧。” “王烁哥,你可以回去先看看嘛。要是你们彼此都觉得可以,那就带她出来发展嘛,这样女朋友也有了,家里人也不催你了,更重要的是感情基础也建立了。”高格忙着给王烁出注意,想了好久才想到这个万全之策。 “哈哈,还是小格聪明。怎么样,王烁?你就按照小格的说的方法办,这不就完美了嘛。” “呃…喝酒喝酒,你们就当我什么都没说。”王烁被说的无语了,家里给介绍的那女孩真的不怎么样耶,王烁是打心眼里看不上她。 “唉…本来还以为有王烁这个能说会道的,会把你们说动,这样我们的女朋友就有着落了。可这家伙竟然打退堂鼓了,我们的女朋友还得等多久啊…”冯华装作仰天长叹的样子。 这个宿舍每个人几乎都很开朗,只要和他们在一起你永远都不会感到落寞。 周六晚上出去嗨,或者买酒回来在宿舍嗨这已经成为了307宿舍的习惯。 周日肯定是睡懒觉,不过大家一般都会在十一点以前起床的,睡太多了也是对身体不好的嘛。 剩下的时间他们几乎都是在网吧度过的,男孩子不像女孩子喜欢逛街什么的,他们更喜欢上网打游戏。 当然,有时候大家也会起来早一点出去玩。就像今天,天刚亮大家就都已经起床了,他们今天要大梅沙玩。这个海滩刚开发三四年,背山面海还是挺不错的一个地方。 说来惭愧,高格都来这个海滨城市四年半了,从来都没有来过海边。对于大海,他还处在听说的那个阶段里。 大清早的,他们一行十几个人,浩浩荡荡的就向着海边进发了。 杜林、兰榕欣和杨凯都如约带着他们的女朋友,张龙的妻子刚生完小孩不久,现在还在老家照顾孩子呢。 当然今天来的不止这三个女生兰榕欣和杨凯的女朋友都也带了一两个女孩子。只有杜林的女朋友是独自出来的,她看起来很文静,并不怎么爱说话,只是偶尔被杜林附在耳边的悄悄话逗乐。 到大梅沙的公交车不多,因为是周末每个上面人都挤的满满当当的,真的可以用人满为患来形容了。 来到海边,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人。人们像逛庙会一样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摆满各种货物的长街走廊里排着队慢慢向前移动。 来深圳快五年了,高格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人多。上一次出去游玩是台风期间,随时都有可能刮大风下大雨,根本就没有多少人。 今天不一样,天空白云不疾不徐的从头顶慢慢划过,微风轻轻的抚摸着人们的脸颊使人无比舒服,人们不愿辜负老天的这番美意,纷纷出来吹风赏海。 或许曾经去过的那个世界之窗应该也有这么多人吧?缓缓的跟着人流前进,高格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出去玩的场景,可惜如今已经再也没有陈叔叔的陪伴了。 终于,大家随着缓慢的人流进入了景区。来到海边,哇豁然开朗那拥挤的人流立刻低了一半,放眼望去海上漂浮的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头。 “咱们还是先去爬山吧,先登高观察一下,哪里人少咱去哪里。”王烁提议到,他永远都是最活跃的那一个。 “你今天怎么能想出来这么好的注意了?简直对你刮目相看啊!”兰榕欣调笑到。 “我哪一天没想出过好注意了?你这是赤裸裸的嫉妒嘛。”王烁可不甘心被调笑,立刻为自己辩护,毕竟在这么多女孩子面前不能丢面子嘛。 “好吧,那咱们就先去山上坐坐,走了这么久应该歇歇了,要不然会累死的。”张龙看了看山上再看看那一望无际的“人海”,他还是选择了去爬山。 “老大,你这也太不行了吧?走这么一点路就喊累啊?”王烁的嘴好像永远都停不下来。 “那好啊,看你这么厉害的,你背着我咱们去找人少的地方去海里游泳好不好啊?”这个大哥,仗着自己身强力壮的光会欺负这体格瘦弱的小弟。 “什么?谁说什么了?咱们是去山上是吧?那赶紧走吧!”王烁装出一副“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灰溜溜地向着山上前进了。 “哈哈,还是老大有办法,这里也只有你能治住这家伙了。” “呵呵,这家伙就是话多了点,不过要是没有他我们就会少了很多乐趣了。” 很快他们就爬上了附近的一个小山,站在小山上往下看,到处都是人潮涌动,再往远处看人就越来越少了。 沙滩上到处都搭着凉棚,沙滩车的隆隆声,离的这么远依然清晰可闻。水上的摩托艇像鲸鱼一样喷着水花向着远处冲去。 大家在山上吃了一些东西补充了一下能量,就风一样的向着海边跑去。 高格跟着这群快乐的人,第一次在海里游泳,第一次坐沙滩车,第一次踢沙滩足球,第一次坐快艇在海上兜风。 大家玩的是不亦乐乎,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才回到宿舍,显然一个个还意犹未尽,回味着今天的趣事,久久不能入睡。 第十七章 一个月有时会很长,有时又会很短。总有一些人觉得时间快如闪电,同时也有人会觉得度日如年,谁又能懂谁的所思所想呢? 高格拿到了他在这里的第一份工资,他也终于可以远离他那所谓的师傅,自己一个人干活了。 对于高格来说这一个月是难熬的,不论他做什么他的师傅都会找到训斥他的理由。 高格也曾经和她争执过,毕竟一个人的忍耐性终究是有极限的,怎么可能没有爆发的时候呢? 当车间主任告诉他明天去另一个生产线上班时,他感到无限的轻松,他想这或许就是解脱吧。 拿着新领到的工资卡,听说这个月的工资已经打到里面了。对于习惯了领现金的高格来说,突然变成卡还有些不放心,他想借着中午这宝贵的一个小时去不远处的银行查查看钱对不对。 “小子,过来我有话跟你说。”高格刚走出厂区没多久,就被一个留着黄色长头发的少年挡住了去路。 “我不认识你啊!”突然被一个陌生人拦住,高格感觉莫名其妙。 “你不需要认识我,今天发工资了对吧?我要的不多,把你工资的一半给我就可以了。”黄头发少年一脸傲气,好像他很了不起的样子。 “我没有钱。”高格终于知道了,这家伙是想敲诈自己。 “小子,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大哥说了,要是你敢不给钱,就弄死你。”黄头发少年装出一副恶狠狠的模样,想要吓唬高格。 “我没有钱,就算有也不会给你。”高格本来就是一个倔脾气,他认为不对的事情打死他也不会迎合。 “看来,不给你吃点苦头你是不知道小爷的厉害。大哥,这家伙要打我。”黄头发少年,转过身去对一个拐角急切的喊,好像真的有人打他似的。 很快从拐角冲出来三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青年,他们看起来都比这个黄头发青年大一些。 “我真的没有钱……”高格话还没说完,一个个子和高格差不多高的人就一拳打在了高格脸上。 就在高格想要反抗的时候,另外两个人也已经左右开弓,加上那个黄头发少年,前后左右打的高格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 很快高格就被打倒在地,他们从高格的身上抢走了高格刚领到手的银行卡,然后就跑的无踪影了。 很显然,他们是冲着高格的银行卡来的。拿到银行卡后,他们就不再做停留,甚至连踢一脚的想法都没有,就直接离开了。 高格从地上爬起来,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无声的流着泪。这是他第一次被抢,这群人是那么的肆无忌惮,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出来抢劫,真的是胆大包天。 虽然被抢了,高格还是强忍着痛上完了下午的班,一直到下班回到宿舍,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工资卡该怎么拿回来。 虽然去年过年的时候给哥哥办过一张银行卡,但那是在闫紫雨和杨泽鹏的帮助下完成的,他也只是把钱给他们让他们存进卡里而已。 对于具体该怎么找回卡,他是一无所知。 张龙是第一个回宿舍的,今天发工资了那些家伙都泡妞的泡妞上网的上网去了,只有他一个在外面吃了一点好的就回宿舍了。 “小格,没出去玩啊?”张龙一进宿舍就看到高格呆呆的坐在床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龙哥,我想问一下工资卡丢了应该怎么找回来?”高格将自己想了一下午都没相出办法的问题丢给了张龙。 “什么?你工资卡丢了?怎么丢的?不对,你的脸怎么了?怎么肿成这样了?哦,我知道了,肯定是被人抢了,说是谁干的?”张龙,看见高格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就知道他的银行卡肯定被人抢了。 “是四个人,其他三个我没看清楚。有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家伙,个子不高胖胖的。”高格对张龙说。 “我知道是谁干的了。走,我带你去把工资卡要回来。”张龙,本来脱了一半的鞋又穿上了。 “可是,我们上哪去找他们啊?”高格迟疑的问到。 “我知道他们在哪。”说着张龙拿出了电话拨通了冯华的电话:“喂,华子。你看一下董哲他们几个有没有在网吧,他们抢了小格的工资卡,你们先别动看好他们就行了,你们三个动手肯定会让他们跑掉的。” 打完电话,张龙又依次给杜林、兰榕欣、洪鹏他们打了电话,说好了在新天地网吧集合。 网吧这个产业自从1996年入主中国以后,没多久就风靡全国,开始遍布很多城市的大街小巷,直到在城市里挤无可挤延伸到小镇之后才慢慢的放慢了脚步。 很快,张龙就带着高格来到了网吧。杜林他们已经在网吧等着了,看到张龙带着高格过来了就纷纷向着今天抢劫高格的几个人围了过去。 董哲,就是今天第一个动手打高格的那个家伙。自从学会了上网以后,他几乎天天都泡在网吧,没钱了就和弟弟董哲平还有两个被他们“收服”的小弟,出去找那些新来工厂的人抢劫。 他们对这片地区的工厂非常熟悉,哪个厂什么时候发工资,工资卡初始密码是多少,新员工的工资是多少,这些他们都已经了如指掌了。 当然,厂里各色各样的人他们也都有所了解。什么样的人可以经常讹诈,什么样的人可以偶尔下一次手,什么样的人坚决不能下手,他们都了解的一清二楚。 可是这次他们错了,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个平时独来独往的人竟然会有这个工厂最团结的几个哥们做后台。 此刻董哲还和他的兄弟们正玩的热火朝天,全然不知已经有人站在了他们周围。 “董哲,出来一下,我有话给你说。”张龙从董哲的头上取下他的耳机,爬在他耳边说到。 “没看老子正忙着呢吗?啊,龙哥。我……”当他抬头看见是张龙的时候,吓个半死,他在这个家伙身上吃了不少苦头。 “我不想再说第二遍了。”张龙冷冷的扔下几个字转身向着网吧门口走去。 董哲看看杜林他们几个不善的目光,六七个人已经把他们团团围住了。更可怕的是,他竟然看到了他们今天抢劫的那个家伙也在里面。 不用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们肯定是为被抢的那个家伙来的。怎么办?现在想跑是不可能了,现在已经被他们围住了,如果敢跑的话肯定会被他们抓着头发拖出去的。 “听小格说,你和你的兄弟抢了他的工资卡是吧?”董哲还是选择了顺从,这样会少挨一些打。 “没有啊,小格是谁我都不知道,怎么可能抢他的工资卡呢?”董哲想要替自己辩解。 “黄毛,过来。”董哲的几个兄弟也都被迫跟着下来了,他们不敢跑,那样被打的概率会成倍的增加。 “龙、龙、龙哥。”黄头发少年此刻一脸惊恐的样子,一点都看不出来他今天中午那傲气的样子。 “你们今天是不是抢走了小格的工资卡?”同样的话张龙又对着黄头发少年问了一遍。 “没……” “啪……”黄头发少年还没来得及吐出第二个字,就结结实实的挨了张龙一巴掌。 “你们今天是不是抢走了小格的工资卡?”张龙再次开口。 “我……” “啪……” “你们你们今天是不是抢走了小格的工资卡?” “没……” “啪……” 如此反复五六次,黄头发少年的半边脸已经肿的很高了,连眼睛也已经眯在了一起。 “是是是,是我们抢的,龙哥求求你,别再打我了。”黄头发少年实在忍受不了只好招了。 “早点说,不就少吃很多苦头嘛。卡现在在哪里?”张龙继续问到。 “在在在,我大哥拿着。”黄头发少年结结巴巴的回答到。 “小格的工资卡呢?”张龙转过身问董哲。 “我……” “啪……”这次这一巴掌是杜林打的。 “你不是说,你没抢小格的工资卡吗?说谎可是不对的!”王烁一副说教子弟的样子。 “把卡拿出来吧。” 为了少吃点苦头,董哲迅速的从兜里拿出高格的工资卡,毕恭毕敬的送到张龙的手里。 张龙接过卡看了看:“卡里还有多少钱?” “我们一分都没敢动。”董哲战战兢兢的回答到。 “啪……”又是一巴掌。 “卡里还有多少钱?” “龙哥,我真的一分都没敢动。”董哲直接跪了下来。 这次他没有说谎,只不过他不是不敢取,而是还没来得及取。这几天发工资的厂比较多,他们抢了好几个新人的钱相对来说比较富有。 今天抢完高格以后又抢了两个人,抢完之后就直接钻进了网吧,到现在晚饭都没来得及吃,更别说取钱了。 “真的一分没动?” “真的,真的。” “好吧,今天就相信你一回。” “小格,过来。”张龙对高格招了招手:“他今天是怎么打你的,你就怎么打他。要是敢还手,老子直接送你去医院。”后一句话,是对董哲说的。 “龙哥,我……” “不要怕,小格。如果你现在不好好教训一下他们,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人欺负你。” “老大说的对,现在不是你不招惹别人别人就不招惹你。这些家伙,就喜欢欺负像你这样的人。”杜林拍拍高格的肩膀说到。 “对,小格。就拿他们先练练手,以后就算有人找你事,至少可以保护一下自己。”兰榕欣附和到。 “就是,反正你不打别人,别人也会打你,还是先练练手吧。”王烁说。 高格陷入了挣扎之中,他不喜欢打架。可是就像他们说的,你不招惹别人别人却偏偏要招惹你。不会打架只能被一次次的欺负,在这里有张龙他们的保护,但如果有一天大家分开了又该怎么办呢? 好吧,还是打吧。 高格做出了决定,他学着去打别人了…… 第十八章 毕竟是第一次打人,高格显得异常紧张,打人的动作也非常笨拙。以前都是被别人打,那时候高格只是缩成一团默默的承受着。 如今,他高格也可以反过来打别人他。曾经那一幕幕挨打的场景再一次回到脑海,那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男孩,因为被诬陷偷窃而被打;那个满身油污的少年,因为送错了报纸而被打;那个刚领到工资卡的青年,因为不愿意把辛苦赚来的钱拱手给人而被打…… 想到这些,那复仇之心终于燃起来了火焰,那压制已久的愤怒终于爆发出来。 高格使劲轮起拳头,照着董哲的身上砸着。 董哲痛苦的嚎叫着,刚开始他的哭喊只是演戏想少挨点打。但此刻,他是真疼,他感觉自己的肋骨都已经被打断了。 高格似乎已经听不到任何声音了,他疯狂的发泄着。每一拳,每一脚几乎都是用尽全力,打出去踢出去。而脚下的这个倒霉鬼已经开始痉挛了,他缩成一团不断的哀嚎着,但是身上的疼痛却一点也没有减轻。 “行了小格。”看到董哲已经被打的痉挛了,张龙冲高格喊,想要制止他。 可是,高格好像并没有听到,依然疯狂的殴打着脚下的这个“沙袋”。 张龙赶紧冲上去拉住高格:“行了,照你这么打是要出人命的。” 被张龙使劲的一拉,高格才清醒了过来。当他看到脚下的人已经被他打的缩成一团、口鼻流血时,不禁吓了一跳,他不敢相信这个人是被自己打的。 “你们以后还是乖乖找个地方好好工作吧,别再干这种事了。看看那家伙的样子,要不是被我们老大拉住,董哲肯定没命了。”王烁今天竟然奇迹般的正经了一回,他拍了拍董哲的弟弟劝说到。 张龙看了看躺在地上的董哲,淡淡的对兄弟们说:“走了,回去了。” 没有人说话,只是静静地跟着张龙离开了现场。他们没有回宿舍,而是去了夜市摊。 “小格,你小子。刚才那样真是吓死人了,照你这样打架肯定会出人命的。”王烁一边喝酒一边喋喋不休的说着。 “行了,王烁。这个话题到此终止,谁也不要再说了。来喝酒。”张龙打断了王烁的话,拿起酒杯和大家碰在了一起。 高格默默地喝着酒,一句话也没说,他也被自己刚才的行为吓到了。他怎么会突然变的那么疯狂。每次都是被人欺负,现在却把曾经欺负过他的人打了半死。 接下来的就是后怕,如果当时不是张龙及时拉住了自己,那么后果会怎样?他会把那个董哲活活打死吗?如果真的把他打死了,自己又该怎么办呢?被抓住然后枪毙?那爸爸妈妈还有哥哥会不会很伤心?精心照顾着他的王富贵夫妇会不会很痛心?把他当亲弟弟的闫紫雨会不会很难过?一连串的问号涌上了心头。 高格转而又想到,如果自己逃跑了。作为一名逃犯,每天要躲着,不敢回家不敢见亲朋好友,藏在深山老林里,那样母亲会整天以泪洗面,王富贵夫妇会心如刀绞,而闫紫雨可能会想方设法给自己送来必需品。逃亡的生活肯定很痛苦,那样绝对会生不如死。 不过庆幸的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张龙及时的制止了他,而那个董哲命也算硬,并没有死。 “小格,以后可不能这样了。那种家伙教训一下就行了,可别当成不共戴天的仇人。现在是法治社会,出了事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杜林喝了两杯酒,坐在高格身边小声的对高格说着。毕竟王富贵把人托付给了他,万一真出了什么事,他都知道怎么向王富贵交待。 “对不起,杜林哥。刚才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突然间就想发泄一下于是就……”高格歉意地说到。 他知道他刚才的行为确实把大家吓到了,虽然说他们不怕那些小混混,可毕竟都是出来打工的,万一真出了什么事,真的没有人能担待得起。 “呵呵,没关系。以后出去的时候尽量和别人一起,一个人不安全。”杜林嘱咐到。 “嗯,知道了。”高格又变回了那个乖巧听话的大孩子。 “好了,今天的事情就别再去想了。我估计董哲那家伙过几天会找你报仇,自己小心点,最近最好不要出厂。就他那胆量,是不敢来咱们宿舍找你麻烦的。” “嗯,我会小心的,没什么事我也不会出去的。” “这就好,如果有什么事,就赶紧给我打电话。” “好的,我记住了。” “这就好,来喝酒。” 虽然在张龙的要求下,没有人提及今天的事,但大家都心有余悸,每个人都为高格捏了一把汗。 张龙是个做事稳重的人,既然他当时没有去管董哲,至少证明他还死不了,但谁也不敢保证不会出意外,没有人彻底的把心放下来。 董哲的命确实够硬的,要不然他也不敢出来敲诈勒索了。 高格他们走后,董哲被他的小弟们直接抬进了医院。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伤,就是胳膊轻微性骨折,鼻梁骨断裂,还有就是全身上下那青一块紫一块的伤。 医生给他处理伤口的时候,那刺骨的痛让他无法忍受。他恨,恨那个叫小格的家伙,恨那些把他团团围住的家伙,恨自己的胆小不敢跟他们硬碰硬。 他幻想着自己可以以一己之力把那几个家伙全部打爬在地上,幻想着他们跪在地上求饶的样子,幻想着所有人都因为成为自己的小弟而赶到自豪。 “嘶……”一股钻心的疼又让他回到了现实。 一个不算很漂亮的护士,正在用酒精擦拭他脸上的淤伤。 “肯定是跟人打架了吧?看你都被打成什么样了!都是出来打工的,有多大的冤仇呢?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家里人不伤心死啊?”护士看着董哲疼的龇牙咧嘴,没好气的说到不过手上的动作却轻了很多。 “我也不想挨打啊,没办法打不过人家啊。”董哲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替自己辩解。 “那就不能不打吗?谁愿意挨打?别人打你你疼,你打别人别人就不疼了吗?你看看你还这么小,未来要走的路还长着呢。万一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缺个胳膊缺个腿的,人家谁家的女孩愿意嫁给你啊?再说了,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招惹你干什么。都是家里穷才出来打工的,谁不希望给爸妈脸上添光?谁不希望村里人夸自己?你好好工作努力发展,等有本事了别人巴结你还来不及呢,谁愿意去招惹你啊。”护士小姐不嫌疲惫的谆谆教导着这个误入歧途的孩子。 “话是这么说,可是就我们这些小学还没毕业的人,哪有本事让人巴结啊。”董哲回想起自己的打工经历,不禁黯然失色。 刚来深圳的时候,谁不想为家里多赚点钱,让家人脸上增光。 可是进了工厂,不论你怎么拼命的干活,都只能做苦力。人家一进来就是什么班长啊,主任啊什么的,每天手放在兜里转来转去的,而自己却只能埋头苦干。 一年过去了,是一个普通工人。两年过去了,依然是一个普通工人。每个月只是多了那二十块钱的工龄奖,其余的和刚进来的人没有任何区别。 这个不爱说话的孩子,总是被班长在面前指手画脚的,好像他很好欺负。 那一次班长又没事找事,董哲这次也不知道怎么的,一股怒气冲上心头,冲上去直接把班长按在地上狂揍一顿。 人是打了,气也出了,可是工作没有了。人家班长是一个部长的儿子。那个部长说什么也要让打他儿子的那个家伙消失在这个工厂里,迫于他的压力人事在急需工人的情况下还是把他给辞退了。 一气之下,董哲就带着他弟弟,和两个他曾经帮助过的孩子跑到那个部长家,把那个部长打了一顿抢了那个部长身上的现金跑了。 部长报了警察,警察把他们抓去关了一个星期才放了回来。年少的他们,火气正旺,又在那个部长下班的时候,把他打了一顿抢走了他的钱。 这次部长没有报警,而这群孩子也从此走上了敲诈勒索,抢劫夺财的不归路。 “不努力怎么知道呢?不是每个老板都是势利眼,也有很多人是凭实力说话的。只要你认真肯干,还能认真的去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老板当然会看重你了。但如果,你什么都不会,还不去学,那人家要你干什么?” 是啊,因为自己什么都不会,别人才看不起自己。那如果自己真的有一技之长,那不就不会被人看不起了嘛。 可如今什么工作能让自己学到一技之长呢? 电脑?这个东西现在开始慢慢越来越流行了,可是自己除了玩游戏,好像也不会干别的了。 理发?整天要给别人洗头,说不定还会见到自己以前招惹过的人,还是不干了。 厨师?这个好像还可以,虽然每天要和厨房打交道,但最起码能吃好喝好,而且还不用见外面的人。 我这是在想什么呢?我是黑社会,怎么可能去干那些呢?董哲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为自己想好了要过的新生活。 在医院住了七天,那个护士每天都会过来给他抹药,告诉他希望他成为一个值让家人感到欣慰的人。 在她不厌其烦的唠叨下,董哲终于恢复了他曾经那颗火热的心,他也终于想通了,做一个小混混是没有任何前途可言的。 父母把兄弟两个养这么大不容易,还等着他们兄弟两个给养老送终呢。如今他们两个都不成气,要是被父母知道了肯定会痛不欲生的。 为了父母,他也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他和小弟们商量了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诫了他们好长时间,大家在他的真情流露下才决定少上网。说好了永远是兄弟,然后各自去寻找新生活了。 第十九章 整整一个月,董哲几乎是踪影全无,而307宿舍也开始担心了。 冯华他们这几天每天都要去网吧打听董哲他们的消息,可惜一无所获。 董哲他们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好消息坏消息都没有。每个人都在心里祈祷着,祈祷着董哲不要真的就死去。虽然没有人喜欢他,但是现在如果他死了,他们谁也脱不了干系。 可能是上天不愿再与他们开玩笑了,今天他们终于得到了董哲的消息,大家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杜林是在陪女朋友做头发的时候碰见那个黄头发少年的,他现在把头发染成了红色,但杜林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他正在这家理发店里做学徒。 看到这个家伙,杜林就像发现了寻找已久的宝贝那样,抓着他就不肯放手了,吓得黄头发少年直接跪地求饶。 “董哲现在在哪?”在短暂的激动之后杜林终于恢复了正常,开口便问。 “我我我,我不知道。”黄头发少年战战兢兢地回答着,他可不敢把老大的消息告诉这群差点打死他的人。 “那照你这么说,他还活着喽?哈哈,老子就知道那王八蛋命大死不了。”一看这家伙的表情,杜林可以肯定董哲还没有死。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改邪归正了?”高兴之余,杜林顺便跟他拉拉话。 “老大说,父母把我们养这么大不容易,如果照那样混下去,就对不起父母了,我们都各自找一门自己喜欢的手艺学习了。我们已经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了,您就放过我吧。”黄头发少年战战兢兢回答着,只求抓着他的那个“魔爪”能尽快的松开。 “这样啊!怪不得在网吧没见过你们呢,原来是真的改邪归正了。看来董哲这家伙被打的半死以后,也终于醒悟了。”听了黄头发少年的解释,杜林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大哥,我现在已经改过自新了,你能不能不打我啊?”黄头发少年怯懦地问到。 “啊?哦!哈哈,看我。”杜林现在才意识到他还把黄头发少年的手紧紧地抓着。“放心了,我又不是疯子怎么可能乱打人呢。” “呵呵,我知道你们不会随便打人的。”黄头发少年还是有点害怕杜林。 “哈哈,那是。晚上几点下班?要不要一起喝酒?”杜林诚心的邀请到。 “不,不了。我晚上还有事情,改天我请你。”一听杜林要请自己喝酒,黄头发少年吓的腿都软了,谁知道这是不是鸿门宴。 “哈哈,好吧!我知道你是怕我们,随你吧。替我带话给董哲,只要他改邪归正,我们就是朋友有机会大家一起坐坐。”杜林看出来了黄头发少年的顾虑,打消了要请他喝酒的念头。毕竟以前都是打人家,现在突然说要请他喝酒,不怕才怪呢! 杜林迫不及待的打电话告诉了室友们这个好消息,当得知这个消息以后大家都感觉心里那块沉甸甸的石头落地了。 作为一个打工者,作为农民的孩子,没有任何当大官的亲戚,也没有做大老板的朋友,一旦出事他们很可能都得坐牢,而高格也很有可能被判死刑或无期。因为一件小事就付出这么重的代价,这是谁也不愿意接受的。 值得庆幸的是那个被打的家伙,正如大家的第一感觉一样,不会轻易的死去。这能不令人高兴吗? 于是,不管是在网吧正在打游戏的还是公园和女朋友约会的、亦或者是在宿舍准备睡觉的都向着夜市摊进发了。 虽然这夜市比白天的价格要贵上一些,但在这漏天餐桌上感受着夜风,享受着工作一天之后这仅有的安逸却是令人舒畅。 今天和以往不同,有女朋友的都带着女朋友过来了,而往日的周末大放松都只是一群大男人狂饮。 和这群人待了两个月以后高格也开始抽烟喝酒了,曾经的那个在工地上被“严加管教”的孩子变成了“把酒言欢”的兄弟。 每次喝酒的时候高格都会想起那些叔叔们,他们一直把他当成乖孩子的模范,可如今他也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那个曾经的乖孩子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叔叔们还会喜欢他吗? 这已经不是高格第一次这样想了,可是每次也都只是想想,面对兄弟们的盛情邀请善良的高格从来都没有拒绝过。他不知道如何拒绝他们,毕竟他们都是出于对他的友好。 此刻有了女孩子们的加入,大家都忙着灌女孩子们酒,没有人注意到陷入了沉思中的高格。 他们玩的不亦乐乎,没有做好孩子的烦恼,但他们也都不是坏孩子。或许这就应该是年轻人的生活,毕竟那些上了年龄的人不会有太多的精力用来狂欢。 看着这群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人,高格感觉自己脱离了时代。他并不像一个年轻人,更像一位失去活力的中年人或者老人。 这群年轻男女的打闹,把他也拉进了年轻人的行列。 他突然想起了那个女孩,那个他见到就想亲近的女孩。 和闫紫雨比起来,那个叫张红的女孩就显得普通了很多,可是在高格的心里她却很美。 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高格的眼睛就离不开她了,一头直顺的长发像瀑布一样从头而降,齐刘海底下是一双并不是很大的眼睛,扁平的鼻子下面是一张被上帝精心设计过的小嘴,圆润脸蛋的边缘是一对小巧玲珑的耳朵。 这些并不是很搭配的器官,长在同一张脸上就不能跨入美人的行列了,可这依然无法阻挡高格的爱慕之心。 张红也是刚来这个工厂的,她是朋友介绍来的,刚好和高格分配在了同一条生产线上。 高格新的生产线长刘小龙是洪鹏的老乡,是他介绍洪鹏过来的,作为老乡的杜林和他的关系也相当不错。杜林给刘小龙千叮咛万嘱咐,在工作上要好好照顾小格。 刘小龙性格比较内向一点,他很少和产线员工过多的亲近,这样便于管理他们,他这样认为。 但因为偶尔和高格他们喝酒,自然而然的就和高格亲近了很多。高格又被安排在了最轻松的岗位——装外壳。外壳上只有四个小螺钉,用气动螺丝刀一打就可以了,然后就是送检测。 而张红刚好就是前一道工序,检查安装是否正确。这一道工序需要细心且有责任心的人才能胜任。 因为是新建的一条生产线,这条线上的员工基本都是新来的,大家并不怎么熟悉,休息的时候都只是静静的坐在自己的工位上,或者和介绍自己进来的人去聊天,大家之间几乎不怎么交流。 张红平时除了上厕所,几乎不会离开自己的工位,这让高格有了更多的时间和她“在一起”。 每次只要张红对高格说话,他都会异常兴奋。虽然只是说一些关于工作上的事情,高格依然会感觉到心跳速度加快了。 他开始幻想,幻想着自己能够像杜林他们一样,拉着张红的手出去玩,或者在某个公园的角落里说着悄悄话。 每次想到这些的时候,他都会莫名的兴奋,就好像张红已经成为了他女朋友一样。 有时候他会痴痴的看着张红工作的样子,直到张红突然转过头来看他,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产品已经填满了他们之间的空间。 每次张红看到他那痴痴的表情,都会立刻转过头去,一句话不说继续干自己的活。每当这个时候高格都会有一种感觉:可能张红也喜欢自己只是不好意思说而已。 高格痴痴的想着,已经忘了自己现在身处何处,一个人傻呵呵的在那里笑。 “小格,你一个人在那里傻乐什么呢?”突然有人在他肩膀上使劲的拍了一下,才把高格从幻想中拉了回来。 王烁正坏笑的看着他:“说,是不是在想哪个美女呢?” “唔,没没有。”突然被拉回了现实,高格还没有反应过来。被王烁这么一问,脸立刻就红了起来。 “哈哈,还说没有?你的表情已经把你给出卖了,赶紧招了吧!别逼我用刑哦。”王烁可不打算轻易的放过高格。 王烁这么一喊,引来了所有人的目光。大家的眼睛齐刷刷的投向了高格,高格赶紧低下头去,他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烫。 “小格是不是找女朋友了?来说说哪个美女这么有福!” “没有,你们别听王烁哥瞎说。” “没有你害羞什么?那就是喜欢上哪个女孩了?这个可能比较大,是不是害羞不敢追人家啊?”洪鹏如此这般的猜测着。 “这个好办,你告诉姐姐是哪个女孩,姐姐帮你去追,只要你说,没有我追不到的。”兰榕欣的女朋友殷平平对这种事好像很有把握的样子。 “对对对,说出来听听。” 对于年轻人来说,爱情永远都是不灭的话题。大家都热衷于别人或者自己的爱情,总是要想方设法的造就一段“美好”的姻缘。 “真的没有,你们就别难为我了。”内向的高格,根本就不好意思把自己的心事公布于众。 “哈哈,看你那害羞的样子,好了好了我们不问了。一会儿你偷偷告诉我一个人哦!”殷平平可不是一个内向的人,她对腼腆的高格有女朋友这件事充满了好奇。 既然高格不愿意说,大家也就不问了。很快又把话题扯到其他事情上去了,高格也不敢自己一个人想事情了,也参与到了大家的话题之中。 终于,大家喝的差不多了。喝完剩下的酒,就起身回宿舍了,毕竟明天还要上班。 殷平平故意把高格拉在了队伍的最后面,她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人。同时也是对别人的爱情最关心的人。 “高格,姐姐知道你和那么多人说自己的秘密肯定害羞,现在就你和我了,你就说给我听,姐姐帮你去追那个女孩。” “呃…真的没有,你们误会了。” “你就别装矜持了,先下手为强。万一你喜欢的那个女生被别人追走了,你是不是就后悔死了?你觉得她做你女朋友好呢?还是看着别人牵着他的手从你面前经过好呢?” “当然是,做我女朋友好了。”高格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 “哈哈,还说没有。快说吧,是哪个漂亮的女孩,吸引了你?我去帮你追。” 高格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上当了。 “呃…你太会套话了。” “别打岔,说正事。” “是,是,是……” “哎呀,别吞吞吐吐的,一个大男生能不能干脆一点。” “好吧,是我们生产线上的,她叫张红,刚来不久。” “好了,有这些资料就够了,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哎,可别告诉别人啊。” “你就放心吧。我的嘴可是最可靠的。” 扔下这句话,殷平平就蹦蹦跳跳的去追兰榕欣了。看着她的背影,高格觉得她好像不像一个很会保守秘密的人吧? 第二十章 很快,高格的担心就变成了事实。 “你说什么?小格喜欢上了一个刚来厂里的女孩?”兰榕欣在女朋友爬在耳边悄悄告诉他后,扯着他的大嗓门重复了一遍。 “你这家伙,说话能不能小声一点啦?人家答应过为小格保密的,你这么一喊大家全都知道了。” “唔,对不起对不起,我忘了。” “好啊小格,被我猜对了。真的有喜欢的女孩了啊!还是个新来的!你小子,这会儿正春心荡漾呢吧?”王烁可是个永远都闲不下来的家伙。 高格此刻只想找个地动钻进去,面对王烁来袭,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王烁的各种狂轰滥炸。 看王烁的样子,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下来了。大家相视一笑,可怜的小格就忍受忍受吧,谁让你开启了王烁的话匣子呢! 对于找女朋友的话题,王烁似乎情有独钟,好几个小时,他都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高格躺在床上睡眼朦胧中,依然可以听到王烁在自己耳边的嘟囔声。 第二天,上班简直就是受罪。昨天晚上被王烁拉着乱讲一气,半夜两三点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不知道王烁现在是什么感觉,这家伙昨晚肯定是喝醉了,有那么多女生陪喝酒估计他把啤酒当可乐了。高格强打起精神干着活,想着那个害他没睡好觉的家伙。 “你今天看起来睡眼朦胧的,是不是昨天晚上没睡好啊?” 从来都不主动和人说话的张红,竟然在上班的时候偷偷给高格说话!他一下子就打起了精神,难道自己这是在做梦?直直的看着张红,她真的跟我说话了? “你一直看着我干什么?我脸上长花了吗?”张红被高格看的满脸通红,恨不得把自己埋在地洞里去。 “唔,对不起对不起。昨晚没睡好,是不是影响到你干活了?”高格此刻才反应过来,这样直直的盯着人家女孩子看不好。 “没关系,看你一大清早睡眼朦胧的,就知道你昨天晚上没睡好。你就偷偷的眯一会儿吧,我帮你看着领导。” 张红这完全是关心同事,虽然她不爱说话,但心地却很善良,看到高格大清早就痛苦的挣扎着,善良之心驱使她帮助这个在睡与醒之中痛苦挣扎的人。 而高格此刻心里甜的跟吃了蜂蜜似的,瞬间精神抖擞睡意全无。她竟然关心我了?难道她也喜欢我?我们两个真的是心有灵犀?我现在请她做我女朋友她会立刻答应吗?高格兴奋的想着,干起活来也更加卖力。 “你不困了吗?你不是说昨晚没睡好吗?怎么现在看起来,你并没有一点困意了呢?” 这回该张红好奇了,明明刚才还上眼皮和下眼皮在打架,怎么和自己说了两句话就变得生龙活虎了呢?难道说,自己有特意功能可以帮助人减少疲劳? 张红也兴奋了起来,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难道真的有这么神奇的事情?那以后还用上什么班呢?直接开个帮人减少疲劳的店,说两句话就解决问题,比在工厂里打工强了无数倍。 两个人各自想着虚无缥缈的幻想,兴奋的手舞足蹈。一个想像着牵着对方的手,漫步在大街小巷,或者在某个公园闲坐感受这美好的世界。一个则想着坐在一个很大的办公室里,门口排着看不到尽头的长队只为求自己的帮助。 “小格。”殷平平突然从背后拍了高格一把。可怜的高格不但被强行从幻想中拉了回来,而且还被狠狠的吓了一跳。 “平平姐,你吓死我了。你不上班,乱跑什么?”高格使劲拍了一下自己的头,让自己镇定一些。 “老远就看见你在这傻笑,不吓你吓谁啊?”殷平平大大咧咧的往流水线工作台上一坐:“现在是休息时间,我爱上哪就上哪。你说对吧张红?” “啊?”张红也被殷平平从幻想中吓了回来,只是她没有受到直接冲击比较镇定而已。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我好像不认识你吧?”短暂的震惊之后,张红才突然想到,他并不认识眼前这个女孩,她却直接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哈哈,现在不认识以后就认识了。我叫殷平平,是xf5线上的。”殷平平自我介绍着。 “我叫……” “我知道你叫张红了。”殷平平直接打断了张红的话:“听你口音应该是湖北的吧?” “我是湖北黄冈的。”碰到像殷平平这么个话多的,张红只有回答问题的份了。 “哇,那太好了。咱们是邻居,我是安徽的。” “呵呵。”这哪门子的邻居啊?明明相隔十万八千里。虽然嘴上答应着,张红却在自己反驳着。 “介不介意交个朋友呢?看你的样子应该不怎么主动交朋友吧?哈哈,幸亏你遇到我了,我会让孤独的孩子不再孤独的。我的朋友都会以和我交朋友而高兴呢,你也不会例外的。你还没告诉我,你愿不愿意和我交朋友呢!”说了一大堆,殷平平好像忘了她并没有给对方回答她的时间。 “嗯,我愿意和你交朋友。”作为一个年轻人,谁不愿意有很多的玩伴呢?只是张红性格过于内向,就算别人主动和她聊天,她也只是回答一下别人的问题,然后就只是笑笑,慢慢的别人也就很少和她一起玩了。 现在好了,有这么一个只顾自己说话,根本不管别人是否有话要说的朋友,张红就不用逼着自己说话了。 “哈哈,那太好了。把你的电话号码留给我吧,以后出去玩的时候叫你。” “嗯,是……” “呀,我忘了带手机了。我新办的卡,号码还没记住呢。小格,你帮我记一下号码吧,回头再告诉我。” 高格不可思议地看着殷平平。自己日日思夜夜想都没敢要张红的电话号码,殷平平这么快就搞定了? “小格?你睡着了?拿你手机帮我记一下张红的电话号码。”殷平平使劲的掐了一下高格的胳膊,这家伙就跟个木头似的,怎么找女朋友啊? “哎,好好好。”高格赶紧拿出手机,听张红报了一遍就记了下来。在心里默默的念着那一串数字,这是不是说明自己又离张红近了一步呢? 这个时候,休息结束的音乐响了起来。 “好了,上班了。有时间再聊哦。”殷平平对张红说完以后,暧昧地看了高格一眼才欢快的离开了。 高格开始羡慕兰榕欣了,他有这么一个女朋友怪不得每天都喜气洋洋的呢。 精神抖擞的过一天,总是比死气沉沉过的快。很快,人们又迎来了晚上。 兴奋了一天,高格几乎忘了今天是周六,还没回宿舍就被拉去喝酒了。 “昨天晚上刚喝完,今天怎么还喝啊?”坐在夜市摊旁,高格不满的抗议到。 “这是每周的例行事物嘛,昨天那是特殊庆祝。今天这是常定庆祝,不一样。”王烁看起来气色不错,不知道他今天是怎么熬过来的。 “你们都到了?”兰榕欣此刻带着女朋友姗姗来迟。 “哎呦,今天嫂子也加入啊?” “那当然了,你们每个星期都偷偷的聚会,从来都不叫我,这次我也来凑热闹了。” “那你来的时候,也不带几个美女,就一个人跑来了?” “你以为美女是大白菜啊?说带就带,人家美女们都是很矜持的。小格,过来一下。”还没等王烁说话,殷平平就拉着高格到马路边上去了。 “兰榕欣,女朋友当着你的面拉着别的男人跑了,你也不着急啊?”王烁又把枪口对准了兰榕欣。 “就是,你不会开放到,女朋友共享吧?”冯华跟着瞎起哄。 “滚一边去,我女朋友我还不了解吗?她可不喜欢比她小的。她这人热心肠,想要帮我们小格追到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兰榕欣看着远处的高格,暧昧的笑容怎么给人一种猥琐的感觉? “我都苦苦求了她半年了,也没见她介绍一个女朋友给我。小格没求她,她却主动给人家帮忙。这也太不公平了吧?”冯华很不满。 “谁让你老爱瞎起哄呢?这完全是人品问题。”兰榕欣直接开始打击。 “哈哈,你这是人品问题。”王烁这个时候也跟着奚落冯华。 “哼,你们这完全是个人攻击。” 那边正闹的热火朝天,而这边殷平平正在教高格如何给女孩子打电话。 “你紧张什么?不就打个电话嘛,还没打电话就紧张成这个样子了,那还怎么追人家啊?”看着高格紧张兮兮的样子,殷平平感觉他们此刻不是在给人打电话,而是准备偷东西似的。 “我应该跟她说什么啊?” “你就说,我叫她出来玩。” “那她要是拒绝了怎么办?” “笨啊?第一次约女孩子出来被拒绝是很正常的,你还想一次性成功啊?想的美。” “呃!” “赶快打。” “好吧!”高格紧张的按下了拨通键,那一串今天在心里念了一天的数字,跳动在屏幕的最中央。 高格此刻百感交集,他在心里祈祷着希望对方不要接电话,又期待着听到她的声音。 “喂”,终于在“漫长”的等待之后,对方接听了电话。 当听到那熟悉的声音时,高格发现自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谁啊?说话啊。” “我我我,你你你,你是张红吗?”高格吞吞吐吐,没话找话。 “是啊,你是高格吧?” “嗯,我是高格。” “你打电话干什么?” “是,是,是……” “张红啊,我是殷平平。你在干什么呢?要不要一起出来玩啊?”殷平平一把从高格手里抢过电话,狠狠的瞪了高格一眼。 “还是不去了吧!我都准备洗澡了,改天吧。”张红直截了当的拒绝了。 “那明天我们去世界之窗,一起去吧?” “唔……” “哎呀,人可多了呢,就这么说定了哦!明天见,拜。”没有给张红拒绝的机会,殷平平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你说你,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啊?紧张什么?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就不信你们从来都没说过话。你这样怎么能追到女朋友呢?”挂完电话,殷平平对着高格就是一顿猛批。 “我……” “算了,这次扰了你,明天要是还是这样子我就不管了。” “嗯。” “算了算了,咱们去喝酒。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 高格默默的跟在殷平平的身后,朝着餐桌走去。看一看这个比自己矮一头的漂亮女孩,感觉她应该生成男孩才对,这性格不当男孩真的是可惜了。 当初是她追的兰榕欣还是兰榕欣追的她啊?还有,听说阳余晖因为骂她而被兰榕欣打了,不是因为她故意的? 第二十一章 “埃菲尔铁塔于1887年1月26日动工,1889年3月31日落成,占地一公顷,耸立在巴黎市区赛纳河畔战神广场的北端。高300米,天线高24米,总高324米。铁塔得名于设计它的著名建筑师古斯塔夫·埃菲尔,埃菲尔铁塔经历了上百年风雨,现在依然巍然屹立在塞纳河畔。 320多米,相当于100层楼高。4个塔墩由水泥浇灌,塔身全部是钢铁镂空结构,共有1万多个金属部件,用几百万个铆钉连接起来。全塔分为三层,分别在离地面57米多一点、115米多一点和276米多一点的地方,其中一、二层设有餐厅,第三层建有观景台,从塔座到塔顶共有1711级阶梯,共用去钢铁7000吨,是世界上第一座钢铁结构的高塔。 埃菲尔先生的计算非常准确,一万多个部件没有一个不合格的,铁塔几乎是一次性装好的,中间没有出任何的岔子。这也是陈叔叔最佩服他的地方。为了纪念他,人们还在铁塔脚下为他塑了一个半身铜像。” “哇,小格。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木头,没想到你懂的挺多的啊!”在仿造的埃菲尔铁塔旁听着高格的介绍,王烁替大家说出了心里话。 “这些都是陈叔叔给我讲的,我自己哪会懂这么多啊。陈叔叔总是说,别看他是个大老粗农民工,可他对世界上那些优秀的建筑,热爱着呢。” “是吗?那你带我见见他吧,他肯定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其实我也一直很喜欢建筑物,平时上网也经常搜各种图片呢,但跟那位陈叔叔比起来,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冯华好像遇到知己了一样,激动万分。平时很少和大家聊这些话题,并不知道高格竟然深藏不露。 高格却没有回答他,只是把头转向了不远处的凯旋门,他又一次沉如了那深深的回忆之中。他又想起了陈叔叔给他指着凯旋门说:“法国人把这个东西盖了三十年才盖起来,在欧洲它可是胜利的象征。”又想起了,陈叔叔自豪的讲述他对建筑的热爱。继而又想起了,他的离去。 “小格,你怎么不说话了?你还没告诉我,什么时候介绍给我认识呢?”冯华并没有看到,已经转过身去的高格已经满脸泪水了。 正当冯华想要上去拍高格一把的时候,被杜林拉住了。 “陈叔叔已经去世了,是从他亲手盖起的楼上摔下来的。” 听了杜林的话,大家都沉默了。大家能体会到高格的心情,后悔着不应该选这个地方来游玩。 “我们去别的地方转转吧,让他一个人静静。”张龙提议到。 “回忆只属于过去,逝者已经安息,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我们不能总是沉浸在悲伤之中。”大家都离开以后,张红来到高格的旁边。 “谢谢你。”高格揉了一下眼睛:“只是突然又想起了他。” “那就好,今天大家都有兴致出来玩,你可别扫了大家的兴哦。” “当然不会了。”高格漏出了笑脸,听着张红的劝慰,高格心里甜的跟蜜似的,或许这就是爱情吧?高格顾自的想着。 追上大家,高格又为大家介绍着各式的建筑物。他也是在老陈的讲解中了解了这些建筑物,以前老陈总是在休息的时候跟他谈这些世界级的建筑物,经过他的长期的熏陶高格已经对那些有名的建筑物很熟悉了。 听着高格的介绍,偶尔还会有关于这个建筑物的故事,大家都听的很认真。有些游客还以为高格是讲解员呢,都跟在他的后面听着,虽然他只是讲一些自己记得住的东西,但人们依然听的津津有味。 “我决定以后少上一些网,多和小格交流交流。真是真人不露像啊,不佩服都不行。”直到回来的时候,冯华依然回味无穷。 “那我怎么办?游戏还玩不玩了?辛辛苦苦花那么多时间和钱在上面,就这么白白扔了?”一听这话,王剑南立刻开始抗议了。 王剑南是冯华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他们两个几乎是形影不离的那种。他几乎不怎么说话,平时除了上网就是和大家出去玩,玩的时候他也很少说话。 但是对于游戏,他却是非常的忠诚。自从开始玩大话西游以来,他几乎每天都要去网吧打一两把,过年回家下了车也要在县城网吧打一把游戏才回家。 现在,冯华竟然说以后不上网了。这不是明白着把他抛弃了吗?这怎么行呢? “我又没说以后彻底不上网不玩游戏了,我只是说以后少上一些。你看我们都出来打工四年了,每年都是带着最后一个月工资回家,现在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我们也应该攒一点钱了。”冯华讲出的这一番大道理,让周围的人瞠目结舌。 冯华竟然能想到戒网了?是因为看到高格的优秀了吗?还是看到别人都带着女朋友而自己却只有和游戏相伴?或者他突然想像张龙那样结婚生子了?各种各样的猜测浮现在了大家的脑海之中。 “你们能不用这种眼神看我吗?”被一群人用奇怪的眼神盯着,绝对是一件令人很不舒服的事情。 “说说你的变化。”洪鹏突然像说台词一样的冒出了这么一句,惹的大家都大笑起来。 “我有什么变化?今年都二十三了,家里催着结婚呢。我才发现自己都出来四年了,依然一无所获。天天打游戏可不能打出来一个妻子,就算真打出来了一个妻子,我也养活不起,就算凑活着能过,万一有了孩子我还是养活不起,就算现在有爸妈帮我养,以后他们归天了我又能怎么办呢?所以,我决定改邪归正。网戒不了,慢慢来。钱挣的少,慢慢来。龙哥现在不是每个月三千多呢嘛,相信我坚持几年也可以像他一样拿个三四千,那时候我也有资本娶妻生子了。” 冯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这些事情他已经不是想了一天两天了,但一直没有下定决心。现在,他终于做出了决定。 “好吧,看来我也得戒网了。”王剑南默默的说了这么一句,就陷入了思考当中。 或许,他在思考如何能强迫自己不去上网吧? “你知不知道小格喜欢你?”大家回宿舍以后,殷平平叫张红一起出来吹晚风看黄昏压马路。张红没有拒绝,好像玩了一天的她们都不累,或许女孩子天生适合走路吧? “我能感觉到,只是不敢相信,也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张红淡淡地回答着,好像这件事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为什么?你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不完全是,只是……” “什么?” “只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张红的眼前又出现了那个男生,他说:我们现在都还小,等我们都成熟一些了,如果我们都还深爱着对方的话,再在一起吧。 张红一直深深的记着这个承诺,尽管从他的表现上可以看出来,这只是他为分手找的借口,因为他刚一分手就又找了一个女友。但张红依然苦苦的等待着,等着他回来找她。她不敢找男朋友,她怕那个时候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所以她不敢找男朋友,就算是有所动心她也不愿意接受。 还记得,那天晚上在那个他至今为止住的最高档的宾馆前。他对她说,她将来一定会成为他的新娘。可是没过多久他却提出了分手,她忘不了他,不知他是否会忘了她!她还在等着他,不知他是否愿意再回头? “什么?!?你有男朋友?怎么从来没见他过来看你?”殷平平几乎忘了,她才认识这个女孩两天,加上知道名字才勉强三天。 “他在上海。”张红很不愿意提起他,因为每次想到他。留给她的只有失落,和深深的抢痛。只是,到现在为止,她还是自欺欺人的相信他会回来。 “那你为什么会跑到深圳来,你们都不愿意天天见到对方吗?” “咱们不说他了好吗?我现在不想提起她。”虽然只认识了两天,但张红却不排斥和身边这个女孩子交心,只是有些痛她不愿向任何人提及。 “好吧,看来我们可怜的高格还没恋爱就要失恋喽。” “呵呵,还是可以做朋友的嘛。幸亏不是他自己跟我说,要是那样估计连朋友都做不了了。” “哈哈,幸亏我这人性子直,什么事情都讲求速战速决。要是让他自己来被你拒绝了……可怜的小格,连做心上人的好朋友都不行!啊,那小格得有多痛苦啊。” 不知道,殷平平现在到底是在为高格惋惜,还是在自娱自乐? 高格当天晚上就得知了他被拒绝的消息,当然全宿舍的人也都知道了。本来大家想拉高格去喝酒排忧的,可是被高格拒绝了。他说,他会处理好自己的心情的。 很显然,他又是一夜未免。他爱上了一个有男朋友的女生,第一次对爱情的幻想破灭了。 没有人安慰他,因为大家相信,他不会脆弱的因为一个女人的拒绝而倒下。 第二十二章 深圳的冬天总是温暖如春,大街小巷的常绿景观树依然春意盎然。 高格把那份爱深深的藏在了心里,他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还是和往常一样按时上班下班,认真工作,平时和张红的对话也只是仅限于工作之上。殷平平偶尔会过来和他们聊聊天,这个时候他们才会谈到其它的话题。 又是一个周末,307宿舍集体上网,平时周末如果不出去玩他们整个下午几乎都是在网吧度过的。 高格也慢慢的学会了上网,虽然不怎么玩游戏,但他在这个神奇的小东西上能够看到很多以前看不到的东西,学到很多自己不知道的知识。 突然手机铃声响了,高格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平时他的手机几乎是不会响的,半天他才反应到是自己的。 是闫紫雨打来的。“小格,你的具体位置在哪呢?姐过来找你。” “什么?你来深圳了?什么时候来的?” “嗯,我都来好几天了。” “那怎么不早告诉我呢?你来深圳干什么?” “你先告诉我地址吧,一会儿见了面再说。” “是×××的×××,到了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挂断电话,高格开始担心起来了。紫雨姐怎么会突然来深圳?从电话里可以听出来她心情并不是很好,难道他和杨泽鹏分手了? 怀着揣揣不安的心情,高格匆匆与大家告别离开了网吧。虽然说深圳的冬天不算冷,但依然凉风习习,加上紧张的心情高格竟然感觉到了冷。 大概等了半个多小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高格面前,美丽动人的闫紫雨从车里走了下来。 “小格,好久不见,你好像又长高了一点。” “都二十岁的人了,早都不长了。”高格回应着,转而又问到:“你怎么突然来深圳了?看你的起色并不好,是不是和杨泽鹏分手了?” “没有,我来深圳有别的事。我们感情很好。我们打算过完年结婚呢,他父母也都对我很好,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伺候。”闫紫雨竟然破天荒的没有和高格开玩笑。 “别的事?”还会有什么事令闫紫雨这么失落呢?高格猜测着。 “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说吧,你应该还没喝过咖啡吧?” “咖啡?没有!” “那咱们去喝咖啡吧。” “听说那是洋人喝的,咱们能喝习惯吗?” “嘿嘿,不习惯喝着就习惯了。” “听说那个非常贵,咱还是别去了吧!” “嘿嘿,没关系啦。你姐我现在可是挣很多钱的人,咱不差那一点钱。”在这个纯真的弟弟面前,闫紫雨才能感觉到真正的放松。 “你?你也挣很多钱?” “那当然了,我可是这个季度的销售冠军,光公司给我发的奖金都一万多呢!” “奖金?一万?” 高格已经完全被惊呆了,那可是他将近一年的工资啊。 “要不然你跟姐一起做销售吧,肯定比在工厂打工赚钱。那次陈叔叔去世,我本来打算叫你过来的,但后来想想还是和你面谈比较好。” “不了,我才不做销售呢。我天生不喜欢和人交流,更不喜欢别人对我冷眼相待。” “我就知道你不会去的,唉!明明知道但我还是要给你说,好奇怪哦!”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条街里看起来最豪华的咖啡厅,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闫紫雨为她和高格点好咖啡以后赞叹到:“靠着窗边喝咖啡真是一种享受呢!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去喝一杯,泽鹏的工作比我还忙,我只能在咖啡厅里等着他来接我喽。” “呵呵,知道你和泽鹏哥哥关系还是那么好我就放心了。哦,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突然来深圳了?难道就只是为了告诉我想让我跟着你去做销售,然后亲耳听到我说不去?” “当然不是了。” “那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我妈妈。”闫紫雨低下了头,笑容也随之消失了。 “你妈妈?你找到你妈妈了?” “嗯,是陈老师告诉我的。本来我不想过来的,她非要我过来看看她。她说,她来村里找过我好几次。” “那,陈老师没有告诉她你在成都吗?” “没有,陈老师当时说她想要告诉她,被我拒绝了。我不想再见到她了,都将近二十年了我已经习惯了作为一个孤儿,现在我也已经长大了而且我过的很好,我不想她再扰乱我那刚刚平静不久的心。” “那为什么你又来了呢?” “她去世了,陈老师告诉我她是癌症晚期,医生已经告诉她丈夫让为她准备后事了。陈老师要求我必须来,为了监督我她也来了。”闫紫雨没有表情的讲着。 “当我见到她丈夫的第一眼我就后悔来这里了,可是不知道他是真的把我忘了还是装作不认识我,竟然对我百般殷勤说是要替母亲补偿我。但我绝不会忘了他,这个世界上最恶心的男人。” 闫紫雨又想起了那个男人,那个非要让她当着他的面拉大便给他看的男人。而这个男人竟然会是她亲生母亲的丈夫,而且看样子他对母亲很好。 可是,为什么他爱着那个女人,还要在外面找小姐呢?闫紫雨曾经不止一次陪过他,也不止一次的陪他过夜。 这个变态的男人竟然会对已经抢救无效的妻子恋恋不舍?他竟然会在太平间里陪着妻子度过了她的最后一夜。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他深爱着妻子却依然在外面找小姐,这是所有男人的心态吗?闫紫雨不敢确定,但她依然感到不可思议,她又想到了她的杨泽鹏,他也会是这种男人吗? “那你妈妈现在怎么样了?”高格知道,闫紫雨讲的肯定是她曾经陪过那个男人,他总是避免在闫紫雨面前谈起她的过去,所以他选择了转移话题。 “她去世了,今天早上下葬的。那个男人估计现在还陪在她的坟墓旁边吧?” 闫紫雨说的很平淡,但高格依然看得出来她很伤心。二十年了,她怎么可能不想念母亲呢?但上天似乎对她非常残忍,她见到母亲只是为了给她送别。任谁又能接受得了这样残酷的事实?任谁又能承受得了这样的打击呢? 闫紫雨很坚强,她能强忍着泪水就已经证明她很坚强了。高格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他只能默默的学着闫紫雨不断的搅动着杯里的咖啡。 “算了,不谈这个了。人死不能复生,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过了好久闫紫雨才又一次抬起头,强行让自己露出笑脸来。 “我今年夏季还去你家了呢!你们那边夏天非常舒服,很适合避暑。”闫紫雨转移了话题。 “夏天?那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呢?”高格赶到很惊奇,他从来都没想过闫紫雨竟然还愿意去那个破烂不堪的地方。 “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说陈叔叔过世了,我就没告诉你了。” “哦!爸爸妈妈他们都好吗?还有哥哥嫂子,他们怎么样?” “他们都很好。高飞哥过完年又在新房旁边盖了一间房,供嫂子的奶奶住。本来还要给叔叔阿姨弄一间的,可是他们都反对,他们说已经习惯了住在那个小屋里,他们哪也不去。没办法高飞哥又给他们把那个小屋重新修整了一下,那个小窗子也变大了。嫂子非常能干,家里里里外外她都操持的可好了,阿姨现在终于可以放心的放手不干了。” “那就好,知道他们过的很好我就放心了。我都好久没给他们打电话了,上次打电话他们也都说过的很好。让我少打点电话,长途电话费那么贵,能省一些是一些。” “嘿嘿,你就不用为他们担心了。这几年也不收农业税了,家里的负担会轻很多的,反倒是你,一个人在外面可要把自己照顾好了哦!” 这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姐姐,越来越像亲姐姐了,她朦胧中已经把那里当成自己的家了。 “嗯,我会的。在这里大家都对我很好的,你就别为我担心了。你弟弟可是大福之人,到哪里都会碰到一大堆好人。” “呵呵,这只能说明这个世界上好人多。你就少臭美了吧你。” 此刻,他们说说笑笑的更像一对亲生姐弟了。感受着这温暖的场景,闫紫雨的心里感到无限的温暖,这或许才是她寻找亲情最幸福的时刻吧? 恋恋不舍的和高格挥手道别,说好了过年一起回家,在家里过一个大团圆年,闫紫雨就回自己住的酒店去了。 如果不是高格明天还上班,她可能会在这附近找一家酒店住一晚上吧?她多希望能多陪陪这个弟弟,这是她唯一感受到亲情的时刻啊。 明天她要陪陈老师回家,都好久好久没回去了。不知道那个曾经的家还在不在了?不知道爷爷奶奶的坟是否有人曾给烧过香? 曾经的一幕幕又一次在眼前滑过,那个时候爷爷总是在院子里照顾着他种的那点菜,奶奶总是忙着收拾她扔的到处都是的垃圾。 院子里的那颗芒果树是否依然每年都结满了黄灿灿的芒果?是否那调皮的果子在人们经过的时候从树上一跃而下砸在人的身上,弄的全身都是黄黄的?是否芒果都被摘完了,树叶依然翠绿无比不愿掉落? 没有悲伤,闫紫雨平静的回忆着曾经,往事如烟,人又何必总悲伤? 第二十三章 很快,新年的钟声又敲响了。全家喜气洋洋,新衣上身一个个好不精神。 “你们去年回来的时候买的衣服都还没穿呢,今年怎么又买?钱要省着点花呢,可不能大手大脚的。”高格的母亲看着这一双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和刚认的女儿还有这惹人爱的大儿媳妇,满心欢喜已然合不拢嘴。 “嘻嘻,买回来的衣服你们穿就是了。衣服就是用来穿的,千万别放着。”闫紫雨坐在刚认的妈妈旁边,蹩脚的学着他们的方言。 “哈哈,就是。紫雨姐说的对,既然给你买了穿就是了,以前是买不起,现在可千万别放发霉了,那你肯定会心疼死的。”听着闫紫雨那蹩脚的话语,高格忍不住就想笑。 “哎呦,都在家呢?明天就年三十了,你们家的年货准备的怎么样了?”是刘军霞,她提着一打猪肉掀开破旧的小屋上那崭新的门帘走了进来。 “刘姨过来了。”裴萍热情的问候着来客,却没有伸手接客人带的礼物。 高格和闫紫雨回来这几天,已经有不少人登门拜访了。他们怕高格又突然离开了,所以高格一回来就赶忙过来。 看高格出门已经五六年了,在外面混的是风生水起,家里的日子现在过的是红红火火,这个大家都有目共睹。村里人都想让高格带着自己的孩子出去闯闯,人们似乎忘了曾经对这一家人的冷嘲热讽,好像在这个家困难的时候他们还帮过不少忙哩。 这几年,村里也有很多年轻人出去打工了,可是没有一个能像高格一样给他大他妈在村这么长脸的。 人们都只看到了高格风光的一面,只是一味的希望得到他的帮助。可是他们并不知道高格并不能给与他们帮助,而不是不愿意帮助他们。 随着城市不断地发展壮大,大批的人涌入城市。每天都有很多人在找工作,工厂门口天天有人排队等候面试。 高格之所以能很快找到工作,还是因为王富贵人缘广,找了好多人才帮他找到的工作。他不可能带着大批的村里人去找王富贵让他给找工作,毕竟人家每天也有很多事情要做,过多的麻烦别人总是不好。 “你看小格出息的,这几年把你们家的光景过的是红红火火的。”刘军霞自己找了个盆把肉往里一放,张口便夸高格。 “刘姨夸奖了,这都是嫂子把家操持的好,我也没帮上什么忙。”高格不再因为别人的夸奖而骄傲自满了,他已经学会了谦虚。 “哎呦,看你说的。要不是你带钱回来,又是盖房又是买家具又是给你哥找媳妇,你哥怎么能娶到这么能干的媳妇呢!”不知道刘军霞说话的时候有没有意识到,高飞此刻也在这个房间。 “他刘姨,你就别夸这小子了。不夸他他的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再夸他整个人都得飞上天去。”高格的母亲这个时候开口阻止了刘军霞继续说下去。 “格儿,去给你刘姨倒点水去。来,他刘姨,上炕来,地下冷的。”看起来半睡半醒的父亲,这个时候也说话了。 自从高格给他买了轮椅,高飞每天都要推着他出去转转,现在他的气色看起来让人欣慰。 “不冷,我站一会儿就可以了。大哥这气色是越来越好了,平时出去透透气还是有好处的嘛。” “是啊,多亏了飞娃子天天推着这老家伙出去转,要不然哪能有这么好的精神呢。” 母亲好像总是站在哥哥那边说话,高格知道她是怕哥哥失落,毕竟他才是为这个家贡献最多的人。 “来,刘姨喝水。”高格把水递给刘军霞:“妈,我和紫雨姐去河里玩。她还没见过结冰的河呢,我带她过去看看。” “就是就是,我天天嚷嚷着要去呢,今天终于可以去了。高飞哥和嫂子也一起去好吗?” 闫紫雨不用想也知道高格在想什么,每次有人来找他他都会找这样那样的借口躲开。毕竟是同一个村的,虽然自己常年在外见不到,可是家里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直接拒绝他们家里人在村里就不怎么好过了。 “好啊,好啊。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我还没像个小孩一样好好玩过呢,萍你也去吗?” 高飞也赶快下地穿鞋,每次来家里的人眼里都只有高格,这让他很不舒服。虽然他很爱弟弟,但人们那语言的刺刀还是有意无意的刺伤了他。 “去去,当然去了。” “哈哈,你看看这些个孩子,一个个都老大不小了,还整天没个正形的。年轻多好啊,我年轻的时候怎么就没碰上这么个好时代呢!”靠窗坐着的奶奶,看着这群欢快的人儿自己也乐的合不拢嘴了。 “哎,小格。阿姨找你有事呢,你就让你哥哥带你这个漂亮姐姐去玩吧。”刘军霞看一看高格要出去,赶忙拉住他的胳膊。 “啊?刘姨找我有什么事?很重要吗?”高格故意装作很吃惊的样子。 “呵呵,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看你今年出去的时候能不能把我们高升带上,他也老大不小了天天待在家里也不是个事。”这才是刘军霞来的重点。 “啊?今年恐怕不行啊!”闫紫雨穿了一半的鞋都停了下来:“刘阿姨,你还不知道吧?我过完年就要结婚,小格他们要作为我的娘家人把我送到成都去的,如果带的人太多的话不方便。” 这是闫紫雨和高格想出来的拒绝村里人要求的办法,不过这也是个事实。闫紫雨已经定好了去成都的机票,两张单程的两张往返的。大年初十,他们就要去成都赴婚,怎么可能带着别人呢? “哎呦,这俊姑娘要结婚啊?那真是恭喜你了,肯定嫁了个好人家吧?” “是啊,紫雨嫁了个大户人家。她看得起我们,把这里当娘家。还给几个孩子买了飞机票哩,说是让飞娃子也试试在天上飞的感觉。”高格母亲开口说到,她之所以提到飞机票就是为了让刘军霞彻底死心。 果然,一听说人家买的是飞机票刘军霞到嘴边的话就说不出来了。如果是坐火车,她们家还可以给孩子买票让跟着去,可是这坐飞机,那可是有钱人才能坐的,农村人谁能花得起那钱啊。 “唉,看来今年是指望不上小格了。那明年,明年你可一定得带上我们高升啊。”失望之后,刘军霞又把希望寄托在了明年。 “嗯。”高格应付着。 “既然你们要出去玩,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既然自己的心愿不能实现了,待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就告辞离开。 “刘姨,你买的肉忘带了。”刘萍把刘军霞带过来的肉拿出来给她。 “哎呦,你看我这记性,老王家二十三杀的猪没卖完,我刚才路过的时候给了我一点,我打算回去给那一家老小包肉饺子呢。”既然事情办不了,那还送什么礼呢。 闫紫雨的婚礼是在正月十五那天举行的,正月初十高飞高格刘萍就陪着闫紫雨赶往成都了。本来闫紫雨希望全家人都去的,但考虑到奶奶上了年纪父亲身体不方便他们都需要照顾,所以只能由几个年轻人前往了。 除了闫紫雨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坐飞机,加上作为农村人的自卑感,他们都显得异常紧张,以至于过安检的时候被拦了下来,经过一套复杂的检查之后才被放行。 当飞机起飞的时候,失重感让刘萍差点喊了出来。在飞机飞入云端的时候,这三个来自农村的年轻人才感受到了人类的伟大,看到了大自然的神奇。 来到成都,他们并没有被看不起的感觉。杨泽鹏的父母都是农村出来的,多年的打拼曾经被富人的歧视,让他们更亲近穷人更喜欢农村人。 闫紫雨的“家人”没有被安排进宾馆,而直接被带进了他们家那豪华的别墅,他们认为这是对女方的最好的尊重。 第一次住别墅,高格的心里充满了兴奋和恐惧。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在这么豪华的别墅里面住几天。但毕竟作为一个农村人,富人家的规矩他是一点都不懂,来到这里让他感觉到万分拘束。 今年过年对于杨氏集团的员工来说是无比快乐的事情,整个集团从总公司到分公司再到工厂全体放假一个月。原因很简单,他们的第三大股东、董事长的公子要结婚了。 一年前订婚的时候董事长就宣布了,今年过年全体员工放假一个月,而且工资一分也不会少,每个人都可以好好陪一下家人了。大家从去年过年就开始等着今年过年,终于他们这个小小的愿望实现了。 “当初和我同一批下海的,几乎都成了大富翁,可惜好多人因为贪心很快就将辛苦打拼了半辈子的公司拱手让人。有些承受不了打击而自杀,有些穷困潦倒无人问津,有些却卧薪尝胆东山再起。”杨泽鹏的父亲在客厅里接待远道而来的客人。 “我也是农民出身,所以在我面前不要太过于拘束。我听泽鹏讲了你们兄弟两个的故事,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只可惜你们出生的太晚了,现在全中国的工厂公司已经遍地开花了,下海的人也是十有九赔,不然以你们兄弟两的毅力也可以创出一番事业出来的。” “谢谢叔叔的赞许,我们只是卑微的农民怎么可能像您那样成功呢!”高格礼貌的回应到。 “呵呵,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只是赶上了好时候,才能有今天的。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希望你们能来我的公司,我可以提供给你们全程的教育。”老人看重了这兄弟两那不卑不亢的精神。 “谢谢您,我们只希望以自己微薄的力量生活。别人的帮助只是一个幻像,一旦失去了,我们依然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希望靠自己的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上次离家出走以后高格才意识到,借着别人的光辉而光亮只能是一个假象,一旦离开那个光圈自己还是一无所有。 “哈哈,好!谁说年轻一代已经变的颓废了,有这么优秀的年轻人在,说明年轻一代还是会有希望的嘛。既然小格都这么说了,我也不便再说什么了。不过请带话给你们的父母:作为亲家,以后家里要是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的话了不要对我客气哦!” 杨泽鹏的父亲很高兴,他是中年得子能看到儿子成家立业本就让他无比欣慰。加上儿媳妇是那么优秀,进公司一年就超越了很多老的业务经理创下最佳业绩,而且她还有这么优秀的哥哥弟弟,他怎能不高兴呢? 第二十四章 直到踏上了南下的火车,高格依然还沉浸在那场声势浩大的婚礼之中。除了哥哥的婚礼,这是他参加的第二场婚礼。上一次,他几乎成为了主角,抢尽了风头。可这次,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卑微的旁观者。 婚礼是在成都最豪华的酒店举行的,那天来了很多大官,听说还有副省长什么的,他好像给闫紫雨和杨泽鹏做的证婚人。 数千人将这个金碧辉煌的大厅塞的满满当当,而那堆了一桌子价格不菲的菜肴却很少有人问津。 当主持人请新娘娘家人上台讲话的时候,高格几乎动都没敢动一下,他根本不敢在这么多人面前讲哪怕一个字。是高飞安慰了他:不要怕,就跟平时说话一样。 带着哥哥的安慰,高格走上了那个舞台。是闫紫雨主动拉住了他的手,他才不至于因腿软而跌倒。 “我把姐姐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像你保证的那样对她好。”高格颤抖着声音对杨泽鹏说,转过头又对闫紫雨说:“姐,弟弟衷心的祝你幸福。” 高格没有过多的在台上停留,更没有对台下的人说哪怕一句话,就匆匆离开了那个舞台。一直到回到座位上,他的心依然碰碰直跳。 到现在回想起来,都令他胆战心惊。 “哎呀,坐火车永远都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情,来来来咱们三个斗地主吧。”洪鹏提议到…… 高格他们的工厂虽然不大,但还算人性话,一般都在正月十五才会开工。这也是为什么好多员工都愿意死心踏地的在这里干好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原因了。 高格来到成都以后就和杜林他们联系了,他们的火车票是杨泽鹏给买的连坐卧铺。本来杨泽鹏打算给他们买飞机票的,但被高格拒绝了,他只好买卧铺给他们了。 “好好好,我也觉得干坐着很无聊,大白天的也睡不着觉。”想必杜林也坐无聊了,一听到这个提议便双手赞成。 “可是,我不会玩啊。”高格很窘迫地回答,好像不会玩牌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没关系嘛,我们教你。” 为了缓解旅途的烦闷,三个人开始了斗地主。高格学的很快,没打多久他就学会了,他们玩的热火朝天,一直到晚上也没有收手。 直到饿了他们才放下了手中的扑克,各自拿起早以准备好的泡面吃了起来。 然后就是东拉西扯的聊天,他们两个回家都被逼婚了,他们只能跟家里各种打游击最终逃脱了相亲的厄运。 第二天,刚开始他们还是玩牌,但是没多久他们就失去了兴致,毕竟一件事情干的时间长了便会失去兴趣。 望着车窗外那飞驰而过的村庄,三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又一次要远离家乡,又一次踏上这打工的征途,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漂泊在那远离家乡的地方。 他们仿佛是家乡的客人,匆匆归来又匆匆离去。将要前往的那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好像才应该是他们的家,毕竟他们在那里生活的更久。 有那么一瞬间,高格想要回到家去,在那里日耕夜眠娶妻生子,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可是,那只是一瞬间,他不能像哥哥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劳作却常常入不敷出,为了生活的更好,他不得不远离家乡漂泊在外。 他们将远方定为了前进的方向,而家乡只能等待他们衣锦还乡。他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衣锦还乡,只知道打工的征途又一次启航。 工厂的员工都在正月十五以后陆陆续续地回到了这里,冷清的工厂又变的热闹起来了。307宿舍的第一次聚会也在大家到齐之后开始了,依然是在夜市摊上举行的,好像这夜市摊专门为他们准备的。 张龙的妻子也来了,她去年生产以后就一直在家里待着,休养生息喂养小孩,直到过年。张龙过年回家,她才迫不及待的跟着张龙一起出来。 “今年我打算在外面租一间房子,以后陪你们的时间就会少很多了。”张龙把酒杯放到桌子上,对大家说到。 “理解,理解。不过你的床位我们会照常给你留着,什么时候想我们了就回来和我们住一晚。”王烁一副我很了解的样子。 “还有,我们每周一次的聚会可不许不来啊。”这是洪鹏的声音。 张龙的妻子是相亲认识的,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结婚后不久他们便双双来到工厂上班,那时候他们也租了房子,但不久后妻子就怀孕了张龙就把她送回了老家。 现在妻子来了,搬出去住也是理所当然的,可能这样会有那么一点家的感觉吧。漂泊在外,能有那么一个小家感受温暖,是多少游子的梦啊!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张龙搬出去不久,杀人恶魔非典就开始肆虐人间了。听说佛山去年就已经有人死在了它的魔爪下,而如今它已经不再满足与那弹丸之地了,它向着全球进军迅速的攻克了几十个国家。 传说中它无孔不入,任意横行尤其是那些比较乱、人比较杂的地方会得到它的“特殊照顾”。 老总开了全体员工会议,他请所有在外居住的员工都搬回宿舍,工厂将要进入封闭期,这样会尽可能的避免非典传入工厂。 人们每天都人心惶惶,没有重要的事情都不敢出门。刚刚在这片大地上开了花的网吧也进入了衰退期,没有人敢冒着生命危险跑去上网,这朵世纪之花刚开不久就进入了委顿期。 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板蓝根,可以预防非典。于是大街小巷的药店迎来了它们的春天。 板蓝根,也因为这预防非典的“奇效”价格一路狂飙,涨了好几倍。就算这样,也是有价无货,抢到的人满心欢喜,没有抢到的人更不敢出门了。 与此同时,体温计也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因为非典是以感冒症状为基础条件的,人们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便是测体温。家里人的体温计都不能用混了,每人一个,各用各的。 每隔几天就会传来某个地方有人因非典而死的消息,好让人们那惶惶不安的心常常保持着惶恐的状态。 感冒发烧,这些普通的病症被非典征用了。人们终于对它们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恐惧,而得了感冒的人会被人们仇视,从而被与“正常人”隔离开来。 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才看到了人类热爱生命和对医学事业支持的一面,大家每天祈祷着有一个染上非典的人能够被治愈,祈祷着那些伟大的医师们能够尽快研制出对抗非典的药物。 工厂里每天都议论着关于非典的话题,这是时下最流行的话题,没有人愿意错过任何关于它的消息。 回到宿舍,张龙也像杜林他们一样,每天都要去和自己的妻子约会。这让王烁难以理解,别人天天约会那是为了把女朋友拴住,你这都结了婚的人了还怕她跟人跑了怎么的? 然而张龙的回答却令他无言以对:“当时结婚结的匆忙,现在就当是谈恋爱呢。别看我有孩子了,但我还是有一颗浪漫的心的。你小子就别羡慕了,谁让你自己不努力,到现在连个女朋友也找不到。” 而可怜的冯华和王剑南,本来就已经把自己每天必上的网减少成了每周三次。可是,现在却只能憋在宿舍里不能去网吧了。 每次高格下班回到宿舍,就会听到那三个男人痛苦的呻吟。他们也在祈祷,祈祷着那可恶的杀人魔赶紧灰飞烟灭,好让他们出去上网喝酒。 但那些存在了几千年的神灵们仿佛已经进入了休眠期,祈祷并没有得到他们的任何回应。 非典依然横行于世,工厂依然禁止出入。 到了晚上,这个小小的工厂的每一个角落都成为了情侣们会面的地方。几乎大家都离的不远,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这是在聚会。 王烁他们有时候闲的实在无聊了就会出来转转,他们故意走遍工厂的每一个角落,如果有情侣恰好想要接吻他们就会大笑大叫好以此来取乐。 有时候他们也会碰到杜林他们,特别是兰榕欣和他的女朋友,几乎每次碰到他们的时候他们都在接吻,而这个时候这几个家伙就会大笑,甚至还各种骚扰。 而兰榕欣的女朋友总是脸不红心不跳地骂他们:“怪不得你们找不到女朋友呢,三个大男人出来约会谁家女孩敢和你们好啊?” 而这三个恬不知耻的家伙总是立刻认错,请求殷平平为他们介绍女朋友。 “就是因为没有女朋友,我们才跑出来骚扰别人的,要是有了女朋友肯定躲在没人的地方卿卿我我去了,谁还愿意看人家情侣秀恩爱啊。”王烁自我辩护着。 其实殷平平也希望能给这几个光棍介绍到女朋友,只可惜在这个工厂里是狼多肉少,她认识的女孩子几乎都已经有男朋友了,她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段时间高格则一个人待在宿舍,为了能充实自己而埋头苦读。 第二十五章 工厂里到处都是难闻的消毒水的味道,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情就是量体温,体温超过37.5度的人都会立刻被送进隔离室去。 为了对员工负责,工厂将一个大型仓库做了隔档用来安置被隔离的员工。现在隔档还没做好,第一例高温患者已经产生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高格。 当人事部体温测量小组的人员将温度计甩了几下看了之后,她立刻把挂在耳朵上的口罩戴了起来。 “他他他,他三十八度。”她指着高格尖声叫到。 顿时整个车间都沸腾了。那个叫高格的家伙三十八度,那么说他已经染上了非典?大家猜测着,在这个特殊的时候,好像只要发烧了就证明着他已经传染了非典。 很快高格就被带到了还没有完工的隔离室,他被安排在了一个靠窗的房间,这样至少可以透透气,在憋闷的时候也可以看看窗外幻想一下自己是自由的。 发烧了?难道这意味着自己得了非典吗?高格忐忑不安的问自己,这是不是意味这我会死去?那爸爸妈妈哥哥会不会很伤心?紫雨姐会因为我的死去而痛苦吗?王叔叔和阿姨会过来把我的尸体带回家吗?宿舍的兄弟们会送我回去吗?我就要这样离开这个世界吗?好日子才刚刚到来,我还想创出一片天地呢!难道这已经无法实现了吗? 一连串的问号在脑海里浮现,高格感觉自己被无限的恐惧包裹了。 高格是被敲门声吵醒的,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只是感觉到自己困意十足,头脑不清。 “谁啊?”高格勉强提起嗓子问到。 “我是你们厂里请来的护士,你的生活用品被送过来了,我可以进来吗?” “我得了非典,会传染的。” “呵呵,你只是轻度发烧而已,感染非典的概率是很低的。”说着话,护士已经打开门进来了。 一身纯白的护士服,给人一种在医院的感觉。她带着口罩看不出来她有多大了,但听声音应该不是很大。 “不要太担心了,怎么可能每个人都传染非典呢?你只是轻度发烧,在这里观察两天,如果体温正常了就可以回宿舍去了。”她帮高格把洗漱用品摆放好,在他的床边坐了下来。 房间很简陋,除了一张床和天花板上那盏比较亮的灯以外几乎什么都没有。 “这里也太简陋了,连最基本的桌子凳子都没有。”护士抱怨到,显然她是在为病人着想。 “这里是刚弄好的,他们说很快就会送桌子过来的。”高格并没有坐起来,因为他的头还是沉甸甸的。 “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发烧加重了,是不是晚上睡觉没盖被子?” “唔,昨天洗澡的时候突然没热水了,就用冷水勉强洗了一下,今天早上起来就感觉头晕晕的。” “现在是春季,虽然温度不低,但你用冷水洗肯定会感冒了,现在是非常时期,应该注意的。” 护士说着取下了罩在嘴上的口罩,很显然她也怕高格真的感染了非典。谁又不怕呢?在这个被非典闹的人心惶惶的时期,每个人都惧怕它的到来。 高格也终于看清楚了这个护士的样貌,她看起来应该三十出头的样子,和闫紫雨比起来,她就够不上漂亮的行列了。 “嗯,我记住了。” “好了,我去取些药和针剂来,给你打一针然后你美美的睡一觉就好了。” 高格打完针以后又一次沉沉的睡去了,他好像已经忘了自己一整天都没有吃饭了。直到半夜他被饿醒,才记起来自己还没有吃饭。 但他那想要吃饭的思想立刻被恐惧占领,因为他床上躺着一个人。他吓的一动不动,尽量借着外面那微弱的光偷眼看一下那张脸。 是她?她怎么会睡到我的床上?难道她走错地方了? 没错,正是今天的那个护士。她此刻正蜷缩在高格的床上,看起来已经睡着了。 “哎,醒醒。”高格轻轻的推了一下那个护士,想要把她推醒。 “嗯…啊?你醒了?”护士睡眼朦胧的睁开眼睛,看见高格正看着她随口问了一句。 “你怎么会在我的床上?你晚上不回家吗?” “我老公怕非典,回老家躲避去了。我怕黑,晚上根本就不敢一个人住,所以一直在医院宿舍住着。今天来这里,我以为人挺多的,那样我就不害怕了,谁知道这么大的地方就我们两个人,我晚上害怕所以就……” “这怎么行呢?我们没有结婚,怎么能睡在同一张床上呢?” “没结婚怎么了?女孩子晚上需要保护,作为大男人你们应该挺身而出,担当保护任务才对。你看你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再说了都穿着衣服呢,有什么好怕的。” “唔,那你睡床上,我睡地上。”高格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冒出来这么一句来,并且准备付诸行动。 “那怎么行?你现在是病人,本来就在发烧,睡地上要是发烧加重了,你还得在这里住好长时间,你愿意整天被关在这个破仓库里吗?咱们就这么睡吧,之前不是好好的嘛。” “这……” “这什么这?赶紧睡觉吧。” 这么一折腾,高格已经想不起来自己是因为饥饿而醒来的了。只能揣揣不安的继续睡觉,很久他才沉沉的睡去。 但是,不久他又醒了,这次不是饿的,而是有一只手在不断的逗弄他的下体。当他醒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的下体膨胀欲裂,直直的撑着裤子想要破门而出。 而那只罪恶的手,还在隔着衣服不停的逗弄着它。 护士刚刚才意识到她的身边此刻正躺着一个男人,老公已经离开一个多月了,对于三十岁的她来说每一个夜晚都寂寞难耐。 在她意识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男人以后,体内的欲望就开始不断的攀升,手也忍不住伸向了他的下体,以其来抚慰自己那一颗饥渴的心。 而此刻的高格,也感受到了体内那最原始的冲动,他想要努力的克制自己,但越是克制内心就越加狂躁,他感觉到自己全身开始发热,口干舌燥。 他想要推开那只手,但那饥渴的心却阻挡了他的动作。终于那双手拉开了他的裤子拉链,将他的阴茎从里面拿了出来,当那双手碰到那里的时候,高格感觉到自己的整个身体都颤抖了。 他不知所措的试图挪开身体,这个时候那双手停了下来。 “你醒了?” “嗯。”高格喘着粗气,嗯了一声。 “是不是感觉这样很舒服?想要感受做爱的快感吗?” “可是,可是我们并不是夫妻,怎么可以……”高格还想要说下去。 “谁规定的只有夫妻才可以做的?看样子你应该是第一次吧?我会让你很舒服的。当然我也不需要你负责。” 说着,她又一次抓住了高格的下体。她开始为他脱裤子,高格就像一块被扔上案板的死肉一样,一动不动的任她摆布。 高格没有拒绝她,已经二十有一了,虽然没经历过,但在内心深处他也渴望着性爱,而如今面对它的诱惑他选择了顺从。 第二天一早,就有人送来了早餐,放在了最外面,专门给护士准备的那个房间里。 作为一个“囚徒”,高格像护士一样有专们供应的三餐,而且完全免费。吃过早餐,护士又给他打了一针,但高格感觉到,感冒并没有好一些,头仍然晕晕的。 这一天,依然没有新成员加入,这硕大的仓库里依然只有高格和那个护士。 高格的心里充满了矛盾,他一方面渴望着昨晚的那种感觉,另一方面却谴责着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他盼望着有人搬进隔壁或者对面这样那个护士可能就不会在碰他了,毕竟这里一点都不隔音。他又盼望着没有别人搬进来,好让他继续享受那美妙的感觉。 在这矛盾的心理纠结下,一天又过去了。和昨晚一样,那个护士过了十点又来到了他的房间,高格这次主动脱掉了自己的衣服。 杜林他们试图进来看高格,但是都被护士挡在了外面。她说他现在高烧不退,不能见任何人。其实只有她知道,高格的体温已经完全正常了,只是她不想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破仓库里等下一个高烧者而已。 一个星期后高格终于被“宣判”体温正常,无任何感染病毒的迹象。但还需要观察两天,确定安全之后才能离开隔离区。而这个时候,已经有新成员加入了。 走出隔离区以后,高格又一次看到了那无际无边的天空,感觉自己好像去了另一个世界一趟一样,虽然还是在这个工厂里,却还是恍如隔世。 刚被带进那里时的恐惧依然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之中,那对死亡的恐惧是来自灵魂深处的,那是灵魂的颤粟。 女护士的出现,和之后和她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让高格感到又兴奋又害怕。他第一次感受了男女之事,他盼望着不断的得到又害怕着这不道德的行为被人谴责。 理智告诉他,那个女人是有家室的人,他们这种行为属于偷情,这是被道德所敌视的,这是不能让人知道的可耻行为。 回忆着这几天发生的事,高格开始忐忑不安。他突然想到如果被那个护士的老公知道了他们的行为,会不会来杀了他? 甩甩头,让那那些杂乱的思绪随风飘去。努力工作吧,终有一日会因为出色的工作而被不断提拔的。 非典还在继续,人们依然在讨论着它的话题。不时还是可以听到,有人死在了它的魔爪之下。 生活同样也在继续,在时间的长河之中一切终将烟消云散。人们在这长河之中只能不断的挣扎着前进,因为没有后退的路,不论愿不愿意都会被它强制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