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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雨天

    这是少年尼尔斯,离家旅行以来,第一次遇到下雨的日子。雁群暂时停留在温普湖畔时,一直都是好天气。可是刚要飞往北方时,就开始落雨了。尼尔斯浑身湿透,寒冷使他不停地打着哆嗦。他骑在鹅背上,还不知要继续飞多久呢!

    早上雁群出发时,天气晴朗,是个温和的好天气。雁群活泼有力,优哉游哉地在天空飞翔。一如平常,阿卡飞在最前面领队。队伍排成有规则的楔形。它们虽然没时间向地上的动物们喊话,可是要它们安安静静地不说一句话,也是不可能的事。大家有节奏地挥动着翅膀,同时不停地说着。“你在哪儿啊?”“我在这儿!”“你在哪儿啊?”“我在这儿!”如此地点着名。雁群轮番被点着名,不断地叫着。偶尔会慢下来,教导飞在最后面的白鹅,认识地面上的目标物。在这次的旅行中认识了荒凉的林格艾德山脉、奥威斯宏田园、克利斯强寺院的高塔、欧普玛娜湖和伊威湖之间的海岬和在那上面的贝加森林用地,以及里斯山绝壁的目标。

    尼尔斯对长途飞行已经很厌倦了。当雨云出现时,尼尔斯的心情反而为之一振。以前都是在地上抬眼望着雨云,铅灰色的,一片阴悒。可是从高空飞入云层中,那种感觉就变得完全不同了。仔细看去,云朵就像好几辆气派十足的马车,载着堆积如山的货物,在天空来去奔走。有的马车装载着很大的灰色皮袋,有的马车装载着满满的酒桶。有的车子,简直可以装得下一座大湖。在漫天的云雾中,各种各样的车子在奔驰着。忽然问,像是约好了似的,骤然间那些桶啊、瓶啊、袋子啊都沙沙沙地往地面上倾注!

    第一次春雨哗啦哗啦下的时候,住在小森林中,或草原上许许多多的小鸟们,兴高采烈地唱起歌来,欢唱声高入云霄。尼尔斯一边抓着摩田的翅膀,一边跳起舞来。小鸟们唱道:“下雨了!好高兴喔!春天就和雨一道来啦!春天来啦。有了花朵和绿叶!在绿叶的上面,虫儿出来了!虫可是美味的佳肴。下雨啦!下雨啦!真高兴!”

    雁群也为这场喜雨高兴着。雨把冬眠者撼醒,促它快快生长,让湖面凿出了许许多多小洞。雁群乐坏了,高声向下呼叫。当它们飞到克利斯强一大片马铃薯田的上空时,雁群就叫道:“醒来吧!工作吧!这场雨已经在提醒你们。你们偷懒偷了好久啦!”

    雁群看到人们为了躲雨,匆忙跑开时,又开口说道:“慌张些什么啊?难道你们不知道,雨就是面包和糖果吗?”一大片浓雾,很快地向北移动,紧随着雁的身后,雁却认为这片雾是由它们拉动的。当它们飞过一大片农场时,很自傲地说:“我们是和番红花一起来的,跟玫瑰花一起来的,跟苹果花一起来的,跟樱花一起来的。跟着蚕豆、豌豆、油菜、甘蓝菜一起来的。谁想要,就给谁!谁想要,就给谁!”

    一到春天,第一场骤雨总是令人很兴奋。大地万物都喜欢这雨水。可是,雨一直到下午仍然下个不停。雁群忍不住朝着伊威湖干燥的森林叫道:“下了这么久,难道还不够吗?”天空逐渐涂满了灰色,太阳也躲起来,没有一个人知道,太阳到底躲到哪去了。雨愈下愈大,重重地打落在雁群的翅膀上,透过油亮的羽毛,渗入了皮肤。地面上笼罩着一片烟雾,湖、山、森林,都变得模糊不清。到底现在飞到哪儿啦?也弄不清了。速度不由得减慢了,也无法再欢喜地叫喊着。尼尔斯感到寒气愈来愈重,可是在空中飞翔的时候,精神还不错。到了下午,雁群一行降落在一个大沼泽中,在一株短小弯曲的松树下。附近的地面都湿透了,冷彻骨髓。有的丘陵上还覆着雪,有的山丘像是在冷冰冰的雪水中,赤裸裸地发捌,颤栗着。雁群仍然精神饱满地四处走动,想找一些蔓藤和枯叶。可是一到傍晚,天色就暗了下来,在这荒凉的地方,不由得害怕起来。尼尔斯虽然在摩田的翅膀下缩成一团,可是浑身寒冷湿透,夜不成眠。加上雨声哗啦哗啦,像蹑手蹑脚的东西,发出吓人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令人心惊、害怕极了!如果不找一个温暖光亮的地方,真不知能不能捱得过去。尼尔斯想道:“今晚只好到有人的地方去,坐在火边,弄点食物吃。等到拂晓时再回到雁群中来。”于是他从翅膀里爬出来,滑到地面。很幸运的,摩田和雁群都没被吵醒。他悄悄地行过了沼泽。

    可是,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啊?是斯科涅呢?还是斯摩兰?还是普勒金?完全都弄不清了!他在降落沼泽地以前,从上空往下看,曾经看到一个大城市。回想之后,就决定走到那儿去。他首先走到一条马路上,一路行去,接着就走到有树荫的村道。在路的两旁,连着有好几户农家。

    尼尔斯来到了一个大村落,那儿也有着教堂。像这样的村子,在高地是很常见,可是在低洼地区却很少见。住屋都是木造的,看起来十分干净,屋顶都造成山形。正面的山形墙上都有雕刻,走廊也镶着一色或好几种颜色的玻璃,墙壁涂着明亮的油漆。门和窗漆着绿色和蓝色,中间闪耀着红色的光泽。尼尔斯观望着这些房子时,人们在温暖的家中,融融洽洽地谈着话,笑语喧哗。就是站在马路上,也能清楚地听到。虽然听不清楚是在说些什么,可好久都没听到人的声音,觉得好亲切,心中分外高兴。于是他想:如果我这就去敲门,请他们让我进去,他们会怎么说呢?尽管是来求助的,可是一看到明亮的窗子时,对黑暗的恐惧也消失了。代之而起的,就像往常一样,对人类的害怕心理又油然而生。于是他在敲门之前,打算先好好地看一看这村子,信步走到一户有阳台的房子之前。这时候,门打开了。黄色的灯光,透过美丽透明的窗帘流泻出来。有一个绮年玉貌的女人,出现到阳台上,倚着栏杆,自言自语地说:“啊!下雨了!马上就开春了!”当他看到她的身影时,尼尔斯不知怎么地,想起了自己的双亲,突然感到想哭。自从离开了人的世界之后,第一次感到不安。

    走到一家商店前,店门外放置了一辆红色的播种机。起先他只是看,最后爬上了驾驶台,忍不住想去发动,那多有意思啊!这真是部好机器,如果能在田中开来开去,该是多么愉快的事啊!他忘了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小人儿,突然想起来时,就一跃而下,心中的不安,有增无减。混迹在鸟兽之问,终究是一个错误。不管怎么说,人是伟大的、聪明的。

    来到邮局前,他想到报纸每天都会刊出世界各地的最新消息。走到药局和医院的时候,想起人类和病魔与死亡搏斗的伟大力鼠。走到教堂面前,想起传教士说的来世、上帝、复活、永生、生命的由来等等。尼尔斯走着走着,看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也就更爱人世。

    小孩子只想些眼前的事而已,想什么,就要弄到手,根本就不会考虑到得失的问题。尼尔斯·何格生想继续成为托姆第时,是不计一切损失的。可是现在想到已不能恢复常人的形态,心中又感到害怕了。尼尔斯很想知道,事到如今,又要怎么才能恢复常人的形态?

    尼尔斯爬上一户人家的阶梯时,他全身已经被风雨淋得透湿,他也想不出有什么好法子。他苦苦地思索了几个小时,额上都起了许多皱纹。可是抓耳挠腮,还是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无数的念头都存脑海中转过,愈想愈拿不定主意。他叹了一口气想着:“我是个懂得不多的人,这么下去,就是想上一辈子也想不出来。也许我该去请教神父、医生、老师,或者懂得治疗的人,请问他们如何能把我变回常人吧!”

    尼尔斯站了起来,他想他应该去请教有学问的人。他就像一条湿淋淋的狗一样,拼命地要抖落身上的水分。正在这时,尼尔斯发现一只很大的猫头鹰飞来,停在路旁的树上。这时,停在屋檐下枯叶色的猫头鹰,动了动呼叫道:“呀!你回来啦!沼泽猫头鹰先生,可还好吗?”    “谢谢!森林猫头鹰先生,我十分愉快,我不在的时候可曾发生了什么事吗?…‘普勒金这儿没发生什么事。可是在斯科涅可发生了一件新鲜事。一个小男孩冒犯了托姆第,结果变成像松鼠那么小的人,后来就跟着雁群,听说要到拉普兰去了!”“哦!这可新鲜!那么这小子再也无法恢复成常人了是吗?森林猫头鹰先生?”“这可是个秘密呢,沼泽猫头鹰先生!这是你我才说的。托姆第的意思是,如果那个孩子能好好照顾那只鹅的话,就平平安安让他回家,然后……”“然后怎么呢?森林猫头鹰先生,然后怎么呢?”“让我们一块到教堂的塔顶悄悄地说吧!我会统统告诉你。在这马路上谈这些可不保险,不知会传到谁的耳朵里去呢!”话说完,猫头鹰就飞走了。听到这些话的尼尔斯,把三角帽抛得高高地,满心欢喜。“只要好好看鹅,我就可以平安无事地回家,重新恢复成常人。万岁!万岁!我又能重新恢复成常人了!”

    尼尔斯虽然人声地呼喊着万岁。但是屋子里的人,却什么都没有听到,这可真是件奇怪的事。尼尔斯又尽快地赶回雁所栖息的透湿的沼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