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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只若初见(1)

    随火车来的,还有阿佑。

    亚军站在站台上东张西望,眼睛瞪得很大,像一头非洲的野牛。新余的夏天很热,他却穿着两件衣服,不为别的,就是希望让阿佑看见他最帅的一面,而他能拿得出手的衣服就是身上的那两件。

    很多年以后他能回忆起来的那些他自认为很拉风(酷,引人关注)的青春,能让他骄傲亢奋的,无疑是找到了阿佑做女朋友。

    在那些所谓的文艺时期,亚军是一个在A与C之间徘徊的人,他徘徊不是因为他很迷茫,而是他在想,如果能一直这么徘徊下去,那么这平淡的青春会不会在他的生命里留下难以抹平的阴影?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七月,他认认真真地收拾行李,然后搭上一辆向南的火车,屁颠屁颠(土语,形容积极主动)去一个在中国地图上最不显眼的地方,然后他悲催地发现自己迷路了。

    如果这世界真有缘分,那么亚军觉得缘分就是一个面包、一瓶矿泉水,然后加一块炸得焦黄的臭豆腐。他直接忽视这些东西的来源,在一阵狼吞虎咽的最后,他才意犹未尽、含糊其词地说了一句连他自己都恶心的“谢谢”,然后这个世界颠倒了,和他一起颠倒的,还有他慵懒与臃肿结合的身体。

    他爬起来,赶紧把刚吃下去的东西死命往下咽,生怕它们跑出来,然而那不争气的五脏庙像跟他赌气,拼了劲地往外拱,在他的丹田承受不了压力的紧要关头,亲爱的,他终于做了一件人神共愤的事情——对着一个豪华美丽的垃圾桶整整吐了五分钟。

    他“哭”出来,这最后的精神食粮就这样被人无情地糟蹋了,他抬起头来,努力看清那个破坏他好事的家伙,然后,他感到一阵眩晕,世界安静了,只有一张脸横亘在中央,像是一朵精致的紫蔷薇花,毫无点缀地绽放在世界的胸口。

    “为什么吃我的东西?”她说话的时候,眼睑处一颗不明显的黑痣微微颤抖,像是神仙不经意修饰的珍珠。

    “我……我……我哪里吃你东西了,小时候老师告诉我,不吃嗟来之食,我是好学生,这都没忘的。”亚军站直身体,一米七六的个子和那些迎风而立的枫香一样,笔直笔直的。

    “是吗,那刚才是谁吃得那么欢呢?一个三明治面包,一瓶500克的牛奶,一块热度68℃的臭豆腐,用时一分二十八秒消灭干净,莫非是妖,或者是牲口?”她看看手上的表,懒洋洋地说道,亚军看着她说话的样子,好像漫不经心,又好像针锋相对。他努力吞吞口水,叫道:“不好意思,美女,你一定认错人了。”

    她微微地笑,像是开在山间的花被风掀起了裙摆,然后羞涩笑出的样子,她顺顺耳尖的头发,说:“如果你不想死,那么就拜托你,老老实实地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亚军终于缓过神来,就算他是傻瓜,他也能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刚才,就在刚才,电光火石的一瞥,他惊人地三下五除二将别人手中的东西当做是自己的,然后狼吞虎咽大战收尾,天都知道,这是饿晕之后的表象。可是晕了头的他,怎么都猜不出这就是所谓的缘分,而且看姑娘刚才摔他的架势,明显是练家子,可惜了他一肚子刚吞进去的东西,被人家一掀,带着肠子差点都吐出来了。

    想到这里,亚军甩甩头,很想像那些玄幻小说里的人物一样释放王者之气,可惜他憋了半天,只憋出一个屁来,姑娘用手挥开那些混浊的气体,声音冷漠:“在我的时间观念里,你已经超出了范围,所以,你……死……定了。”

    前面的两个字很有节奏,让亚军有了充分的准备,可是说到“定了”的时候,那语速就像火箭,跑得比谁都快,然后亚军的肚子和姑娘的鞋底亲密接触,然后他又一次觉得世界颠倒了。

    姑娘走过来,义正辞严地说道:“小子,记住我,姑奶奶叫阿佑,你可以上百度找我。”

    四夕是很特别的一个人,他的特别和亚军截然不同,如果后者是文艺青年时代自怨自艾、抱怨青春是个坏东西的那一类,那么,四夕无疑是文艺青年中的好好先生,他的好你只能从女人身上看到,因为他在任何女人面前都是“健特闷”(绅士),包括门口卖菜的王大娘,他都会在买烟的时候给她一个挑逗的眼神,一个寂寞的转身,还有一个大大的踉跄。

    这些蹩脚的动作在他的一气呵成之下,总能有很多新意,至少卖菜的王大娘百看不厌。

    但是这些新意在阿佑的眼睛里总是漏洞百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与他认识了三年的寂寞女人,会义无返顾地赖着他,四夕想不明白,或者,阿佑也不明白。

    见到亚军的时候,四夕先是用手指把鼻孔塞住,然后闷声闷气地对阿佑说道:“你的臭豆腐呢?”

    阿佑转过身,面无表情:“嗯,在那里。”右手指着那个漂亮的垃圾桶,声音冷漠。

    四夕惊叫一声,吼道:“太无耻了,太下流了,竟然把如此美味扔进垃圾桶,真是该天打雷劈,真是该断子绝孙,真是该……”

    在他的话语到了一个临界点快要爆发出激情的瞬间,亚军突然说道:“哥们,你骂谁呢!”

    四夕看着他,像在打量怪物,“我说谁干你屁事?”

    “不好意思,你的臭豆腐是我吐进去的。”亚军指指垃圾桶,似笑非笑。

    “买糕的(my  god),你说是怎么进去的,用吐?”四夕张狂地伸开双手,“吐”字咬得撕心裂肺一般。

    亚军耸耸肩,“味道还不错,可惜垫不饱肚子。”

    四夕抓狂了,那是他的至爱、最爱,还是独爱,就像是一个小朋友迷恋变形金钢一般迷恋的臭豆腐,可是,阿佑呢,她会不知道么?

    阿佑无辜地看着他,说:“是他吃的,被我打吐出来了。”

    四夕没有理会她的解释,在他的世界里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真实,真实就不需要解释了。

    “哥们,你哪条道上的,报上名来,哥哥不杀无名之辈。”四夕挽起袖子,像是武侠片里刚出山的大侠。

    “我是冠军他弟弟,我叫亚军。”亚军没在意四夕那枯瘦如柴的肌肉,他把眼睛瞟向阿佑,说真的,这女人才是高手。

    “好吧,你狠,等以后哥们练成神功,再摆你一道。”四夕说完话,感觉手脚都在抖,他忽视了一个问题,就是亚军很壮,壮得比二师兄(猪八戒)还圆润,然后他决定偃旗息鼓,再找机会敲他闷棍。他回头,对着阿佑说道:“走吧,别跟他计较了,大不了,哥们今天视死如归,不吃就是。”

    阿佑习惯了他的一言一行,也不看亚军,英姿飒爽地走向前面。

    亚军却叫出声来:“唉,美女,上百度真能找到你啊?”

    四夕转身白了他一眼,冲他晃晃拳头,龇牙咧嘴地叫嚣道:“老子明天就去把百度杀了。”

    阿佑奇怪地看着他:“为什么?”

    “因为他知道的太多了。”四夕说完,扬长而去,留给世人一个孤傲的背影。

    我在他们的背后看到这啼笑皆非的一幕,不知道这样的场面是不是言情小说里的惯用情节,我只知道,这个叫阿佑的女人,是一个绝对的尤物。

    在我的世界观里,“尤物”是很高的评价了,就好比我对NBA里那些健壮如牛的运动员一般的评价,何况还是绝对的。我走过去,安静地收拾垃圾桶,衣服上深蓝色的“新余环卫”几个字在阳光下迷离而深邃。

    亚军转过身的时候正好看见我把那些从他肚子里吐出来的食物扔进我的垃圾筐里,他跑过来,屁颠屁颠地说道:“大叔,能不能还给我?”

    我看着他,不明白是他的脑子有问题还是我的长相或者穿着有差错,然后我语重心长地说:“孩子,我才22岁。”

    他愣了一分钟,终于笑出来:“对不起,您该照镜子了。”

    我伸出手,安静地摸摸下巴,突然感觉到疼痛,那是尖锐的刺破皮肤的感觉。

    “是好久没刮胡子了。”我淡淡地说,他却夺过我的竹筐,在里面拼命地翻东倒西。我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你很饿吗?”

    他抬起头,从他的眼神里,我读到了一种如饥似渴的思想,然后我唏嘘地感慨道:“问世间食物是何物,直教人填饱肚子。”

    亚军摸摸头,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我将筐子扛起来,说:“走,哥请你吃饭。”

    他的眼睛一亮,然后是肚子里咕隆隆的剧烈声响。他也许不会想到为什么我会无缘无故请他吃饭,而我的目的,好像只是因为刚才他与阿佑的那一段小小插曲。

    因为阿佑的缘故,于是我打算带他回家,然后给他暂时的温饱。

    我对新余的印象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闷。这里的闷超乎想象,不仅是天气,还有那些人,你无法直视那些车水马龙的人潮,那些匆忙的人像是在太阳下被烘烤的蚂蚁,偏偏还要穿得衣冠楚楚招摇过市,更可悲的是,他们不懂得停留,只是一味地埋头猛冲,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偶尔狠狠地撞到一起。

    亚军拉着我问东问西,我无法猜测他的肚子和他的问题是不是成比例,对于他这样一个与我相识不到十分钟的陌生人,我打心底里没有戒备,或者是他能够与阿佑那样的女人针锋相对,又或者是我内心深处善良的本意在提醒我——这家伙脑容量小,不会有犯罪倾向,因为这样的人,要么被人欺负,要么,被人欺负了只能呜呜叫,要他报复,除非给他移植一个熊胆。

    于是我耐心地低声回答他的问题,比如这里的湿地公园有多美,但水又多浑,比如这里的女孩身材高挑,却又满脸雀斑,比如这里的风土与人情是多么的不着边际,比如这里的公交,不但不挤,反而车可罗雀……

    我住在这个城市的角落,这里的角落很多,但是我住的地方是这些角落里最偏僻的一个,不但偏僻,而且远。我说这里的公交不挤,是因为人们都走路,所以,我也走路。

    或许在经过了两个小时的中短跑之后,亚军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怎么还不到吃饭的地方?我知道他不会问,就好像有人请你吃饭,你也不想多问一样。

    他到最后终于明白我不是带他去饭馆之类的地方消费,于是他没有表现得欣喜若狂,反而很淡定,我领着他慢慢走,一步一步,漫不经心。

    当我从宽大的衣服里掏出钥匙的瞬间,他惊喜得快哭了,我摇摇头,说:“我住四楼。”

    他很庆幸,庆幸我没有住得更高,何况这里最高的地方,只有五楼。

    进门的时候,他问我脱不脱鞋,我看看他,不明白这个时候他的礼貌有什么用,然后我说不用,他像只猴子一样钻进房间,在我的小窝里安静地转悠起来。

    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我是一个寂寞,孤独的人,这些寂寞体现在我的墙壁装饰上,我很迷恋NBA,这种迷恋其实是因为我迷恋篮球,在我很清纯的时候,我是一个以篮球作为第三生命的人,第二生命是音乐,至于第一生命,在很久很久以前,被人狠狠地抽打一鞭子后,躲在了别人的世界里,没有现过身。

    他一张张看那些图片,我知道他会惊讶,因为很多都是限量版的海报,市面上没有卖,那是我在多年以前旅行的过程中搜集的,没有它们,或者不会有现在活生生站在他面前的我。

    他指着麦蒂,结结巴巴地说:“这……是我……偶像。”

    我没有说话,心中只是重复他的话——这是我的偶像。

    而曾几何时,我也是她的偶像。

    我做了饭,简单的菜色,他吃得很卖力,也许是我的厨艺好,也许是他饿得太厉害,他告诉我他来这里的原因,我莞尔一笑,淡淡地说:“你太冲动,太热血了,不好好地读书,没事想当什么旅行家啊!”

    他突然停下筷子,用一个深沉的眼神询问我:“我不像吗?”

    看着他的眼睛,我突然感觉很无力,他夹起一块土豆,说道:“人生就和它没差别,只能洗干净自己,等着别人用菜刀切割得整整齐齐。我不要这样的人生,就算我是土豆,我也要自己给自己刮皮,不让别人动手动脚。”

    我又情不自禁地摸摸下巴,那些青涩的胡子从指缝里伸出头来,飞扬跋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