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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校园风云第三十四章



        强哥冷冷地道:“你放走了你的同伴,你觉得你还可以逃掉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金琼幽幽地道。试试就能行,争争就能赢,金琼在心里就是这样想的。

        强哥盯着金琼,道:“但是,代价就是你的这条命!”

        金琼装出很害怕的样子,道:“你要杀我?”

        强哥露出一脸疑惑道:“谁知道蝴蝶帮的人会不会放过你?”

        金琼眉头紧皱,冷冷地道:“你要把我交给蝴蝶帮?”

        “本来没这个打算,不过现在确实有这个想法。”强哥实话实说道。

        金琼听了,叹了口气道:“我现在开始后悔把你当成人质,放走我的同伴了,哎!”他说完话后,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大有十分后悔的意思。

        强哥也同样的叹了口气,道:“可惜已经太晚了!”

        金琼双眼盯着强哥,道:“这么说来,这次我只能听天由命了!”他说完这句话后,等强哥说话,可是他只看到了强哥摇了摇头,强哥不再说什么。而金琼的目的就是拖时间,好让高林枫等人能跑的更远一些,所以,他没话找话,接着道:“你的这把武器分量好像不轻啊,应该不是普通的材料制作出来的。”

        “眼光不错,你听过玄铁这种材料吗?”强哥问道。

        这个金琼是听过一些的,玄铁是一种稀有金属,它的密度和硬度是所有金属中最大的,可是它的质量是所有金属中最小的。而且它还永不锈蚀,可以通过添加其他材料改变颜色。是制造武器的极品材料。只是一般储量极少,而且开采极其困难。相传玄铁是女娲娘娘补天时候锻炼的铁。当然这只是传说而已。另外,金庸小说里面动不动出现的冷兵器最佳材料,当然,不可能有这么种重金属,但是,金庸不是泥筐,小说里面没有影子的东西好像不多。

        所以,金琼听到强哥说出这种材料,他马上就想到了他手中拿的武器一定就是用玄铁制作出来的了。他一听这把武器这么珍贵,马上就喜欢上了,大咧咧地道:“这把武器不错,不论是砍,刺,挑,切。样样都可以做到,嘿嘿!太棒了。看它的样子,貌似锋利的很。不知强老大可以送给我吗?我会感激你的!”

        强哥身子一颤,他视这把武器为自己的生命,打死他也不会把这把武器给金琼的。冷冷地道:“小子,把武器还给我,咱们之前的过节可以一笔勾销。”

        “哦?”金琼吃了一惊,先不说强哥的话是否属实,单凭他这句话,确实让金琼感到意外,也让金琼更加确定这把武器的重要性,他“嘿嘿”奸笑地说道:“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话吗?”

        强哥幽幽地道:“你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不过我要提醒你,如果你真要拿走我的武器的话,我发誓无论你躲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的,到那时,你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我一定会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金琼听了,皱一下眉头,随后又笑了起来,道:“不好意思,你越是这么说,我越想要!”他顿了一下,接着道:“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聪明的话,你们不要追我,你们是追不上我的。”

        金琼刚把话说完,用手中的武器就刺向强哥的脖颈。但是,动作并不是很快,强哥只那么稍微的一侧身就躲了过去。金琼就趁这一瞬间,跑路了。他的动作很快,强哥想夺回自己的武器,反应也不慢,都像跑百米似的,直窜了出去,后面的小弟看到了,也穷追不舍。金琼并不在大道上跑路,而是专门拣一些小道上兜圈,而且还往人多的地方跑,最后还跑到了夜市中。嘿嘿,苦了一些骑摩托车和开车的人了。不一会儿工夫就把这些人落得远远的,就剩下强哥少数几个人,仍然在后面追赶着。可是没超出五分钟,他也停了下来,大骂道:“我草他妈的,这个小逼还真能跑,妈的,累死我了,今天就放过你,下次让我抓住你,非扒了你的皮不可!”随后,其他的几个小弟也跟了上来。也上气不接下气。

        其中一个小弟,问道:“老大,咱们还追不追了?”

        强哥大骂道:“追个屁,你连我都跑不过,还追他?草,咱们回去!”

        这个小弟暗自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而金琼不理他们追不追,继续狂跑,刹那间就消失在夜幕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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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七天长假终于结束了,金琼觉得这几天过得郁闷死了,心里也特别的压抑。他觉得还是上学有意思,可以做很多的事情。比如:可以见到王慧颖,可以和她聊天。他觉得和她在一起很开心。再大的烦恼都会被他抛到九霄云外的。

        不过,金琼一想到昨天和几个朋友吃饭的事就来气,心情又变的超不爽。他在点菜的时候,发现一道名字非常动听的菜名。叫“绝代双娇”。金琼一看,暗道:好名字!他由衷的感叹。他喜欢一部小说,是古龙写的,名字也叫“绝代双娇”。所以他也就毫不犹豫地点了这道菜,他真的想看看饭店里的“绝代双娇”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菜做的确实很快,没出五分钟就被服务员端上来了。

        金琼望了一眼这道菜,他差点没当场吐血身亡。原来所谓的“绝代双娇”只不过是红,青两种辣椒混合炒出来的一道小菜而已。金琼想起来这件事,就暗自好笑,一道红辣椒炒青辣椒,就因为名字起的好听,竟然25元一盘。弄得金琼心情这个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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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边想着心事,一边向教学楼里走去,金琼早上和韩冰一起跑完步之后,就早早的来到了学校。不过,这时候学校的学生貌似来得已经不少了,来来往往的有不少的学生从金琼的身边而过。金琼大咧咧地摇晃着身体向教学里门口里走去。

        这时,刚好从教学楼里走出十多位女生,由于金琼在想心事,所以没有留意从门口走出来的人,而第一个走出来的女生也正在回头和后面的其他的人讲着什么。他们两个谁也没注意谁,结果,两个人撞了个满怀。金琼心情本来就不是很爽,双眼一瞪,刚要开口大骂。谁知这个女孩比他还快。


        只听她大骂道:“哪个小兔崽子不长眼睛了,竟然撞姑奶奶我,是不是活腻了?”

        金琼一听,眉头一皱,抬起头来,大大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有些惬意的打量眼前的女孩。整洁的校服,齐肩的碎发,纤细的身材,洁白的面容,看她的样子仅仅是个安静的高中生罢了。只是,那冷漠的容颜,如同冻结了般,不透出一丝感情。

        这个女孩虽然长的不错,但是语气实在不敢让人恭维。金琼本来是想开口大骂的。但是他突然想起了很多事,首先想到的就是高林枫的话:女人是祸水。能躲就躲,否则以后自己会苦不堪言的。金琼叹了口气,他发现自己马上就要变成“高林枫第二”,觉得自己已经被这个家伙感染了。他摇头苦笑。第二点,金琼发现和自己相撞的女孩后面还有十几个女孩。让他很快的想起了一个熟悉的名词------十二姊妹联众帮。他虽然没有看过这些人,但是从她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息,金琼能感觉得到,这些气息不应该是一般的高中女生应该能发出来的。

        最近的麻烦事真不少,金琼现在可不想再找麻烦了,想到这里,急忙道歉道:“学姐,实在对不起!你没事吧?”

        这个女孩显然还在生气,怒道:“你是不是没长眼睛啊?”

        金琼听了也不生气,连忙再次道歉,道:“真是对不起,学姐。都是我的错!要不咱们去医院检查一下好不好?”

        这个女孩急忙摇头,道:“不去。我最讨厌去的地方就是医院了。”女孩听金琼这么客气,语气也变得缓了下来。

        金琼在心中叹气,暗道:女人,就是麻烦。表面上却很客气地道:“那要不等放学之后,我请学姐吃顿饭,算是学弟向您陪不是。好不好?”

        这个女孩旁边的一个高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打趣道:“大姐,你看现在的小毛孩,都开始疯狂的向你发起进攻了。”

        这个女孩听了,脸一红。幽幽地道:“说什么呢?我不是和你们说过的,高中三年我不会和任何人交朋友的。”紧接着,她对金琼道:“小学弟,不好意思,我不能答应你。不过,看在你还算懂事的份上,以后你有什么麻烦就来高三(1)班找我就可以了。”

        金琼本来听她们的谈话就觉得她们很臭屁,但是他也不在乎,也不狡辩。微笑地点头道:“知道了,学姐!谢谢你”

        女孩满意地点了点头,对其他的女孩道:“咱们走!”临走的时候,不忘回答道:“我叫张小红,如果想找我,到高三随便找个人说出我的名字,他们就会带你来找我了。”

        金琼满脸堆笑道:“知道了,谢谢你,学姐。”他听完女孩的话之后,更加确定她必定是十二姊妹联众帮的老大了。金琼没想到这么大的校园帮派的女老大会这么眉清目秀,这么漂亮。而且这么的若不惊风。真不知她有什么过人之处,能当上老大的这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