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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马德里有一座被炮弹打坏了的公寓,从公寓高处可以望到那个所谓“村舍”[1],我们当时就是以这座公寓作为工作基地的。战斗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进行。居高临下看得见战斗的场面一直伸展到小山上,鼻子闻得到硝烟的气味,舌头上沾着战场上飞来的尘沙,步枪声和自动步枪声更是如滚石下坡一般在耳边响成一大片,时起时伏,中间还夹着劈劈啪啪的各式枪声,以及我们背后排炮向外发射的接二连三的隆隆巨响,巨响过后总少不了轰然一声,炮弹落地开花,冲天黄尘滚滚而起。不过要拍好电影,这个距离总还嫌稍远了点。我们也往前挪过,可是他们老是对着摄影机打冷枪,弄得你根本没法拍下去。

    我们最贵重的东西就数那大的一架电影摄影机了,如果摄影机打坏,我们也就玩儿完了。我们简直是在无处可拍的情况下把影片拍出来的,所以这些拍好的影片加上摄影机,便成了我们的宝贝。我们浪费不起胶卷,电影摄影机更得百般小心保护。

    就在前一天,迎面打来的冷枪逼得我们退出了一个拍片的好地方,我只好把小摄影机捧在肚子上,拼命压低了脑袋,用胳膊肘支着地,一步一挪地爬回来,子弹呼呼地从我背上掠过,打进了砖墙,四散飞溅的泥粉砖屑两次撒满了我的全身。

    也不知道什么缘故,我们方面最猛烈的进攻总是在下午发动的,那时太阳正好位于那帮法西斯的背后,摄影机镜头上照到了阳光,便像日光反射信号器一样闪闪发亮,那帮摩尔人[2]就瞅准了闪光开火。他们在里夫人[3]那儿见到过日光反射信号器和军官的望远镜,满在行的,所以你如果愿意饱尝一下冷枪滋味的话,只要无遮无蔽地拿起望远镜来望望就行。而且他们的枪法可精着哩,所以弄得我整天紧张得唇干舌燥的。

    一到下午我们就开进公寓。在这个地方拍影片还是不错的;我们在阳台上用破旧的花格帘子草草做了个遮阳,摄影机就可以安在下面。不过,还是我说的那句话:距离总还嫌远了些。

    真要说太远那也不见得,有一些场面还是可以拍到的,比如那松树遍布的山坡,那湖,那中了高爆榴弹后石屑四迸、粉尘弥漫、看不清面目、依稀只见个轮廓的一幢幢石头农家房子。轰炸机打头上嗡嗡飞过,这就又可以拍到小山顶上轰然冲天而起的滚滚浓烟和尘雾。不过,隔着这八百码到一千码的距离,坦克看去到底只像些泥土色的小甲虫,口吐细细的火光,在树林子里快快地爬,坦克后面的士兵都成了些小玩具人,一会儿卧倒,一会儿猫着腰往前跑,一会儿又趴了下去,有的还能起来往前跑,有的就没再挪动过一步,星星点点的人影就这样布满了山坡,而坦克还是一个劲儿往前冲。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希望能拍出个战斗的轮廓来。我们已经拍到了许多近景,运气好些的话今后还能拍到一些,如果我们还能拍到一些可以体现战斗轮廓的场面,诸如突然的尘土冲天,榴霰弹的空中开花,滚滚的硝烟尘雾中手榴弹爆炸的黄光一闪、白花怒放等等,那么我们的任务就基本上可以完成了。

    这样,到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我们就把大摄影机搬下楼去,拆下三脚架,把东西分作三堆,然后一次一个,带上东西飞快穿过玫瑰树林荫路的那个烧得光光的转角,对面是旧日蒙大拿兵营马厩的石墙,到石墙下就安全了。我们看到有了这么个拍影片的好地方,个个兴致很高。但是要说距离还不算太远,那就颇有点自己骗自己了。

    到了通往佛罗里达旅馆的坡道上,我就说:“来,一块儿到奇科特酒吧去喝一杯。”

    可是他们有一架摄影机得修,还得换胶片,已经拍好的胶片也得赶快密封,因此我就一个人去了。在西班牙是决不会找不到伴儿的,换换空气也好嘛。

    在这四月的黄昏我顺着大马路朝奇科特酒吧举步走去时,心情是满意的,只觉得又快活,又兴奋。我们干得很卖力,我看干得成绩也不错。可是独自一人在街上走着走着,得意的心情却全消失了。孤零零一个人,头脑冷静了下来,我这才意识到我们离前线毕竟太远了,而且再傻的傻瓜也看得出来:进攻是失败了。其实我也早就清楚得很,只是心里总还抱着希望,情绪一乐观,往往就给蒙住了眼。但是此刻想起了前线的那个光景,我明白了这简直就是索姆河之役[4]的重演,伤亡惨重啊。人民的军队终于发动进攻了,可是这样的进攻法只会招来一个后果:毁灭了自己。此刻我把今天一天看到的、听到的合在一起想想,觉得心里真不是滋味。

    在奇科特酒吧的一片烟雾喧嚣之中,我意识到进攻是失败了;在人头挤挤的柜台跟前喝第一杯酒时,我这体会就更强烈了。如果形势大好,只是个人的情绪欠佳,那喝上一杯心情是会好起来的。可是如果形势实在糟糕,而个人倒一切正常,那喝上一杯反而会把糟糕的局面看得愈加清楚。店堂里这时早已挤得满满的,要端起酒杯来喝,还真得用胳膊肘往外挤挤才行哩。我刚足足实实喝了一大口,就给谁撞了一下,杯子里的威士忌苏打水都泼了出来。我火了,扭过头来一看,那撞我的人倒笑了。

    “哈罗,鱼儿脸,”他说。

    “哈罗,你这头老山羊。”

    “我们去找张桌子坐吧,”他说。“刚才撞了你一下,看你的样子可是真火了。”

    “你从哪儿来呀?”我问。他的皮上装又脏又油腻,两只眼睛眍了进去,一脸胡子也真该刮刮了。他腰里佩着一把大号的科尔特自动手枪,这枪据我所知以前有过三个枪主,跟枪相配的子弹我们还一直在到处找呢。他个子很高,脸上黑乎乎沾满了硝烟和油污。头上戴一顶皮防护帽,帽顶上由前往后加垫了一条厚厚的皮做成个护顶,帽边上也都镶了厚厚的皮。

    “你从哪儿来呀?”

    “从‘村舍’来呗,”他故意拉着个念经般的调子说,这是学的新奥尔良一家旅馆里的一个小听差,从前我们在一起听到过这小听差就拉着那样的调子在大厅里传唤,至今我们两个私下还常常学着这腔调逗笑。

    我看见一张桌子上有两个士兵和两个姑娘站起来走了,我就说:“那边有桌子空了,我们上那边去坐吧。”

    我们就在店堂中央的这张桌子旁坐了,他举起酒杯来,我倒看得呆了:他两手油污,两个大拇指的叉弯里黑得简直像石墨,那是让机枪后部倒喷的烟气给熏黑的。拿着酒杯的手在抖。

    “你瞧我的两只手。”他把另一只手也伸了出来。那只手也在抖。“左右手彼此彼此,”他还是拉着那个滑稽的调子说。随即口气就严肃了起来:“你上去过啦?”

    “我们去拍了影片。”

    “拍得好吗?”

    “不太好。”

    “看见我们啦?”

    “你们在哪儿?”

    “在进攻农庄。今天下午三点二十五分。”

    “啊,看见了。”

    “满意吗?”

    “哪儿能呢。”

    “我也不满意,”他说。“告诉你,这事压根儿就是荒唐透顶。对那样的阵地,为什么要发动正面进攻呢?这到底是谁的主意?”

    “一个叫拉尔戈·卡瓦列罗[5]的混蛋,”说这话的是一个矮个子,戴着玻璃片厚厚的眼镜,我们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在这张桌子旁坐着了。“人家给他副望远镜叫他看,他第一次看望远镜就俨然成了个将军。这就是他的杰作。”

    我们都把眼睛盯住了这个说话的人。跟我一起的那个坦克手阿尔·瓦格纳对我瞧瞧,还皱了皱眉——不过他的眉毛已经烧掉了。那小个子对我们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