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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个问题有两方面。我们看看问题的另一方面吧。我们时常听人说起“商店女郎”。事实上这种人是不存在的。只有在商店里售货的女郎。那是她们赖以口的职业。为什么要把她们的职业作为形容词呢?我们应当讲点公道。我们可没有把五马路的姑娘们说成是“结婚女郎”呀。

    卢和南希是好朋友。她们来这个大城市里找工作是因为家乡不够吃的。南希十九岁,卢二十岁。两人都是漂亮的、好动的农村姑娘,都没有登上舞台的野心。

    高高在上的小天使指点她们找到了便宜而体面的寄宿所。两人都找到了工作成了雇佣劳动者。她们仍旧是好朋友。一晃过了六个月,我才请你们上前一步,给你们介绍介绍。爱管闲事的读者啊,这两位是我的女朋友,南希小姐和卢小姐。你同她们握手的时候,请注意她们的装束——不过别露痕迹。是的,别露痕迹,因为她们和赛马场包厢里的贵妇人一样,遇到别人瞪着眼睛看她们的时候,也会不高兴的。

    卢在一家手工洗衣店当熨衣工,拿计件工资。她穿着一件不称身的紫色衣服,帽子上的羽饰比应有的长出了四英寸;她的貂皮手筒和围脖值二十五元,但是在季节过去之前,它的同类产品在橱窗里的标价为七元九角八分。她面颊红润,淡蓝色的眼睛晶莹明亮。她浑身散发着心满意足的气息。

    至于南希呢,你会管她叫商店女郎的——因为你已经养成了习惯。商店女郎是根本不存在的;但是一些顽固的人总是要寻找典型,那么就算南希是个典型吧。她把头发梳成蓬松高耸的庞巴杜式,脸上显出一副矫枉过正的严肃神情。她的裙子的质料相当差,式样却很合时。她没有皮大衣来抵御料峭的春寒,但穿着一件绒毛呢的短大衣,趾高气扬的样子仿佛那是波斯羔羊皮做的。无情的寻找典型的人啊,她脸上和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就是典型的商店女郎的神情。那是对虚度芳华的沉默而高傲的反抗,抑郁地预言着即将到来的报复。即使在她开怀畅笑的时候,那种神情依然存在。同样的神情可以在俄罗斯农民的眼睛里看到,等到加百列吹响最后审判的号角时,我们中间还活着的人在加百列脸上也可以看到。那种神情原应该使男人们自惭形秽,但他们老是嬉皮涎脸,别有用心地奉献鲜花。

    现在你可以掀掀帽子,走你的路了。你已经接受了卢的愉快的道别和南希的讥讽而又甜蜜的微笑。不知怎么搞的,那种微笑仿佛从你身边擦过,像白蛾子似的扑翼飞过屋顶,直上云霄。

    她们俩在街角上等丹恩。丹恩是卢的好朋友。你问他忠实吗?嗯,如果玛丽需要招用十来个传票送达员去寻找她的羔羊时,丹恩总是在场帮忙的。

    “你冷吗,南希?”卢说,“你在那家老铺子里干活,每星期只有八块钱工资,真是个傻瓜!我上星期挣了十八块五。当然,熨衣服的活儿不如在柜台后面卖花边那么气派,但是能挣钱。我们熨衣工每星期至少挣得到十块钱。并且我认为那也不是不光彩的工作。”

    “你干你的好啦,”南希翘起鼻子说,“我甘愿一星期拿八块钱,住过道间。我喜欢待在有好东西和阔人来往的地方。何况我的机会有多好啊!我们手套部的一个姑娘嫁给了一个匹茨堡来的——炼钢的人,或者铁匠——或者别的什么——身价足足有一百万呐。总有一天,我自己也会找到一个阔佬。我倒不是在夸耀我的长相或者别的长处,可是既然有大好机会,我总得碰碰运气。待在洗衣作里有什么出息呢?”

    “不见得吧,我就是在洗衣作里碰到丹恩的,”卢得意洋洋地说,“他那次来取他星期日穿的衬衫和领子,看见我在第一张台子上熨衣服。我们洗衣作里的姑娘都希望在第一张台子上干活。那天艾拉·马金尼斯病了,我顶了她的位置。丹恩说他一眼就注意到我的胳膊是多么丰满,多么白皙。我是把袖管卷起来干活的。来洗衣作的也有上等人。你从他们把衣服藏在手提箱里突然溜进来的样子,就可以认出他们。”

    “你怎么能穿那样的坎肩呢,卢?”南希说,她眯缝着眼睛,关心而又责备地盯着那件惹厌的衣服,“它说明你的审美力太差啦。”

    “这件坎肩吗?”卢睁大眼睛愤愤地说,“嘿,这件坎肩花了我十六块钱呢。事实上要值二十五块。一个女人送来洗熨,再也没有来取。老板把它卖给了我。上面的手工刺绣有好几码呢。你还是评评你自己身上那件又难看又素淡的东西吧。”

    “这件难看素淡的东西,”南希不动声色地说,“是按照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身上一套衣服的式样缝制的。店里的女同事们说,去年她在我们店里买了一万两千块钱的东西。我这件是自己做的,花了一块五。你在十步以外简直看不出我这件同她那件有什么区别。”

    “哦,好吧,”卢温和地说,“假如你愿意饿着肚子摆阔,尽管请便。我还是干我的活儿,拿我的好工资,干完活以后,在我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替自己添置一些花哨好看的衣服。”

    这当儿,丹恩来了,他是电工,周薪三十元,戴着活扣领带,显得少年老成的样子,丝毫没有城市的轻浮习气。他以罗密欧般的悲切眼色瞅着卢,并且认为她那件绣花坎肩是一张任何苍蝇都愿意粘上去的蜘蛛网。

    “这位是我的朋友,欧文斯先生——跟丹佛斯小姐握握手吧。”卢说。

    “认识你十分高兴,丹佛斯小姐,”丹恩伸出手说,“我时常听到卢提起你。”

    “多谢,”南希冷冰冰地用指尖碰碰丹恩的手指说,“我也听到她提起你——有那么几次。”

    卢吃吃地笑了。

    “你那种握手的方式也是从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那儿学来的吗,南希?”她问道。

    “如果我是学来的,你更可以放心大胆地照搬。”南希说。

    “哟,我根本不配。那种方式对我来说太花哨了。那种把手抬得高高的架势是为了炫耀钻石戒指。等我弄到几枚之后,我再开始学。”

    “你不如先学着,”南希精明地说,“那你就更有希望弄到戒指。”

    “为了解决你们的争论,”丹恩愉快地微笑着说,“我来提个建议吧。我既然不能陪你们两位到蒂法尼[1]那儿去尽我的本分,你们可愿意去游乐场逛逛?我有入场券。我们没有机会同真正戴钻石戒指的人握手,那就去看看舞台上的钻石,怎么样?”

    这个忠实的侍从走在人行道上靠马路的一边;卢挨着他,穿着鲜艳美丽的衣服,有点像孔雀;南希走在最里面,窈窕纤弱,打扮得像麻雀那般朴素,可是走路的姿态却是地道的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式——他们三人就这样出发,去寻找他们花费不多的晚间消遣了。

    我想,把一家大百货商店当做教育机构的人并不多。但是南希工作的那一家对她来说倒有点像。她周围尽是带有高雅精致气息的漂亮东西。假如你处在奢华的气氛里,无论花钱的人是你还是别人,那种奢华就属于你了。

    南希接待的主顾大多是妇女,她们的衣着、风度和社交界的地位都被她引为典范来议论。南希开始从她们身上取长补短——根据自己的意见从每一个人那儿撷取最好的地方。

    她模仿了一个人的某种手势,加以练习;从另一个人那儿学会了一种意味深长的眉毛一扬的样子;又从其余的人那儿吸收了走路、提钱包、微笑、招呼朋友和答理“身份低”的人的姿态。从她最钦佩的模特儿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那儿,她征用了那个美妙的特点:一种轻柔低沉的嗓音,像银铃一般清晰,像鸫鸟的啭鸣那么圆润。她沉浸在这种雍容华贵的氛围中,不可能不受到深刻的影响。据说好习惯能胜过好原则,那么好风度也许能胜过好习惯了。父母的教诲不一定能使你保持新英格兰[2]的良知;但是,如果你坐在一把笔直的靠背椅上,把“棱柱和香客”这几个字念上四十遍,魔鬼就不敢侵犯你了。当南希用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的声调说话时,她从骨子里感到“贵人不负众望”的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