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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一

    假定这个星球已经有了一个名字,这无关紧要。它正对着地球,与地球相隔的距离相当于上个星期五与喜马拉雅山形成日之间相隔的漫长岁月——也就是读者平均年龄的百万倍。透过想象的望远镜视野,透过眼泪的棱镜,这个星球所呈现的特性与其他星球相比并无显著之处。一个玫瑰色的天体,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灰暗的斑点,是浩瀚可怖的自由空间中不停运转的无数物体之一。

    我这个星球的海(不同于地球上的海)和它的湖(也不同于地球上的湖)也都有了我们假定的名字,其中有些名字和花园里的玫瑰花名比起来,显得不那么空洞,另外一些和它们的观察者的姓名比起来,显得没什么意义(随便举例来说,一位天文学家可以起名为Lampland(1),一位昆虫学家可以起名为Krautwurm(2),都一样新奇)。不过大部分名称都像古董一样,华而不实,讹误迭出,与骑士传奇中的地名不相上下。

    就像我们这地方叫“松树山谷”,一路下去,没什么好景致可看,只见路的一边有个鞋厂,另一边是废弃生锈的汽车垃圾。那个星球地图上富有魅力的地名,如阿卡狄亚、伊卡里亚和泽弗利亚斯,(3)到头来很可能是毫无生机的沙漠,上面甚至连偶尔在垃圾场也能看到的马利筋草都不长。月面学家将会证实这一点,不过到那时他们使用的镜头比我们现在的好。目前情况下,镜头的放大率越高,星球表面就显得越是斑驳陆离,就像潜在水中游泳的人透过半透明的水看它一样。如果某些相联的标记隐隐约约像是跳棋棋盘上的线和孔,那我们权当它们是几何图形的幻觉。

    我不让一个特别确定的星球充当我故事中的角色——那是由我故事中的所有圆点和句号来扮演的角色(我把它看作一种天文图纸)——而且我不想与那些记者报道的科学家们的科学预言有任何瓜葛。我不要喧嚣腾空的火箭,不要人造的地球小卫星,不要插着星条旗登陆的飞船(“宇航员们”)——一,二,三,四,接着便是建起成千上万座太空城堡,每一座都带有厨房和一应物品。那是地球国家疯狂竞争的结果,利用人造的重力,插着野蛮飘舞的旗帜。

    另一件毫无用处的东西是太空特殊装备——密封服装,氧气罐——都是些设计精巧的玩意儿。我和伯克老先生一样(过一会我们就要谈到他),天生讨厌这些实用的东西(对于未来的宇航员,比如伯克先生的独子来说,这些实用的东西将来注定会变得极不实用),原因是这些小玩意儿在我内心激起的情绪从简单的不信任发展到了病态的恐惧。一只电灯泡莫名其妙地寿终正寝,我自己要拿出英雄般的气概才能把它旋下来,再换上另外一只。换上的这一只一亮,我眼前就会出现自己手中凭空孵出一条恶龙的骇人景象。

    最后我彻底摒弃了所谓的科幻小说。我已经考察过科幻小说了,发现它和神秘小说杂志一样乏味——这就好像那种风格沉闷的作品,充斥着大量的对白和逗笑段子。陈词滥调当然是披上了伪装。实质上,这样的东西贯穿在所有的低级读物中,不管写的是飞越宇宙还是穿过起居室。它们就像所谓的各式各样的小甜饼,只是在形状和颜色深浅上互有不同罢了。制造小甜饼的人很精明,利用各异的外表把馋嘴的消费者引诱进疯狂的条件反射世界。消费者一旦进入这个世界,制造商不用多花任何额外成本,就能使简单的视觉价值花样翻新,影响并逐渐代替了味道。才华和真实一旦误入这样的歧途,便是同样的下场。

    好人露齿微笑,恶棍切齿冷笑,一颗高尚的心跃动着充满俚语的演说。星际的沙皇,银河系的主宰们,其实是地球现实工作中朝气蓬勃的红发行政主管的翻版,它们用小小的起伏波纹演绎了登载在漂亮客厅里翻旧了的通俗杂志上的人间故事。狮子座第二亮星和处女座主星的入侵者,其名字以麦克开头。冷漠的科学家一般都叫什么什么斯坦,其中有一些与超星系共用一些抽象的名号,比如比奥拉或瓦拉。陌生星球的居民,“智慧的”生物,类似人类的生物或者各种神话传说中的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的显著特征:他们的内部结构从未被描述过。在进化为两足生物的光辉过程中,半人马不仅腰上缠着绷带,而且一直缠到前肢一带。

    这似乎完成了进化——难道有人要讨论进化时间的问题?话说回来,为了聚焦于年轻的埃默里·兰斯洛特·伯克,我很乐意把如下任务留给星际泰山(4)那能干的爪子和别的喜剧演员以及原子能科学家:用自命不凡的“二”或“三”来更换“一九○○”里实实在在的“一”。这位年轻的埃默里·兰斯洛特·伯克或多或少可以算作我的一个远房后代,他将成为首支星际探险队的成员之一(这次星际远征,说到底,是我的故事里乱编的假设)。就让一九○○年变成公元二一四五年或者未来不知什么纪年的二○○年,这并不要紧。我不打算干涉任何既得利益。严格说来,这只是一场业余表演,临时搭了个舞台,道具从简,布景极少,还有旧粮仓角落里一头死豪猪带毛的残骸。在这里,我们有了众多朋友,布朗一家,本森一家,怀特一家,威尔逊一家。有人出去抽烟,他听到蟋蟀鸣叫,听到远处农场的狗吠(那狗叫几声,停片刻,聆听我们听不到的动静)。夏夜的天空满是星星。埃默里·兰斯洛特·伯克,二十一岁,他对星星的了解,比我多得多。我五十岁了,还对星星充满恐惧。

    二

    兰斯又高又瘦,小臂晒得黝黑,上面肌肉厚实,青筋暴起,眉头上有道伤疤。每当无所事事时,他就像现在这样闲坐着,从一张低矮的扶手椅边上探过身子,耸起肩膀,两肘撑在他那硕大的膝盖上。他有个习惯动作,缓缓地合起他漂亮的双手,又缓缓地分开。这个动作是我从他祖先那里给他借来的。他常常神情凝重,全神贯注地想着什么,很不自在(大家有心事都会不自在,年轻人尤其如此)。然而,这副模样只是面具而已,要掩盖的是想要摆脱长期心情紧张的强烈愿望。他一般是不常露出笑容的,再说用“笑容”一词来形容他脸上突如其来的明显扭曲则过于平淡。他的笑容是突然闪现在嘴眼之间,双肩高耸,慢慢移动的双手合掌,停住不动,一个脚趾头轻轻跺了一下。他的父母待在屋里,还有一位不速之客。这位客人愚蠢无趣,他不知道眼下正在发生的事情——因为这是一座昏暗屋子里一次特殊离别前的尴尬时刻。

    一个小时过去了。来人终于拿起放在地毯上的大礼帽,走了。兰斯一个人和父母待在家里,这样倒使得气氛更为紧张。伯克先生这个人,我记得明明白白。但伯克太太,不论我在艰难的回忆中陷得多深,都不能稍微真切一点地看清她。我知道她快活时的神情——闲聊,睫毛扑闪个不停——但这种神情对她儿子露出时刻没有对她丈夫的多。伯克先生人老心衰,自己的身体自己明白,既要忍着自己可怕的痛苦,还得应付他太太造作的轻浮之风。比起自己身体上无计可施的全面崩溃,太太的轻浮作风更让他心烦。我描述不出伯克太太的相貌,这让我多少有点沮丧。我能想起的只是一片灯光洒在她薄雾般的一侧头发上,这一点我想我可能是受了现代摄影艺术技巧的潜移默化。我总觉得从前的写作比现在容易得多,因为那时人的想象力没有受到太多视觉辅助工具的束缚,就像开拓边疆的人们第一次看到沙漠里的巨大仙人掌,或第一次看到高原积雪时,头脑里不见得会出现轮胎公司的图片广告。

    要说伯克先生的情况,我就不由自主地写起一个历史学老教授的种种特点来。有才气的中世纪研究家,白胡须,粉色的秃脑门,一身黑色西装,这在最南部某座阳光明媚的校园里算是有名景观。不过他与这个故事的唯一关联(除了与我的一位去世多年的大伯有些相似外)便是他的模样太过时了。如果一个人完全忠实于自己,像这样给穿戴举止赋予一种陈旧的色调,带上点压得皱巴巴,邋邋遢遢,灰扑扑的东西,在遥远的将来(正巧说的就是将来的事)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了。因为“不合适宜”、“跟不上时代”等迟早会是我们能想到的说法,我们可以用它去表达一些怪现象,这些现象不用多少研究就可以预见到。未来只不过是倒转过来的过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