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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她因为知道他的诚实,而万剑钻心。

他们去洗桑拿,坐在休息室里,她眼睛避免看他的肉体,白、松弛、有很多不必要的褶皱。这时她嗅到浓烈的果香,是浴室一角,放了一篮猕猴桃,已经快蒸熟了,香得接近一种肉欲。水果,她,一样丰艳,一样正在迅速消耗……这一刻的联想,简直让她发了狂。

她从此不碰猕猴桃。下班后匆忙拎几个水果,对她来说,超市货架上永远有一块空白。而他,也再没找到过她——不,他只是放弃,一看出她的决心,就以残余的尊严退后。

有一次她重感冒,正是过年,附近所有大小超市杂货店都早早关了张,她靠几包方便面以及一个不知何时送来的果篮苟延残喘,最后是四颗猕猴桃。她不想吃,但她的身体容不得她这么清高。桃皮已经皱缩得像一块抹布,果肉却还是翡翠绿,小小的黑籽嵌着,像一些不纯洁的心事……她不爱吃,却藉此活下来。她忽然间,原谅了自己的青春,以及与青春伴生的贪婪。

于是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还好吗……”要说什么她并没想好。他温和地打断她的为难:“吃个饭吧。”她笑起来,成年男女最庸俗的重逢,无非是吃饭:“我减肥呢。”

他们就去水果捞坐一坐,他替她跑前跑后几百次,拿各种水果,然后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猕猴桃。而她举着手,半天回不过神来,这一口甜,是她能给他的,全部吗?

他只微笑:“谢谢。”

这一刻,她被果香吵醒,摸黑,把那一颗带回家的猕猴桃吃完了,甜蜜的汁液治愈了她喉管的一丝干涸。而她在暗夜里,懂得了他说谢谢时的真诚。他老衰,她有她的自私残忍,他们都不完美,这一段过往有些丑陋,人的小奸小坏,像猕猴桃多多的黑籽。

但,她想她也许爱过他,只要爱情,不仅仅是口袋书那一种。而所有爱欲的甜,他们都曾经共同尝过。

抽疯的丝袜

关于一只抽了丝的长袜,他有话要说。

他在饮水机前面遇到她。她一如往日,笑盈盈,脸孔亮晶晶,一俯身间,他却看到她中裙下,长袜抽了丝,露出的一痕小腿,美得惊心动魄。再细看,她的小黑褶皱衬衫是昨天那一件,她没换衣服。

他心头一震,这不是他认识的她。

他们是同事,他一直喜欢她,这喜欢像在云上赤足跳舞,轻轻一踏就可以直入爱的云端……他又拿不定主意。

她永远精致、得体,性情最明朗,俏皮话最聪明。偶尔转发的手机段子最谑而不虐。熟了,他去过她四环外的小小零居室,她有一只毛茸茸的折耳猫,常常四肢着地趴在门口冒充黑地毡。她学法文,爱游泳,每有假日则去驴游,把自己晒成一颗黑钻石,令他目眩。

他遥遥看着她,像墙外行人看着墙内的庭院深深,小径,青苔,红蔷薇正对着绿鹦鹉,这里需要一个陌生的"奇"书"网-Q'i's'u'u'.'C'o'm"访客吗?他这样平凡莽撞的傻小子,一定会折了花枝,踩破阶砖,又崴了一脚泥。她一切都好,他不见得能为她锦上添花,那么——他感觉到掌心的汗意——要他何用?

而此刻,藉由一双抽丝的袜,他想到:她的生活,或者有另一面。他其实也支离破碎听说过一些事,来自她的大学同学、客户及萍水相逢的人,他们有时讪笑,有时带着一点点叹息。他一向迅速避开,不愿意自己成为一个偷窥狂,但现在,他想,如果可以,他宁愿亲自问她。

思量很久,他通过内部邮件系统向她发了一个喝咖啡的邀请。她的回复很快,也很短:WHY?

因为……她的破绽。他很惭愧他就是传说中的猥琐男,在完美如观音的女子前,只想倒身下拜而不敢上前抱她入怀。她的缺失让他塌实,也许她曾经贪慕虚荣或者图名图利,有什么关系,她不是谪仙,也不是木头人匹诺曹,她有一切属于人的、活生生的缺点。

有些事,他还不知道,他准备在交往中渐渐了解,也许他能够接受,也许不能够。但他已经决定,认真地追求她。

小学时,他学过一个字:瑕。有瑕的才是玉,那完全无瑕的,透明闪烁,却不过是塑料的伪造品。

灰鸟之死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每天看到他MSN上日新月异的名字,像一扇一扇门轰然打开,一定有一扇,是不可开启的。她想退后,却把椅子又离电脑拉近了一点。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

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

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

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颗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贴,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

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

她一定是,最心不在焉的新娘。婚礼那么嘈杂,她满脸笑容迎向每一个宾客,寒暄、退回、再迎向下一个,这像是一个游戏的死循环,她是被卡死的灵魂。

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帖,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限量版青春

直到三十岁,薇薇都是一个乐在其中的限量版爱好者。她用粉红色的诺基亚限量版7610手机;穿一双耐克限量版球鞋——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那是高仿;迪奥限量版太阳镜(同上,是高仿)轻轻地挡着阳光,也挡住了薇薇睥睨众生的眼神。

她不是贪慕虚荣,而是她恨死雷同、庸俗、泯于众生……如果她是花朵,她愿意是雪封的黑森林里一朵不合时的梅,也可以是我花开时百花杀的菊,就是不能做黄四娘家那千枝万朵压枝低里的一朵。怎么能够,满街都穿煤炭色灯芯绒小牛仔西装,薇薇也照样来一件?这就意味着品位平凡、眼界有限,完全没有脱离街坊大妈的庸俗境界。人世浩繁,薇薇甘为限量版,有一种鹤立鸡群的骄傲。

因此,薇薇也爱限量版男人。她不能接受普通劳动者,他们没有品阶和趣味,太廉价;也看不上满大街营营役役的白领们,他们不过小有资产,小有姿色,一式的黑西服白衬衫是千人一面;自然,薇薇也承认,豪门梦仅仅是一个适合在晚上做的梦。因此,她寻找的,只是一个限量版男人:较为出类拔萃,但没有好到让人仅具艳羡的份儿,精致,同时实用,眩目,也不至于昙花一现。

薇薇终于找到了他,是一个珠宝鉴定师,精巧的专业人士,这职业已经足以限量他。男人用ZIPPO限量版打火机,GUCCI限量版皮带,与薇薇花前月下时,开一瓶伏特加,他特地说明是从机场带回来的限量版。因为限量,所以,薇薇不用与任何人分享,而独享,是一种极大的欢喜与拥有。

薇薇的限量梦破在她三十岁生日那一天。隔着天桥,她看见她的限量版男人,和另一个自己在一起。的确,另一个自己,这不是一部科幻电影或者一部名叫《玉梨魂》的小说,虽然那个女子比薇薇高,年纪也比薇薇小,但她胸前也挂着诺基亚限量版粉红色手机,也穿耐克限量版球鞋(是真的不是高仿),女子提着的瑟琳限量版包包——薇薇心酸地低下头——她买不起。

薇薇就是这样想通的:限量版其实更容易撞车。没错,它数量少,这就更决定了,好这一口儿的人,非买这个不可。而有相同的爱好,外加相同的偏执,大概在生命的其他方面,也会接近吧?就好像黄昏总与黄昏相似,星星和月亮总离得很近。这一群想标新立异的人,总不得不撞在一起,撞成小小的尴尬。

薇薇很惭愧不能回到手工时代,那时真是一样一件,也没有财力去巴黎亲自订做,既然如此,薇薇想,何必追求那限量两千或者两万的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