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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大迁徙-2



        跳的参与了整次爆破设计,这土地精中的败类堪称不次于纳瓦什的学术狂。

        圣冠城毁灭后,这支远征军又开拔到最近的地底丛林带,“斯诺暗林”猎捕食物。斯诺暗林主要由地热藤蔓植物构成,绵延百里,其中生活著数不胜数的地底生物。它是芬顿中部地带最大的地底丛林,同时也是圣冠城土地精最大的采食场。除了可食的植物块睫、果肉之外,丛林中到处爬行的巨型犀牛虫则是很好的肉食来源。别看这些猎物体积庞大、行动笨拙,也只有土地精对付得了,换作地面上最好的猎人西隆也未必捕捉得到。这是由地底丛林独特的地貌所致。

        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地面丛林年代越久,树木就越高大,树冠越茂密,“遮天蔽日”并非夸张之语,同时,树冠与地面之间的空间也就愈加高远,在这巨大的空间中,攀缘跳跃的猿猴行动如同飞鸟,而小一些的飞翼猴和鼯鼠更是干脆学会了滑翔。而地底的丛林则与此大相径庭。地底丛林是由无数条大小地热藤钻出来的,广域的疏松土壤,只有在地热藤过度密集的地方才有少许空间可供通行。相对的,在此生活的生物也尽是一些擅长打洞的虫类,从不到一根小手指大小的绿蜗虫,到体长超过十米,重达数吨的犀牛虫,都在地底丛林的土壤中钻来钻去。这些虫类以吃不完的地热藤为食,而它们的活动又疏松了土质,使新生的地热藤更易生长,可说是一种独特的生态链。

        猎捕犀牛虫的方法跟地面猎捕野猪的方法类似,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词,围猎。土地精猎人们凭著天生的狩猎技能判断出犀牛虫的大概位置,再由各个方向将之包围。方法简单,施行起来很慢。犀牛虫太大,活动范围更大,光是挖洞包围的时间就要十几天。

        兰斯等不及,就让不参与围猎的人全部去挖隧道。因为要容神圣帝国号这样的巨型科魔机通过,隧道的要求比通常高出许多,开凿速度非常慢。兰斯曾考虑过把科魔机留在地底,但一想到那个可怕的法尔考还不知在何处窥伺著,就作罢了。毕竟科魔机里面最安全。

        连谢玲等英仙的女战士也派被去挖洞。女人们被迫跟在她们眼中无比下贱的灰矮人、土地精、穴居人一起,用剑鞘、护肩甲艰难的挖土,心里把兰斯咬死了一万遍。期间更因西隆和胆小道格偷窃女人东西起了一次不大不小的冲突,西隆被遣送回后方,女人们却得继续干,使得她们对兰斯更加恨之入骨。

        这期间,奥博跟纳瓦什、安切洛蒂、麦克斯韦混得很熟。几个不同种族的家伙整天窝在书堆里书是从圣冠城图书馆里抢救出来的,几个学究一致认为那是地精城市里最珍贵的东西研究圣冠城附近的地理。没过多久,新一代的纳瓦什定向传送法阵就出炉了。几个家伙乐呵呵的坐进了法阵传送而去。城墙爱德瓦和睿智德布看得一个劲摇头,还对兰斯说,这几个家伙多半会在坚实的泥土中窒息而死,很难回来了。

        过了两天,几个家伙不但安然无恙的归来,还背了许多地底鱼回来,交由厨师莱森格,为大家换换口味。原来他们竟然倚靠残缺不全的地精文献找到了一条地下河流。

        圣冠城的土地精们发挥了寄存在他们血统中的狩猎本能,抓了两大三小五只犀牛虫回来。大的犀牛虫立刻宰杀,做成肉干,分发给每个旅行者。土地精们只会这一种贮藏食物的技巧。土地精城一向建造在地底丛林和水脉的交汇处,概因如此。

        “通常你们拿小的犀牛虫怎么办呢?”兰斯问麦克斯韦。

        老土地精道︰“放生。这东西食量大得很,总不能每天去砍地热藤来喂养它们吧。”

        兰斯点头表示同意︰“的确。”但他看到穴居人们饲养蜜虫的精巧手段,就不能不对犀牛虫动些脑子。

        半天后,兰斯让人把小犀牛虫放生。找到城墙爱德瓦,告诉他自己准备让大部队改道,沿地底丛林倾斜向上进发。

        城墙爱德瓦不赞同兰斯的想法︰“大人,地底丛林大多在平面上生长,纵深很少有超过千米的。我们沿著丛林走只怕一辈子也到不了地面。”

        “这片丛林不一样。它最大纵深有五千米,圣冠城的地理资料是这样写的。地底丛林土质疏松,我们在丛林地带开凿隧道的速度要快三倍。而且我们的队伍太大了,只有沿著丛林走,食物供应才不会出问题。”

        圣冠地底丛林倾斜向南方,如此兰斯一行人开始返乡向克兰,但却在地面万米之下的世界。

        兰斯估计得不错,队伍在地底丛林行进十分顺利。行军速度提升几倍自不必说,土质松的地方,甚至可以用神圣帝国号直接撞过去。小雅希蕾娜大叫“过瘾”,把怀里的白猫掐得喵喵叫。猎取犀牛虫也不再是一件须要专门去做的大事,一边行军一边碰就可以了。犀牛虫的肉虽然有点粗糙,但营养丰富,又有天然的咸味,几个少女都非常喜欢。

        不多久,夏菲奇怪的腿伤养好了。邪恶的元素公主很快投入到地底丛林探险中去。几天后,夏菲媚惑了一群犀牛虫,要犀牛虫在神圣帝国号前面跑,推开泥土,直把犀牛虫当开路狗使唤。每当有犀牛虫体力不支,跟不上队伍时,就由莱森格大法师把它宰了煮熟。

        至此,迁徙队伍的队列变成了这样︰犀牛虫、兰斯的科魔机队在前头开路,白矮人、灰矮人和穴居人俘虏居中,土地精大队拖在最后,绵延数里。每天自然有土地精脱队,但那是自然淘汰,有利于整个种族优化的,兰斯当然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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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孤独的兽人独自走在科魔机队后。但他一点也不显得寂寞,背上背著钓竿和鱼篓,一边走还一边唱歌。有时是轻佻的情歌,有时是雄浑的军乐,有时是充满野性的吼叫。看来奥博众多的狱友中也不乏多才的吟游诗人。

        地底确定坐标困难。他们此时已渐渐偏离了侏儒城的方向。但兰斯心里有一颗不灭的指向星,向上,向上,再向上。到那云淡风轻,星光满野的大地,听著河流的哗哗声,嗅著潮湿的草叶味道,敬候明日的初阳。

        这支迁徙队伍带著兰斯的希望在地底丛林跋涉。沿著丛林走,这条方略很快又显出意料之外的优势︰除了土地精,也有很多其它的弱小种族喜爱毗邻丛林而居。迁徙队途经两个穴居人村落和一个布鲁诺矮人的小市镇,而那灰矮人小镇又恰好是一个军械储备库。几场小战斗过后,迁徙队中每一个人类、矮人都赚得钵满盆满,要专门配备两个土地精奴隶扛战利品了。迁徙队中穴居人的比例增大,还扩充了一个新组成,灰矮人奴隶。

        终于,兰斯一行人来到了地底丛林的尽头。再沿著丛林走就只能向下,这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兰斯命令整个队伍停留休整两日,等后面的土地精大队慢慢赶上来。

        此时土地精已经损失了近四成,但剩下来的尽是聪明强壮的土地精,其中不乏学会了单独狩猎、饲养蜜虫的“能工巧匠”。而穴居人更是发明了一种“敲棍”语言,能和地上人进行简单的交流了。比之此前数千年土地精、穴居人越来越愚笨的过程,这些改变发生的时间如此短暂、集中,堪称奇迹。

        这些变化无疑是好的,却毋庸置疑是战争的后果。如果兰斯没有来到地底,没有引起一场跨种族的战事,没有令数万地底居民沦为奴隶的话,这些弱势种族必将在漫长的时间里消亡,也许几百年,也许数千年。对此,队伍里最有哲人气质的老魔法师安切洛蒂如是说︰

        “他或者是那个救主,或者不是。他做的都是毫无疑问的恶魔行径不管他嘴上说得如何好听,这个世界上,他除了对自己好,只会对那些个漂亮单纯的小妞好,其他人在他眼里不过是牲畜一样。但我却总是在怀疑,这或许正是真神的旨意。要知道,神就是神,神的想法,是我们这些凡人永远无从揣度的。”

        这段话,老安切洛蒂是冲著小雅、雅希蕾娜两个小女孩和她们的宠物猫说的。听完之后,两个小女孩面面相觑,那肥猫则轻蔑的打了个哈欠。

        “安切洛蒂老头在夸奖哥哥吗?”雅希蕾娜眨著纯真无邪的大眼楮看著她的小雅姐姐说。

        “是、是吧。”小雅不确定的点头。她的表情总是如此认真,好像有一群老师等著她回答问题一样。

        “想不到老头是个好人呢!”雅希蕾娜用她银铃般的嗓音说。

        这句话传到正走出科魔机的安切洛蒂耳朵里,老头感动得双手发颤。一直以来,他是多么希望得到可爱的小雅希蕾娜的尊敬呀,今天终于得偿所愿,怎能不激动万分。

        安切洛蒂老头激动的转过身,正想向雅希蕾娜走过去,亲亲她纤细的小手,却听见精灵女孩继续说道︰“就是人长得太丑了。”

        哲人安切洛蒂不小心掉下科魔机,摔伤了腿。这是迁徙队本日惟一称得上新闻的事。

        第102章  种族进化·王国建立

        睿智德布和一个土地精走进了科魔机。土地精是睿智德布的贴身仆人,最近,找个聪明的土地精做贴身仆从在地下是一件十分时尚的事,连骄傲的睿智德布也不能免俗。

        “兰斯大人。我们在附近抓到了一个人类,人类魔法师。”

        “他安全吗?把他带进来。”一贯从容淡定的兰斯竟显得略有一点紧张。这是不无缘由的。最近,终于有一个法师之眼清楚的捕捉到法尔考的身影。影像中老妖术师衣衫褴褛,面容枯黄,亦步亦趋的跟随在一伙穴居人身后。看外形,法尔考在地底显然混得不如兰斯好。但法尔考只要没饿死,就跟之前一样危险。

        然而,兰斯虽然明确知道法尔考的存在,却又奈何不了对方。要杀死一个隐藏在暗处的顶级魔法师很难。当然,法尔考要对付几万人各个种族各个职业的混和部队,更是没可能。因此兰斯和法尔考便只能僵持不下了。如果没有三个十二级以上的强者保护,兰斯一步都不肯踏出科魔机。法尔考也有耐心等,反正兰斯的队伍补给品多,跟著大队走,法尔考多半能吃胖呢。

        睿智德布看了正在和兰斯哥哥下棋的雅希蕾娜一眼,又说︰“他安全。但是,他不干净。他脏极了。犀牛虫都不会象他那样。”

        雅希蕾娜和小雅都怕脏。要是那个人类真像犀牛虫一样脏,只怕神圣帝国号接下来要进行一个星期的大扫除。那可食兰斯不想看到的。兰斯只好答应道︰“好。把卡宾、安切洛蒂和谢玲叫来,让他们在四周巡视。哦,再叫二十个灰矮人的精英斥候。还有,西隆呢,今天有没有看到他?”

        “西隆遵从大人的吩咐,仍然潜行在暗处。除非他找到我们,我们不可能找到他。”睿智德布道。看来,通过圣冠城战役的表现,西隆已经赢得了这位高傲的灰矮人智者的尊敬。

        “很好,很好。”兰斯连连点头,像是在教自己安心似的说︰“希望在法尔考那老东西偷吃的时候,西隆能给他背上来那么一下子,就用他从女人们偷的那把毒匕首。睿智德布,我们走,去见见那个地底的流浪者。”

        如睿智德布所说,流浪者脏得厉害,全身披著厚厚的污泥,只有双眼雪亮,活像芬顿南方山地里的黑野人。那流浪者一见到兰斯便又蹦又跳的大叫起来,还扑过来想给兰斯一个热情的拥抱,被有洁癖的谢玲一脚狠狠踢在胸口上,跌个四脚朝天。

        “你是谁?会讲芬顿话吗?”兰斯问那个流浪者。

        那人被谢玲踢得岔了气,激烈的咳嗽著,额头上的泥巴掉落了一大块,露出花白的头发,布满皱纹的皮肤,和一丛杂草般的眉毛。不等他把脸上的泥都扒下来,兰斯已经认出了这个人。居然是个老相识,黑衣法师会的老苦修法师,桑德拉奇。

        若说兰斯在地底是一段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发迹史,那苦修法师桑德拉奇在地底的经历则堪称苦修界的一段佳话。吃了一块干净的虫蜜薄饼后,眼含热泪的老魔法师讲述了自己在地底的凄惨经历。

        故事是从红蕈毒气造成的暴乱开始的︰桑德拉奇从一片混乱中醒来时,身旁是一片魔法对轰造成的焦土和七零八落的不知属于那个魔法学派的尸块

        此时桑德拉奇头脑混乱,失去了记忆,把自己当成一个地底的逃犯,避著人类和侏儒在荒脊哨所中流浪。等他清醒过来,找到一只西国佣兵队伍加入时,已是侏儒城沦陷,众人分赃的时候,黑衣法师会的兄弟们早跟著兰斯的侏儒孩子们一起到地上去了,老桑德拉奇只好跟西方的魔法师们混在一块。

        不久后,荒脊哨所大爆炸。桑德拉奇侥幸赶上了最后一班传送法阵,不料魔法师们争抢位子,起了内斗,把传送装置也炸坏了。传送法阵失控,魔法师们被胡乱传送到地底各处,大多在泥土中窒息而死。桑德拉奇运气好,被传送到地底丛林中。

        在丛林中,筋疲力尽的桑德拉奇又被穴居人俘虏。此地穴居人没见过人类,把桑德拉奇当作地底丛林中的新型虫子。穴居人为了如何烹饪桑德拉奇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还打斗起来,结果引来了附近的灰矮人。灰矮人打穴居人,高下立判,桑德拉奇又成了灰矮人的俘虏。

        灰矮人知道什么是人类,不想吃桑德拉奇,把他作为奴隶使用。